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3
二、应急策划 3
(一)工程概况 3
(二)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图 3
(三)重大事故(危险)发展过程及分析 4
(四)突发事件风险分析和预防 4
(五)法律法规要求 6
三、应急准备 7
(一)机构与职责 7
(二)应急资源 9
(三)教育、训练 9
四、应急响应 9
五、塔吊倾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0
(一)接警与通知 10
(二)抢救组到达出事地点,在指挥人员指挥下分头进行工作 11
(三)警戒与治安 12
(四)人群疏散与安置 12
一、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预防、控制起重机械事故,能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与社会影响,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应急策划
(一)工程概况
森特士兴研发生产楼项目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地区)镇),北临北京东进世美肯科技公司,南临西环南路,东临LG化学公司,西临韩茂光电科技公司。
项目包括研发中心、设计中心、总部营销中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9503.54m2,总建筑面积48275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9255m2,地下建筑面积约19020 m2。建筑高度约29.65m,地上1~6层,地下2层,设计标高±0.00=28.0m,开挖深度约为9.7m。在结构施工阶段,使用1台K50/50塔式起重机和1台TC7052塔式起重机用于结构施工吊装运输。
(二)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图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的实际情况,认真的组织了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特制定本项目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的应急措施,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现场操作人员应急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不良环境影响。
(三) 重大事故(危险)发展过程及分析
1、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 或违反
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2、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3、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4、塔吊、施工电梯安装和拆卸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5、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线路发生严重漏电。
6、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四) 突发事件风险分析和预防
为确保正常施工,预防突发事件以及某些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事前有充足的技术措施准备、抢险物资的储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和经济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1、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及风险分析
根据本工程特点,在辩识、分析评价施工中危险因素是塔吊倾覆、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火灾等。在工地已采取机电管理、安全管理各种防范措施的基础。
2、突发事件及风险预防措施
从以上风险情况的分析看,如果不采取相应有效的预防措施,不仅给工程施工造成很大影响,且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及运行的安全技术要求:
A、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说明书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
B、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架设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
C、安装塔式起重机必须保证安装过程中各种状态下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的螺栓,不得随意代用。
D、塔式起重机附墙杆件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当塔身与建筑物水平距离大于说明书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重新设计、制作,并经技术部门确认,主管部门验收。在塔式起重机未拆卸至允许悬臂高度前,严禁拆卸附墙杆件。
E、塔式起重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及说明书规定,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制器等到安全装置。
F、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金属结构、连接螺栓及钢丝绳磨损情况;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安全装置并确认正常。
(2)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严禁超载、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3)吊运散装物件时,应制作专用吊笼或容器,并应保障在吊运进程中物料不会脱落。吊笼或容器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的两倍承载进行试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4)吊运多根钢管、钢筋等细长材料时,必须确认吊索绑扎牢靠,防止吊运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5)两台及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之间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离不应小于2M。当不以满足要求时,应采取调整相临塔式起重机的工作高度、加设行程限位、回转限位装置等措施,并制定交叉作业的操作规程;
(6)沿塔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装置悬挂;
(7)作业完毕,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起重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
G、为防止事故发生,塔吊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和拆卸,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安装完毕后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或建管局安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H、塔吊司机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
J、塔吊安装、顶升、拆卸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经项目总工审批后遵照执行。
K、所有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工作时佩带好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接点拉牢工作,防止架体倒塌。
(五) 法律法规要求
《建筑塔吊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六十八条;《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许可证条例》、《塔机交叉作业管理细则》。
三、应急准备
(一)机构与职责
一旦发生塔吊倾翻安全事故,项目领导及管理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理,成立现场应急领导小组。
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组成
组长:张二林(186********)
副组长:李超(1892075783)李耀华(158********)孙俊明(185********)
成员:王兴发、贾子鸣、庞继强、屠志强、邰金瑞、李世虎、赵成坤
职责:研究、审批抢险方案;组织、协调各方抢险救援的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等;保持与上级领导机关的通讯联系,及时发布现场信息。
项目部应急小组成员由工地项目部决定。项目部应急小组职责:
(1)组长职责: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以紧急情况的处理作出安排;
5、在场(设施)内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
理。
(2)副组长职责:
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趋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及财产损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3、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屋集中地带;
4、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3)通讯联络组职责:
1、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住处反馈迅速;
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4)技术支持组职责:
1、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2、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3、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5)保卫组职责:
1、保护受害人财产;
2、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动作;
3、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
4、抢救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6)抢险抢修组职责:
1、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经改进;
2、寻找受害者并转移到安全地带;
3、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式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4、抢险抢修式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7)医疗救治组:
1、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人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2、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到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8)后勤保障组职责:
1、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2、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式救援的物质及设备;
(二)应急资源
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项目部应根据潜在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分析,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机械和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
应急物资主要有:
1、氧气瓶、乙炔瓶、气割设备一套;
2、急救药箱子1个;
3、手电3个(塔吊、电工、经理各1个);
4、对讲机6部;
(三)教育、训练
为全面提高应急能力,项目部应对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抢险知识教育,制定出相应的规定,包括应急内容、计划、组织与准备、效果评估等。
四、应急响应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或驻地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办公室、抢险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由项目部安质部收集、记录、整理紧急情况信息并向小组及时传递,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直接进行处理。如果事故较大或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请示,请求启动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由建设单位向建管局安监站或政府部门请示上一级救援预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