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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合作协议_1124

来源:好走旅游网
2012年度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合作协议

(模版,本协议中红色部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甲方: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XX企业

甲方、乙方经协商决定合作申报2012年度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XX系统及工艺研究”(以下所指项目均为此申报项目),申请项目资助经费 万元,由甲方负责项目自筹经费的筹措,并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任务分工 1、甲方职责:

(1) 光纤激光打标平台的建立,设计出激光振镜扫描系统; (2) 激光彩色打标呈色机理研究;

(3) 采用XRD和SEM技术针对氧化膜的成分、厚度进行分析;

(4) 建立打标材料种类、激光能量输入大小、生成薄膜厚度和金属呈现颜色之间

的内在联系;

(5) 整合现有仪器设备及设计软件等资源,升级或添置研发和检测仪器设备; (6) 集成激光加工的关键技术,项目成果产业化推广; 2、乙方职责:

(7) 优化控制算法和功率控制,针对光纤激光的功率进行闭环控制,使得激光稳

定度在0.5%以内;

(8) 材料经激光打标后表面呈色工艺研究;

(9) 在光纤激光打标机中添加一种近波长同轴定位系统,激光能够精准的扫描到

需要打标位置;

(10) 对彩色打标图案作离散、近似处理; (11) 配合甲方进行项目验收。

第二条 经费分配

1.如果本申报项目获批立项,根据上述研究任务,对中山市科技局下达的该项目资助经费,甲方、乙方同意此经费分别按资助经费的甲方70%、乙方30%进行分配。

1

2. 中山市科技局资助的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课题顺利完成。各单位的配套经费由各单位使用。

3. 中山市科技局资助的各方支配的经费所购置的设备归各自所有。各方自筹经费所购置的设备归各自所有。

4. 甲方在收到中山市科技局下达的资助经费后的一个月内将乙方所占经费支付给乙方指定帐户。

乙方账户: 单位名称:XX企业 银行账号:XXX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XX支行

4.双方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发现任一方有重大违背项目计划(含进度和质量)导致项目不能按时完成的,另一方应及时提出,对方仍不改正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请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并保留要求违约方立即退还资助经费部分和对已经投入的研制资金及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的权利。

第三条 成果归属

1.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

①各方完成的所有权归各自所有,双方均有使用权;双方共同完成的,按照双方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所有的成果优先在甲方进行产业化。

②项目成果的转让,须双方同意的前提下进行,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开展。 2. 阶段性成果研究,各方可组织成果鉴定;阶段性成果归双方共享。 3. 成果应用后所产生的收益,由双方根据贡献大小按比例进行分配。 4. 项目成果申报各级奖项,应根据甲方、乙方贡献大小排名。具体事宜另行商定。

第四条 保密约定

1.不论项目是否获得中山市科技局批复立项,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知识产权各方同意的情况下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泄漏项目的有关情况、机密信息和技术等。

2..在业务交往过程中,一方获悉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和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保密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财务数据等),获悉方负有保密义务。如获悉方保密措施不建全,应立即告知对方并采取足够的补救措施。

2

3.一方基于项目需要或其他合法理由获悉的他方商业秘密,应仅为双方的业务合作而用,不得用于其它目的。并且,获悉方对该商业秘密的接触应限于自身的员工或顾问人员,且仅为双方业务合作之目的合理要求的接触。

4.双方业务合作终止时,被获悉方有权要求获悉方返还或销毁其获悉的商业秘密载体,本条规定不免除获悉方在此之后的保密义务。

5.除非有特别约定,商业秘密获悉方对获悉的商业秘密负有永久保密义务,不因本合作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其他协作单位,双方应通报商议解决。 2.其它未尽事宜,另行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五份,一份作为申报2012年中山市科技攻关项目附件材料上报,一份交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纪监审办公室、一份交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处,剩余两份由双方各自留存,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XX企业 (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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