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以及正确处理公司停电事故,不断提高公司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供电系统故障和突发事件的影响和损失,保障公司供电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特制定本预案及措施。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安全措施的目的和应急任务
目的:通过有效的应急行动,最大限度减少停电损失及影响正常生产时间,促进安全生产。
应急任务:立即组织人员检查停电故障原因,掌握停电影响范围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二、组织机构
1、成立新海公司停、送电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领导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机电副矿长
成 员:机电工及机电队成员 2、组织机构成员联络方式
姓名 职务 办公 电话 手 机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三、停电事故分级及相应的预案、措施
1、Ⅰ级停电事故:矿井一回路供电突然中断,由于自然灾害破坏或其他原因造成二回路也无法供电,致使全矿井无供电。
应急预案:由矿调度室启动应急预案,立即通知所有停电、送电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各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无条件的在第一时间赶到公司现场并根据自己的职责做好停电时的安全工作及恢复供电的准备工作。
安全措施:
(1)、由机电矿长立即与 变电所取得联系,并配合其查找原因,尽量缩短停电时间。
(2)、由矿调度室通知井下受停电、停风影响的所有作业人员立即停止工作,并撤到进风巷道,若与上级变电所联系后确认短时间无法正常供电时,调度室必须通知井下带班干部带领井下所有人员有序地攀爬主井行人梯子间升井。
(3)、地面抽风机司机及机电值班人员做好恢复供电和送风的准备工作,一旦供电故障排除后,在第一时间按相应程序恢复矿井供电及主抽风机的供风。
(4)、在矿井供电中断后,监控调度值班人员不得脱岗,不得关闭矿井的瓦斯监控系统,并时刻注意井下各工作面的瓦斯涌出情况并做好记录,当出现瓦斯超限情况应立即报告矿技术负责人及矿长。
(5)、在供电中断造成矿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由通风负责人负责安排人员将风井的防爆门和地面的相关风门打开,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6)、在供电故障排除后,由通风队安排人员关闭风井防爆门及相关风门,由机电队派专人监护主通风机司机先恢复全矿井的供风。
(7)、恢复矿井供电后,主风机供风后,由矿通风技术负责人带领通风队作业人员(瓦检员)及值班电工,自外向内按顺序先检查瓦斯在瓦斯浓度不超限的情况下,进行各地点的恢复供风、供电工作。
(8)、若恢复供电后,经检查有作业地点瓦斯超限的情况,视瓦斯浓度高低,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瓦斯排放工作,只有
等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规程要求后,方可恢复正常供电工作。
(9)、若主提升机或井下调度绞车正在运行过程中突然供电中断,造成紧急停车,恢复供电后,机电队长必须对绞车及提升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试验,只有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启动绞车进行作业。主提升机在检查确认完好后,必须先行下放及上提一趟空车,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提升或下放人员。
2、Ⅱ级停电事故:矿井一回路供电突然中断,造成全矿井无供电。 应急预案:由矿调度室立即通知矿机电矿长及机电队长,上述两人接到通知后,必须无条件赶到公司现场,并做好启动二回路的恢复矿井的供电工作的准备,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矿井的正常供电,若启用二回路不成功(二回路无供电)时,机电矿长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启动Ⅰ级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措施:
(1)、矿井供电中断后,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井下所有受停电、停风影响的作业人员撤到进风巷并讲明停电原因,同时通知井下带班干部、值班电工及各工作面瓦检员做好恢复送风、送电的准备工作。
(2)、机电矿长到达公司现场后,应立即与宝丰变电所取得联系并讲明情况,通知其将启用二回路,随即组织相关机电工做好启用二回路的准备工作,恢复矿井的供电。
(3)、在供电中断后,地面主要通风机司机不得脱岗,调度室应通知主通风机司机做好恢复通风工作,在恢复供电后,第一时间恢复主要通风机的正常运转。
(4)、若主提升机或井下调度绞车正在运行过程中突然供电中断,造成紧急停车,启用二回路恢复供电后,机电队长必须对绞车及提升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试验,只有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启动绞车进行作业。主提升机在检查确认完后,必须先行下放及上提一趟空车后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提升或下放人员。
(5)、启用二回路恢复供电后,井下值班电工及各瓦检员按顺序先检
查瓦斯在瓦斯浓度不超限的情况下,进行各地点的恢复供风、供电工作。
(6)、若恢复供电后,经检查有作业地点瓦斯超限的情况,由通风负责人视瓦斯浓度高低,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瓦斯排放工作,只有等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规程要求后,方可恢复正常供电工作。
(7)、在矿井供电中断后,监控调度值班人员不得脱岗,不得关闭矿井的瓦斯监控系统,并时刻注意井下各工作面的瓦斯涌出情况并做好记录,当出现瓦斯超限情况应立即报告矿技术负责人及矿长。
(8)、二回路供电正常后,机电矿长必须安排专人配合宝丰变电所对一回路的故障进行查找并及时排除。
3、Ⅲ级停电事故:井下或地面某一区域供电突然中断
应急预案:由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通知机电队长及井下值班电工查找停电原因,机电队长接到电话后必须无条件的立即赶到公司现场安排值班电工进行故障的查找、排除,恢复供风、供电。
安全措施:
(1)、某一区域供电中断后,矿调度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受停电、停风影响的所有作业人员撤到进风巷并讲明原因,通知受停电、停风影响的作业地点安全员、瓦检员做好恢复供风、供电的准备工作,在供电故障排除后,按要求及时地恢复供风、供电工作。
(2)、若停电区域的调度绞车正在运行过程中突然供电中断,造成紧急停车,恢复供电后,值班电工必须对绞车及提升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试验,只有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启动绞车进行作业。
(3)、若恢复供电后,经检查受停电、停风区域有作业地点瓦斯超限的情况,由通风负责人视瓦斯浓度高低,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瓦斯排放工作,只有等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规程要求后,方可恢复正常供电工作。
(4)、在某一区域供电中断后,监控调度值班人员不得脱岗,并时刻注意受停电停风影响的各工作面的瓦斯涌出情况并做好记录,当出现瓦斯超限情况应立即报告矿技术负责人及矿长。
四、应急预案及安全措施的管理
1、应急预案及安全措施的编制由机电矿长主持,组织矿安全领导小组及各职能部门会审。
2、应急预案及安全措施的贯彻由安全科和机电队负责向预案中所有人员进行宣传学习并在班前会上进行宣传。
3、应急预案及安全措施的修改由机电队长主持,经矿安全领导组会审,并补充贯彻。
4、应急预案及安全措施的演练由机电队制定演习计划,并将演习结果按要求上报。
5、应急预案及安全措施必须上报至区安监局及镇安监站备案。 五、应急预案的行动要求
自《应急预案》启动时起,排除故障、现场指挥、恢复供电工作是头等大事,所有应召人员必须自觉、主动、积极投入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尽职尽责,密切协作。保持通讯联络,在未经指挥领导组组长同意的情况下不得离矿或离岗,对工作不主动、不积极、不负责任者,指挥领导组长及副组长有权执行现场纪律,给予其警告或处罚。
本预案及安全措施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二○○九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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