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栋 单元 房业主
根据甲方双方于 年 月 日共同签订的《房屋认购合同》,乙方购买位于 ,由甲方开发建设的“ ”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甲方应于 年7月1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现由于小区内道路、供水、燃气等具体事项尚未能达到交房标准等因素影响,为了保障乙方的权益,鉴于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延迟交房及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甲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可以交房,乙方应接到甲方交房通知后,及时与甲方办理完成房屋交接手续。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因本次迟延交房,甲方自愿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 元(大写: ),此违约金系一次性、终结性赔付,乙方承诺自愿放弃主张《房屋认购合同》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及其他赔偿金及违约金的权利。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签字之日起视同甲方已履行违约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钱给付主张或其他违约赔偿要求.
四、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见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任何一方对外泄露应支付对方违约金 元。
五、甲乙双方再无任何纠纷.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栋 单元 号
业主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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