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工作制度
作者: 日期:2011-11-28 10:51:18
一、建立社区领导班子定期研究社区民族工作制度,一年两次以上、
二、定期向社区少数民族联络员代表通报社区重要工作和重大举措,听取意见和建议。
三、建立社区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半年召开一次。
四、建立走访慰问制度,做到“四个必访”,即困难户必访,新迁户必访、节日必访、发生纠纷必访。
五、社区领导与少数民族联络员代表结对交友制度。
六、设立热线电话和“少数民族之家”窗口。听取意见,解答问题,协调矛盾,解决困难。
七、建立流动少数民族人员了解访问登记制度。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aog.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