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汾河古交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2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山西省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技术规定》, 按照省河长办《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山西省水利厅和太原市水务局对汾河进行了管理范围划定。现将汾河古交段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公告如下:
一、划界范围
汾河古交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全长42公里,桩号K150+000-K192+000.
二、划界标准
有堤防或河道两岸有控制性建筑物的河段并达到防洪标准的,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城、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控制性建筑物;无堤防的河段,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具体划定参考多年平均淹没水位线综合考虑。
三、划界成果
按照《山西省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技术规定》, 参考历史最高洪水位,结合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经现场勘测,形成了汾河古交段管理范围划界报告,划界成果同步在古交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有关节点坐标请到古交市水务局实名查阅。
四、意见反馈及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向古交市水务局反馈意见或提出宝贵建议,电话(略)
附件:1.汾河古交段管理范围划界平面布置图.rar
2.汾河古交段管理范围划界正射影像图.pdf
古交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1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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