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雷击风险评估计算表 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N1 L(长m) 38 W(宽m) 38 H(高m) 99.6 暴日d/a) 35.7 2 数) 1 积KM2) 0.048 度) 3.570 Td(年均雷K(校正系Ae(等效面Ng(年均密N1(年预计雷击次数) 0.172 N1=KxNgxAe(次/a), Ng=0.1xTd(次/km.a) 注:K——一般情况取1;位于旷野取2;金属屋面的砖木结构取1.7;位于河边、湖边、山坡下或山地中土壤电阻率较小处、地下水露头处、土山顶部、山谷风口等处及特别潮湿的建筑物取1.5。 结果: 根据建筑使用性质及类型,按规范定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建筑物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N2 高压电源高压电源埋高压电源埋低压电源埋低压电源埋低压电源埋埋地信号电埋地信号电埋地信号电建筑物入户埋地电缆地电缆等效地电缆截收地电缆长度地电缆等效地电缆截收缆长度L(m) 缆等效宽度缆截收面积设施年预计长度L(m) 宽度ds(m) 面积A'e1(km2) 100 N 0.389 电子信息系统因雷击损坏可接受的最大年平均雷击次数Nc 所在建筑要程度因子统设备耐冲统设备所在统设备发生级因子C6 物材料结C2 构因子C1 击类型和抗雷电防护区雷电事故的冲击过电压(LPZ)的因后果因子50 0.0005 100 50 建筑物及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 L(m) 宽度ds(m) 面积A'e1(km2) 0.0005 300 100 0.06 ds(m) A'e2(km2) 雷击次数N2 0.218 信息系统信息系统重电子信息系电子信息系电子信息系区域雷暴等各类因子C 电子信息系统因雷击损坏可接受的最大年平均雷击次数Nc 能力因子C3 子C4 C5 1.0 1.0 0.5 1.0 1.0 0.8 5.3 0.0346 注:C1—当建筑物屋顶和主体结构均为金属时取0.5;当建筑物屋顶和主体结构均为钢筋混凝土材料时取1.0;当建筑物为砖混结构时取1.5;当建筑物为砖木结构时取2.0;当建筑物为木结构时取2.5。 注:C2——信息系统重要程度因子,表4.3.1中的C、D类电子信息系统C2取1;B类电子信息系统C2取2.5;A类电子信息系统C2取3.0。 注:C3—电子信息系统设备耐冲击类型和抗冲击过电压能力因子,一般,C3取0.5;较弱,C3取1.0;相当弱,C3取3.0; 注:C4—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所在雷电防护区(LPZ)的因子,设备在LPZ2等后续雷电防护区内时,C4取0.5;设备在LPZ1区内时,C4取1.0;设备在LPZOB区内时C4取1.5~2.0; 注:C5—为电子信息系统发生雷击事故的后果因子,信息系统业务中断不会产生不良后果时,C5取0.5,信息系统业务原则上不允需中断,但在中断后无严重后果时,C5取1.0;信息系统业务不允许中断,中断后会产生严重后果时,C5取1.5~2.0; 0.91 结果: 注:C6—表示区域雷暴等级因子,少雷区C6取0.8;中雷区C6取1;多雷区C6取1.2;强雷区C6取1.40。 雷电电磁脉冲防护分级计算E 注:E>0.98时,定为A级;0.9<E≤0.98时,定为B级;0.8<E≤0.9时,定为C级;E<0.8时,定为D级。 根据规范要求,本建筑物雷电保护分级定为B级。 本工程各级SPD参数选用表:
保护等级 1级 2级 3级
SPD的参数表 工频电压 ≥1.25Uo ≥1.25Uo ≥1.25Uo 耐冲击过电≤4.0KV ≤2.5KV ≤1.5KV 压 标称放电电30kA 20kA 10kA 8/20uS 流 8/20uS 8/20uS 冲击电流 10kA 10/350uS 冲击电压 2.5kV 1.2/50uS
注:1) 设置在电子信息机房配电装置内的SPD(第二级)应采用耐冲击过电压不大于1.5KV。
注:本计算结果不考虑2D或2H范围内的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