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学 合同法 合同法 (428条) 总则 分则 附则 一般规定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违约责任 其他规定
15种合同具体条款 合同法学总论
1、专题一 合同法概述 2、专题二 合同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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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题三 合同的内容 和形式
4、专题四 合同的效力 5、专题五 合同的履行 6、专题六 合同的保全 7、专题七 合同的担保 合同法学分论
专题十二 转移财产的合同 买卖合同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赠与合同 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合同法学分论
专题十四 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概述 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专题一 合同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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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Introduction of Contract and Contract Law
一 、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合同的分类 三、合同法
一、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合同的概念
1、广义合同——一切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狭义合同——民事合同 我国的合同定义
《合同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
2.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协议
3.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 4.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练 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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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种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产 生合同法律关系?
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B.甲邀请乙看球赛,乙因为有事没有前 去赴约
C.甲因为放暑假,将一台电脑放到乙家 D.甲鱼塘的鱼跳进乙鱼塘 案例:
甲男与乙女非婚同居,双方约定在这种关系下不生育子女,并且由乙女服用避孕药。后乙女停止服药,但她并未将事实告诉甲男。甲男于乙女停药后3个月时间得知乙女怀孕,双方之间的关系即告破裂。乙女停药后11个月生下丙。经法院确认亲自关系。甲男被确认为丙的生父,并被判决支付通常的抚养费。
问:甲男能否以乙女违反服用避孕药的约定义务为由,主张乙女赔偿甲男因乙女违反约定义务所支付的抚养费?
二、 合同的分类
(一)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依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为标准进行划分,合同可以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双务合同
(bilaternal contract),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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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相互负有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unilaternal
contract),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负担义务,另一方只负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区分二者的意义在于:
(一)义务履行的顺序意义不同。 (二)风险负担不同。
(三)过错不能履行的后果不同。 (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依据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相应代价为标准进行划分,合同可以分为有偿合同和务无偿合同。有偿合同(onerous contract)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gratuitous
contract)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不必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区分意义在于:
1、确定某些合同的性质。 2、当事人责任的轻重不同。 3、主体资格的要求不同。
4、在不当得利者转让财产时,第三人的返还责任不同。 练 习:
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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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有哪些? 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 案例:
甲乙系密友,甲在医院做手术,请乙帮忙照顾。甲在手术前,将随身携带的戒指等物交给乙。乙将上列物品与自己的物品一起放入自己的背包中。甲手术结束,乙陪甲到病房输液,并将背包至于身旁。甲清醒过来,发现乙正在打瞌睡且乙的背包不在身旁,遂叫醒乙,经询问始知背包不翼而飞。甲乙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甲请求乙予以补偿遭拒,遂起诉至法院,称乙疏于保管,请求判令乙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800元。乙主张甲并未将保管物交自己验收、封存、清点,双方不存在合同关系,请求法院驳回甲的诉讼请求
问题:
1、甲乙之间成立何种合同关系? 2、乙应否对甲之丢失物品负责? (三)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依据合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生效要件作为标准进行划分,合同可以分为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诺成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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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ensual contract)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且生效的合同。实践性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须经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生效的合同。区分二者的意义在于:
1、二者成立和生效时间不同。 2、交付行为的意义不同。 问题: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按我国合同法规定:
1、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即除了有赠与人的赠与
意思表示成立,还需实际的所有权转移才能够使赠与合同生效。
其中不动产为登记,动产为交付占有。
2、经公证机关公正有效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即双方当事
人关于赠与的合同经公证后不需转移所有权就可以成立生效了。
3、关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一般在条件成就之时才生效。 4、社会捐助,公益捐助与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相似,此类赠与
也叫特种赠与,同样是诺成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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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
依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法律形式为标准进行划分,合同可以分为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要式
(solemnity)合同是指必须采用特殊法定形式才能成立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特别约定需采用特殊形式的合同。区分二者的意义在于:
要式合同不采取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特定形式,合同因缺乏形式要件不能成立和生效;
而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采用任何形式,合同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五)主合同与从合同
依据合同间的主从关系划分的。主合同是指不依赖他合同而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以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
区分二者的意义在于:从合同的命运决定于主合同,主合同不存在,从合同也不存在;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也随之终止。
(六)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依据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名称为标准进行划分的,合同可以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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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设有规范,并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无名合同是指法律尚未特别规定,亦未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
处理这两类合同纠纷所适用的规则不同。 练 习: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 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对于该 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属于无名合同 B.属于实践合同
C.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
D.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 (七)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
依据是否贯彻合同相对性原则为标准进行划分,合同可以分为束已合同与涉他合同。束已合同,是指严格遵守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当事人为自己约定并承受权利义务,第三人不能向合同当事人主张权利和追究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得对第三人主张权利和追究责任的合同 。涉他合同,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为第三人设定了权利或约定了义务的合同。它包括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contract for the benefit of third party)和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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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二者的意义:
1、是明确缔约目的的不同。 2、是合同效力范围不同。
合同法在分则中明确规定了15种有名合同 1.买卖合同 2.供用电合同 3.赠与合同 4.借款合同 5.租赁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 7.承揽合同 8.建设工程合同
9.运输合同 10.技术合同 11.保管合同 12.仓储合同 13.委托合同 14.行纪合同。 15.居间合同。 三、合同法 (一)概念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及各类有名合同等问题。
(二)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
(1)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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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适用的合同包括各类民事主体基于平等自愿等原则所订立的民事合同;
(3)适用范围既包括当事人设立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也包括当事人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2、不由合同法调整:
(1)政府依法维护经济秩序的管理活动,属于行政管理关系,不是民事关系,适用有关政府管理的法律,不适用合同法;
(2)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管理关系,适用有关公司、企业的法律,也不适用合同法;
(3)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也不适用合同法。
本案合同争议适用《合同法》吗 ?
广东某公司海南经营处,经营管理不善,处于亏损状态。20__年初,公司领导决定将海南经营处承包给员工甲,并与甲签订承包合同约定:甲以两个月工资做抵押,负责全部经营管理。一年内扭亏,则补发抵押的两个月工资;若赢利则甲提取其中50%作为甲的奖励。
合同签订后,甲积极活动、拓展业务,并于6月份拿到一个总赢利预计60多万、年底完成的业务。但是9月份公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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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甲,另派了一名经理来海南,要求甲3天内交接工作,却只字不提奖励之事。甲异议。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 平等原则 ★ 自愿原则 ★ 公平原则 ★ 诚实信用原则
★ 遵守公序良俗原则(合法原则)
合同法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法的主旨和根本准则,也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合同法的指导思想。
1、平等原则
《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1)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合同对当事人的约束力平等; (3)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
(4)当事人违法时平等地承担法律责任,当事人任何一方都无权处罚或惩罚对方。
2、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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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当事人享有广泛的自由:缔约与解约、选择缔约方、确定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形式、适用的法律、解决争议的方式。
问题
小郑的电脑原在中国电信进网,后来中国网通开张,有政策优惠,就捣腾到中国网通进网,总之,哪便宜、方便往哪走。多年下来,攒了好多个MODEM(调制解调器),没地方放。每次他都想:我有现成的MODEM,我不需要买他的MODEM,可都没说出口。按照法律,他能不能这样主张呢?
解析
《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小郑完全有权利自愿地买或者不买MODEM,如遇到非法干预,完全可以主张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问题
星期天,王英和六十多岁的爸爸去爬山,谁知爸爸忽然发病。王英忘了带手机,无法求助,只好竭力把爸爸背到路边。恰好一辆出租车驶来,她急忙拦住。司机停车问:“什么病?”王英答:“不知道。”司机嘭的一声关上车门。王英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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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哀求,出租车仍然扬长而去。王英气愤的记下车号。因未及时抢救,致使老爸瘫痪。
王英可否追究出租车司机的责任? 解析
强制缔约——自愿原则的例外
电业、煤气、天然气、自来水、邮政、电信、铁路、汽车、公共交通运输、医院等具有一定垄断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因为公众对它别无选择的依赖,而负有了强制缔约义务。也就是说,如无正当理由,它不得拒绝客户的缔约义务。《合同法》第289条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王英可向出租车公司、城市客运管理部门反映解决问题,要求赔偿。
3、公平原则
《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要对等。 (2)当事人合理承担责任和风险。 合同不得事先免除的责任: ①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责任; ②人身伤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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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禁止免除的责任 问题
某工程公司承建某校的图书楼,约定钢材以1500元/吨的价格向学校结算。谁知开工三个月后,钢材每吨飙升到3000元。工程公司干得越多,亏得越多,只好要求学校调价。但学校说:已签的合同你要改,岂不是违约?公司转而提起诉讼,请求或者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你看法院会支持吗? 4、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要求当事人以善意的态度和方式签约和履行合同义务。 问题
金立公司急需流动资金,就将五套房产转让给湖海公司。湖海公司签了合同,付了款,并入住使用,但金立公司一直未去登记过户。谁知两个月后,房价上扬,金立公司就反悔要求退房,湖海公司不答应。双方打起官司,法官该如何判决?
问题:是重大误解还是违约?
某区建筑公司(原告)因建造大楼急需黄沙,遂于20__年9月10日与某建材公司(被告)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黄沙30车,每吨价格为300元,合同订立1个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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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由被告送货,货到付款。合同订立后,黄沙价格开始上涨,市场价格已经从300元饨涨到350元饨,被告经理李某见价格上涨,不愿如数供货,遂于20__年10月12日给原告的经办人张某去电话,提出因货源紧张,要求变更货物数量,少供货,遭到原告拒绝。李某遂于次日安排两辆130型货车,装了2车黄沙(每车装载2吨),送到原告处,并要求以130型车为标准,计算交货数量。原告提出被告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尽管合同规定交货数量为
5、遵守公序良俗(合法原则)
《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标的、主体、目的、内容不违法。
(2)合同不得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和一般道德准则。 问题
某厂职工及家属对宿舍区的一个歌舞厅意见很大,每天很晚了还舞乐不断。但舞厅老板说他和厂物业公司是有合同的,租金从没少交过。
这个纠纷该如何处理?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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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爷这几日惶惶不可终日。他的儿子已经娶妻生子了,还不务正业,老去赌博。前不久,向赌场放贷的李百万借了两万,输光就跑了,不知下落。李百万向王大爷来讨债,扬言不还钱就拆屋。
王大爷这个难关该怎么过,您给出个主意。
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的祖父留下。李 某通过他人得知赵某家有一清朝花瓶,遂上门索购。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李某用1万5千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拍卖行进行拍卖,卖得价款11万元。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为李某欺骗了自己,通过许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的请求。经人指点,赵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
试分析:
1.本案的处理应适用合同法的哪些基本原则? 2.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3.法院应如何处理?
显失公平是指在双方,有偿的民事行为中,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明显不对等,使另一方遭受重大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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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合同法》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包涵了等价有偿的意思,即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人约定外,当事人取得他人财产利益应向他方给付相应的对价。
2.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李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买卖合同,且显失公平系由于赵某欠缺交易经验所致,因此赵某有权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买卖合同一旦被撤销,合同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赵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财产。
3.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撤销该花瓶买卖合同。并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要求李某将花瓶退还给赵某,赵某将收到的花瓶款退还给李某。若李某愿意支付与该花瓶价值相当的价款,赵某也同意接受,赵某可以不用撤销该合同,由李某补齐余下的价款即可。
典型案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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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与章某两人是邻居并且是好朋友,一日,王某到邻居章某家做客,王某见章某家里有一漂亮鱼杆,王某很是喜欢,章某见状对王某说:“等下一周我们单位组织完春游,我钓完鱼后这鱼杆就送给你”。王某表示不信,章某当即立据为凭,后因王某与章某两人的孩子发生争执导致邻里关系恶化,章某也一直没有将鱼杆给王某,王某很是生气,拿着章某所立凭据找章某索要鱼杆,章某不给,遂王某起诉章某至法院。
请讨论以下问题:
1.章某与王某所订立的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合同? 2.法院会支持章某的主张吗? 本章小结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是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
2.合同作为商品交换的法律形式,其类型因交易方式的多样化而各不相同。从法律上依据各种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合同形态做出不同的分类。
3.合同法作为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它有自己的历史发展过程。
4.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时合同具体规则的总的指导思想,它为人们提供了最高的行为准则。它包括如下原则:平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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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公平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则。
案 例 分 析
某商场业务员李明到乙市矿泉壶厂订货,双方拟订合同书:矿泉壶厂供给商场矿泉壶1000件,总货款15万元,并对合同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验收、包装及结算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合同上有矿泉壶厂的印章和经办人的签名。由于李明忘了带合同专用章,李明遂答应把合同书带回商场,加盖公章后寄给矿泉壶厂。过了几天。矿泉壶厂去函催办,商场只电告“速发货”。矿泉壶厂即按合同规定发运500件,但刚办完托运手续,又接对方电报;“请勿发货”。矿泉壶运到乙市车站后,商场拒收,并向矿泉壶厂发了第三封电报;“退货,速来人处理”。由于商场拒收货物并拒付货款,矿泉壶厂遂以商场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商场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案例分析的一般步骤 合同是否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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