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奖励基金分配操作细则 一、 序言 庄宇洋总裁在《东宇集团员工激励指导手册》致词中指出:“只有持续地激励员工,才可能使员工不断地保持工作激情和创造力,使企业持续不断地创造新的业绩,并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永立潮头。而如何掌握正确、有效的激励方法则是领导艺术的具体体现,GE的实践已给出最有力的佐证。” 对于员工的激励需要由合理、有效的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而物质激励是对员工激励的必要手段。东宇集团的奖励基金是对员工物质激励的重要基础,如何科学、有效地分配奖励基金,建立规范的奖金发放流程,是我们持续做好员工激励工作的基础。 本《细则》以集团目前已颁发的相关制度为基础,可以作为《东宇集团员工激励指导手册》的补充说明。集团各成员企业奖励基金的分配,均须按此制度执行。 二、奖励基金发放办法 1、奖励基金 东宇集团的奖励基金分为最佳奖励基金、考核奖励基金和利润奖励基金三项: 最佳奖励基金是指从各成员企业年营销额中提取的 2‰ 部分,其中 1‰ 用于奖励全集团的最佳员工;另1‰用于各成员企业奖励本企业的最佳员工。 考核奖励基金是指集团总部/各成员企业理论BSC奖金的结余部分,用于集团总部/各成员企业首席经营者奖励绩效优秀者。 利润奖励基金是指从各成员企业年度利润中按规定提取的部分,用于奖励集团总部及各成员企业首席经营者及其管理团队。 2、奖励基金的发放原则 奖励基金的发放原则为:公平公正原则、激励优秀原则、企业价值导向原则、及时奖励原则和遵循20/80原则。 此外,奖励基金的发放必须按集团公司的有关制度和流程操作,做到有依据、有审核、有签批、有备案。具体操作原则详见《东宇集团员工激励指导手册》。 3、奖励基金发放办法 奖励基金的发放必须根据《东宇集团员工激励指导手册》的规定制订分配方案,并报送集团总部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其中: 最佳奖励基金每年一月份下旬开始评比,由集团总裁办及各成员企业办公室组织申报审批; 考核奖励基金根据各企业的奖励政策,每年第一季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及各成员企业人力资源部组织申报审批; 利润奖励基金在每年成员企业年度审计后开始操作,由集团负责此项工作的总裁助理组织实施,并制定“集团利润奖金分配方案”,集团各职能部门配合操作。 (1)奖励基金发放形式 奖励基金的发放形式由以下结构组成: 奖励形态 比例 现金 70% 股票期权(集团股) 20% 市场调研或培训费用 10% 即:① 现金占70%,这部分奖励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 缴,各成员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操作。 ② 公司股票期权占20%,具体操作办法详见《东宇集团股票期权奖励管理条例》。 ③ 市场调研费用或培训费用占10%,根据被奖励人实际情况选择,由各成员企业财务部门按已审批的“奖金分配方案”负责操作,所发生的费用进入当期成本。 (2)最佳奖励基金发放流程 ① 按照集团每年度确定的工作重点设置年度评比奖项,由集团总裁办根据《东宇集团员工绩效管理办法》确定并公布评比标准,并根据设置奖项的性质设立初评小组和负责人。 ② 由各成员企业集体讨论推荐参评员工,填报《东宇集团最佳员工申报登记表》。 ③ 初评小组根据各成员企业选送人员情况,按设置的奖项及评比标准评选出前3名。同等级的奖项,其奖金额度原则上相等,允许一人兼得不同奖项,但不得超过三项。 ④ 组织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奖励基金的发放原则,各成员企业选送人员的事迹要真实、业绩要突出,考核指标要准确,严禁弄虚作假。 ⑤ 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公开选定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集团总裁签批后向集团全体员工公示,三日内如无员工投诉或疑义正式生效,如有投诉或疑义须经集团总裁办调查核实,报集团总裁审定。 ⑥ 根据年终集团公司结算出的提奖总额分配奖励基金,分配原则为5:3:2。即:50%基金用于一等奖,30%基金用于二等奖,20%基金用于三等奖。 ⑦ 奖励基金的发放由集团及各成员企业财务部门负责操作。由集团总裁办及各成员企业办公室向财务部门报送 “最佳员工奖励方案”,经财务总监/经理审核后,制订“奖金发放清单”,与“最佳员工奖励方案”一并报送总裁(总经理)签批后正式发放。 ⑧ 各成员企业最佳奖励基金的发放,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其奖项可自行设定,发放后,将“奖金发放清单”(复印件)报送集团人力资源部、总裁办各一份备案。 (3)考核奖励基金发放流程 ① 根据《东宇集团员工激励指导手册》的规定,集团依据各成员企业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统一核算出各企业年度考核奖励基金额度(结余额×计划完成率),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正式下发通知。 ② 各成员企业首席经营者根据本企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提出奖励方案,重点奖励绩效优秀和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并经过核心管理团队讨论确定。各成员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发放形式,以增强激励的时效性。 ③ 考核奖励基金的发放,原则上由各成员企业独立操作,各成员企业人力资源部(或主管)在考核奖励奖金发放的当月,应向集团人力资源部申报考核奖励基金发放明细(分配方案、考核奖励基金总额、累积发放总额和年度发放总额等)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4)利润奖励基金发放流程 ① 利润奖励基金的来源、提取办法、奖励对象及其评比标准以《东宇集团员工激励指导手册》为准。 ② 主管此项工作的总裁助理负责组织实施,集团计财部负责财务核算并审核。根据各成员企业年度审计确认后的年度净利润额确定各成员企业年度利润奖励基金额度。 ③ 各成员企业首席经营者的奖励部分由集团统一核算,其他被奖励者的奖励部分由各成员企业首席经营者负责组织制定分配方案,并报送集团负责此项工作的总裁助理复核后,提交集团总裁审批。 ④ 总裁审批后,向各成员企业下发“利润奖励基金分配通知单”,各成员企业接到通知后方可发放。 ⑤ 奖金发放由成员企业财务部门操作,发放完毕后3日内,向负责该项工作的总裁助理、集团计财部上报“利润奖金发放清单”(复印件)各一份备案。 ⑥ 东宇职业经理人研修学院、桥牌俱乐部的奖励基金的发放纳入集团总部管理。 三、 奖励基金使用效果评估 奖励基金使用效果评估分为集团调查评估、各成员企业调查评 估和单项评估三种类型。具体评估时间及方法如下: 集团每年一度的“员工满意度”调查结果作为对各成员企业员工激励情况的评估依据,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做出评估报告。 每年3月由各成员企业人力资源部在各项奖励基金发放记录和调查问卷的基础上,总结上年度企业各项奖励基金发放情况和效果量化调查评估报告,报送集团人力资源部。 每年3月下旬由集团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在各项奖励基金发放情况统计和调查问卷的基础上,做出上年度各成员企业各项奖励基金使用及效果评估报告。 以上评估报告向集团公司第一季度CEC会议通报,并作为各成员企业CEO第一季度的绩效考核内容。 五、奖励基金的监控与激励提示 1、奖励基金的监控 奖励基金的监控目的是合理使用奖励基金并及时有效地奖励应当奖励的员工。 对奖励基金的监控主要是通过严格执行集团和各成员企业规定的奖励基金发放流程及标准来运作的。 集团每年度的奖励基金评估报告需要依据各成员企业奖励基金使用及激励效果情况提出表彰和批评。集团将从最佳奖励基金中设立首席经营者最佳激励奖。而对于奖励基金应用激励效果不好,甚至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成员企业,采用问责制,除追究首席经营者责任外,同时还要追究相关的责任人,视违纪程度给予口头批评、通报批评、罚款、降薪、降职、免职、开除及追究法律责任等处分。 员工有权越级向集团总裁投诉,举报在奖励基金使用中的违规行为。 2、激励提示 激励提示是落实激励计划的一项重要手段,集团及各成员企业人力资源部(主管)应定期或随时向各级经理人发出激励提示。一旦出现奖励评选、发放拖延情况,集团及各成员企业人力资源部(主管)有责任向首席经营者或相关责任人提示。提示方法可参照以下几种: (1) 会议提示 可以组织专门会议或在其他会议期间,安排激励提示内容。 (2) 问卷调查提示 定期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征求员工对激励工作的看法、建议及满意度。 (3) ENS自动提示 集团信息系统ENS应设立相关的重要的激励提示,定期自动提示相关的责任人。 (4) 被动提示 应鼓励员工提示主管领导已经决定的但已拖延的奖励。 如果各成员企业确实因客观因素出现奖励评选、发放拖延情况,应及时以各种形式向被奖励的员工说明情况,以减少因激励不及时而带来的不良后果。 本《细则》自文件下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