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乡中心学校职能建设,充分发挥中心校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突出中心校督导管理、统筹协调功能,建设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机关作风,根据《****乡中心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公办学校(幼儿园)年度工作考核的方案》(试行)*党发[2019] 号文件和《****乡小学、幼儿园年度工作考核及绩效奖金分配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内容:
1、分管工作综合考核30分 2、分管工作业绩考核50分 3、挂包学校工作考核20分 4、奖励加分
二、考核对象:中心校工作人员 三、考核细则
(一)分管工作综合考核30分
分管工作综合考核实行扣分制。中心校工作人员应熟知自己分管工作规律和一般操作程序。按规定拟写相关工作计划,并对照执行,及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积极参与上级安排的培训和事务工作会,及时组织对应的下级培训工作,细化并落实分管工作、检查工作进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做到工作计划、检查、总结、评比闭合式循环运行,环节清晰、资料完好给满分30分。如因工作失误或延误被县教育局或乡人民政府公开口头点名通报或书面通报的,一次扣责任人本项
积分2分。如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一次扣责任人本项积分5-15分。此项考核以乡人民政府或县教科局年内各项工作督查通报情况为依据积分,本项实行累计扣分,直到扣完本项积分为止。
(二)分管工作业绩考核50分
中心校人员分管工作业绩考核积分以分管工作在县教育局和乡人民政府反馈情况为依据积分。学期内分管理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对接组织或领导无异议记50分。对接组织或领导有异议扣责任人5至10分。分管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扣责任人10—30分。
(三)挂包学校质量综合评估积分20分
以挂包学校年度工作考核积分为依据,按比例折算。计算公式为:挂包学校年度工作考核积分÷100×被考核人应得积分20分=个人挂包学校年度工作考核积分。
(四)奖励加分。实行累计奖励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考核时以个人提供的印证材料复印件为依据,没有印证材料一律不予奖励加分。加分办法:
1、分管工作在国家、省、市、县、乡的各项工作考核中获先进单位等集体荣誉的,每次分别按5、4、3、2、1分的标准奖励。
2、分管工作参与县以上经验交流一次,分管人奖励加分5分;分管工作成绩突出,吸引县教育局到本乡召开现场会,每奖奖励加分10分。
***乡中心学校 201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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