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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委员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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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

一、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1.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

2.配合学校教育思想,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传播、交流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经验,促进家长创设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的家庭方法。对所在社区家庭教育进行咨询,提高家长的认识,树立新时代的家长形

二、家长委员会的宗旨

坚持“全面发展、人文见长”的办学思想,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实现家庭、社会、学校教育一体化,促进青少年素质全面和谐的发展。

三、家长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一)家长委员会权力

(1) 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工作计划,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制订家长学校的办学纲要和计划。

(2)召开家长会议、家长代表会议,研究有关事宜并做出决议。

(3) 总结、交流家庭教育经验。 (4) 向学校领导反映学生家长的意见。 (二)学生家长委员会义务

(1) 协调、帮助学校搞好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如: 听课、评课等)。

(2) 宣传学校教育教学的优秀成果和经验。 (3) 大力支持学校办学,帮助改善办学条件。 (4) 学习家教知识,积极参加家长学校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5) 协调社会各个方面支持学校教育工作。 四、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1.帮助家长了解学校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学校的工作。

2.协助学校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五、家长委员会的人选:

家长委员会的人选在各班级推选家长达标的基础上建立,家长委员会的成员应热心、关爱学校工作,在教育子女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家长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有一定的业余时间。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在促进学校质量提高,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加强家长自身建设上发挥作用。

六、家长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定期听取学校领导对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情况的介绍,学期结束听取学校工作总结汇报。

2.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3.广泛听取家长对学校教学工作、教师师德、学校后勤等方面的意见,并及时与学校联系,交换意见。

4.参与或主持学校的大型活动。

5.为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出谋划策,提供条件。 6.参加或召开家长会、家长代表会,协助学校举办家长学校或进行家庭教育讲座。

7.组织交流和推广家庭教育先进经验。

8.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对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带有共性的总是开展研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9.开展评优家长活动,督促家长履行家长义务,提高自身素质,为孩子做出榜样。

康家港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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