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工程报建程序及所需资料
规划局行政可受理必备资料一览表
目录
核发?建立工程选址意见书?4
划拨用地及重大工程4
1. 建立工程选址意见初审4
1.1 申请报告;4
1.2 建立工程选址意见书申请表;4
1.3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4
1.4 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XX复印件;4
2. 核发建立工程选址意见书4
2.1 申请报告;4
2.2 决议决定或主管部门意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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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组织构造代码证或主管部门意见;4
2.4 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XX复印件;4
2.5 建立工程选址围所在地形图;4
2.6 建立工程选址意见书初审意见表;4
2.7 工程建议书的批复;4
2.8 建立工程选址论证报告,环境影响评估及其批复文件;4
3. 规划条件和蓝线4
3.1 申请报告〔需由土地储藏机构申请〕;5
3.2 意向用地围地形图〔含规划路网,标注申请地块围〕;5
3.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
3.4 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XX复印件;5
3.5 该地块边地块地籍调查图1套;5
3.6地块规划条件申请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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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核发?建立用地规划可证?5
4.1 出让供地式:5
4.2划拨供地式:5
5. 核发?建立工程规划可证?6
5.1 规划设计案审查:6
5.2核发建立工程规划可证7
6. 核发?市政工程规划可证?8
6.1市政工程规划可初审8
6.2市政工程规划可审批8
7. 核发?乡村规划可证?〔村桩基图土地上〕97.1乡村规划可证初审9
7.2核发乡村规划可证;9
8. 核发?建立工程?规划〔临时〕可证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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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临时建立案审查10
8.2核发临时规划可证10
9. 规划案调整11
9.1〔控规、容积率〕审批程序详见XX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方法11
注:1.以上资料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各一份;11
2.复印件须承诺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建立单位公章。11
核发?建立工程选址意见书? 划拨用地及重大工程
1. 建立工程选址意见初审
1.1 申请报告;
1.2 建立工程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1.3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1.4 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XX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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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道路上线地形图〔用铅笔全出拟选址围〕;
1.6 决定或主管部门意见;
1.7?建立工程选址论证报告?〔大中型工程,跨行政区域的〕;
2. 核发建立工程选址意见书
2.1 申请报告;
2.2 决议决定或主管部门意见;
2.3 组织构造代码证或主管部门意见;
2.4 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XX复印件;
2.5 建立工程选址围所在地形图;
2.6 建立工程选址意见书初审意见表;
2.7 工程建议书的批复;
2.8 建立工程选址论证报告,环境影响评估及其批复文件;
3. 规划条件和蓝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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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申请报告〔需由土地储藏机构申请〕;
3.2 意向用地围地形图〔含规划路网,标注申请地块围〕; 3.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4 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XX复印件; 3.5 该地块边地块地籍调查图1套; 3.6地块规划条件申请表;
4. 核发?建立用地规划可证?
4.1 出让供地式:
1)申请报告;
2)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XX复印件;
4)的立项批准文件、核准或准备文件;
5)出让用地:国土宗地测量图、土地出让合同书、出让红线图及电子文件、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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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及其准的规划用地蓝线图;
6)道路上线图〔含规划路网〕 4.2划拨供地式: 1)申请报告;
2)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XX复印件;
4)的立项批准文件、核准或备案文件;
5)建立工程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蓝线图、省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土地权属收回证明〔国有土地工程〕;
6)道路上线图〔含规划路网〕;
7)涉及征收集体土地的提供土地征收补偿到位证明文件〔征拆完毕单〕,集体土地所有权复印件〔加盖分局公章〕,涉及使用国有土地的提供与原国有土地使用者的补偿协议、拆迁补偿到位的证明材料、原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5. 核发?建立工程规划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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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规划设计案审查: 1〕申请报告;
2〕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XX复印件;
4〕土地权属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国土部门发证红线图〔出让用地还需提供土地出让合同书及该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新增划拨用地需提供国有建立用地批准书、国有建立用地划拨决定书、国土红线图;
5〕?建立用地规划可证?、规划用地红线图;
6〕道路上线地形图及地下管网图各1套;
7〕设计单位资质复印件;
8〕拟审核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总平面图及立面设计〔附电子文档〕;
9〕拟审核的建立工程规划案报建图册〔含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等〕.附电子文档一套;
10〕的立项批准文件〔划拨用地〕,核准或备案文件〔出让用地〕;
11〕变更规划可需要提交原规划审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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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核发建立工程规划可证
1)申请报告;
2)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XX复印件;
4)土地权属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国土部门发证红线图〔出让用地还需提供土地出让合同书及该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新增划拨用地须提供国有建立用地批准书、国有建立用地划拨决定书、国土红线图;
5)建立用地规划可证?、规划用地红线图;
6)已批准的总平面图及建立工程报建图册含光盘〔原件〕;
7)经济技术指标、建筑面积复核报告及日照分析报告;
8)建立工程规划可证申请表?及相关部门意见〔加盖公章〕;
9)已审批的小区管网图;
10)公示结论报告及附件;
11)测量放线图及放线光盘、承诺书、?建立工程验线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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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收费证明〔根本建立工程收费一览表、配套费、相关减免文件〕;
13)的立项批准文件〔划拨用地〕、核准或备案文件〔出让用地〕;
14)设计单位资质复印证;
15)规划道路上线地形图及地下管网图各1套;
16)变更规划可需提交原规划审批资料;
17)初步设计审查结论;
6. 核发?市政工程规划可证?
6.1市政工程规划可初审
1)申请报告;
2)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XX复印件;
4)土地权属证明:除燃气、通讯、电力、道路〔新增用地工程需提供国土部门用地预审意见、用地规划可证及用地规划红线图〕、基站工程外,其他工程需提供国土证和国土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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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道路上线图地形图、地下管网图各1套〔地形图上标注拟建立用地围〕;
6)拟批准的市政工程规划报建报建图册2套;
7)设计单位资质复印件;
6.2市政工程规划可审批
1)申请报告;
2)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XX复印件;
4)土地权属证明:除燃气、通讯、电力、道路〔新增用地工程需提供国土部门用地预审意见、用地规划可证及用地规划红线图〕、基站工程外,其他工程需提供国土证和国土红线图;
5)道路上线图地形图、地下管网图各1套;
6)已批准的市政工程规划报建图册2套;
7)放线测量报告及放线光盘;
8)市政工程规划案审查通知单?、?建立工程规划可证申请表〔乙〕?及相关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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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文件;
10)设计单位资质复印件;
7. 核发?乡村规划可证?〔村桩基图土地上〕
7.1乡村规划可证初审
1)申请报告〔附村集体组织意见〕;
2)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XX复印件;
4)所在地乡、镇初审意见;
5)区及相关部门意见;
6)集体土地证〔如无集体土地证须提供由国土局出具的关于该用地为建立用地的证明〕;
7)道路上线图地形图、地下管网图各1套;
8)市立项批复;
9)已审批的总平图及报建图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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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核发乡村规划可证;
1)申请报告〔附村集体组织意见〕;
2)所在地乡、镇初审意见;
3)区及相关部门意见;
4)国土部门的农转非批复或建立工程预审意见书;
5)道路上线图地形图、地下管网图各1套〔标注预000建立用地围〕;
6)市立项批复;
7)已审批的总平图及报建图册;
8)建筑面积复核报告及日照分析报告;
9)乡村规划可初审意见表?及相关部门意见;
10)设计单位资质复印件;
8. 核发?建立工程?规划〔临时〕可证
8.1临时建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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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报告;
2)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XX复印件;
4)土地权属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国土部门发证红线图〔出让用地还需提供土地出让合同书及该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新增划拨用地需提供国有建立用地批准书、国有建立用地划拨决定书、国土红线图;
5)拟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及建立工程报建图册〔光盘〕;
6)道路上线图地形图、地下管网图各1套;
7)设计单位资质复印件;
8.2核发临时规划可证
1)申请报告;
2)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XX复印件;
4)土地权属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国土部门发证红线图〔出让用地还需提供土地出让合同书及该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新增划拨用地需提供国有建立用地批准书、国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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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用地划拨决定书、国土红线图;
5)已批准总平面图及建立工程报建图册〔含效果图〕;
6)公示结论;
7)建立工程规划可证申请表〔临时〕及相关部门意见;
8)放线测量报告及光盘;
9)撤除保证书;
10)设计单位资质复印件;
11)道路上线图地形图、地下管网图各1套;
9. 规划案调整
9.1〔控规、容积率〕审批程序详见XX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方法 注:1.以上资料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2.复印件须承诺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建立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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