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岗位责任制 ........................................................................ 3 一、 第一责任人岗位责任职责 .............................................................. 3 二、 院感科职责 ...................................................................................... 5 三、 护理部职责 ...................................................................................... 5 四、专职收集人员的职责 ........................................................................ 6 五、各级医务人员的职责 ........................................................................ 7 六、医疗废物管理责任追究制 ................................................................ 8 七、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 10 八、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 12 九、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体系 .............................................................. 13 十、医疗废物处理相关工作人员要求 .................................................. 15 十一、医疗废物长效管理工作流程 ...................................................... 16 十二、医疗废物产生地工作制度 .......................................................... 17 十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工作制度 .................................................. 18 十四、医疗废物产生地工作人员职责 .................................................. 19 十五、医疗废物暂存地工作人员职责 .................................................. 20 十六、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专(兼)职人员职责 .......................... 21 十七、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 22 十八、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分类收集方法及工作要求 ...................... 25 十九、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 27 二十、医疗废物处置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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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医疗废物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制度 .................................. 29 二十二、医疗废物的分类 ...................................................................... 30 二十三、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 ......................................................... 32 二十四、纤维性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 34 二十五、医疗废物的消毒处理及记录制度 .......................................... 35 二十六、医疗废物刺伤、擦伤应急处理措施 ...................................... 38 二十七、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39 二十八、医疗废弃物产生地点分类收集方法示意图及文字说明 ...... 40 二十九、医 疗 废 物 出 入 管 理 制 度 ........................................ 42 三十、医疗废物处置相关人员防护制度 .............................................. 43 三十一、医院污水处理应急预案 ..........................................................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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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岗位责任制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特制定本院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一、 第一责任人岗位责任职责
1、带领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等。
2、对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3、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4、对医院感染发生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并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
5、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
6、每年至少召开2次医院感染工作会议,安排有关事宜。 7、对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导。
8、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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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9、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报告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对医务人员进行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培训工作。 11、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
12、对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13、组织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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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院感科职责
1、负责起草有关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交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医疗废物分类、运送、暂时贮存等工作的咨询、指导。 3、协助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指导、检查和培训工作。 4、负责监督使用合格的包装袋或者容器。 5、负责医疗废物档案资料的管理。
6、协助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三、 护理部职责
1、协助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2、负责检查、指导病区、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废物的分类放置及部分一次性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处理制度的制定、落实、执行。
3、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各部门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等工作。
4、检查内部转运时与收集人员是否作好交接登记记录。 5、协助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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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职收集人员的职责
1、严格执行“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工作制度”,保持暂存处室内外环境整洁。
2、自觉履行《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人员职责,防止医疗废物在《暂存处》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3、负责在收集过程中检查每个包装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包装应该拒收,要求该部门立即改正,并待包装符合要求后再收。 负责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登记,登记资料每天按要求交相关科室。 4、负责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对外交接后,对容器和设施进行消毒清洗。
5、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容器内,并定点放置,所有医疗废物必须密封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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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级医务人员的职责
1、各科室医疗废物由科主任及护士长负责监管督查。重点科室应结合本部门工作,制定具体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各科室指定专人兼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管理工作。 3、每个医务人员都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见附3,及时分类收集本岗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将废物分别放置于指定的容器。 4、各科室必须在锐器盒与包装袋外贴上标签,填写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类别、科室、年、月、日,并与专职收集签收三联单。交接后对容器、场所进行清洗消毒。
5、每个医务人员都应当掌握医疗废物管理知识。均有义务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工作,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环境污染事故,必须按《医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等事故紧急处理流程》见(附1)的程序处置,保护现场并且立即上报感染管理科、分管院长,节假日报行政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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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医疗废物管理责任追究制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综合保障部或者专职监控人员的职责:
1、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2、未对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3、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4、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 5、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和运送工具不符合要求。
6、由于设施原因,医疗废物在《暂存处》发生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
7、未保存医疗废物登记资料。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专职收集人员的职责: 1、未对使用后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2、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3、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 4、未对包装进行检查,将不符合要求的包装带回暂存处。 5、私自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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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由于人为疏忽,使医疗废物在《暂存处》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
(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院内感染管理科的职责: 1、未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未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3、未保存医疗废物登记资料。
4、未协助相关科室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5、私自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护理部或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职责:
1、未组织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
2、未指导、检查医疗一线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工作。 3、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4、未将锐器放入锐器盒。
5、未指定专人兼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管理工作。
6、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交接签名等工作。
7、未将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作为感染性废物处理。
8、私自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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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要经常性组织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增强管理意识,落实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职责。 二、科室对产生的医疗垃圾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收集,医疗废物要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三、盛装医疗废物前,认真检查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有无破损、渗漏。盛装医疗废 物达到包装袋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的封口紧实、严密,以防止运送过程中遗撒。
四、化学性废物中,批量报废的化学试剂要交专门机构处理,批量报废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械要交专门机构处理。 五、医疗废物中有病原体的标本和菌种等高危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前,应当就地消毒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六、放入包装袋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每个包装物应当有警示标识,同时填写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生产日期、类别。
七、医疗废物运送人员每天将分包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医疗暂存地点并加锁防盗,医疗废物在院暂存时间不应超过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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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必须由专人负责,应定期对暂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按要求做好自身保护,同时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的流失或破损而造成医疗废物泄露。
九、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负责人应当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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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1、医疗废物管理实行管理责任制,医院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2、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由医院感染管理科、总务科、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和保卫科组成,各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院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医务科负责督导临床医疗、医技科室的医疗废物管理,护理部负责督导护理人员的医疗废物管理,门诊部负责督导综合门诊、感染病门诊的医疗、护理、医技科室的医疗废物管理,总务科负责医疗废物的安全收集、转运、暂时贮存等管理,保卫科负责阻止院内医疗废物的流失,感染管理科负责医疗废物的全程监督管理、组织培训、业务指导、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监督考核。
3、各科室或部门的科主任或者科室负责人为科室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并执行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履行工作职责,预防、控制和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并对意外发生能作出应急反应。
4、医、护、药、技、员、工等人员均为医疗废物管理的执行者和维护者,自觉依法执行和维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各项相关管理制度,违规者将受到法律制裁。。
5、医疗废物处理专(兼)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依法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度和实施办法,无故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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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体系
院长
(全面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 分管院长
(具体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
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 (具体组织实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 ↓ ↓ 总务科 感染管理科 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 (负责废物收集、转运、 (负责业务培训、 (负责产生地医疗废
物管理) (负责阻止院内医疗暂时贮存等管理) 指导、督查) 废物的流失等)
保洁公司 全院医疗废物产生地 (负责收集、称重、交接、转运、消毒) (负责分类收集、日常消毒、内部转移、终未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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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暂存地
(负责交接登记、日常消毒、与院外转移交接、终未消毒、相关台帐)
泉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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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医疗废物处理相关工作人员要求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医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理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紧急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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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医疗废物长效管理工作流程
病理性废物 诊疗过程中产
生的人体弃物和医学实验动 损伤性废物 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 弃的医用锐器感染性废物 携带病原微生 物具有 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固体废物焚烧中 心(泉州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少量药品
化学性废物 具有毒性、腐蚀性、 易燃易
药物性废物 专门机构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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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医疗废物产生地工作制度
1、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文字说明。
2、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按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并按规定贴上标签。
3、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
5、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按规定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6、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就地密封。
7、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8、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工作人员应衣帽整洁,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医疗废物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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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工作制度
1、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应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运送车辆的出入。
2、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有严密的封闭措施,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避免阳光照射,并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3、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应通水,设有水池、地漏等设施,墙面和地面的装修应便于冲刷、清洗和消毒。
4、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应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5、设专(兼)职人员管理,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的管理人员应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员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6、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实行日报制度,工作人员应对每天产生的医疗废物情况填写日报表,每月汇总填写月报表上报给监控部门。
7、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二天,医疗废物转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8、医疗废物转交出去以后及时对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墙面和地面采用有效氯1000mg/L含氯消毒剂拖擦;空气消毒采用紫外线照射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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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医疗废物产生地工作人员职责
1、医疗废物产生地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严格区分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不得混放。
2、在诊疗过程中处理医疗废物时,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应焚烧的废物按危险度要求分类置于规定的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中封扎。
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张贴标签。
4、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5、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6、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按医疗废物的类别张贴中文标识,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科室或部门、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7、医疗废物产生地工作人员每天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与收集运送人员进行交接、签名。交接前产生地工作人员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交给收集运送人员。
8、收集运送人员每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将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过秤登记并签名。
9、收集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意外损伤应即刻诊治处理,同时报告监控部门。
10、工作人员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并及时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11、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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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医疗废物暂存地工作人员职责
1、医疗废物暂存地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防渗围裙及袖套、手套、胶靴,必要时戴防目镜等)后方可进入工作场地,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分别收集和接收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过秤,按科室逐类登记,并分类存放,必要时加袋再封扎。
3、负责医疗废物收集分类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警示标签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并注明产生科室或部门、收集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5、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6、禁止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吸烟、饮食等,医疗废物和“禁止吸烟、饮食”标识醒目。
7、严格办理医疗废物转移交接手续,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8、医疗废物转移交接后,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开窗通风,干燥备用。
9、工作人员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处置,勤洗手、勤更衣、勤洗澡、勤消毒。
10、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11、每月将医疗废物按科室分类登记表及每日收集量汇总统计,报送医院感染管理科和总务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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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专(兼)职人员职责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3、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4、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医院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5、对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根据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的报告处理制度逐级限时报告。
6、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7、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8、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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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科学、规范、有序、有效地加强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切实按国家法律法规管理,做到防范在先、准备在前,做好应对可能出现的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和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建立医疗废物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加强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落实医务人员防护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的杜绝和预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完善监控信息报告,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防止因暴露医疗废物而感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 应急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制定,医疗废物产生、暂存、转运流程的确认和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方案的实施,以保证医疗废物的科学、规范、有序、有效的处置与管理。实行院、科二级管理,责任到人。
(二)强化培训
全院医务人员特别是从事、接触和处理医疗废物的医、护、技、工等要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其他医疗废物管理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操作规程等,以提高全体医务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程度和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监管部门负责督查指导。
(三)健康宣教
全院要认真开展医疗废物管理知识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如院报、简讯、宣传栏、黑板报等)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宣传及管理指导。
(四)消毒防护
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及消毒隔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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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严格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岗位管理责任制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流程,规范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警示标志醒目。自觉执行内部运送及医疗废物转交手续及登记规定。
(五)预防措施
1、认真贯彻卫生部颁发的《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疗废物管理办法》,自觉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防流失:在加强医疗废物各环节管理力度的前提下,保卫科负责对医院废物出门进行督查,严格把好出门关,防止医疗废物流失社会,建立举报电话及登记,一旦接到举报,及时与医疗废物领导小组联系,监控部门负责限时核实,严肃处理。
3、防泄漏、防扩散、防意外事故发生: (1)凡接触烈性传染病病人的感染性废物必须做到就近初步消毒后→双层黄色塑料袋包扎→封闭并张贴警示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产生日期、类别、处置人员及特别说明)后运送,接触者须严密做好自身防护(防护衣、防护鞋、防护镜、口罩、帽子、手套等,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环境消毒和清洁,同时做好个人卫生处置)。
(2)凡接触、运送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废弃的化学性废物,必须做到单独收集,双层黄色塑料袋包扎防渗漏,轻拿轻放防撞击,并远离火种,医疗废物暂存处备灭火器,以防万一,相关处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后熟练操作。
(3)凡收集锐器的医疗废物容器,必须做到防渗、防漏、耐刺、可封闭、一次性处置,接触者在收集、运送、交接过程中必须小心谨慎防刺伤等。
(4)运送医疗废物的工具或容器要严密有盖,便于装卸、清洗,并能做到运送时不污染道路、空气。
(5)一旦发生因医疗废物引发人员损伤和意外事故,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同时在2小时内上报监控部门登记备案,并做好追踪调查。
(6)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履行职责,负责组织培训,指导、督查、处理、报告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必要时进行现场卫生学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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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应急措施 1、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2、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3、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4、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5、处理工作结束后,医院感染管理科、总务科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6、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 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七)疫情报告
1、医院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医院感染管理科和总务科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总务科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分管院长汇报,立即到现场组织救治并开展调查等,一旦确认,医院在48小时内向卫计局、环境保护局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院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南通市卫生局、环境保护局报告。
2、医院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病人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卫计局、环境保护局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3、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卫计局、环境保护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4、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有效的隔离和防护措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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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分类收集方法及工作要求
一、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1、一次性输液器及非抽血类注射器等,使用后立即毁形,置防渗漏的黄色塑料袋内封扎,并贴上中文标识,交给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并与之进行交接登记。
2、化疗药瓶(玻璃安瓿除外)、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混入感染性废物中,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置黄色塑料袋内封扎交给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并与之交接登记。
3、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并及时封扎,交给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并与之进行交接登记;如MERS、SARS等传染性极强的特殊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在塑料袋外挂放警示标签,注明“感染性疾病名称”等,再放入密闭周转箱内运送,必要时立即送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焚烧。
4、对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及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医疗废物,直接置于黄色塑料袋内封扎后并贴上中文标识,交给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并与之进行交接登记。
5、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二、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置于防渗漏的容器内或双层黄色包装袋密封保存,保存期限按病理组织处置规范要求。
2、定期包装并贴上中文标识封扎,无渗漏,密闭送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的专职人员过秤登记,并将其浸泡于福尔马林液中固定或冷藏,最终交指定地点焚烧处理。
3、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作好交接登记,送殡仪馆处理。 三、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锐器类医疗废物使用后置于防渗漏、耐刺、密封、可一次性处置的硬质容器内,密封容器后置于黄色塑料袋内封扎,交给医疗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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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收集人员,并与之进行交接登记。
2、暂时贮存地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四、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1、少量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按感染性废物的焚烧方法处理。
2、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处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 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2、批量的汞体温计、汞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少量破损的体温计可置入损伤性医疗废物中处置。
六、医疗废物收集要求:
1、以上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不得取出。
2、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各科室应有统一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规定。
4、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5、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贴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6、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分类收集各科室的医疗废物,并负责过秤登记,建立医疗废物收集统计表,按日按月按科室统计汇总送医院感染管理科、总务科备案。
7、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应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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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1、进行医疗废物转移交接时,交接双方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2、医疗废物产生地人员每天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在交给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前,应当检查包装袋或者容器的标识、标志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交给收集人员,双方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交接时间、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3、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袋或者容器的标志、标识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地。
4、医疗废物暂存地人员,应当每日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5、医疗废物暂存地人员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人员进行交接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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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医疗废物处置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1、认真学习《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相关人员必须参加有关知识的培训,自觉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转移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工作衣、工作裤、胶鞋、戴帽子、口罩、橡胶手套、防水围裙、袖套,必要时戴双层橡胶手套,配备速干手消毒剂,并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危险性大小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高筒雨靴、防护面罩、防护眼镜等,处理完成后应进行手的清洁和消毒。
4、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5、一旦发生意外损伤,应立即诊治,同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感染跟踪监测,并及时上报监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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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医疗废物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制度
(一)监督
1、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及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2、必要时对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现场卫生学监测。 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 4、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及调查处理情况。
5、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安全防护。 6、科室组织的医疗废物管理培训。 (二)检查
1、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医疗废物管理相关人员的培训。
3、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内部转运、暂时贮存管理程序。 4、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转移记录和登记资料的保存。 5、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安全防护措施。
6、预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 (三)考核
1、医疗废物管理纳入医院综合目标考核,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季至少考评一次,考核结果与科室收入挂钩。
2、对发生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向相关部门反馈。
3、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传染病传播的可能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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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医疗废物的分类
(一)感染性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类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二)病理性废物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三)损伤性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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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用针头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瓶。 (四)药物性废物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等。可疑致癌药物;如:顺铂、阿霉素等。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五)化学性废物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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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
(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1.设置三种以上颜色的塑料污物袋;黑色塑料袋装生活垃圾,黄色塑料袋装医用垃圾(感染性废弃物)。直接焚烧的特殊医疗废物;如放射性废弃物和其他特殊的废弃物应注明“特殊”字样标志进行收集。 2.医院各科室应建立严格的污物分类收集制度。
①医护办公室、病房、过道的生活垃圾污物兜均应套上黑色塑料袋。 ②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处置室、检查室、手术室、产房、检验科、口腔科、感染科,必须具有医疗废物收集的专用垃圾桶(兜)并套上黄色塑料袋,必要时加盖,定点放置,标志明显。 ③抢救室至少应具有两个污物兜,一个收集医疗废物并套上黄色塑料袋,定点放置,标志明显。另一个收集生活垃圾套上黑色塑料袋。 3.锐利器械(针头)不应与其他医疗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专用锐器盒中。高危区的医院污物建议使用双层黄色塑料污物袋,并及时密封。放射性污物应存放在适当的容器中防止扩散。 4.分散的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由清洁工人定时分开收集并集中转运。不能移动废弃物污物箱,也应及时清理进行分类,按规定补充上新的污物袋以供使用。同时应防止污物袋(箱)的泄漏,造成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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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废物转运
1.医院的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由清洁工人每日清理转运1-2次,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及时毁形、浸泡消毒后收集。医疗废物运往医院指定的焚烧地点集中焚烧处理。医院所有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由清洁工人及时清运或在装满3/4时负责封袋运送,原则上每天下午17:00以前封袋运送一次到临时储存地点。在运送过程中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需转运的医疗废物进行封口结扎。 2.个别科室医疗废物如需存放1-2天,存放地应有遮盖设施,防止污染周围环境,并设有冲洗及消毒实施,清洗过程的废水应排入医院的污水系统。
3.医疗废物在临时储存地点的储存不超过48h,应当及时送焚化炉进行集中焚烧处理。
4.医疗废物在产生、临时储存、运送过程中各科室清洁工人和后勤负责人应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如果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应按照《医疗废物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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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纤维性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质监督总局、教育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卫生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关于印发《联合打击“黑心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11〕526号)和九卫监〔2011〕526号《关于开展打击“黑心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坚强我院纤维性医疗废物管理的管理,特规定如下: 一、纤维性医疗废物包括被病员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被服、敷料、一次性纤维卫生用品(包括棉签.棉球.一次性口罩.帽子.中单.麻醉包等)。
二、纤维性医疗废物属于感染性医疗废物。
三、纤维性医疗废物在科室实行单独的医疗废物桶(袋)分装,不得与其他医疗废物混装。
四、严格医疗废物的登记、转移、临时存储、转运、处置等,任何医疗废物都必须转运到政府指定的专业的医疗废物处置场所处置。任何人不得将医疗废物转买、租赁和其他非法处置方式处置。 五、纤维性医疗废物用500mg/L(传染病病人用1000-2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处理后再转运处置。
六、纤维性医疗废物的科室、院内转移、临时存储、与医疗废物处置场间的转运都必须做好登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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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医疗废物的消毒处理及记录制度
一、医疗废物的处理原则
1、分类收集原则:减少有害有毒废物和带传染性废物的数量,有利废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 2、回收利用原则:避免浪费。
3、减量化原则:通过重复利用,破碎、压缩、焚烧等手段减少固体废物的体积和数量。
4、无公害原则:废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及卫生法规标准要求。 5、分散和集中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分类收集的废物分别进行处理。 二、感染性废弃物的消毒处理
1、液体污物:主要指患者吃过的剩饭菜,排泄物,呕吐物等。 (1)可作动物饲料的剩饭剩菜,必须煮沸30min后才能运用。 (2)没有利用价值的剩饭剩菜、呕吐物,加1/5量的漂白粉,搅匀后作用2h,倒入专用化粪池或运出。
(3)特殊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必须经严格无害化处理后方可倾倒。 2、固体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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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利用价值的可燃性污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采用焚烧处理。
(2)非可燃性固体污物应先消毒,然后根据物品的再利用价值,送废旧物品收购站或城市垃圾处理站,消毒方法可选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消毒液浸泡60min。 3、感染病人
(1)病人的粪便加2倍量10%-20%漂白粉乳液;呕吐物加1/5量干漂白粉,搅匀后加盖作用2h,再倒入厕所。
(2)伤寒病人的尿液每100ml加漂白粉3g,搅匀后加盖,作用2h。 (3)患者使用过的便器用1%漂白粉上清液,含有效氯2000ml/L的消毒液,0.5%过氧乙酸浸泡30min。
(4)病毒性肝炎病人衣物可用具有消毒杀菌作用的洗涤剂进行浸泡清洗;可采用甲醛,环氧乙烷进行熏蒸消毒。
(5)结核病人的痰盆收集后焚烧;也可加等量10%-20%漂白粉乳液(或1/5量的干粉),作用2h-4h或加等量1%过氧乙酸作用30-60min。 (6)真菌病人使用通过的毛巾,衣物等可用含0.2%过氧乙酸溶液浸泡30min后清洗;也可采用上述(4)的方法熏蒸。 (7)无经济价值的可燃性污物采用焚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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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炭疽病人污物的消毒处理
(1)尽可能都采用焚烧处理,不能焚烧的,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或2%戊二醛浸泡擦拭30-60min。
(2)肠炭疽病人排泄物按5—2处理,但作用时间需延长至6h;病人所用便器按5—-3处理,但使用药物浓度应加倍。 5、艾滋病病人污物的消毒处理
(1)无经济价值的可燃性污物采用焚烧处理。
(2)病毒携带者和病人分泌物,排泄物用20%漂白粉乳液1:2混合后作用
(3)液体污物可煮沸30min;也可加入含氯消毒剂(使混合液中有效氯达到1000mg/L),或过氧乙酸(使混合液中达到5000mg/L)作用30min。
(4)病人使用过的衣物、床单等可装入防水口袋内,外加一布袋后采用压力蒸汽消毒;也可直接煮沸30min,对被血液或排泄物明显污染的衣物,应采用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min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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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医疗废物刺伤、擦伤应急处理措施
一、如果发生人员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时,应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
科汇报,包括事故、事件的实际情况,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及相关人员。
二、 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制定临床科室对受伤人员进行消毒处理: 1、 2、
立即用肥皂水、清水、无菌水清洗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尽可能挤出损伤的血液,再用皂液和流动水冲洗,冲洗后用
75%酒精、0.5%碘伏等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 3、
医护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处理措施。
三、 保存物品,以便辨认其传染性。
四、 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防范类是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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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一、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应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 要求实施分类和收集包装医疗废物。
二、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线路将医疗废物运送至医院内医疗废物暂存室的周转箱中,并加上盖子,以保持室内清洁。
三、医疗废物交由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并依照危险废物转移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四、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将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将交接时间登记、签名的记录表和医疗废物处理单位的转移联单统一上交文明办保管,登记资料至少保管三年。
五、院感办作为医院医疗废物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做好规定的日常工作,并认真检查巡视各种登记手续和与处置单位移交的转移联单工作,并按规定做好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分类、保管工作。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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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医疗废弃物产生地点分类收集方法示意图及文字说明
英都中心卫生院 医疗废物 分 类 感染性 废物 装 入 黄色防渗漏、可封闭的塑料袋或容器 病理性 废物 装 入 黄色防渗漏、可封闭的塑料袋或容器 损伤性 废物 装 入 黄色不易刺破、防渗漏、可封闭的容器 药物性 废物 装 入 褐色塑料袋 或容器 化学性 废物 装 入 黄色塑料袋 或容器 每天专人、专线按时收集 本院医疗废物暂存处 专用运输 工具转送 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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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每个包装物、容器外面应当明显标有警示标志和文字标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锐器、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2)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3)负责转运医疗废物的人员在转运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并按有关要求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转送时避免造成包装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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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医 疗 废 物 出 入 管 理 制 度
1、负责转送医疗废物的人员在转运医疗废物时,应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转送没有标识或标识不明的医疗废物。
2、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收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并按规定的路线送至院内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3、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和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5、每天转送结束后,应当对转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后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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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医疗废物处置相关人员防护制度
为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人员的防护工作,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制定医疗废物处置人员防护制度如下。 一、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二、配备帽子、口罩、加厚手套、水鞋、防护服等防护用品,处置完成后及时消毒以免造成污染。
三、对相关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进行免疫接种,如甲肝、乙肝、伤寒疫苗等。
四、在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如发生刺伤、擦伤事件,应及时消毒处理伤口,并进行观察,同时报告相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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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医院污水处理应急预案
为有效的预防及时控制和清除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成立医院医疗污水废物管理组织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医疗污水废物监督管理部门:医院感染管理科。
(三)、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污水废物的管理,当发现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立即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或分管院长,下班时间报行政总值班,医院应在48小时内上报卫计局和环保局等有关上级部门。
(四)、污水处理突发事件大多数情况下是机械设备出现故障(如风机、水泵、消毒、盐酸及氯酸钠贮槽、安全操作方面的问题)。突然停电、下水道不通、格栅堵塞、漏酸、清洗中毒、不可抗拒的灾害等因素造成的突发性事故,必须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履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
1、如遇停电,或其它原因导致发生器不能正常工作,而储液槽又没有足够的存量,操作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向接触反应池中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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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白粉50公斤/天。或临时调剂氯酸钠,定量投放,确保污水处理安全合格。
2、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时,现场人员应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如属重大事故,会同当地环保部门联合进行调查处理。
3、医院发生医疗污水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卫生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4、发生医疗污水废物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5、当发生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污水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污水医疗污水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处理。
(3)、对被医疗污水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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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再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7)、对引起事件的责任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医院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及时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事故的危害。
(六)、向环保等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报告,其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原因、类型、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社会影响、人员受害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七)、针对预计可能出现的突发事故隐患,制订避免事故发生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事故的“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事故责任、受到教育、防范措施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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