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美金阳光幼儿园患病幼儿带服药委托交接制度
一、幼儿带入园服用的药品应是正规医疗机构医生(医院、正规门诊)开具的密封中药饮品,并在服记录及药瓶上写清楚;幼儿姓名、班级、服用剂量、服药时间、家长签名、当天日期、家长电话号码;未注明以上内容的药品,教师将不予喂服;
二、禁止幼儿带非正规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药品回园口服;如发现有此情况,将不予喂服;
三、建议家长不要自购自配药品让幼儿带回幼儿园服用,如有非正规医疗机构 医生开具的非处方药品带回园服用应由家长亲自用字条写清楚幼儿姓名、服用剂量、 服药时间、家长签名、当天日期、家长电话号码;
四、如幼儿当天需在园服药,请家长亲自送药入药,并做好幼儿服药家长委托 登记表,和保健教师做好登记手续,并亲自告知本班老师,以方便教师照顾。 五、未经监护人同意或委托,幼儿园不得给幼儿用药;幼儿园应妥善管理药品,不擅自组织幼儿群体性服药,保证幼儿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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