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好走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道路施救牵引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道路施救牵引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来源:好走旅游网


道路施救牵引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 牵引人员必须遵守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做好牵引车辆例行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

二、 牵引人员应事先准备好牵引工具,接到指令后,迅速到达现场,在确保安全的位置停车。

三、 牵引前,必须先勘察好现场,并落实现场安全围护措施后再实施,然后选择确保安全的牵引方法进行作业。如遇到问题或须支援,应及时报中控室及值班长。

四、 牵引人员在实施牵引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手套、着反光标志服,按作业规范操作,确保自身安全。同时,劝告非作业人员远离作业现场。

五、 牵引作业中坚持“十不牵”原则。

六、 牵引人员在牵引过程中,车速严格控制在35公里/小时以内,确保牵引车辆自身和被牵车辆的安全。

七、 对超过牵引拖架起重重量的故障,不得用拖架拖起后牵引。

八、 牵引车拖架放下时,后面不准站人。

九、 被牵引车辆的轮子放在拖架上后,必须用紧固装置进行有效紧固。

十、 牵引时,被牵引车辆的车厢内不准带人。

十一、 牵引车辆的宽度不得小于被牵引车辆的宽度,不准同时拖带两辆以上(含两辆)的故障或事故车辆。

十二、 在高速公路上禁止使用软连接牵引。

十三、 当被牵引车辆制动消失时,须用拖架牵引。

十四、 牵引车使用硬连接牵引时,对连接部位要认真仔细的检查,确保牵引车辆不脱钩。

十五、 牵引车就位挂钩时,随车人员应负责指挥配合挂钩。

十六、 在正常通车的情况下,严禁逆向行驶进行牵引作业。

十七、 牵引工作时,如遇到待牵引车辆装载或散落易燃、易爆、有毒等化学危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向消防部门报警,请消防部门前来处理。

十八、 牵引作业完毕后,应迅速回到指定位置待命,牵引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aog.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