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学生会第七届主席团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合肥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要求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以保证顺利完成学生干部的新老交替和学生会组织的正常运转。为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和选举工作办公室,成员如下: 1. 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 主 任:汪 昱 副主任:胡 坤
成 员:张 智 冀雅文 王康可 黄俊筠 张娴婷 高 畅 2.选举工作办公室: 主 任:胡 坤 副主任:张 智 冀雅文 二、选举原则
自愿报名 组织推荐 公开选举 公示任命 三、选举办法 1、职位设置
合肥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5名 2、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养。
(2)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有承担繁重工作任务的思想准备,群众基础好。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创新性地开展工作。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 (6)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7)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8)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副部长或相当职务以上)半年以上时间。
(9)非毕业班同学。 3、名额分配
合肥学院学生会符合以上条件者可自荐报名参加;各系团总支、学生会至少推荐两名同学参加;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其他学生团体可推荐2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参加。
四、选举程序
1、各系团总支、学生会等学生团体按照通知要求,确定本单位推荐人员。所有参选人员应将《合肥学院第八届学生会主席团报名暨推荐表》(见附表)和1000字以内个人材料上报团委办公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于 2010年9月17日(周五)下午4:30之前交至团委
南区办公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电子文档请通过邮件发送至2159067@163.com。
2、对报名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肥学院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被考察候选人名单。
3、组织考核,确定候选人 (1)组织考核组。
由团委、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和部分系团总支、学生会主要负责同学组成考核组。
(2)实施考核。
①书面述职。对象本人提供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和考核。 ②组织评分。根据考核对象提供的述职材料进行评分。 在校期间获得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荣誉称号的,每次每项以5分累计积分;获得一、二、三等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每次每项分别以5分、4分、3分累计积分;担任院系学生会副主席以上(含)或相当职务者以5分累计积分,部长级职务以4分累计积分,副部长级职务以3分累计积分;作为主要负责同学成功组织过全院大型活动者每次以5分累计积分;成功组织过系级大型活动者每次以3分累计积分;其他可适当累计积分。
③同考核对象谈话。由考核组负责与考察对象谈话,对其进行考核评分。
(3)确定候选人。
根据考核情况,按照1:3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即18名同学参加
公开选举。
4、公开竞聘
举行合肥学院第八届学生会主席团选举竞聘大会,具体选举办法另发。
5、公示和任命
选举结果将在南北校区公示一周后,报团委批准后正式任命。 五、选举时间安排
1、2010年9月13日—9月16日 推荐合肥学院第八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 2、2010年9月17日—9月20日
实施合肥学院第八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考察过程,组织进行推选候选人。
3、2010年9月21日—9月30日
举行选举大会,公开选举第八届学生会主席团,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任命。
团委 学生会
2010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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