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为创建健康、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降低员工在违反公司制度被处罚时的抵触情绪,使员工正确认识到处罚的本意,并有利于员工在潜移默化中以最快的速度养成良好且稳定的工作习惯。
1.2创建员工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的管理机制。 1.3规范及加强快乐基金的缴纳、管理和使用。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职责
3.1快乐基金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公司总务部。总务部下设快乐基金管理小组,负责快乐基金的管理、维护、使用及办公室纪律、会议等相关制度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3.2快乐基金管理小组每月对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监督、检查工作应不少于4次; 3.3财务部负责快乐基金的公司部分款项的拨付。 4工作内容及要求 4.1快乐基金管理小组
4.1.1快乐基金管理小组设组长1名,由总务部经理或其指派人员担任。负责快乐基金管理小组的日常管理及督察等工作;
4.1.2管理小组设管理专员2名,由总务部选派专人担任,并分别负责公司快乐基金的收缴、管理、登记及快乐基金日常抽查工作。
4.1.3管理小组设兼职稽查专员若干名,由公司各部门派员担任,分别负责协助管理专员做好快乐基金所属范畴的日常检查、监督等工作。
4.1.4管理小组每次执行抽查、检查工作,须由管理专员带队,1名以上稽查专员配合共同进行。稽查专员须积极配合并认真完成管理专员安排的检查、抽查任务。
4.2快乐基金适用范畴
4.2.1遵照《员工工作行为规范》的内容规定执行; 4.2.2办公室管理制度 4.2.2.1考勤
a、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b、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
4.2.2.2按规定、要求佩戴工作牌,穿工作服。 4.2.2.3用餐
a、在规定时间内用餐,不得利用上班时间用餐;
b、除值班等特殊情况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食堂餐具、食物外带入公司,特殊情况需经总务部经理审批。
4.2.2.4空调
a、室外温度夏季在28度以上、冬季在5度以下时(以当日天气预报为标准),方可开启空调; b、空调使用应以“节约”为原则,夏冬季空调温度不宜开的过低及过高;
c、下班时,各部门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负责关闭窗户、灯、空调等,总务部对本条款承担管理、监督责任。
4.2.2.5其他
a、不得在办公区、休息区等场所大声喧哗及不得影响其他员工的正常工作;
b、工作时间,不得打开除EM、QQ以外的任何聊天工具、利用聊天工具私聊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上班时间炒股票、玩电脑游戏、看影碟、听歌等;
c、加班时,应以“节约”为原则,控制自身办公区域内灯具、空调的使用;
d、下班时,应整理好自身的工作位并自觉关灯、关窗、关空调及关好门禁系统等。 4.2.3会议管理
4.2.3.1参加会议人员须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及早退;
4.2.3.2会议期间,与会人员须将移动电话关闭或转为振动状态,接听电话须离开会场; 4.2.3.3请假
a、无法到会者,须至少提前1日将主管领导签批的《请假条》交至总务部;
b、会议请假必须以《请假条》形式提出,口头请假一律无效。若请假人在外无法办理时,则须指定专人代为办理。
4.2.3.4会议结束,组织部门(人)须将桌椅归位,清理会议现场。 4.2.4公司制度执行情况监督与抽查
4.2.4.1快乐基金管理小组有权对公司发布的各类制度、文件、通知等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
4.2.4.2快乐基金管理小组对公司相关制度、文件的执行情况抽查每月须至少1次。 4.3快乐基金来源
4.3.1员工给予快乐基金的捐款。
快乐基金另一来源于员工在快乐基金管理小组执行检查、抽查工作之中,违反4.2条内容及公司相关规定时所缴纳的罚款。
公司部门经理、经理助理以上管理人员给予快乐基金的捐款。
4.3.2凡违反4.2条内容规定的员工,每次须在违规事项发生当日向管理小组缴纳快乐基金现金20元(含20元)以上,超过20元的部分员工可根据过错及对过错的认知程度随个人意愿缴纳。
4.3.3凡违反4.2条内容规定,对各类制度、文件或通知协调类工作执行不到位或未执行的部门,其部门经理(含经理助理)须一次性向管理小组缴纳现金20元。
4.3.4凡一个月内累计违反4.2条内容规定达4次的员工,除执行4.3.2条和4.3.3条规定外,还须一次性向管理小组缴纳现金300元,并且公司保留追加处理的权利。
4.3.5凡不按规定、要求缴纳快乐基金的员工,则在其工资内双倍扣除。 4.3.6凡违反4.2条内容规定的员工,除缴纳快乐基金外,按照公司其他制度规定的违反相关规定时所涉及对应的赔偿或罚款仍由员工另行向公司或部门缴纳。
4.4快乐基金管理
4.4.1快乐基金于公司财务体系,统一由快乐基金管理专员管理,专款专用。 4.4.2稽查专员在抽查中,须填写《记录表》,记录员工姓名、违规内容、时间等并由违规员工签字确认。
4.4.3快乐基金管理专员职责
4.4.3.1管理专员在收到《快乐基金管理小组检查记录表》之后,以《工作联系单》形式通知相关违规员工缴纳快乐基金,员工缴纳快乐基金应向员工出具收据。
4.4.3.2管理专员须将快乐基金存入公司快乐基金专属帐户,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工作。 4.4.3.3 管理专员须妥善保管好快乐基金及基金费用清单(帐本);
4.4.3.4 管理专员于每月5日前须向组长提交快乐基金费用管理台帐(清单)。 4.5 快乐基金使用
4.5.1 快乐基金用于员工组织快乐基金活动、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公司员工快乐基金慈善活动捐款等。
为培养员工的组织策划能力,快乐基金活动每月组织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多次活动合并以便组织大型活动),由公司员工轮流组织和策划,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负责员工决定。每月度快乐基金活动费用预算原则上不得超过当月度快乐基金的收入,如需超支需由快乐基金管理小组组长审批。
对于执行公司快乐基金及组织快乐基金活动表现突出的员工,经快乐基金管理小组提议,快乐基金
管理小组组长审批后实施奖励,奖励额度标准为100元至500元。
经快乐基金管理小组二分之一以上人员同意,快乐基金可向国家及社会慈善机构,个人捐款。 4.5.2 快乐基金的使用及销账须经管理小组组长审批,并由使用人签字方可生效;
4.5.3 快乐基金使用必须公开、透明,每次使用须公布详细的费用支出清单及结余,每月公布快乐基金账目。
4.6 快乐基金监督
4.6.1 快乐基金管理、保管等情况由快乐基金管理小组组长负责监督。 4.6.2 快乐基金管理小组的各项工作接受公司各部门的监督。 4.7 其他
4.7.1 员工在管理小组执行检查、抽查工作之外,违反公司规定时所缴纳的现金罚款,不得列入快乐基金,由公司或部门按相应规定另行管理和支配。
5. 附则 5.1附件:《快乐基金管理小组检查记录表》 5.1 本规范由总务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5.2 本办法自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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