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遏制学校安全事故、尤其是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宁阳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是幼儿园处理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依据。发生学校安全事故时,本预案立即启动。
(三)在幼儿园如果发生安全事故(件),适用本预案: 1.暴力伤害事故; 2.交通安全事故; 3.拥挤踩踏事故; 4.火灾事故;
5.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6.自然灾害事故; 7.校办企业安全事故; 8.其他安全事故。
(四)幼儿园全体干部职工均有参加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责任和义务。
(五)各学校和幼儿园应依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操作性强的应急实施预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工作到位。
二、工作机构
(一)教办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由教办主任宁新炎同志担任总指挥;分工安全的副主任任副总指挥;班子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研室,成员由教办、教研室、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办公室下设救援行动组、疏散引导组、事故调查组和信息宣传组。
三、工作职责
(一)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
1.当遇到突发事故时,立即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开展学校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控制事故的损失和扩大;
2.组织召开处理突发事故工作会议,确定救援方案,下达启动处置应急预案命令;
3.向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同时负责与卫生、公安、交通等部门协调,取得各部门的协助。依据上级批示和现场情况,适时决策,指挥处置行动;
4.检查督促各分工小组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教学秩序的工作;
5.及时向外界公布事件情况,并安排指定人员发言,做好解释工作,满足媒体和群众的知情权,做好善后工作,避免事态扩大和加重负面影响。
(二)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向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并及时传达指挥中心领导的决策;
2.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和支援;
3.协调各应急部门之间的工作;
4.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处理的信息。 (三)救援行动组的主要职责
1.救援行动组接到应急预案启动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实施救援行动,组织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指挥现场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人员救护,确保救人第一,生命第一; 3.保证供电供水,确保应急灯、消防设施等正常使用; 4.做好人员疏散和学校财产的保护,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四)疏散疏导组的主要职责
1.疏散疏导组接到应急预案启动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
2.及时封锁事故现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以免影响救援工作,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3.做好师生的精神安抚和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学校制订师生心理疏导工作方案,指导学校心理健康教师开展工作。
4.认真清点、看护防护物资,并做好记录。 (五)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
1.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对安全事故的性质进行认定,明确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
2.根据事故调查进程,阶段性提供事故情况说明及性质认定,以便有计划对外做出客观真实的解释;
3.总结事故原因,提出整改建议。 (六)宣传信息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指挥中心相关文件、材料审核和印发,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
2.负责收集、报告及发布各类相关信息,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信息的传阅、相关材料的记录、存档、留存;
3.做好公共舆论的监督引导工作,负责接待各类咨询、采访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四、应急救援程序
(一)事故发生部门要第一时间将事发情况准确报告指挥中心及办公室,办公室立即报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总指挥及副总指挥,下达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命令。办公室常设值班电话:
(二)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挥中心领导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指挥事故的处理工作;各行动组接到预案启动通知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有序开展救援工作。
(三)指挥中心根据事故现场具体情况,提出事故救援行动方案,办公室根据指挥中心指令协调好各组的行动,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做好安全事故的救援、疏散和现场保护等工作。
五、现场应急处置基本要求
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要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置。
第一发现者立即决断事故类型,快速报告单位负责人,同时采取措施。
学校或幼儿园负责人立即启动学校应急处理预案,组成应急指挥小组,果断确定处置方案,并机智地指挥、组织处置行动。
在组织处置的同时,快速将案情向有关部门和教育局指挥中心报告,以便及早得到救援。
(一)外来暴力伤害事故
1.第一时间组织有关人员制止非法侵害行为。 2.及时报警。立即启用侵入式报警系统或拨打“110”,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公安部门。应急队伍组织人力抢救,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
3.安抚其他师生,组织其他师生及时疏散到安全地带,并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干扰救援进行。
(二)食品中毒事故
1.组织人力抢救,快速救出人员,将受害人护送至医院,配合医疗人员进行抢救。
2.以最快的速度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疾病控制中心、食品安全办公室等等部门。
3.保护现场,配合调查取证。 (三)火灾、爆炸、校舍倒塌事故
1.疏散人员,救护受伤人员,组织抢救,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受伤人员护送医院,配合医疗人员进行抢救。
2.拨打“119”火警电话,快速报告消防大队,求得援助,调动消防专业队伍。
3.组织现场警戒小组,负责现场的安全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灭火秩序。
4.拨打“110”电话,求得交警帮助,组织交通疏导组,负责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指挥,确保消防车辆的交通畅通,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
5.组织骨干人员,配合消防专业队伍,扑灭火灾。 (四)重大交通事故
1.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公安(拨打“110”)、卫生部门(拨打“120”)。
2.组织人力抢救,快速救出人员,将受害人护送至医院,配合医疗人员进行抢救。
3.安抚其余师生,协助交警做好现场的安全警戒,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4.保护现场,配合调查取证。 (五)其他意外事故
1.涉及人身安全,立即组织抢救,拨打“120”或送医院救治。
2.快速与有关专业部门联系,取得援助。
3.涉及学生(儿童),通知家长,涉及教师的,通知家人。
4.组织应急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采取恰当的处置措施。
5.为专业部门进行专业处置创建必要的畅顺环境,确保快速处置。
6.组织现场警戒组,负责现场安全警戒,保护现场,维护秩序。
六、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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