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2007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2007年全区爱国卫生运动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净化环境、控制病媒生物、预防减少疾病、增进群众健康、促进和谐黄陂建立为目标,以贯彻《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武汉市城镇除害工作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167号)、《武汉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市人民政府令166号)为动力,以巩固湖北省卫生城区成果为重点,广泛开展群众性卫生整治活动,稳步推进除四害、卫生创建、健康教育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及省、市爱卫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07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大力推进卫生创建活动
(一)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爱卫会制定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镇标准》,按照标准和规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配合全市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二)依据《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创建卫生城镇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6]17号),积极组织开展创建省级卫生镇(街)、卫生先进社区、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活动,力争创建省卫生镇(街)1~2个,创省级卫生先进社区1~3个,卫生先进单位4—6个、2%的行政村达省级卫生村标准。做好省级卫生城区巩固工作。
(三)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市级卫生镇(街)、卫生先进社区、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活动,创建市卫生镇(街)1—2个,做好市级卫生创建申报工作。
(四)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武发[2006]24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参与“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试点工作,在试点村开
展村湾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做好创建卫生村、镇(街)的活动,市级卫生村、镇(街)要求达到各区总行政村、镇(街)数10%以上。通过开展创建卫生村、镇(街)的工作,引导村民“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提高村民文明卫生意识、健康意识,创造“以讲卫生为荣,人人关心环境卫生、人人关心健康”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社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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