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苏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第一条:为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照税收法律、行规的规定,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纳税人。
第三条: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规的规定负责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
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内容为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行规以及接受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规的规定进行管理的情况,具体指标为:
(一)税务登记情况: 1.开业登记; 2.扣缴税款登记; 3.税务变更登记; 4.登记证件使用; 5.年检和换证; 6.银行账号报告;
7.纳税认定情况(包括一般纳税人认定等)。 (二)纳税申报情况:
1.按期纳税申报率; 2.按期纳税申报准确率; 3.代扣代缴按期申报率; 4.代扣代缴按期申报准确率;
5.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 (三)账簿、凭证管理情况:
1.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 2.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凭证,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3.的保管、开具、使用、取得;
4.税控装置及防伪税控系统的安装、保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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