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工程验收规范
为规范施工过程,达到质量要求,现对室内装修及水电改造工程制定以下各分项工程验收规范.
1. 热上冷下,热左冷右,横平竖直。
2. 暗埋水管加卡深入墙面10mm。
3. 为打压至0。1Mpa后,保压30分钟,压力下降小于20%。
4. 洁具安装前需冲洗管道,要求给小管无杂物,排水管畅通。
二.电路改造及电气设备安装
1. 要求直管无裂缝,弯管弧度应大于管径六倍,预埋管距粉刷层表面不小于10mm.
2. 管内穿线总截面积不大于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强电线和弱电线不能同时安装在同一管内。
3. 管线进电箱应排列整齐,线路接入开关应标注各回路。电线穿入严格区分零、火、地(蓝、红、双色),管内严禁线路并接,各线路终端不可敞露。
4. 插座电源应以“左零右火”接入。
a) 电气管线与热水管平行敷设距离不小于500mm,与燃气管道平行敷设距离也不可小于100mm。
三、装修工程
(一)、防水工程
1. 做防水涂层前,基层需抹平,且清理干净,油污等。
2. 防水涂层完全干透后,应进行24小时闭水试验,无渗漏现象。
(二)、吊顶工程
1. 饰面材料表面洁净、无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平直、宽窄一致.
2. 吊杆、龙骨连接良好无变形,角缝吻合,线格平直,固定牢固.
3. 灯具及设备位置合理、美观,交接口吻合好.
4. 平整度允许误差:纸而石膏板+3mm,金属板为+2mm,矿棉花板为+2mm,木板、塑料板、格栅为+2mm。
(三)、轻质隔墙工程
1. 边框龙骨必须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平整、垂直、位置正确。
2. 龙骨间距和构造连接方法符合规范要求。骨架内设备管线的安装、门窗洞口等部位加强龙骨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
3. 罩面板安装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及缺损,所用接缝材料的接缝方法应符合要求.
4. 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吻合、边缘整齐.
5. 允许误差为:
立面垂直度:纸面石膏板+3mm,其它罩面板+4mm.
表面平整度:纸面石膏板+3mm,其它罩面板+3mm。
阴阳角方正:纸面石膏板+3mm,其它罩面板+3mm.
接缝高低差:纸面石膏板+1mm,其它罩面板+1mm。
(四)、实木及复合木地板铺装工程
1. 木地板的材质品种、等级和铺设时的含水率符合标准,铺设地面做潮处理。
2. 基层木龙骨、垫板安装牢固,平直,水平误差不大于3mm,满铺垫板间应留15mm缝隙。
3. 企口木地板固定牢固,面层缝隙严密,接头位置错开,表面洁净,图纹清晰,油
漆面层颜色保持均匀协调。
(五)、石材、墙地面砖(瓷砖、人造石、抛光砖)铺贴工程
1. 石材、瓷砖施工前须对其规格、色差、颜色、表面光洁度、有缺棱掉角等质量缺陷进行检查。
2. 瓷砖施工前进行质量检查,不用不合格的施工,铺贴前瓷砖浸水处理。
3. 铺设平整牢固,接缝平直,无歪斜,无污渍和浆痕,表面洁净,颜色协调,若有图案应符合要求。接缝高度允许偏差为0.5mm,接缝宽度允许误差为0。2mm,表面平整度误差不大于3mm.
4. 石材阳角处按设计或施工要求做倒角或其它工艺处理,瓷砖阳角应做45度倒角拼接处理,且阳角线条顺直。
5.墙面铺贴石材或瓷砖时,在一面墙上的垂直方向上不到整块石材或整砖时,应在墙体两端做均分处理,使整面墙对称美观。地面铺贴石材或瓷砖时,应从门口处开始铺贴,并将非整砖部分留在不明显。
6.墙、地面管口位置应套割整齐,位置合适,不妨碍设备安装。
7.对于有排水地漏的卫生间、厨房及阳台等处地面的石材、瓷砖铺贴,应有一定坡度,严禁出现倒坡有排水现象。
8.空鼓面积应不超过施工总面积的3%,单块空鼓面积不得超过20%
(六)、细木制品工程
1. 木材含水率不大于13%,外表不得有死结、裂缝和虫眼。
2. 胶合板应表面平整,木质纤维不应脱胶、变色和腐朽。
3. 制作木门窗时,木门窗的类型、规格、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连接应符合要求。木门窗安装必须牢固,并且开关灵活,框、扇间留缝隙符合要求,关闭严密,无倒翘。
4. 细木制品的加工尺寸正确,表面平整光滑,拐角方正,线条顺通,木纹清晰、颜色一致、嵌合严密、无明榫,挂胶和外露钉帽等缺陷。
5. 木制品与基层必须镶钉牢固,无松动,饰面板与衬板必须黏牢固,不得出现起层、起鼓现象。
6. 饰面板表面无缺陷,在一个完整的饰面上拼接时以理顺直,色泽均匀,接缝严密,不能在纹理垂直方向出现接口,平行方向的接缝也要拼密,但不能挤紧硬贴,最好有0•3mm宽的接缝。
7. 不容许在饰面板上刨平,不容许在饰面板上用普通铁钉,使用气钉及蚊钉时应注意在保证牢固基础上少钉,并尽量钉在不显眼处。
(七)、油漆工程
1. 基层须处理干净,无油污、杂物,灰尘等,并且用砂纸打磨光滑.
2. 如做清水漆,对饰面板表面钉眼、缝隙须用颜色相同腻子粉修补整齐,平滑。
3. 在铁质或钢质材料表面油漆时,底层须用原子灰修补整齐,且表面打磨光滑。
4. 漆膜厚度应符合要求,不透底,颜色均匀一致,观感良好,纹理清晰。
5. 无流坠,气泡,起鼓等现象,表面打磨光滑,手摸感觉良好,无粗糙感,表面无毛刷痕迹.
6. 清水漆索色,手扫漆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色泽均匀一致。
7. 当有分色要求时,分色线应清晰、直顺,不同颜色间无互相渗透。
(八)、抹灰及涂料工程
1. 抹灰表面应洁净、接槎平顺、线角顺直,黏结牢固、无脱层、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在原有抹灰层上施工时,须将原有抹灰层铲除干净,并达到二次抹灰要求.
2. 抹灰施工时,后序抹灰应在上次抹灰腻子完全干燥后才进行。
3. 阴阳角方正,无空鼓及开裂现象,空鼓而不裂的面积不大于20cm2为合格。
4. 抹灰允许误差:表面平整度≤3mm,立面垂直度≤4mm,阴阳角垂直度≤3mm,阴阳角方正度≤4mm.
5. 在抹灰层表面涂刷涂料时,基层上的灰尘、污垢应清除干净,且基层腻子完全干
燥。
6. 涂刷时,须等上次涂刷干后才刷第二次,且两次涂刷的涂刷方向以互相垂直为宜。
7. 刷涂膜层不宜太厚,达到覆盖基层,涂丰满.
8. 涂料表面颜色一致,不得有掉粉、起皮、透底、漏刷、泛碱,收色、流坠、疙瘩等现象。
9. 当有分色要求时,分色线应清晰、直顺,不同颜色间无互相渗透。
10. 涂刷涂料不得污染非涂刷区域及设备、器具等.
(九)、裱糊(壁纸,墙布)工程
1. 品种、颜色和图案符合设计要求.
2. 施工基层干燥,表面平整,阴阳角顺直,涂刷清油防潮层.
3. 粘贴牢固,不得有漏贴、补贴、脱层、空鼓和翘边。
4. 裱糊后表面应平整,色泽应一致,不得有波纹起伏、气泡、裂缝、皱折及斑污,斜视时应无胶痕。
5. 裱糊后各幅拼接应横平竖直,拼接处花纹、图案应吻合,不离缝,不搭接,不现拼缝。
6. 与各种装饰线、设备线盒交接严密,无明显缝隙。
7. 边缘应平直整齐,不得有纸毛,飞刺。
8. 阴角处搭接应顺光,阳角处无接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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