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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安规》题库国家电网安质〔2014〕265号

来源:好走旅游网
试题内容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上报,经纠正后方可恢复作业。作业人员可以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下者为低压电气设备。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1000V及以上者;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1000V以下者。配电线路系指35kV及以下配电网中的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备等。配电线路系指20kV以下配电网中的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备等。从事配电相关工作的人员应遵守并严格执行本规程。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心肺复苏法。参与公司系统所承担电气工作的外单位或外来人员应熟悉本规程;经考试合格,并经公司领导认可后,方可参加工作。作业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进入作业现场应正确佩戴安全帽,现场作业人员还应穿工作服、绝缘鞋。进出配电站、开闭所应打开房门。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六个月及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在多电源和有自备电源的用户线路的高压系统接入点,应有断开点。封闭式高压配电设备进线线路侧和出线电源侧应装设带电显示装置。高压手车开关拉出后,隔离挡板应封闭。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配电站、开闭所、箱式变电站的门应朝向里开。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的安全距离10kV1.05m 。在配电线路和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有:现场勘察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制度、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现场勘察应由工作票签发人组织。现场勘察后,现场勘察记录应送交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及工作许可人,作为填写、签发工作票等的依据。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核对现场勘察情况,发现与原勘察情况有变化时,应立即终止工作。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核对现场勘察情况,发现与原勘察情况有变化时,应及时调整、完善相应的安全措施。非连续进行的故障修复工作,应使用应急抢修单。高压配电(含相关场所及二次系统)工作,与邻近带电高压线路或设备的距离小于表3-1规定,不需要将高压线路、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高压线路、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10 kV及以下为0.4米。非连续进行的故障修复工作,应使用配电故障紧急抢修单。按口头、电话命令执行的工作应留有书面派工记录。记录内容应包含指派人、工作人员(负责人)、工作任务、工作地点、派工时间、工作结束时间、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及完成情况等内容。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不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规范统一的票面格式。工作票、故障紧急抢修单采用手工方式填写时,应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和签发,一式两份。工作票票面上的时间、工作地点、线路名称、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动词等关键字不得涂改。由工作班组现场操作时,若不填用操作票,应将设备的双重编号,线路的名称、杆号、位置及操作内容等按操作顺序填写在工作票上。工作票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手工签发后方可执行。工作票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检修(施工)单位签发。检修(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设备运维管理单位、调度控制中心备案。承、发包工程,工作票应实行“双签发”。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供电单位或施工单位到用户工程或设备上检修(施工)时,工作票应由有权签发的用户单位、施工单位或设备产权单位签发。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工作许可人中只有现场工作许可人(作为工作班成员之一,进行该工作任务所需现场操作及做安全措施者)可与工作负责人相互兼任。若相互兼任,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履行相应的安全责任。工作票应由工作负责人审核,手工或电子签发后方可执行。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三者可以为同一人。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三者可以是同一人。工作许可人中只有现场工作许可人(作为工作班成员之一,进行该工作任务所需现场操作及做安全措施者)可与工作负责人相互兼任。若相互兼任,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履行相应的安全责任。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相同安全措施且依次进行的数条配电线路上的带电作业,可使用一张第一种工作票。工作许可时,工作票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其余留存工作票签发人处。工作期间,工作票应始终保留在工作许可人手中。一个工作负责人可以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若一张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工作负责人应指定每个小组的小组负责人(监护人),并使用工作任务单工作任务单应一式两份,由工作负责人签发。工作任务单由工作负责人许可,一份由工作负责人留存,一份交小组负责人。工作结束后,由小组负责人向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结束手续。工作任务单由工作许可人许可,一份由工作许可人留存,一份交小组负责人。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应包括所有工作任务单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几个小组同时工作,使用工作任务单时,工作票的工作班成员栏内,可只填写各工作任务单的小组负责人姓名。工作任务单上应填写工作票上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应包括工作任务单上所列的所有安全措施。几个小组同时工作,使用工作任务单时,工作票的工作班成员栏内,应填写本各工作小组人员姓名。一回线路检修(施工),邻近或交叉的其他电力线路需配合停电和接地时,应在工作票中列入相应的安全措施。若配合停电线路属于其他单位,应由检修(施工)单位事先书面申请,经配合停电线路的运维管理单位同意并实施安全措施。一回线路检修(施工),邻近或交叉的其他电力线路需配合停电和接地时,应在工作票中列入相应的安全措施。若配合停电线路属于其他单位,应由检修(施工)单位事先书面申请,经配合停电线路的运维管理单位同意并实施安全措施。一回线路检修(施工),邻近或交叉的其他电力线路需配合停电时,应在工作票中列入相应的安全措施。若配合停电线路属于其他单位,应由检修(施工)单位事先书面申请,经配合停电线路的管理单位同意并实施停电、验电、接地。需要进入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应增填工作票份数(按许可单位确定数量),分别经变电站或发电厂等设备管理单位的工作许可人许可,并留存。在原工作票的停电及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若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工作票登记簿和工作票上注明。在配电线路、设备上进行二次专业工作(如电力通信工作等),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并履行工作许可、监护等相关安全组织措施。配电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天送达设备管理单位(包括信息系统送达);通过传真送达的工作票,其工作许可手续应待正式工作票送到后履行。需要运维人员操作设备的配电带电作业工作票和需要办理工作许可手续的配电第二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天送达设备管理单位。已终结的工作票(含工作任务单)、故障紧急抢修单、现场勘察记录至少应保存半年。工作票可以延期。延期手续应记录在工作票上。带电作业工作票只能延期一次。配电工作票的有效期,以批准的检修时间为限。批准的检修时间为分管部门或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批准的开工至完工时间。配电第二种工作票不需要办理延期手续,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应在工作票的有效期内,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提出申请,得到同意后给予办理;不需要办理许可手续的配电第二种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提出申请,得到同意后给予办理。工作票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手续应记录在现场记录上。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配电网络接线方式、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批准的人员担任,并经考试合格。工作负责人应由有本专业工作经验、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接线情况、熟悉本规程,并经工区(车间,下同)批准的人员担任,名单应公布。工作许可人应由熟悉配电线路接线方式、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并经工区批准的人员担任,名单应公布。专责监护人应由具有相关业务工作经验,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的人员担任。各工作许可人完成工作票所列由其负责的停电和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应立即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各工作许可人应在完成工作票所列由其负责的停电和接地等安全措施后,方可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值班调控人员、检修人员在向工作负责人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前,应记录工作班组名称、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现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前,工作许可人应与工作负责人核对线路名称、设备双重编号,检查核对现场安全措施,指明保留带电部位。填用配电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应得到全部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并由工作负责人确认工作票所列当前工作所需的安全措施全部结束后,方可下令开始工作。带电作业需要停用重合闸(含已处于停用状态的重合闸),应向调控人员报告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带电作业需要停用重合闸(含已处于停用状态的重合闸),需向调控人员申请,不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填用配电第二种工作票的配电线路工作,同样需要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填用配电第二种工作票的配电线路工作,应履行工作许可手续。用户侧设备检修,需电网侧设备配合停电时,应得到用户设备管理人员的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电。在电网侧设备停电措施实施后,由电网侧设备的运维管理单位或调度控制中心负责向用户设备管理人员许可。在用户设备上工作,许可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确认用户设备的运行状态、安全措施符合作业的安全要求。作业前检查多电源和有自备电源的用户已采取机械或电气联锁等防反送电的强制性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运行接线方式和安全措施,工作中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同意,并及时恢复,变更情况应及时记录在工作票上。严禁约时停、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并履行签名确认手续,方可下达开始工作的命令。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可短暂离开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检修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能单独进入或滞留在高压配电室、开闭所等带电设备区域内。检修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得单独进入或滞留在高压配电室、开闭所等带电设备区域内。检修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准单独进入或滞留在高压配电室、开闭所等带电设备区域内。若工作需要(如测量极性、回路导通试验、光纤回路检查等),而且现场设备允许时,可以准许工作班中有实际经验的一个人或几人同时在他室进行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应在事前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告知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工作负责人若需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任命有工作经验的人担任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班成员及所有工作许可人。工作班成员的变更,应经工作票签发人的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做好变更记录;中途新加入的工作班成员,应由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对其进行安全交底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间断,工作班离开工作地点,若接地线保留不变,恢复工作前应检查确认接地线完好;拆除接地线的,恢复工作前可以直接装设接地线。使用同一张工作票依次在不同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若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在开工前一次做完,在工作地点转移时也需要再分别办理许可手续;工作许可人在接到所有工作负责人(包括用户)的终结报告,并确认工作已完毕,工作人员已撤离,接地线已拆除,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并做好记录后,方可下令拆除各侧安全措施。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串联电容器及与整组电容器脱离的电容器可以只在一点进行放电即可。电缆作业现场两端有明显断开点的,可以不装设接地线。两台及以上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共用一个接地引下线时,其中任一台配电变压器停电检修,其他配电变压器可以不停电。两台及以上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共用一个接地引下线时,一台配电变压器停电检修,另一台可以正常运行。配电线路和设备停电检修,接地前,应使用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或测电笔,在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处逐相分别验电。对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验电,应先验高压、后验低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先验近侧、后验远侧。检修联络用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应在电源侧验电。检修联络用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应在其电源侧验电。低压配电线路和设备停电后,检修或装表接电前,在与停电检修部位或表计电气上任一可验电部位验电。装设、拆除接地线可不设专人监护。装设、拆除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装设接地线应先接导体端、后接接地端,拆除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放电。接地线、接地刀闸与检修设备之间可以连有断路器(开关)或熔断器。工作地点有可能误登、误碰的邻近带电设备,应根据设备运行环境悬挂“在此工作”等标示牌。巡视工作应由有配电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单独巡视人员由运行管理单位批准。电缆隧道、偏僻山区、夜间、事故或恶劣天气等巡视工作,应至少三人一组进行。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外侧前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夜间巡线,应沿线路内侧进行。配电站、开闭所、箱式变电站等的钥匙至少应有二两把。监护操作时,其中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操作。倒闸操作应根据值班调控人员或运维人员的指令,受令人接令执行。操作人员严禁接触低压金属配电箱(表箱)。砍剪树木可不派人监护。风力超过6级时,禁止砍剪高出或接近带电线路的树木。高压试验不得少于两人,试验负责人应由检修负责人担任。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应向全体试验人员交待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设备运行方式。直接接触设备的电气测量,应有人专人监护。测量时,人体与10kV及以下高压带电部位不得小于1.0米的安全距离。夜间测量,应有足够的人员保障。高压试验的试验装置和测量仪器应符合试验和测量的技术要求。测量工作必须在良好天气时进行。雷电时,测量绝缘电阻及高压侧核相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配电线路和设备的高压试验应填用配电带电作业工作票。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未收回所有检修工作票前,允许许可高压试验工作票。一张工作票中,同时有检修和试验时,试验前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同意因试验需要解开设备接头时,解开前应向工作许可人汇报,重新连接后应检查。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高压引线应尽量缩短,并采用裸软铜线,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持。试验装置的电源开关,应使用单级刀闸,并在刀刃或刀座上加绝缘罩,以防触电。试验装置的低压回路中应只装一个电源开关,但需装设过载自动跳闸装置。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围栏),遮栏(围栏)与试验设备高压部分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向内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被试设备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还应派人经常检查。试验应使用规范的短路线,加电压前应检查试验接线,确认表计倍率、量程、调压器零位及仪表的初始状态均正确无误后,通知所有人员离开被试设备,并取得工作许可人许可,方可加压。高压试验加压过程中,应有专人监护并指挥,试验人员应随时警戒异常现象发生,操作人应站在干燥地点。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应断开试验电源,并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充分放电。试验结束后,试验人员应拆除自装的接地线和短路线,检查被试设备,恢复试验前的状态,经试验负责人复查后,及时向工作许可人报告。高压回路上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可由一人进行。非运维人员测量时,应填用配电第一种工作票。使用钳形电流表测量,应保证钳形电流表的电压等级与电网电压相符。测量时应戴护目眼镜,穿绝缘鞋(靴)或站在干燥地点,不得触及其他设备,以防短路或接地。观测钳形电流表数据时,应注意保持身体与被测设备的安全距离。在高压回路上测量时,禁止用裸导线从钳形电流表另接表计测量。测量时若需拆除遮栏(围栏),必须办理配电第一种工作票。应在拆除遮栏(围栏)后立即进行。工作结束,应立即恢复遮栏(围栏)原状。测量高压电缆各相电流,电缆头线间距离应大于 250mm,且绝缘良好、测量方便。当有一相接地时,测量应特别注意安全。使用钳形电流表测量低压线路和配电变压器低压侧电流,应注意不触及其他部位,以防相间短路。测量绝缘电阻时,验明无电压,确认设备无人工作后,方可进行。测量中禁止他人接近绝缘电阻表和试验操作人。测量绝缘电阻前后,应将被测设备对地放电。测量用的导线应使用耐高压的绝缘导线,应有绝缘套。带电设备附近测量绝缘电阻,测量人员和绝缘电阻表安放的位置应与被测设备保持安全距离。移动引线时,应加强监护,防止人员触电。测量线路绝缘电阻时,应在取得许可并通知巡线人员后方可进行。在有感应电压的线路上测量绝缘电阻时,应将相关线路停电、接地,方可进行。核相工作应填用配电第一种工作票或操作票。高压侧核相可以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核相器,并逐相进行。 高压侧核相宜采用语音核相器。二次侧核相时,应防止二次侧接地。测量带电线路导线对地面、建筑物、树木的距离以及导线与导线的交叉跨越距离时,禁止使用绝缘绳。测量杆塔、配电变压器和避雷器的接地电阻,若线路和设备带电,解开或恢复杆塔、配电变压器和避雷器的接地引线时,应戴护目眼镜。禁止直接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系统有接地故障时,测量接地电阻,应特别注意安全。测量用的仪器、仪表应保存在通风的室内。禁止带电插拔肘型型电缆终端接头。可带插拔普通型电缆终端接头。禁止带电插拔的肘型电缆终端接头,带电插拔肘型电缆终端接头时可不使用绝缘操作棒并戴绝缘手套、护目镜。开启高压电缆分支箱(室)门可一人进行,接触电缆设备前应验明确无电压并接地。高压电缆分支箱(室)内工作时,应将一部分可能来电的电源全部断开。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下位,伸手不得超过跌落式熔断器下桩头,并设专人监护。火焰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电压在10kV以下者,应大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应大于3m。火焰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应大于1.3m;电压在10kV以上者,应大于3m。火焰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应大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应大于2m。可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变压器、油断路器(开关)附近以及在电缆夹层、隧道、沟洞内对火炉或喷灯加油、点火。在电缆沟盖板上或旁边动火工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在电缆沟盖板上或旁边动火工作时应采取技术措施在电缆沟盖板上或旁边动火工作时可不采取防火措施制作环氧树脂电缆头和调配环氧树脂过程中,不采取防毒、防火措施电缆施工作业完成前应封堵穿越过的孔洞电缆施工作业完成后不用封堵穿越过的孔洞非开挖的通道,不用考虑地下各种管线设施的安全距离通道形成的同时,应对施工的区域采取灌浆等措施,防止路基沉降。电缆耐压试验后,应先对被试电缆充分放电。电缆试验需拆除接地线时,不用征得工作许可人的许可(根据调控人员指令装设的接地线,应征得调控人员的许可)方可进行电缆试验过程中需更换试验引线时,作业人员应先对被试电缆充分放电。电缆耐压试验分相进行时,另两相电缆可不接地电缆试验结束,应对被试电缆充分放电,并在被试电缆上加装临时接地线,待电缆终端引出线接通前方可拆除。电缆故障声测定点时,可直接用手触摸电缆外皮或冒烟小洞接入低压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应安装易操作、可闭锁、具有明显断开点、可开断故障电流的开断设备,电网侧应能接地。接入高压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应安装易操作、具有明显开断指示、具备开断故障电流能力的开断设备,电网侧应能接地。接入低压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应安装易操作、可闭锁、具有明显断开点、可开断故障电流的开断设备接入高压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应安装易操作、具有明显开断指示、具备开断故障电流能力的开断设备。接入低压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应安装易操作、具有明显开断指示、具备开断故障电流能力的开断设备,电网侧应能接地。接入低压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用户进线开关、并网点开断设备应有名称并报电网管理单位备案。接入高压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用户进线开关、并网点开断设备应有名称并报电网调度控制中心备案。有分布式电源接入的电网管理单位应了解分布式电源接入情况,并在系统接线图上标注完整。电网管理部门应掌握接入高压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开断设备的状态。直接接入高压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的启停应执行分布式电源用户的指令。进行分布式电源相关设备操作时可不填用操作票。在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和公共连接点之间的作业,必须组织现场勘察。在有分布式电源接入的相关设备上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在有分布式电源接入的低压配电网上工作,宜停电作业。以空气开关等无明显断开点的设备做为停电隔离点时应悬挂标示牌、设置围栏、等措施防止误送电。电网管理单位停电检修,需告知分布式电源用户停送电时间。 分布式电源并网前,电网管理单位应对并网点设备验收合格,并与用户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分布式电源项目验收单位在项目并网验收后,应将工程有关技术资料和接线图提交电网管理单位,可延迟更新系统接线图。装设于配电变压器低压母线处的反孤岛装置与低压总开关、母线联络开关间可不具备操作闭锁功能。在有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的低压配电线路、设备上停电工作,应断开分布式电源并网点的断路器、隔离开关或熔断器,并在电网侧接地。作业人员应了解机具(施工机具、 电动工具)及安全工器具相关性能、了解其使用方法。机具在运行中不得进行检修或调整。 可以在运行中或未完全停止的情况下清扫、 擦拭机具的转动部分。机具和安全工器具应统一编号,专人保管 。 入库前应检查。禁止使用损坏、 变形、 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和安全工器具。作业时可以向滑轮上套钢丝绳, 禁止在卷筒、 滑轮附近用手触碰运行中的钢丝绳,禁止跨越行走中的钢丝绳,禁止在导向滑轮的内侧逗留或通过。放线架应支撑在坚实的地面上, 松软地面应采取加固措施。 放线轴与导线伸展方向应平行。使用前应检查吊钩、 链条、 转动装置及制动装置, 吊钩、 链轮或倒卡变形以及链条磨损达直径的 30%时,禁止使用。 制动装置禁止沾染油脂。插接的环绳或绳套, 其插接长度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30倍, 且不得小于 300mm。 新插接的钢丝绳套应作 125%允许负荷的抽样试验。 禁止使用出现松股、 散股、 断股、分股的纤维绳。使用的滑车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或封口措施。 使用开门滑车时,应将开门勾环闭锁,防止绳索自动跑出。在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动火作业,应填用线路工作票。动火作业,系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烟雾、火花和炽热表面的特殊性作业。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较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某些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动火工作票可以代替设备停复役手续或检修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和事故应急抢修单。并应在动火工作票上注明检修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和事故应急抢修单的编号。动火工作票应使用红色或绿色的钢(水)笔、圆珠笔填写与签发,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填写动火工作票的过程中,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常用的符号,字迹应清楚。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动火工作票应使用自制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若动火工作与运行有关,即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对设备系统采取隔离、冲洗等防火预防措施者,还应多一份交运行值班人员收执。二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部门(车间、分公司、工区)的动火工作票签发人签发,本部门(车间、分公司、工区)安监负责人,消防管理负责人审核、本部门(车间、分公司、工区)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还应报当地地方公安消防部门批准。二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部门(车间、分公司、工区)的检修工作票签发人签发,本部门、车间(分公司、工区)、安监人员、消防人员审核,动火部门(车间、分公司、工区)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批准。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可以签发动火工作票。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48h,二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120h。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办理延期手续。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应是经上级单位(动火单位或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考试合格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并书面公布的有关班组班长、技术员。动火工作负责人应是具备检修工作负责人资格并经本单位考试过的人员。动火工作票各级审批人员和签发人的安全责任:1)工作的必要性;2)工作的准确性;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动火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2)负责检修应做的准备措施并使其完善;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5)负责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凡盛有或盛过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应将其与动火区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所有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防止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动火作业间断或终结后,应保护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一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可以不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气体含量是否合格,并在监护下作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消防(专职)人员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离开现场。 二级动火时,运行部门应指定人员,并和消防(专职)人员或指定的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只有一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应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检查动火工器具,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气体含量合格方可重新动火。 一级动火工作的过程中,应每隔4~8h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气体含量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动火工作完毕后,动火执行人、消防监护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和运行许可人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是否清洁等。确认无问题后,在动火工作票上填明工作方法及过程,经四方签名后,盖上“已终结”印章,动火工作方告终结。允许在带有压力(液体压力或气体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禁止在涂有油漆已干的结构或其他物体上进行焊接。在风力超过6级及下雨雪时,不可露天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如必须进行时,应采取防风、防雨雪的措施。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Ω气瓶搬运应使用普通的抬架或手推车。用汽车运输气瓶时,气瓶不准顺车厢横向放置,应纵向放置。气瓶押运人员应坐在司机驾驶室内,不准坐在车箱内。禁止把氧气瓶及乙炔瓶放在一起运送,在做好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可以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起来,氧气瓶水平放置,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准靠近热源,距明火20m以外。起吊重物前,应由起重负责人检查悬吊情况及所吊物件的捆绑情况,确认可靠后方可试行起吊起重吊钩应挂在物件的中心线上。起吊电杆等长物件应选择合理的吊点,并采取防止突然倾倒的措施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2倍遇有5级以上的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对在用起重设备,每次使用前应进行一次必要性检查,并做好记录重大物件的起重、搬运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人员负责,作业前应进行技术交底遇有大雾、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各工作地点或起重机操作人员未获得有效指挥时,禁止进行起重作业。在带电设备区域内使用起重机等起重设备时,应安装接地线并可靠接地,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积不得小于15mm在起吊、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的周围、上下方、转向滑车内角侧、吊臂和起吊物的下面,不得有人逗留和通过。起重设备应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在特殊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起重搬运时只能由专人统一指挥,必要时可设置中间指挥人员传递信号。起重指挥信号应简明、统一、畅通,分工明确。不得用起重机起吊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件。不得与工作无关人员在起重工作区域内行走或停留。没有得到起重司机的同意,不得任何人登上起重机。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实际操作及有关安全规程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其合格证种类应与所操作(指挥)的起重设备类型相同起重设备应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在相关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对在用起重设备,每次使用前应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起重设备、吊索具和其他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禁止超过铭牌规定。在道路上施工应装设遮栏(围栏),并悬挂标示牌。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和工作负责人指挥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起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严格执行起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法规重大物件的起重、搬运工作应由有学历的专人负责,起重搬运时可以由两人指挥起重设备应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在运维管理部门登记。遇有4级以上的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起吊重物前,应由工作班成员检查悬吊情况及所吊物件的捆绑情况起吊电杆等长物件可以随意选择吊点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上车操作室可以坐人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1.5倍起重机上应备有灭火装置,驾驶室内应铺木质绝缘垫,禁止存放易燃物品。牵引路线两侧3m以内,不得有人逗留或通过。重大物件不得直接用肩扛运,雨、雪后抬运物件时应有防潮措施。用管子滚动搬运应由专人负责指挥。管子承受重物后两端应各露出约20cm装卸电杆等物件应采取措施,防止电杆滚动多人抬杠,应同面,步调一致,起放电杆时应相互呼应协调运载超长、超高或重大物件时,物件重心应与车厢承重前部分基本一致没有得到起重司机的同意,不准任何人登上起重机。作业时,不得吊物上站人,不得作业人员利用吊钩来上升或下降。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3米及以上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才视作高处作业。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每半年进行一次体检。高空作业车(带斗臂)使用前应操作一次。 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置安全标志,夜间还应设黄灯示警。低温或高温环境下的高处作业,作业时间为6个小时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天气 下,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特殊情况下,确需在恶劣天气进行抢修时,应制定相 应的安全措施,经上级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件、边角余料应放置在不妨碍工作的地方。在电焊作业或其他有火花、熔融源等的场所使用的安全带或安全绳应有防磨套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钢 丝绳上,并应采用高挂低用的方式。保险带、绳使用长度在 3.5m 以上的应加缓冲器。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2m 时,应使用安全带使用单梯工作时,梯与地面的斜角度约为45°梯子不够长时,可以绑接使用。正确答案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方可恢复作业。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批准后执行。1000V及以下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1000V以上者;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1000V及以下者。20KV配电线路系指20kV及以下配电网中的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备等。所有人员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参与公司系统所承担电气工作的外单位或外来人员应熟悉本规程;经考试合格,并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认可后,方可参加工作。设备运维管理单位进入作业现场应正确佩戴安全帽,现场作业人员还应穿全棉长袖工作服、绝缘鞋。随手关门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及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在多电源和有自备电源的用户线路的高压系统接入点处,应有明显断开点。封闭式高压配电设备进线电源侧和出线线路侧应装设带电显示装置。可靠封闭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2.3.5 配电站、开闭所、箱式变电站的门应朝向外开。0.95m工作间断、转移制度,工作终结制度。现场勘察应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组织。现场勘察后,现场勘察记录应送交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各方,作为填写、签发工作票等的依据。及时修正、完善相应的安全措施。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核对现场勘察情况,发现与原勘察情况有变化时,应及时修正、完善相应的安全措施。非连续进行的故障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大于0.7米非连续进行的故障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按口头、电话命令执行的工作应留有录音或书面派工记录。记录内容应包含指派人、工作人员(负责人)、工作任务、工作地点、派工时间、工作结束时间、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及完成情况等内容。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工作票、故障紧急抢修单采用手工方式填写时,应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和签发,至少一式两份。工作票票面上的时间、工作地点、线路名称、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动词等关键字不得涂改。由工作班组现场操作时,若不填用操作票,应将设备的双重名称,线路的名称、杆号、位置及操作内容等按操作顺序填写在工作票上。工作票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手工或电子签发后方可执行。工作票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检修(施工)单位签发。检修(施工)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设备运维管理单位、调度控制中心备案。承、发包工程,工作票可实行“双签发”。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供电单位或施工单位到用户工程或设备上检修(施工)时,工作票应由有权签发的用户单位、施工单位或供电单位签发。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三者不得为同一人。工作许可人中只有现场工作许可人(作为工作班成员之一,进行该工作任务所需现场操作及做安全措施者)可与工作负责人相互兼任。若相互兼任,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履行相应的安全责任。工作票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手工或电子签发后方可执行。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三者不得为同一人。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三者不得为同一人。工作许可人中只有现场工作许可人(作为工作班成员之一,进行该工作任务所需现场操作及做安全措施者)可与工作负责人相互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相同安全措施且依次进行的数条配电线路上的带电作业,可使用一张配电带电作业工作票。工作许可时,工作票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其余留存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处。工作期间,工作票应始终保留在工作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若一张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工作负责人应指定每个小组的小组负责人(监工作任务单应一式两份,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签发。工作任务单由工作负责人许可,一份由工作负责人留存,一份工作任务单由工作负责人许可,一份由工作负责人留存,一份交小组负责人。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应包括所有工作任务单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几个小组同时工作,使用工作任务单时,工作票的工作班成员栏内,可只填写各工作任务单的小组负责人姓名。工作任务单上应填写本工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应包括所有工作任务单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几个小组同时工作,使用工作任务单时,工作票的工作班成员栏内,可只填写各工作任务单的小组负责人姓名。工作任务单上应填写本工作小组人员姓名。一回线路检修(施工),邻近或交叉的其他电力线路需配合停电和接地时,应在工作票中列入相应的安全措施。若配合停电线路属于其他单位,应由检修(施工)单位事先书面申请,经配合停电线路的运维管理单位同意并实施停电、验电、接地。停电、验电、接地。一回线路检修(施工),邻近或交叉的其他电力线路需配合停电和接地时,应在工作票中列入相应的安全措施。若配合停电线路属于其他单位,应由检修(施工)单位事先书面申请,经配合停电线路的运维管理单位同意并实施停电、验电、接地。需要进入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应增填工作票份数(按许可单位确定数量),分别经变电站或发电厂等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的工作许可人许可,并留存。在原工作票的停电及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若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工作票登记簿和工作票上注明。在配电线路、设备上进行非电气专业工作(如电力通信工作等),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并履行工作许可、监护等相关安全组织措施。配电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天送达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包括信息系统送达);通过传真送达的工作票,其工作许可手续应待正式工作票送到后履行。需要运维人员操作设备的配电带电作业工作票和需要办理工作许可手续的配电第二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天送达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已终结的工作票(含工作任务单)、故障紧急抢修单、现场勘察记录至少应保存一年。工作票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手续应记录在工作票上。带电作业工作票不得延期。配电工作票的有效期,以批准的检修时间为限。批准的检修时间为调度控制中心或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批准的开工至完工时间。不需要办理许可手续的配电第二种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票签发人提出申请,得到同意后给予办理。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应在工作票的有效期内,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提出申请,得到同意后给予办理;不需要办理许可手续的配电第二种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票签发人提出申请,得到同意后给予办理。工作票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手续应记录在工作票上。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配电网络接线方式、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批准的人员担任,名单应公布。工作负责人应由有本专业工作经验、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并经工区(车间,下同)批准的人员担任,名单应公布。工作许可人应由熟悉配电网络接线方式、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并经工区批准的人员担任,名单应公布。专责监护人应由具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的人员担任。各工作许可人应在完成工作票所列由其负责的停电和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后,方可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各工作许可人应在完成工作票所列由其负责的停电和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后,方可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值班调控人员、运维人员在向工作负责人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前,应记录工作班组名称、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现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前,工作许可人应与工作负责人核对线路名称、设备双重名称,检查核对现场安全措施,指明保留带电部位。填用配电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应得到全部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并由工作负责人确认工作票所列当前工作所需的安全措施全部完成后,方可下令开始工作。带电作业需要停用重合闸(含已处于停用状态的重合闸),应向调控人员申请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带电作业需要停用重合闸(含已处于停用状态的重合闸),应向调控人员申请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填用配电第二种工作票的配电线路工作,可不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填用配电第二种工作票的配电线路工作,可不履行工作许可手续。用户侧设备检修,需电网侧设备配合停电时,应得到用户停送电联系人的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电。在电网侧设备停电措施实施后,由电网侧设备的运维管理单位或调度控制中心负责向用户停送电联系人许可。在用户设备上工作,许可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确认用户设备的运行状态、安全措施符合作业的安全要求。作业前检查多电源和有自备电源的用户已采取机械或电气联锁等防反送电的强制性技术措施。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运行接线方式和安全措施,工作中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同意,并及时恢复,变更情况应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或工作票上。禁止约时停、送电。禁止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并履行签名确认手续,方可下达开始工作的命令。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检修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宜单独进入或滞留在高压配电室、开闭所等带电设备区域内。不宜检修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宜单独进入或滞留在高压配电室、开闭所等带电设备区域内。若工作需要(如测量极性、回路导通试验、光纤回路检查等),而且现场设备允许时,可以准许工作班中有实际经验的一个人或几人同时在他室进行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应在事前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告知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工作负责人若需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班成员及所有工作许可人。工作班成员的变更,应经工作负责人的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做好变更记录;中途新加入的工作班成员,应由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对其进行安全交底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间断,工作班离开工作地点,若接地线保留不变,恢复工作前应检查确认接地线完好;若接地线拆除,恢复工作前应重新验电、装设接地线。使用同一张工作票依次在不同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若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在开工前一次做完,则在工作地点转移时不需要再分别办理许可手续;并确认所有工作已完毕,所有工作人员已撤离,所有接地线已拆除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串联电容器及与整组电容器脱离的电容器应逐个充分放电。电缆作业现场应确认检修电缆至少有一处已可靠接地。两台及以上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共用一个接地引下线时,其中任一台配电变压器停电检修,其他配电变压器也应停电。两台及以上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共用一个接地引下线时,其中任一台配电变压器停电检修,其他配电变压器也应停电。配电线路和设备停电检修,接地前,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接触式验电器或测电笔,在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处逐相分别验电。对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验电,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先验近侧、后验远侧。检修联络用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应在两侧验电。检修联络用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应在两侧验电。低压配电线路和设备停电后,检修或装表接电前,应在与停电检修部位或表计电气上直接相连的可验电部位验电。装设、拆除接地线应有人监护。装设、拆除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并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装设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接地线、接地刀闸与检修设备之间不得连有断路器(开关)或熔断器。工作地点有可能误登、误碰的邻近带电设备,应根据设备运行环境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等标示牌。巡视工作应由有配电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单独巡视人员应经工区批准并公布。电缆隧道、偏僻山区、夜间、事故或恶劣天气等巡视工作,应至少两人一组进行。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前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夜间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配电站、开闭所、箱式变电站等的钥匙至少应有三把。监护操作时,其中对设备较为熟悉者做监护。倒闸操作应根据值班调控人员或运维人员的指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操作人员接触低压金属配电箱(表箱)前应先验电。砍剪树木应有人监护。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砍剪高出或接近带电线路的树木。原题中“应由检修负责人担任”,应该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原题中“设备运行方式”,应该为“邻近间隔、线路设备的带电部位”。原题中“应有人专人监护”,应该为“应有人监护”。原题中“1.0米”,应该为“0.7米”。原题中“人员保障”,应该为“照明”。原题中“技术要求”,应该为“安全要求”。原题中“必须”,应该为“一般”。原题中“测量绝缘电阻及高压侧核相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应该为“禁止测量绝缘电阻及高压侧核相”。原题中“配电带电作业工作票”,应该为“配电第一种工作票”。原题中“未收回所有检修工作票前,允许许可高压试验工作票。”,应该为“许可高压试验工作票前,应将已许可的检修工作票全部收回,禁止再许可第二张工作票。”。原题中“工作许可人”,应该为“工作负责人”。原题中“向工作许可人汇报”,应该为“做好标记”。原题中“裸软铜线”,应该为“专用的高压试验线”;原题中“绝缘物支持”,应该为“绝缘物支持牢固”。原题中“单级刀闸”,应该为“双级刀闸”;原题中“以防触电”,应该为“以防误合”;原题中“只装一个电源开关,但需装设过载自动跳闸装置。”,应该为“有两个串联电源开关,并装设过载自动跳闸装置。”。原题中“向内悬挂”,应该为“向外悬挂”;原题中“派人经常检查”,应该为“设遮栏(围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原题中“工作许可人”,应该为“试验负责人”。原题中“有专人监护并指挥”,应该为“有人监护并呼唱”;原题中“应站在干燥地点”,应该为“站在绝缘垫上”。原题中“充分放电”,应该为“放电、短路接地”。原题中“及时向工作许可人报告”,应该为“清理现场”。原题中“可由一人进行”,应该为“至少应二人进行”;原题中“配电第一种工作票”,应该为“配电第二种工作票”。原题中“电网电压”,应该为“被测设备”。原题中“护目眼镜”,应该为“绝缘手套”;原题中“站在干燥地点”,应该为“站在绝缘垫上”。原题中“身体与被测设备”,应该为“头部与带电部分”。原题中“裸导线”,应该为“导线”。原题中“必须办理配电第一种工作票”,应该为“应在拆除遮栏(围栏)后立即进行。工作结束,应立即恢复遮栏(围栏)原状。”。原题中“250mm”,应该为“300mm”;原题中“测量应特别注意安全”,应该为“禁止测量”。原题中“其他部位”,应该为“其他带电部位”。原题中“验明无电压,确认设备无人工作后,方可进行”,应该为“应断开被测设备所有可能来电电源,验明无电压,确认设备无人工作后,方可进行”。原题中“绝缘电阻表和试验操作人”,应该为“被测设备”。原题中“耐高压的”,应该为“相应电压等级的”;原题中“应有绝缘套”,应该为“其端部应有绝缘套”。原题中“被测设备”,应该为“设备的带电部分”。原题中“通知巡线人员后方可进行”,应该为“通知对侧后进行”。原题中“停电、接地”,应该为“停电”。原题中“配电第一种工作票”,应该为“配电第二种工作票”。原题中“可以”,应该为“应”。原题中“语音核相器”,应该为“无线核相器”。原题中“接地”,应该为“短路或接地”。原题中“绝缘绳”,应该为“普通绳索、线尺等非绝缘工具”。原题中“护目眼镜”,应该为“绝缘手套”;原题中“测量接地电阻,应特别注意安全。”,应该为“不得测量接地电阻”。原题中“通风的”,应该为“干燥的”。禁止带电插拔普通型电缆终端接头。禁止带电插拔普通型电缆终端接头。可带电插拔的肘型电缆终端接头,带电插拔肘型电缆终端接头时应使用绝缘操作棒并戴绝缘手套、护目镜。开启高压电缆分支箱(室)门应两人进行,接触电缆设备前应验明确无电压并接地。高压电缆分支箱(室)内工作时,应将所有可能来电的电源全部断开。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低位,伸手不得超过跌落式熔断器下桩头,并设专人监护。火焰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应大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应大于3m。火焰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应大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应大于3m。火焰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应大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应大于3m。不得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变压器、油断路器(开关)附近以及在电缆夹层、隧道、沟洞内对火炉或喷灯加油、点火。在电缆沟盖板上或旁边动火工作时应采取防火措施在电缆沟盖板上或旁边动火工作时应采取防火措施在电缆沟盖板上或旁边动火工作时应采取防火措施制作环氧树脂电缆头和调配环氧树脂过程中,应采取防毒、防火措施电缆施工作业完成后应封堵穿越过的孔洞电缆施工作业完成后应封堵穿越过的孔洞非开挖的通道,应离开地下各种管线设施足够的安全距离通道形成的同时,应及时对施工的区域采取灌浆等措施,防止路基沉降。电缆耐压试验前,应先对被试电缆充分放电。电缆试验需拆除接地线时,应在征得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后(根据调控人员指令装设的接地线,应征得调控人员的许可)方可进行电缆试验过程中需更换试验引线时,作业人员应先戴好绝缘手套对被试电缆充分放电。电缆耐压试验分相进行时,另两相电缆应可靠接地电缆试验结束,应对被试电缆充分放电,并在被试电缆上加装临时接地线,待电缆终端引出线接通后方可拆除。电缆故障声测定点时,禁止直接用手触摸电缆外皮或冒烟小洞“低压配电网”改为“高压配电网”并网点应安装易操作、可闭锁、具有明显断开点、可开断故障电流的开断设备并网点应安装易操作、具有明显开断指示、具备开断故障电流能力的开断设备。“高压配电网”改为“低压配电网”删除:电网侧应能接地。“低压配电网”改为“高压配电网”“电网调度控制中心”改为“电网管理单位”\"了解\"改为“及时掌握”“电网管理部门”改为“电网调度控制”“分布式电源用户”改为“电网调度控制中心”应按规定填用操作票必要时应组织现场勘察应按规定填用工作票宜采取带电工作方式采取加锁、悬挂标示牌等措施防止误送电应明确告知通过协议及时更新系统接线图应具备操作闭锁功能高压配电线路作业人员应了解机具(施工机具、 电动工具)及安全工器具相关性能、熟悉其使用方法。机具在运行中不得进行检修或调整。 禁止在运行中或未完全停止的情况下清扫、擦拭机具的转动部分。机具和安全工器具应统一编号,专人保管。 入库、出库、使用前应检查。禁止使用损坏、 变形、 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和安全工器具。作业时禁止向滑轮上套钢丝绳, 禁止在卷筒、 滑轮附近用手触碰运行中的钢丝绳,禁止跨越行走中的钢丝绳,禁止在导向滑轮的内侧逗留或通过。放线架应支撑在坚实的地面上, 松软地面应采取加固措施。 放线轴与导线伸展方向应垂直。使用前应检查吊钩、 链条、 转动装置及制动装置, 吊钩、 链轮或倒卡变形以及链条磨损达直径的 10%时,禁止使用。制动装置禁止沾染油脂。插接的环绳或绳套, 其插接长度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 且不得小于 300mm。 新插接的钢丝绳套应作 125%允许负荷的抽样试验。 禁止使用出现松股、 散股、 断股、严重磨损的纤维绳。使用的滑车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或封口措施。 使用开门滑车时,应将开门勾环扣紧,防止绳索自动跑出。在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动火作业,应填用动火工作票。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用,包括熔化焊接、切割、喷枪、喷灯、钻孔、打磨、锤击、破碎、切削等。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场所或设备。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场所或设备及禁火区域。动火工作票不得代替设备停复役手续或检修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和故障紧急抢修单。动火工作票备注栏中应注明对应的检修工作票、工作任务单或故障紧急抢修单的编号。动火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圆珠笔填写与签发,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填写动火工作票的过程中,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动火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若动火工作与运维有关,即需要运维人员对设备系统采取隔离、冲洗等防火安全措施者,还应增加一份交运维人员收执。一级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区安监负责人,消防管理负责人审核、工区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还应报当地地方公安消防部门批准。二级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区安监人员、消防人员审核,工区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批准。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得签发动火工作票。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 24h,二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 120h。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应重新办理动火工作票。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应是经本单位考试合格,并经本单位批准且公布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经本单位批准的其他人员。动火工作负责人应是具备检修工作负责人资格并经工区考试合格的人员。动火工作票各级审批人员和签发人的安全责任:1)工作的必要性; 2)工作的安全性; 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动火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2)负责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5)负责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手续。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凡盛有或盛过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检测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动火作业间断或终结后,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一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气体含量是否合格,并在监护下作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一级动火时,工区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消防(专职)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二级动火时,工区应指定人员,并和消防(专职)人员或指定的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一、二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应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合格方可重新动火。一级动火工作过程中,应每隔 2~4h 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未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动火工作完毕后,动火执行人、消防监护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和运维许可人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是否清洁等。确认无问题后,在动火工作票上填明动火工作结束时间,经四方签名后(若动火工作与运维无关,则三方签名即可),盖上“已终结”印章,动火工作方告终结禁止在带有压力(液体压力或气体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禁止在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他物体上焊接。在风力 5 级及以上、雨雪天,焊接或切割应采取防风、防雨雪的措施。电焊机的外壳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4Ω。气瓶搬运应使用专门的抬架或手推车。用汽车运输气瓶,气瓶不得顺车厢纵向放置,应横向放置并可靠固定。气瓶押运人员应坐在司机驾驶室内,禁止坐在车厢内。禁止将氧气瓶与乙炔瓶、与易燃物品或与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放在一起运送。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固定放置,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应距明火 10m 以外。起吊重物前,应由起重工作负责人检查悬吊情况及所吊物件的捆绑情况,确认可靠后方可试行起吊起重吊钩应挂在物件的重心线上。起吊电杆等长物件应选择合理的吊点,并采取防止突然倾倒的措施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遇有6级以上的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对在用起重设备,每次使用前应进行一次常规性检查,并做好记录重大物件的起重、搬运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作业前应进行技术交底遇有大雾、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各工作地点或起重机操作人员未获得有效指挥时,不得进行起重作业。在带电设备区域内使用起重机等起重设备时,应安装接地线并可靠接地,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在起吊、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的周围、上下方、转向滑车内角侧、吊臂和起吊物的下面,禁止有人逗留和通过。起重设备应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起重搬运时只能由一人统一指挥,必要时可设置中间指挥人员传递信号。起重指挥信号应简明、统一、畅通,分工明确。禁止用起重机起吊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件。禁止与工作无关人员在起重工作区域内行走或停留。没有得到起重司机的同意,禁止任何人登上起重机。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实际操作及有关安全规程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其合格证种类应与所操作(指挥)的起重设备类型相符起重设备应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对在用起重设备,每次使用前应进行一次常规性检查,并做好记录。起重设备、吊索具和其他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得超过铭牌规定。在道路上施工应装设遮栏(围栏),并悬挂警告标示牌。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起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严格执行起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重大物件的起重、搬运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起重搬运时只能由一人统一指挥起重设备应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遇有6级以上的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起吊重物前,应由起重工作负责人检查悬吊情况及所吊物件的捆绑情况起吊电杆等长物件应选择合理的吊点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上车操作室不得坐人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起重机上应备有灭火装置,驾驶室内应铺橡胶绝缘垫,禁止存放易燃物品。牵引路线两侧5m以内,不得有人逗留或通过。重大物件不得直接用肩扛运,雨、雪后抬运物件时应有防滑措施。用管子滚动搬运应由专人负责指挥。管子承受重物后两端应各露出约30cm装卸电杆等物件应采取措施,防止散堆伤人多人抬杠,应同肩,步调一致,起放电杆时应相互呼应协调运载超长、超高或重大物件时,物件重心应与车厢承重中心基本一致没有得到起重司机的同意,禁止任何人登上起重机。作业时,禁止吊物上站人,禁止作业人员利用吊钩来上升或下降。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及以上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高空作业车(带斗臂)使用前应在预定位置空斗试 操作一次。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置安全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低温或高温环境下的高处作业,应采取保暖或防暑降温措施,作业时间 不宜过长在 5 级及以上大风天气 下,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确需在恶劣天气进行抢修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件、边角余料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 施。在电焊作业或其他有火花、熔融源等的场所使用的安全带或安全绳应有 隔热防磨套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 丝绳上,并应采用高挂低用的方式。保险带、绳使用长度在 3m 以上的应加缓冲器。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 1.5m 时,应使 用安全带使用单梯工作 时,梯与地面的斜角度约为 60°梯子不宜绑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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