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薪酬的作用,对员工为公司付出的劳动和做出的绩效给予合理的回报和激励.即:
(一)使薪酬与岗位价值紧密结合;
(二)使薪酬与员工业绩、团队绩效紧密结合; (三)使薪酬与公司发展有效结合起来。 第二条 新制度的特点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本制度对原有工资体系进行了调整,将一些隐性收入显性化,并按照市场化运作的要求重新制定公司薪酬体系,使员工的薪酬与岗位和工作业绩紧密结合。
第三条 原则
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公平性原则:薪酬以体现工资的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个人公平为导向。 竞争性原则:薪酬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对人才的吸引力为导向.
激励性原则:薪酬以增强工资的激励性为导向,通过绩效奖金等激励性工资单元的设计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经济性原则:薪酬水平须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保持一致。
第二章 薪酬结构
第四条 薪酬组成
公司员工收入总体上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并根据不同岗位、工作特点、技术含量高低等进行不同的结构组合.
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福利
其中:岗位工资=岗位固定工资+绩效岗位工资(绩效奖金) 第五条 基本工资
主要反映员工的知识、技能、工作年限和经验等因素,是依据员工的能力和
素质确定的个性化工资单元。
基本工资包括:
基本生活费 参照北京市最低生活费标准;
学历、职称工资 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而确定,二者不实行累加。
学历、职称工资标准表
学历工资额度表:(学历以国家承认为准)
学历 工资(元) 大专 100 本科 150 硕士 200 博士 260 职称工资额度表:(公司聘用为准) 职称 工资(元) 助级(中级工) 中级(高级工) 100 200 高级 300 年功工资 年功工资只和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时间有关,与职系、职类和岗位都没有关系。年功工资每年浮动50元。 第六条 岗位工资,
是整个工资体系的基础,从岗位价值方面体现了员工的价值。员工的岗位工资主要取决于当前的岗位性质。在工作分析与岗位评估的基础上,以评估的结果作为确定岗位工资等级的依据,采取岗位分类、岗内分档的方式确定各员工的岗位工资等级。岗位工资又分为岗位固定工资和绩效岗位工资两部分,不同序列的岗位设定了不同的岗位工资比例系数见(附表1).绩效岗位工资是根据各岗位的绩效考核结果,以绩效奖金的方式发放。
第七条 奖金
是依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等确定的薪资 单元,包括年度奖金、特殊奖金等形式。
第
福利
公司正式在册员工所能享受到一种待遇,主要指国家法定福利。其中的住房 补贴以现金的方式体现在工资收入中。
第九条 绩效考核
考核与薪酬直接相关,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季(月)度绩效奖金的实发额度;年度考核影响员工的年终奖金分配和岗位工资等级的晋升或者降低。
第三章 工资特区
第十条 设立工资特区的目的
设立工资特区,使工资重点向对企业有较大贡献、市场上稀缺的人力资源倾斜,目的是为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使企业与外部人才市场接轨,提高企业对关键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公司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十一条 设立工资特区的原则
(一) 谈判原则:特区工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谈判确定;
(二)保密原则:为保障特区员工的顺利工作,对工资特区的人员及其工资
严格保密,员工之间禁止相互打探;
第四章 薪酬的调整
第四条
公司薪酬调整采取整体调整与个别调整相结合原则。
第五条 公司薪酬整体调整形式是改变薪点点值,调整周期与调整幅度根据公司效益与公司发展情况决定。
第六条 个别调整分为基本工资调整、年功工资调整、学历职称工资调整、岗位工资调整等部分。基本工资调整根据地区最低生活标准调整,年功工资每年调整,学历、职称工资根据员工实际取得国家正式承认的学历职称(公司聘用)之日起算起调整。岗位工资调整根据员工个人考核结果和岗位变动决定,主要分为: (一)考核调整.
连续两年考核为“优”者,以及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良”(或以上)者,工资等级在本系列晋升一档,晋升一档的具体工资增长数额参见各序列的级差标准。当晋升到本职等最高职级以后,不再晋升职级,除非晋升到更高的职等;
连续二年考核为“优”或连续三年考核为“良”(或以上)者,且薪资等级已处于所在职等的最高职级,可晋升一个职等.
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或连续2 年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工资等级下调一档.
对于连续2 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员工或连续三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员工进行待岗处理。
(二)岗位变动调整.若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则员工岗位工资等级变动为相应岗位系列的岗位工资等级。
第十五条 临时调整
员工遇有下列情形时,可由其部门经理向基础运营部申请临时调整以兹鼓励:
(一)有特殊功劳表现。
(二)中途录用的员工、具有优秀的技能与成绩。 (三)为同行业间竞相争取的人才. (四)其他总经理认可的情况。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六条
加班工资
根据工作需要必须加班,而且不能安排调休者,公司发放其加班工资。其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病事假、探亲假、年假、婚丧假、产假、公假等的工资处理
(一)本条款所列示的各种假别,都需经公司批准。 第十 待岗员工工资只发放最低生活费
第十九条 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并于次月15日发放工资,工资发放日当天若适逢休息日,则顺延至休息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发放。
第二十条
下列规定的扣除额,须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一) 个人工资所得税 (二) 缺勤扣除额
(三) 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其它法定事项
(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第二十一条 薪酬保密
基础运营部、公司财务及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薪酬
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 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基础运营部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核查。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开除.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方案由基础运营部负责制定、修改、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方案自 起执行,原规定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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