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编制: XXX
审核: XXX 批准: XXX
XXX年6月8日发布 XXX年6月8日实施
XXXXX股份有限公司印
1、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2、范围
公司全体人员,本制度由生产安全部监督执行。 3、内容
3.1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管理
安全装置(如防护罩、限位器、连锁装置和报警器等)要齐全、完好、可靠。
3.1.1设计、采购、安装、使用安全装置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齐全的设备扣罚100~500元。
3.1.2在用安全装置及安全附件不齐全、不灵敏、不完好的扣罚50~300元。
31.3安全装置及安全附件维护保养差或卫生差扣罚30~50元。 3.1.4避雷设施、接地装置要进行定期检验。不检验或无记录的扣罚100~500元。
3.1.5不经批准停用、开封、拆除、挪用安全装置、安全附件的,扣罚50~200元。
3.1.6安全装置及安全附件出现问题未及时发现、不及时联系有关部门解决或不及时修复的扣罚50~100元。
3.2防护用具管理和劳保用品穿戴
3.2.1乱放防护用品或用后不及时复原的扣罚20~50元。 3.2.2防护用具不完好或用后不及时报告的扣罚20~100元。 3.2.3封存的防护用具,无故开封或橱具卫生差的扣罚20~50元。
3.2.4无故损坏、丢失防护用具的扣罚50~500元。
3.2.5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安全帽、工作鞋)不准从事有关作业。
3.2.5.1不穿工作服上班的扣罚20~50元。
3.2.5.2从事检修、吊装、登高、设备内、拆除、动土等特殊施工作业的人员不戴安全帽的扣罚30元,安全帽不完好或不系好帽带的扣罚20元。
3.2.5.3管理人员进入特殊施工作业现场或进入重大检修作业现场不戴安全帽的扣罚30元。
3.2.5.4特殊工种在特殊作业时不穿戴特殊劳保用品的(如安全帽、高温鞋、绝缘鞋、防护面罩等)扣罚20~100元。
3.2.5.5特殊条件和环境下作业确实不能穿戴劳保用品的要经车间主任批准并落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受时间、地点、项目限制)。
3.3、安全教育
车间、班组对新工人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包括调岗)和全员日常安全教育(包括临时工)。
3.3.1用工单位不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就安排上班的扣罚100元。 3.3.2不经常的进行日常安全教育的扣罚100元。
3.3.3危险作业、特殊作业前不落实全措施,不交待或不强调安全注意事项的扣罚20~100元。
3.3.4不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安全环保法规、文件、要求的以及不按要求完成安全环保工作任务的扣罚50元。
3.3.5重点岗位显要位置不设置提醒标志或提示性安全警句、标志的扣罚100元。
3.3.6不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教育等安全环保活动的扣罚100~300元。
3.3.6.3不参加安全教育活动或扣罚作弊或不及格的扣罚20~200元/人次。
3.4、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
车间、班组要按要求经常的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有效的处理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进行。
3.4.1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有效的处理和整改,不及时或不有效整改的扣罚50~500元。
3.4.2对出现卫生等微小问题当事人当场立即彻底处理的可以不扣罚。
3.4.3在整改上弄虚作假的扣罚50~200元。
3.4.4检查整改,不按整改单注明的完成期限进行反馈的扣罚50
元,每拖一日扣罚50元。
3.4.5暂不能整改的即不落实计划又不采取可靠的监护措施的扣罚100~1000元。
3.4.6限期整改的隐患,不及时整改,每拖一日扣罚100~1000元。
3.4.7整改不力出现事故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3.5、安全作业证管理
3.5.1未办理安全作业证进行作业的扣罚100元。 3.5.2不进行有效的处理并落实安全措施的扣罚100元。 3.5.3不按作业规定和要求进行作业的扣罚200元。 3.5.4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具用品的扣罚30~50元。
3.5.5无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坚守岗位或不认真监护的扣罚100元。 3.6、消防管理
3.6.1不进行防火宣传或防火教育的扣罚50~6.80元。 3.6.2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停用消防设施的扣罚50~500元。 3.6.3擅自改变消防设施用途的扣罚20~200元。
3.6.4无火警情况下,未经消防主管部门批准,挪用、动用消防器材、灭火器用后不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或消防设施不及时复原的扣罚30~300元。
3.6.5灭火器铅封无故损坏或没有的扣罚50元。
3.6.6灭火器压力过低或不完好、不及时申请检修的扣罚50元。
3.6.7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不定置摆放或卫生差的扣罚30元。 3.6.8未经车间主任批准封锁生产岗位门窗或人为因素影响开关的扣罚50~200元。
3.6.9在消防或安全通道或主要交通要道上停放存放障碍物的扣罚50~300元。
3.6.10在生产岗位上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衣物扣罚50元。
3.6.11在公司内吸烟的扣罚10元/支(吸过的烟头也算)。 3.6.12发现、扑救初期火灾不及时、方法不正确,未造成大的损失或影响的扣罚50~200元。
3.6.13未经电力主管单位批准,私设电器设备,擅增线路负荷,未经当班电工同意,乱接、乱插电源或插头插座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罚50~500元。
3.6.14电源线老化、裸露,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罚50元。 3.6.15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保险丝的扣罚50元。 3.6.16闸刀开关缺盖、不完好或少丝帽的扣罚20元。 3.6.17电器设备应设防护围栏或警示标志,不设的扣罚50~500元。
3.6.18停送电操作和电工检修作业不执行票证和挂牌制度的扣罚50~200元。
3.6.19电工作业不落实安全措施的扣罚20元。
3.6.20应急照明不完好或不亮的扣罚50元。
3.6.21主要生产控制部位或重要安全通道照明灯具坏,不及时联系检修或不及时检修的扣罚50元。
3.6.22安装使用的灯具、电压不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的扣罚50元。 3.7、事故管理
3.7.1不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和要求进行认真组织事故调查的或有关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不参加事故分析、调查和处理的扣罚50~500元。
3.7.2不按要求及时上报事故,扣罚50~500元。
3.7.3不按规定和要求书写、填报、管理事故报告单的扣罚50~100元。
3.7.4隐瞒事故真相,影响或妨碍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扣罚100~1000元。
3.7.5出现未遂事故或微小事故,虽然损失不大,但影响极坏的扣罚责任单位50~300元(恶性未遂事故按一般事故扣罚)。
3.7.6出现轻伤一人次的扣罚责任单位1000~3000元。 3.7.7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重伤一人次的扣罚责任单位2000~10000元。
3.8、劳动纪律
3.8.1上班睡岗、脱岗、干私活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扣罚100~200元/人次。
3.8.2未成年人进入生产区或未经许可的人进入生产岗位的扣罚当班负责人和有关人员30~50元。
3.8.3上班时间未经批准离开生产区的扣罚100~200元。 3.8.4不召开或不参加班前班后会的扣罚20~50元/人次。 3.8.5不执行交接班制度的扣罚50~100元。
3.8.6不进行巡回检查或不按时点检的扣罚30~50元。 3.8.7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扣罚50~100元/人次。 3.8.8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扣罚100~200元。 3.8.9在班前或班上喝酒的扣罚100~500元。
3.8.10非生产机动车驶入生产区或乱停乱放的扣罚50~500元。 3.8.11在生产区内停放自行车的扣罚20~50元(安全生产紧急需要时除外)。
3.8.12影响、妨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扣罚当事人或有关人员100~300元。
3.9、现场管理
3.9.1正常情况下道路或地面上有积水或积雪的扣罚50~100元/处。
3.9.2用水冲洗设备或气温低于零度用水拖洗地面扣罚20~100元。
3.9.3地沟盖板或路沿石一块不完好扣罚20元,缺少或严重损坏一块地沟盖板扣罚50元。
3.9.4厂房、设备、管道上无杂物、无废旧铁丝绳头,有一处扣罚30元。
3.9.5室内外地面平整无垃圾、无灰尘、无杂草、无油污、无闲散设备和物料,每一处不符合要求扣罚30元。
3.9.6生产区内存放的设备、用具、原材物料要定置整齐摆放,每一处不符合要求扣罚30元。
3.9.7地沟内杂物多或向排水泄洪沟内扫倒垃圾的扣罚50元,生产区内随地大小便的扣罚100元。
3.9.8生产岗位及车间、值班室、仓库等建筑物、构筑物内要窗明几净,墙壁地面干净,墙角无蜘蛛网。
3.9.8.1门、窗不完好的或玻璃损坏,每一块扣罚20元(特殊情况24小时内不处理、不出示车间证明的)。
3.9.8.2门、窗、玻璃卫生差的扣罚30元/个。 3.9.8.3门、窗及边、台卫生差的扣罚30元/个。
3.9.8.4墙壁不干净或墙角有蜘蛛网或上墙图板等不干净的扣罚30元。
3.9.8.5未经批准在墙壁、设备管道上乱写乱画非安全生产标志和符号的扣罚50~100元。
3.9.8.6墙壁、设备、管道上有油污或脚手印扣罚50元,洗手池、吊扇、橱、桌、椅等卫生差扣罚30元。
3.9.8.7生产区内操作台、专用橱、桌等存放非安全生产用品、
书、刊、音、像等或卫生差的扣罚30~1元。
3.9.8.8在生产区或上班时间洗刷、晾晒衣物等的扣罚30~50元。 3.9.9设备漏油、漏原材物料等影响地面卫生或地面上有油污、垃圾、杂物的扣罚30~50元。
3.9.10生产车间、值班室人走应关闭设备不关闭的扣罚50~100元。
3.9.11设备上下内外卫生差或室内外死角卫生差的扣罚30~50元(卫生区域单位间的接合部或关联共管设备可实行双重扣罚)。
3.10、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单位、班组和个人;
3.11、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3.12、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3.13、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
3.14、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 得力,成绩突出者;
3.15、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3.1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3.1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 4、对错误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处罚;对及时发现隐患并果断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及扩大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奖励,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生产安全部负责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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