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工程名称 工序名称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交底内容: 隧道施工安全“十严禁” 1、隧道开挖、掘进作业中,严禁打残眼; 2、掘进爆破出现拒爆时,严禁作业人员拉拔导爆管、导火线、导爆索、电线等引爆线路、掏挖孔内的炸药雷管; 3、炸药、雷管等爆破器材管理“四严禁”: 严禁作业人员私自销毁、转卖炸药、雷管等爆破器材;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爆破器材储存库; 严禁在库区吸烟、用火; 严禁将易燃物品带入仓库; 4、掘进爆破后,未对作业面的危石进行处理,其他作业人员严禁进入作业面开展下一轮作业; 5、掘进作业时,工作人员按要求配足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风枪作业手打干钻; 6、严格按设计及施工组织明确的作业程序、要求进行开挖、支护,严禁在后方支护未完成前进行下一轮掘进作业。 部位名称 交底日期 交底人 接收人 年 月 日 参加单位 会 签 栏 参 加 人 员 复核人: 记录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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