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加强校园安全,经友好协商,本着相互尊重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守护校园,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完成任务,共同信守合约,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守校时间
乙方守校从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6月30日止。每天按时到校园守校,早晚按时开关大门。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并保持通信畅通。
二、乙方守园人员职责
1、做好校园公私财产的日常看护、保管工作。全天监控好校园安全,不间断地园内巡视,发现可疑情况、人员及时过问并处理。
2、适时打扫校园周边环境,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清洁。 3、如果上级领导到校察看,应及时通知校领导。
4、注意防盗、防火等,遇紧急情况,及时上报领导、、消防部门。
5、守校期间校园内的财物(包括水管)和教师个人财物,若发生丢失或遭到破坏由乙方按价赔偿。
6、守校期间必须在校园内值班。
7、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特别是晚上间。 三、守校酬劳
在乙方较好地完成以上各种事项后,由甲方按议定价每月付给600元人民币给付乙方为守校费,每月30日发放工资。
四、乙方安全
乙方守校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自己注意和承担。 五、违约、处罚
1、乙方必须保证每天 24 小时都有人在园值守,每发现一次无人值守扣款 10 元。
2、发生物品遗失时,乙方除要照价同流赔偿外,甲方还要视遗失物品的多少、 贵重决定是否对乙进行追加处罚。
3、乙方因自身造成的严重损失或形成的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其后果由乙方单独承担。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2017年1月 1 日 2011年1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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