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2016年秋季学期绩效工资及目标考奖考核方案

来源:好走旅游网


木果镇木果小学2016年秋季学期教师绩效工资

及年终目标奖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管理,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质量,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及年终目标奖考核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李怀贵 副组长:王诗鑫

成 员: 左常弟 代顺伍 陈朝贵 李凤军 徐正荣

陈让群

二、指导思想

以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及中心校考核发放的年终目标奖金为基础,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及年终目标考核奖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我校各项工作持续快速发展。

三、考核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四、考核办法

1.从本学期起,全校教师绩效工资及年终目标奖分为三个部分进行考核。分别为课时量考核(占20%),常规管理考核(占30%),教学质量考核(占50%)。

(1)课时量考核

课时量奖金坚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占总绩效和目标奖的20%,按积分方式进行分配。每学期以一个周的任课多少来计算课时量并按不同的学科进行积分,即:语文、数学一个课时积5分,英语和科学一个课时积4分,其他科目一个课时积3分。兼职工作根据工作任务的多少、轻重难易程度也折算成为课时量(另见折算方案),每个课时量积3分。最后奖金的计算方法为:个人所得课时量奖金=参与考核教师绩效工资(目标奖)总额×20%÷参与考核教师的总积分×自己所得积分。

(2)常规考核

常规考核以学校一学期以来除教学质量和课时量以外的所有量化积分为依据(占总绩效和目标奖的30%),其计算方法为:个人所得常规考核奖金=(参与常规考核教师绩效工资(目标奖)总额×30%+各类违纪扣款总和)÷参与考核教师的总积分)×自己所得积分。

(3)教学质量考核

期末考试成绩分四部分进行考核(平均分、及格人数、进步分、团结协作分)。平均分1分加2分,及格1人加0.5分,进步分指平均分在上学期的基础上60分以下的进步1分加1分;60分及以上70分以下的进步一分加2分;70分及以上80分以下的进步一分加3分;80分及以上的进步一分加4分),团结协作分1分加0.5分。教学质量奖以四项总分为依据(占总绩效和目标奖的50%),其计算方法为:个人所得绩效和目标奖金=(绩效工资和目标奖总额×50%÷参与分配教师的总积分)×自己所得积分,(教学质量奖分为五个组,即一、二、三年级语文为一组、数学为一组;四、五、六年级语文为一组、数学为一组;三至六年级英语为一

组。各组奖金基数为:绩效工资和目标奖总额×50%÷参与分配的各组人数总和×各组人数。)

在教学质量考核方面,除学校有特殊安排的老师外,原则上每位教师必须担任一个考试科目的教学工作,且期末统考均分需达60分以上。若期末统考均分达不到60分的视为没有教学质量,则取消50%的绩效工资和目标奖,且下学期学校不再安排其上考试科目的课程(并继续取消50%的绩效和目标奖)。不能上考试科目的教师可申请不上考试科目而上其他科目,但无50%的考核奖。

2.非基础学科(语文、数学、英语以外科目)及未上课的教师的教学质量期末经学校和教务处考核若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且有一定的质量的按全校均分进行折算,合格的为全校成绩的平均分,优秀的为中等以上成绩的均分,稍差的为中等以下成绩的均分。

3.学校二级领导及以上教师可选择参与各项考核或单项考核或不参与考核。

4.以相关文件为基础,结合学校实际,病假2个月及以上3个月以下的只发其绩效工资的60%;病假3个月及以上4个月以下的只发其绩效工资的40%;病假4个月及以上的绩效工资停发;事假1个月及以上的绩效工资全停发。所有代扣出的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常规考核奖金。

五、附相关考核积分登记表

木果镇中心小学

2016年9月28日

木果镇木果小学2016年秋季学期 教师绩效及目标奖考核方案

木果镇木果小学 2016年8月28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