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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兼职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修订稿)3.22

来源:好走旅游网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淮信院„2012‟17号

校外兼职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修订稿)

兼职教师队伍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专兼结合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的客观需要。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兼职教师的聘任与管理,更好地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特对原《兼职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淮信院政字[2009] 63号文)予以修订。

一、兼职教师要求

1.兼职教师主要是指来自行业企业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受聘来学校从事咨询、管理、理论或实践教学的兼职人员。

2.兼职教师须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

3.担任理论课教学的兼职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应聘专业与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4.担任实训(实践)教学的兼职教师应聘专业应与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2)具有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3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实践经验丰富。 确因专业教学急需,报教务处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兼职教师条件的可适当放宽。

二、兼职教师聘任

1.各院系(部)根据专业建设与教学工作的需要,结合学院教学安排,按“一课双师”的要求,合理制定兼职教师聘任计划,确定各专业兼职教师人数,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及其基本情况。

2.各院系(部)填写兼职教师聘用审批表(附件一),经教务处审核后,报分管校长审定。

3. 分管校长审定同意后由各院系(部)负责签订项目任务书,颁发聘书。

4.各院系(部)把兼职教师审批表、聘书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交人事处存档。

5. 学生顶岗实习中所需的企业兼职教师由校企合作办公室向实习企业统一聘任。

三、兼职教师职责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2.坚持以素质为核心,能力为基础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能力。

3.按学校要求完成相应的管理与教学任务,认真准备,认真授课,认真指导,加强课堂学生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教书育人。

4.行为规范,语言文明,为学生的成长发挥良好的示范作用。 四、兼职教师管理

1. 兼职教师的聘任、管理与考核工作由各聘任院系(部)负责。

2. 兼职教师实行项目管理,按项目颁发聘书,并签订项目任务书。兼职教师与学院不建立劳动关系。

3. 各聘任院系(部)负责向兼职教师下达具体工作任务及相关要求,并做好兼职教师的试讲、教学业务和师德师风等岗前培训,帮助兼职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教书育人的意识和能力。

4.各院系(部)要充分发挥校外兼职教师的作用,根据师资队伍建设实际需要,可安排校内教师作为校外兼职教师的联系人,一方面负责兼职教师的校内联络、协调、服务、教学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另一方面,随堂听课,接受兼职教师在新技术方面的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5.各院系(部)要加强同兼职教师的联系,把兼职教师的管理纳入正常的教师管理,为兼职教师开展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对兼职教师的教学和其它工作落实情况要实时跟踪管理,以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

6.学期结束时,各院系(部)按学院规定对兼职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教务处。考核不合格的兼职教师一般不再续聘。

7.对因各种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或工作中发生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所在院系(部)应及时查实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直至予以解聘。

五、兼职教师待遇

兼职教师待遇按绩点分计算,每绩点分具体标准在聘任前一个学期末由学院视财力与具体情况研究决定。

1.担任学院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兼职专业带头人、兼职骨干教师的兼职管理人员,待遇由学校单独研究决定。

2.从事理论或实践教学的兼职教师,按学历、职称、职务、资历分为A、B、C、D四类:

A类:学院建设指导委员会、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每课时为1.8绩点分。

B类:校外兼职专业带头人;兼职骨干教师;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副高以上职称、高级工以上资格、硕士以上学历、行业企业权威人士;中级以上职业资格,同时为企业中层以上领导,每课时为1.5绩点分。

C类:学科紧缺人才,具有专业特长, 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知名企业中级以上职业资格人员,每课时为1.2绩点分。

D类:符合学院校外兼职教师基本条件的一般人员,每课时为1.0绩点分

3. 兼职教师举办专题讲座,每次(不少于两课时)为6-10绩点分(特殊情况另定);

4.顶岗实习兼职教师的待遇一般根据指导学生的人数、内容、时间,由学校另外研究决定。

5.与兼职教师所在单位另校企合作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6.兼职教师课时酬金按学期或按项目结算,由各院系(部)统计后报教务处审核,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发放。

六、兼职教师资源库

为了建立起稳定的兼职教师聘请渠道,由院人事处牵头,建立起学院兼职教师资源库。

七、其他

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兼职教师聘任审批表 2、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兼职教师项目任务书 3、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兼职教师项目考核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师资建设 兼职教师 办法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2年3月22日印发

附件1: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兼职教师聘任审批表

编号: 姓 名 毕业学校 学历/学位 技术职称 聘任部门 课酬标准 参加工作时间 行政职务 聘任项目 性别 出生 年月 所学专业 或专业特长 现工作 单位 联系 电话 政治 面貌 照片 聘任类别 □A □B □C □D 其它: 聘任项目基本情况 受聘人(签字) 年 月 日 聘任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审核意见 教务处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分管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人事处 备案 备注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制

附件2: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兼职教师项目任务书

姓名 聘任时间 项 目 任 务 及 要 求 受聘人(签字) 年 月 日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职业道德。 2.坚持以素质为核心,能力为基础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能力,言传身教,教书育人。 3.按学校要求完成相应的管理与教学任务,认真准备,认真授课,认真指导,加强课堂学生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学生与聘任部门考核。 4.行为规范,语言文明,为学生的成长发挥良好的示范作用。 5.接受学校项目任务,与学校不存在劳动关系。 受聘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担项目 聘任部门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受 聘 人 职 责 聘 任 部 门 职 责 1.做好兼职教师的试讲、教学业务和师德师风等岗前培训。 2.充分发挥校外兼职教师的作用,根据师资队伍建设实际需要,可安排校内教师作为校外兼职教师的联系人,一方面负责兼职教师的校内联络、协调、服务、教学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另一方面,随堂听课,接受兼职教师在新技术方面的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3.加强同兼职教师的联系,把兼职教师的管理纳入正常的教师管理,为兼职教师开展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对兼职教师的教学和其它工作落实情况要实时跟踪管理,以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 4.项目结束时按学院规定对兼职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 5.按时发放项目课酬。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制

附件3: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兼职教师项目考核表

姓名 聘任时间 目 标 完 成 情 况 个 人 小 结 受聘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担项目 聘任部门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过程检查记录 教研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测评情况 教研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同行测评情况 教研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聘 任 部 门 意 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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