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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道修改注意事项

来源:好走旅游网


7.2.20 燃气管道严禁引入卧室。当燃气水平管道穿过卧室、浴室或地下室时,必须采用焊接连接的方式,并必须设置在套管中。燃气管道的立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浴室或厕所中。

7.2.21 当室内燃气管道穿过楼板、楼梯平台、墙壁和隔墙时,必须安装在套管中。

——2002年版建设部颁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10.2.14

4.燃气引入管宜沿外墙地面上穿墙引入。室外露明管段的上端弯曲处应加不小于DN15清扫用三通和丝堵,并做防腐处理。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应保温。

引入管可埋地穿过建筑物外墙或基础引入室内。当引入管穿过墙或基础进入建筑物后应在短距离内出室内地面,不得在室内地面下水平敷设。

10.2.25 燃气水平干管宜明设,当建筑设计有特殊美观要求时可敷设在能安全操作、通风良好和检修方便的吊顶内,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3条的要求;当吊顶内设有可能产生明火的电气设备或空调回风管时,燃气干管宜设在与吊顶底平的独立密封n型管槽内,管槽底宜采用可卸式活动百叶或带孔板。

燃气水平干管不宜穿过建筑物的沉降缝。

10.2.30 燃气支管宜明设。燃气支管不宜穿过起居室(厅)。敷设在起居室(厅)、走道内的燃气管道不宜有接头。

当穿过卫生间、阁楼或壁柜时,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金属软管不得有接头),并应设在钢套管内。

10.4.4

1. 燃气灶应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利用卧室的套间(厅)或利用与卧室连接的走廊作厨房时,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隔开。

5 厨房为地上暗厨房(无直通室外的门和窗)时,应选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并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自动切断阀和机械通风设施,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应与自动切断阀和机械通风设施连锁。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

特殊情况室内煤气管道必需穿越

浴室、厕所、吊平顶(垂直穿)和客厅时,管道应无接口

室内煤气管不宜穿越水斗下方。当必需穿越时,应加设套管,套管管径应比煤气管管径大二档,煤气管与套管均应无接口,管套两端应伸出水斗侧边20~20mm。

煤气管道安装完成后应作严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300mm水柱,3分钟内压力不下降为合格。

燃具与电表、电器设备应错位设置,其水平净距不得小于500mm。(当无法错位时,应有隔热防护措施)。

燃具设置部位的墙面,为木质或其他易燃材料时,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各类燃具的侧边应与墙、水斗、门框等相隔的距离及燃具与燃具间的距离均不得小于200mm。当两台燃具或一台燃具及水斗成直角布置时,其两侧进离墙之和不得小于1.2m。

燃具靠窗口设置时,燃具面应低于窗口,且不小于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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