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理作用
硫普罗宁是一种与青霉胺性质相似的含游离巯基的甘氨酸衍生物。
具有以下作用:
1.保护肝脏组织及细胞的作用:(1)修复多种类型的肝损害。硫普罗宁通过提供巯基、并活化奥古蛋白,从而增强肝脏对抗各种损害的能力。实验证明,本药能够防止四氯化碳、乙硫氨酸、毒蕈粉及对乙酰氨基酚对肝脏的损害,并可预防由于四氯化碳而导致的肝坏死。同时,硫普罗宁可加快乙醇和乙醛的降解、排泄,防止三酰甘油的堆积,抑制成纤维细胞增生,对酒精性肝损伤有显著修复作用;(2)保护肝线粒体结构,改善肝功能。硫普罗宁可使肝细胞线粒体中的ATP酶活性降低,ATP含量升高,从而改善肝细胞功能,对抗各类肝损伤;(3)促进肝细胞再生。硫普罗宁在体内通过酰胺酶水解,生成的甘氨酸系脂肪族氨基酸,带有一碳单位,主要参与嘌呤类核苷酸的合成,故具有促进肝细胞再生的作用。实验亦证明硫普罗宁可促进肝细胞再生,表现为乳酸脱氢酶活性、苹果酸酶活性、DNA含量及肝总蛋白含量均升高;(4)清除自由基。硫普罗宁含有巯基,能与自由基可逆性结合成二硫化物,是一种自由基清除剂。
2.对重金属和药物的解毒作用:硫普罗宁通过提供巯基,保护酶的活性,从而增强肝脏的解毒功能。实验证明硫普罗宁可促进重金属汞、铅从胆汁、尿、粪便中排出,降低其肝、肾蓄积量,保护肝功能和多种物质代谢酶。
3.防治放、化疗引起的外周白细胞减少:硫普罗宁可通过提供巯基而发挥其组织细胞保护作用,可作为放疗、化疗时的保护剂,降低放疗、化疗的毒副作用,升高白细胞并加速细胞的恢复。
4.防治老年性早期白内障:硫普罗宁对于老年性早期白内障及有玻璃体混浊的患者有较好的疗效,可抑制造成白内障的生化素的应激反应,抑制晶体蛋白的凝聚。治疗后,可观察到晶体混浊的明显改善。
5.其他:硫普罗宁有减少组胺的渗出,降低血管通透性的作用,故可用于荨麻疹、皮炎、湿疹、痤疮等皮肤病;尚可溶解胱氨酸结石,可用于泌尿系统结石的预防和治疗。
药动学
硫普罗宁口服后在肠道易吸收,生物利用度为85%~90%。单次给药500mg后,达峰时间(tmax)为5h,本药在肝脏代谢,大部分代谢为无活性代谢产物并随尿排出。本药也可随乳汁排泄。
适应证
病毒性肝炎,酒精性肝炎,药物性肝炎,重金属中毒性肝炎,脂肪肝及肝硬化早期;降低放疗、化疗的毒副作用,升高白细胞并加速肝细胞的恢复,降低骨髓染色体畸变率和皮肤溃疡的发生,并能预防放疗所致二次肿瘤的发生;对老年性早期白内障和玻璃体混浊有显著治疗作用;预防和治疗泌尿系统胱氨酸结石;有抗炎抗过敏作用,对皮炎、湿疹、痤疮及荨麻疹有较好疗效。
用法用量
口服给药:1.肝病患者:每次100~200mg,每天3次,饭后服,连服12周,停药
3个月后继续下个疗程。急性病毒性肝炎患者,每次200~400mg,每天3次,连用1~3周。2.放疗、化疗后的白细胞减少症:化疗前1周开始服用,每次200mg,每天2次,饭后服,连服3周。3.重金属中毒:每次100~200mg,每天2次。静脉滴注:每天1次,每次100~200mg于生理盐水或10%葡萄糖液250~500ml中静点,疗程2~4周。
药物过量
当用药过量时,短时间内可引起血压下降,呼吸加快,此时应立即停药,同时应监测生命体征并予以支持对症处理。
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偶有皮肤瘙痒、皮疹、皮肤发红、发热等。
2.消化系统:偶有食欲缺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罕见味觉异常
3.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征、疲劳感和手足麻木、胰岛素综合征。
禁忌证
禁用:
1.对本药过敏史者或不良反应严重的患者禁用。
2.既往使用本药时发生过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者。
3.孕妇儿童禁用
慎用:(1)老年患者。(2)有哮喘病史的患者。(3)既往曾使用过青霉胺或使用青霉胺时发生严重过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对于曾出现过青霉胺毒性反应的患者,使用本药应从较小的剂量开始。(4)重症肝炎或伴高度黄疸、顽固性腹水、消化道出血、合并糖尿病、肾功能不全者。
注意事项
1.出现过敏反应的患者应停用本药。
2.出现胃肠道反应,蛋白尿应停药。
3.哺乳期妇女慎用,因硫普罗宁可通过乳汁排泄,有使哺乳儿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
4.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定期进行下列检查以检测本药的毒性作用:外周血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量、血浆白蛋白量、肝功能、24小时尿蛋白。此外,治疗中每3各月或每六个月应检查一次尿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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