在考察了现场并仔细研究了《 》的各项条款后, 在图纸范围内本投标单位愿意以以下总价¥ __ __ 元人民币(大写: )依照所述工程图纸、合同条款的要求实施、完成并维护上述全部工程。对于其他变更增加工程,相同或相近项目单价优先采用清单中单价结算,无法套用上述计价方式的,按照《xx年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xx年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xx年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下浮 进行计价,取费按深圳市xx年推荐费率,信息价格则采用施工期间平均信息价。(此下浮比例必须在工程量报价清单中相应位置填写,否则报价无效)。
1. 本投标单位对贵司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合同条件已明了并完全同意。 2. 一旦本投标单位的投标被接纳,本投标单位将在合同签署后按贵司的要求开
始施工, 并按合同要求完成合同中的所有工程。
3. 本投标单位同意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书有效期限之前,本投标书将始终对
本投标单位具有约束力, 并可随时被贵司接受。
4. 本投标单位知道并同意:如果接到中标通知后未按贵司要求的时间签署正式
合同 或坚持提出附加条件,贵司有权另选其他中标单位。
5. 本投标单位知道并同意,贵司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所收到的价格最低的或其它
任何投标书。
6. 本投标单位知道并同意贵司已向本投标单位发出的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通
知(如有的话)。
7. 本次投标联系人: 电话:
投标单位: (章)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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