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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地下超市防火设计审核谈商场安全疏散设计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由地下超市防火设计审核谈商场安全疏散设计

李剑乾

【期刊名称】《安全》 【年(卷),期】2012(033)012 【总页数】4页(P46-49) 【作 者】李剑乾

【作者单位】北京市东城区公安消防支队 【正文语种】中 文

笔者近期完成了毗邻北京站的某广场式高层民用建筑群附属地下超市翻建工程的建筑防火设计审核工作。该建筑群座落于北京市中心“黄金地段”的建国门内大街,曾被评为20世纪90年代“北京十大建筑”之一,1987年由港资开发,其设计指导思想是建成多功能、高效益、有丰富多彩的城市公共开放空间,能够起到“城市起居室”作用的混合使用中心。该建筑用地面积近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集公寓、酒店、办公、商业、餐饮、娱乐、会展、交通枢纽等使用功能于一身,此次翻建的地下超市位于地下二层,与地铁车站相联通,建筑面积9885m2。

超市商品种类多、存量大,一旦发生火灾,将呈现出烟气发生量大、温度高、毒害性强的特点,其火灾危险性不言而喻。而地下超市无论是建筑结构或是各种建筑消防设施,相对地上建筑而言又都存在着较大缺陷。假使地下超市的初期火灾没有被有效扑灭,且不能迅速安全地将店内人员疏散到室外地坪,必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完善地下超市的建筑防火设计是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减少财

产损失的关键,而做好安全疏散设计更是抑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的最重要一环。 考虑到该地下超市布置在高层主体在首层投影区域以外,且位于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内,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过程中《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1995 2005年版)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都应作为审核依据(以下简称《建规》、《高规》、和《人防规》)。

现行国家技术标准中对安全疏散设计的规定都是强制性要求。虽然各规范适用的对象不同,但其建筑防火设计的指导思想应当统一。目前,不同规范之间尚存在不协调的现象,给地下超市的建筑防火设计审核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建规》第5.3.17条第1款规定,地下建筑中上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其下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即按照单一楼层作为计算基准;《人防规》第5.1.6条规定,疏散宽度的计算应按该防火分区设计容纳总人数乘以疏散宽度指标计算确定,即按照单一防火分区作为计算基准。两规范在计算基准上的不协调,直接造成安全出口在各楼层平面布置上的不同,而这种不同直接造成业态变化,对经营者的运营收入来讲影响重大。

对于相邻防火分区之间防火墙上的防火门宽度是否计入疏散总宽度、借用相邻防火分区之间防火墙上防火门的疏散宽度占疏散总宽度的最大比例等技术细节,现行《建规》与《高规》均未做出明确规定。习惯上,符合安全出口设置形式的楼梯梯跑净宽度的累加值,是安全疏散的总有效宽度。而《人防规》第5.1节不用计算整层的疏散总宽度,当该防火分区建筑面积超过1000m2时,只需在每个防火分区设置不少于两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且宽度之和不小于该防火分区所需疏散总宽度的70%即可。也就是说,可以将不超过疏散宽度总需求30%的疏散宽度,安排在相邻防火分区之间防火墙上防火门的疏散宽度进行补充。显而易见,按照不同规范规定作出的设计方案所需楼梯总宽度和数量之间的差别是惊人的,其投资差异也是

巨大的。

《高规》没有像《建规》和《人防规》一样,对商业营业厅营业面积折算系数做出明确规定。考虑到《建规》和《人防规》中的计算方法是在《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1988)相关数据的基础上查阅国内外有关资料和规范并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后确定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且该超市位于建筑底部,与建筑本身的高层属性关联性不强,决定在该超市安全疏散系统设计审核中采用这一标准。

但《建规》和《人防规》对商业营业厅营业面积计算方法的规定也不统一。《建规》规定,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人防规》规定,地下商店每个防火分区的疏散人数,应按该防火分区内营业厅使用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确定,营业面积折算值均为70%。

《建规》在条文说明中表述,“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以及营业厅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对于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分隔开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入该建筑面积内。《人防规》在条文说明中表述,“防火分区内营业厅使用面积”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所占用的使用面积,对于处于与营业厅同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仓储间、设备间、工具间、办公室等房间,则分别计算疏散人数。两者之间的细微差别再一次各设计审核带来巨大困惑。 《建规》与《人防规》规定,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大于10m的防火分区,其疏散宽度指标应为每100人不小于0.75m;《高规》规定疏散出口总宽度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因该超市的建筑面积较大,在选取百人疏散宽度指标时也出现了疑惑。

鉴于相关规范之间存在的不协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应当对工程所处位置的具体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再依据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

商业建筑可燃货物极度集中,起火后火场温升迅速,而相比与地上超市,地下超市的排烟排热能力较差,扑救更困难,火灾延烧时间也更长。考虑到该超市位于建筑地下二层,与室外地坪高差较大,为了保证火灾时人员能够及时疏散到安全区域,应保证建筑主体在火灾发生后较长一段时间内不被破坏,在满足《建规》表5.1.1中要求的耐火等级需要达到一级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地下超市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尤其是应注意加强疏散通道两侧隔墙的耐火极限。

防火分区是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它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现行规范规定,地下超市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情况下,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000m2,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防排烟设计、消防电气设计应当与防火分区设计相适应。

目前,为解决地下空间在视觉上的压抑感,通常采用大开间设计,可用防火卷帘划分防火分区,防火卷帘应符合《高规》第5.4.4条的规定。考虑到防火卷帘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应对防火卷帘的设置进行总量控制,一般不超过防火分区轮廓总长的30%。防火分区两侧均布置货架时,为有效进行防火分隔,防止燃烧产生的高温烟气与火焰热辐射引燃水平方向相邻防火分区内的可燃物,应设置防火墙,而不应设置防火卷帘。

地下超市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防火分区面积小于1000m2且与相邻防火分区间防火墙上设有净宽度不小于1.4m的甲级防火门时,可只设置一个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

建筑内发生火灾时,在火灾初期人员离开着火区域,先进入有效防火分隔的非着火区域,且不导致相邻非着火区域的拥挤,再疏散到室外是相对安全的,即相邻防火分区之间防火墙上防火门的疏散宽度是可以部分计入疏散总宽度的。但考虑到该地下超市地处首都政治中心区且毗邻北京站,应采取偏安全的审核标准,要求每个防

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总疏散宽度均应满足本防火分区的安全疏散宽度需求。 考虑地下超市在使用过程中,营业面积和储存面积经常变化,使用面积是动态的,《人防规》中“该防火分区内营业厅使用面积”这一指标存在不确定性,在审核中统一采用《建规》中“营业厅建筑面积”这一指标与面积折算值70%及楼层疏散人数换算系数的累积乘积来确定营业厅使用人数。而疏散总宽度采用《高规》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确定,即:

防火分区需求总疏散宽度=商业营业厅防火分区建筑面积×70%×疏散人数换算系数÷100×1.0。

疏散距离是指火灾时人员从室内最不利地点到达安全出口的行走距离。地下超市内商品货架的布置具有多样性特点,不良设计导致疏散距离可能不满足《高规》的要求。因此,应合理布置安全疏散出口,并根据安全出口的位置,设计地下超市内商品货架的合理布置,按照《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第8.3.3条的规定,进行安全疏散路径设计。对于改建工程防火分区划分存在的客观性,可设置两个不同方向通往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解决疏散距离过长的尴尬局面。

考虑到该建筑位于地下,审核中要求在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等公共部位,其顶棚、墙面和地面的装修材料均采用A级装修材料,除此之外,售货柜台、固定货架、商品展览台等,也要采用A级装修材料。 (1)机械排烟系统

为降低火场温度,延迟轰然时间,利于人员安全疏散与救援工作开展,设置专用机械排烟系统。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实现着火区域开启机械排烟,相邻防烟分区利用空调系统送新风(送风量不低于排烟量一半)的功能。 (2)室内消火栓

根据超市净空高度和货架布置情况,重新校核原室内消火栓平面布置。计算确定是

否符合室内任一点均能被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保护的技术规定,以满足灭火作战和抢险救援的安全需求。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少火灾烧损与水渍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采用热敏性能明显高于标准响应喷头的快速响应喷头。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为了准确监控电气线路的故障和异常状态,发现并及时报警以提醒专业人员消除电气火灾隐患,要求在三级以上的各配电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并接入城市消防报警远程监控系统。 (5)应急照明与消防标志

为便于在烟气较大情况下完成紧急疏散,在营业厅内、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等处设置应急照明与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保证火灾条件下最不利点地面最低照度不低于5.0勒克斯。除此之外,又额外设置了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和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和疏散导流标志。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供电干线与正常照明的供电干线自低压配电柜上分开,且配置EPS后备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低于30min。 (6)设置客流量统计装置

为实时掌握顾客总量,高峰瞬时顾客总量超出设计使用人数,确保安全疏散效率,在超市出入口设置客流量统计装置,实现在接近最高人数时发出警报,提示工作人员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可靠措施,限制顾客持续进入营业区域。

该商场设置的安全出口总疏散宽度可供2700人安全疏散。对2012年“五一”劳动节期间以及平时人流较大日进行了顾客数量统计,见表1及表2。

从统计数字可以看出,该商场的消防设计尤其是安全疏散设计还是偏安全的。 在地下商场的消防设计中,应精确计算安全出口宽度,合理布置安全出口、缩短疏

散距离。为了使地下商场的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更具有说服力和可操作性,建议相关规范管理组尽快协调统一,消除分歧。另外,火灾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是控制火灾蔓延、烟气流动,为人员安全疏散争取时间的关键,设计人员在进行地下商场消防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消防设施的设计,以保证火灾时建筑内人员能够安全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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