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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管理确认清单

来源:好走旅游网


危险作业管理确认清单

作业类型:1、爆破 2、高处作业 3、高边坡作业 4、深坑作业5、起重吊装 6、脚手架架搭设或拆除 7、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拆除 8、特种设备安装或拆除 9、挂篮安装或拆卸 10、临时设施拆除 11、有限空间作业 12、涉路施工 13、其他危险作业

一、爆破

(一)通用爆破安全确认清单

1、 已确认爆破工点300m范围内没有进行其它爆破工作。

2、装药前已确定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牢固的。

3、已确认清场后才连接起爆网络,确定连接起爆网络后就进入警戒爆破阶段,确定没有人再进入爆破危险区域。

4、已经设有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5、已经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岗哨,所有通路都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

6、已确认所有人员都已撤到危险区以外。

7、已确认本次爆破作业为持证的爆破工亲自操作。

(二)路基土石方爆破安全确认清单

1、已确定安排好作业时间、爆破时间并将爆破时间告示于项目员工与周围居民。

2、已确认爆破工点300m范围内没有进行其它爆破工作。

3、确认没有在神仙土、神仙石下面进行任何施工作业。

4、已确认清场后才连接起爆网络,确定连接起爆网络后就进入警戒爆破阶段,确定没有人再进入爆破危险区域。

5、已经设有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6、已经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岗哨,所有通路都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

7、已确认所有人员都已撤到危险区以外。

8、已确认本次爆破作业为持证的爆破工亲自操作。

9、爆破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必须及时把松动的悬空的石头橇下来,以免因震动造成松动的石头滚落危及车辆及行人。

(三)隧道爆破安全确认清单

1、已确认爆破工点300m范围内没有进行其它爆破工作。

2、装药前已确定隧道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牢固的。

3、已确认清场后才连接起爆网络,确定连接起爆网络后就进入警戒爆破阶段,确定没有人再进入爆破危险区域。

4、已经设有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5、已经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岗哨,所有通路都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

6、已确认所有人员都已撤到危险区以外(500米以下的短隧道放炮时,所有人员必须撤出隧道洞外,长隧道单线应撤出300m以外,双车道上半断面开挖撤至400m以外,双车道全断面开挖应撤至500m以外)

7、已确认本次爆破作业为持证的爆破工亲自操作。

(四)孔桩爆破安全确认清单

1、已确定安排好作业时间、爆破时间并将爆破时间告示于项目员工与周围居民。

2、已确定采用浅眼爆破法,遵循“多打眼、少灌药”原则,爆破工点300m范围内没有进行其它爆破工作。

3、装药前已确定孔桩护壁的支护是牢固的,已确定孔桩口严密覆盖(如在每个爆破桩盖严竹垫板压上泥土包袋),控制飞石。

4、已确认清场后才连接起爆网络,确定连接起爆网络后就进入警戒爆破阶段,确定没有人再进入爆破危险区域。

5、已经设有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6、已经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岗哨,所有通路都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

7、确定没有人在别的孔桩内施工,已确认所有人员都已撤离爆破点100米以外。

8、已确认本次爆破作业为持证的爆破工亲自操作。

二、高处作业

1、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贫血病等高处作业禁忌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2、工作平台牢固可靠,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组成,上杆离地高度应为1.2米,下杆离地高度为0.6米;横杆长度大于2米时,应加设栏杆柱,防护栏杆下部设0.18米的挡脚板;

3、防护栏杆下方有人员及车辆通行或作业,应挂安全网,水平面安全网、立面密目网可靠,安全网的安装应系挂安全网的受力主绳,不得系挂网格绳。

4、工作平台上铺设竹(木)板应符合要求,有防滑措施,工作平台应保证足够的作业空间。

5、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高挂低用,挂在牢固的结构上。

6、高处作业平台上工具、零件不得随意堆放,应配备工具箱、零件箱,防止各种工具、零件、物料等坠落伤害他人,人员不得向下抛扔工具、零件。

7、不得同时上下交叉进行作业。

8、人行爬梯强度、钢度符合要求。

9、工作平台孔、洞口设盖板等防护设施。

10、高处作业人员不得沿立杆或栏杆攀登。

三、高边坡安全确认

(一)高边坡环境安全确认

1、平面结构面安全确认:各平台结构面(层面、节理、断层等)不存在增宽、错动和扭曲等明显变化;

2、坡面结构面安全确认:(层面、节理、断层等)不存在增宽、错动和扭曲等明显变化;

3、平台平整性安全确认:已形成修整后各平台无松散堆积土堆、岩堆、碎石和大块等,平台面高差不超过±0.5m,已形成修整后的各平台面应完整,无明显缺损,非工程需要人为占用、破坏等;

4、坡面平整性安全确认:已形成修整后的各坡面无松散浮石、悬岩、伞岩和尖岩等;

5、坡面完整性安全确认: 已形成修整后的各坡面应完整,无明显缺损,非工程需要人为占用、破坏等;

6、平台渗漏水性安全确认: 各平台在平常、旱季、雨季是否存在渗漏水现象,渗漏水存在部位及渗漏水程度(分为明显、适度、少量等)是否掌握;

7、坡面渗漏水性安全确认:各坡面在平常、旱季、雨季是否存在渗漏水现象,渗漏水存在部位及渗漏水程度(分为明显、适度、少量等)是否掌握;

8、截排水沟修筑安全确认:已形成修整后各平台都应修筑截排水沟,主要排水平台应修筑混凝土截排水沟;

9、排水沟完整性安全确认:已修筑的截排水沟应完整,不存在破损、断裂和损毁现象;

10、排水沟畅通性安全确认:已修筑的截排水沟不存在明显堵塞、局部阻塞和其它影响畅通性的现象;

11、坡面崩落垮塌安全确认:已形成修整后各坡面不存在崩落、垮塌现象,如有,崩落、垮塌的部位和程度如何?

12、边坡滑坡安全确认:不存在潜在滑坡和明显滑坡现象;

13、边坡到位安全确认:已形成的边坡与设计对比,不存在明显不到位和超设计现象;

14、边坡安全生产确认:临近边坡作业人员,不存在安全隐患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

15、边坡处理安全确认:清坡、削坡处理是否完成;

16、监测桩布设安全确认:已形成或新形成的边坡台阶上是否按要求及时布设了监测桩;已布设的监测桩不存在破损、毁坏和松动现象,如有,要恢复和重建。

(二)高边坡施工安全确认

1、路基高边坡作业(包括自行开挖的便道高边坡)必须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落实现场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严格落实“五必须”(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论证和审批、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步工序)。

2、高边坡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实地调查,边坡设计不合理的,及时向业主书面报告提出变更。发现老滑坡、潜在滑坡等新情况的,完善设计方案和工程措施。

3、要与当地气象部门加强沟通,随时掌握天气的变化情况,施工时要随时注意边坡稳定性的观测,采用布设基准点、全站仪进行边坡位移观测,发现有位移的山体应停止作业,撤至安全位置,采取抗滑处理措施后方可进行边坡处理。

4、高边坡禁止从下向上进行开挖,在滑坡体上开挖土方应按照从上向下开挖一级加固一级的顺序施工,对滑坡体加固可按照从滑坡体边缘向滑坡体中部逐步推进加固、分段跳槽开挖施工,当开挖一级边坡仍不能保证稳定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加固。

5、严禁在同一坡面上下重叠作业,高边坡下方有滚石危及地段的必须设置防护沟、隔离栅、或者其他有效安全防护设施,前后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现场施工要设专人进行管理,专人指挥,必要时设置观察员。

6、边坡处理前先清理松石、危石,并采取可靠的工作防护,作业时注意观察危石周围地表的状况,循序渐进,清理危石按照“先易后难,先上后下,先撬后顶,先挤后按”进行坡石处理,清坡人员应保证水平等高线同时下移。

7、人工清理边坡时要注意脚下,遇有浮土松石应加固或清除,局部可开挖台阶进行清理,必要时可加设竖向钢管扶手。

8、高边坡施工机械,应与边缘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出现不稳定现象(如裂缝、局部塌方)时,及时撤离。下雨、停工休息时机械撤到安全区域停放妥当。

9、高边坡爆破采取浅孔少装药、松动爆破等飞石少的方法,放炮前设专人警戒,定时爆破,不得用石块覆盖炮孔,爆破后15min后才能进入现场,按规定检查和处理盲炮,检查处理危石。爆破器材运输保管施工操作等应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雷雨季节应采用非电起爆法。

10、边通车边施工路段,要严格实施交通管制,在作业现场要设置安全警告标志,现场安排专人值守,不得脱岗,防止高边坡塌方滚石危及过往车辆及行人。发生塌方或滑坡的,要及时进行清理,疏导、恢复交通,按照先通后畅的原则,确保车辆、行人安全通行,不能及时清理的,现场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合交警、路政部门做好保畅通工作。

四、深坑作业

1、深基坑施工编制专项方案,经审定批准,开工前进行技术交底

2、深基坑边坡、支护结构等应进行沉降和位移监测。

3、开挖时安排专人指挥,完善安全防护措施;

4、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开挖,坑内坑外防护设施安装到位,否则不予施工。

5、深基坑设置安全通道,设置安全围挡;

6、基坑开挖后周边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7、深基坑四周的钢管护栏,挂密式安全网距基坑边缘大于1m;

8、靠近道路侧的基坑设置夜间警示灯

9、设置防排水设施,防止影响基坑稳定性,基坑顶部设施排水沟;

10、机械作业时距坑边大于1m;

11、材料及机具堆放距坑边大于0.8m;

12、基坑周围2m范围禁止堆放杂物、开挖物,堆积高度不得大于1.5m;

13、与附近建(构)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14、基坑开挖机械作业半径范围内禁止有人;

15、禁止作业人员在坑壁下休息;

五、起重吊装

1.应设置警戒区,警戒区不得小于起吊物坠落影响范围

2、起重设备与高压线、建筑物安全距离符合规定

3、派专人负责指挥捆绑、固定、吊装等作业;

4、严禁人员在已起吊的构件下方或起重臂下旋转范围内作业或通行;

5、应检查起重设备安全装置、钢丝绳、滑轮、吊索、卡环等的可靠性;

6、起特设备吊钩无破口、裂纹、变形等现象,钢丝绳防脱装置齐全完好有效。

7、起重设备钢丝绳磨损不得有断股、断丝、断芯、扭结、压扁、弯折、锈蚀、缺油或绳卡等不符合规定的现象。钢丝绳排列不齐、卷筒余留圈数3圈以上。

8、起重设备主要受力构件不得有裂纹、腐蚀、磨损、脱焊、变形、切割,以及重要连接的焊缝、铆钉、螺栓、销轴等不得有脱焊、松动、缺漏等情况。

9、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10、门式起重机、架桥机要设置人员上下的平台

11、吊装大、重、新结构件先进行试吊;

12、严禁斜拉、斜吊;

13、严禁起重机吊人,确保吊装构件上无人停留后,再进行吊装;

14、严禁吊装起吊重量不明、埋于地下或黏结在地面上的构件

15、应及时将吊起的构件落放就位;

16、吊起的构件上下不得堆放及悬挂零星物件;

17、吊点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18、严格按照方案进行绑扎

六、脚手架架搭设或拆除

1、应根据所受荷载、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地质等情况进行设计及验算;

2、地基底部应平整,并检测地基承载力,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要求;

3、支架基础的场地应设置排水设施

4、应按照有关要求对支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设计与验算;

5、扣件不得有裂纹、缺爪、螺栓断丝或滑丝,钢管壁厚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6、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顺序进行搭设;

7、同一支架,必须采用相同规定型号、规格的钢管;

8、支架应设置可靠的接地装置。

9、应设置垫板和垫座,垫板和垫座应符合有关规定;

10、立杆埋置深度应符合要求,且坑底回填土须夯实;

11、立杆横距、纵距应满足相关规定。

12、必须按照规范要求搭设扫地杆、水平剪刀撑和竖向剪刀撑;

13、扫地杆与地面距离应符合有关要求。

14、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

15、不同步或不同跨的两个相等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16、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纵距的1/3。

17、必须设置横向水平杆;

18、采用直角扣件,将其固定在紧靠纵向水平杆的立柱上。

19、严禁出现翘头板,必须用铁丝等绑扎牢固;

20、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置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

21、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设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22、桩、柱梁式支架的纵梁之间为设置可靠的横向连接

23、安装完成后进行检查验收;

24、使用前进行预压,预压荷载应为支架需承受全部荷载的1.05-1.10倍;

25、预压加载、卸载应按预压方案要求实施,使用砂袋预压时应采取防雨措施。

26、施工荷载集中部位,必须按规定采取加强措施;

27、混凝土输送汞、管道不得与支架连接。

28、必须自上而下,分层分段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七、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拆除

1、承担支撑架体拆除的分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

2、是否编制高大模板支撑体拆除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核查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强度报告,浇筑混凝土达到拆模强度后方可拆除,并履行拆模审批签字手续。.

4、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拆除作业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作业,分段拆除的高度不应大于两层。

5、设有附墙连接的模板支撑系统,附墙连接必须随支撑架体逐层拆除,严禁先将附墙连接全部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支撑架体;

6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时,严禁将拆卸的杆件向地面抛掷,应有专人传递至地面,并按规格分类均匀堆放;

7、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和拆除过程中,地面应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范围。

八、特种设备安装或拆除

1、安装、拆除专项方案由设备材料公司编制、评审(包括专家评审)。施工前,由设备材料公司提供一份经过评审的专项方案(包括专项方案、专家评审意见、设备材料公司

对作业人员的交底书面记录)给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收到设备材料公司的专项方案后,需再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保存书面记录后方可施工。

2、参加安装拆卸的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具有操作证和操作能力的人员。

3、在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明确施工工艺及施工工序、各岗位工作任务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4、特种设备在安装/拆卸前,应对设备和装拆机具进行检查,确认各部件完好,方可实施安装/拆卸。

5、大型设备运输前,应对运输路线进行勘查,对路面状况及桥梁承载情况作详细了解,做好防护工作。

6、特种设备安装调试完好后,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

7、龙门吊和架桥机所使用的钢丝绳(包括起重、拖拉、千斤头)均须为全新的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或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由设备材料公司采购、配送。

8、龙门吊和架桥机的起重钢丝绳按出厂种类、型号、规格进行配置,不得私自更改。千斤头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0。

9、龙门吊安装、拆除时,每个支腿需使用4根Φ20mm的钢丝绳作为固定缆风绳,缆风绳采用不小于3吨的手拉葫芦进行收紧。

10、所有缆风绳拉设完毕后,方可松任何螺栓。

11、龙门吊、架桥机的安装、拆除需在封闭的安全作业区域施工,该区域由设备材料公司负责封闭。

12、安拆作业时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管理人员要在现场监督、协调,作业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进行监护,确保每一环节的施工规范、安全

13、在安、拆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指挥,执行人员、检查人员各司其职,统一指挥。

14、拆除作业应严格遵循先上后下、按部就班的顺序进行,严禁盲目作业。

15、在设备拆除前,对设备进行仔细全面的检查,将一切非设备材料(如附着物、垃圾、废弃材料)全部清理干净,防止高空坠落事故。

16、各类电动设备和工具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九、挂篮安装或拆卸

1、挂篮安拆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方案,且审批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2、挂篮安拆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挂篮进场后必须经过检查与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禁止施工

5、主桁架吊装下放时要设置溜绳牵引;

6、吊车操作时启动要慢,制动也要慢,避免吊物摆动、旋转;

7.后锚固必须与主桁架固定牢实;

8.主桁架要固定牢实,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9、0号块上材料、杂物必须堆放整齐、严禁随意堆放

10、挂篮必须由专业人员现场组拼悬吊系统,非专业人员禁止操作

11、底篮拼装加固牢实后,方可提升底篮;

12、底篮拼装提升必须对称

13、严格按照施工方案与规范要求设置防护设施,且经验收合格才可施工

14、使用前,全面检查挂篮杆件及机具设备的安全状态况;

15、挂篮拼装时,及时稳固构件,将其连为一体;

16、挂篮组拼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和静载试验;

17、拼装完成后挂篮必须组织验收,经

18、必须设置警戒区;

19、严禁将各构配件抛掷至地面;

20、应及时清理脚手架上的材料及杂物

21、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规定的顺序拆除

十、临时设施拆除

1、拆除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构造情况、工程量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应经原审批人批准,方可实施

2、依据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在拆除施工现场划定危险区域,并设置警戒线和相关的安全标志,应派专人监管。

3、人工拆除施工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

4、拆除施工时,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作业中机械不得同时回转、行走。

5、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对较大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须采用起重机具及时吊下。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

6、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每台起重机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且应对第一吊进行试吊作业,施工中必须保持两台起重机同步作业。

十一、有限空间作业

1、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凡要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事先测定其氧气、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在未准确测定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前,严禁进入该作业场所。

2、确保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现场的空气质量。氧气含量应在18%以上,23.5%以下。其有害有毒气体、可燃气体、粉尘容许浓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要求。

3、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进行过程中,应加强通风换气,在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可能发生变化的危险作业中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

4、作业时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照明应使用安全矿灯或36伏以下的安全灯,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5、发现可能存在有害气体、可燃气体时,检测人员应同时使用有害气体检测仪表、可燃气体测试仪等设备进行检测。

6、检测人员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严禁使用氧气呼吸器;

7、有可燃气体或可燃性粉尘存在的作业现场,所有的检测仪器,电动工具,照明灯具等,必须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要求的防爆型产品。

8、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9、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

10、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

11、 如果作业场所的缺氧危险可能影响附近作业场所人员的安全时,应及时通知这些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

1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

13、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抢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绳缆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设备,以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

14、在密闭容器内使用二氧化碳或氦气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在作业过程中通风换气,确保空气符合安全要求。

15、当作业人员在与输送管道连接的密闭设备(如油罐、反应塔、储罐、锅炉等)内部作业时必须严密关闭阀门,装好盲板,并在醒目处设立禁止启动的标志。

16、当作业人员在密闭设备内作业时,一般打开出入口的门或盖,如果设备与正在抽气或已经处于负压的管路相通时,严禁关闭出入口的门或盖。

17、在地下进行压气作业时,应防止缺氧空气泄至作业场所,如与作业场所相通的设施中存在缺氧空气,应直接排除,防止缺氧空气进入作业场所。

十二、涉路施工

1、制定科学的施工方案和计划,报监理、业主批准,报路政部门、交警部门备案,与交警、路政部门对边通车边施工路段进行配合,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2、除布置交通安全标志牌外,施工区域还应设置危险告知牌、安全操作规程、车辆运行警示牌及相应的安全标语。

3、施工区域与旧路交接应用护栏和挡板进行全封闭,防止外人进入施工区域。护栏每隔50米挂红灯示警标志,挡板外侧粘贴反光标志。施工出入口设置指示标志和警示灯。

4、施工路段安排专人管理施工车辆出入施工区域,疏导道路交通,确保施工车辆不影响道路通行,外部道路车辆有序缓慢通过施工路段。交通管理人员配对讲机等通讯设备,加强沟通联系。严禁施工车辆及人员跨越或超出安全施工区域规定的范围,并不得随意在车辆通行的车道上停留。

5、安排人员定期清理施工路段路面,防止车辆碾飞土石伤人、雨后泥泞影响通车,防止环境遭到扬尘的破坏道路。

6、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必须“三证”齐全,并确保其安全性能。

7、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与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机械操作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明确责任。

8、施工段道路应保障平整无坑,无积水,做好防排水设施,确保车辆行人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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