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知识点→基础知识点详解与同步专项训练→综合知识点总结与教材相关典型案例讲解 第一步:基本知识点 包括:
1.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起因; 2.工程合同争议的处理; 3.工程变更的处理; 4.工程现场签证的处理; 5.工程索赔的内容与分类; 6.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与证据; 7.工程索赔程序;
8.工程索赔文件的组成; 9.工程索赔的计算。
说明:2017版新增了横道图的相关知识点。
主要知识点:3(索赔、变更、签证)+3(双代号、时标、横道图)
第二步:基础知识点详解与同步专项训练 基础知识点1:施工合同价款的约定 1.目标:了解施工合同的类型、特点、适用范围、合同文件解释顺序,重点掌握施工合同价款约定的内容。 2.相关科目关联:《建设工程计价》、《工程造价管理》 3.详解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特点及适用范围 施工合同按计价方式可分为三种: 总价合同是指承建双方在合同约定时,将工程项目的总造价进行约定的合同。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 总 固定总价合同仅适用于规模小、技术难度小、工期短(一般在一年之内)的工程项目,固定总价合同中承包价商主要承担大部分风险。 合 可调总价合同是指在固定总价合同的基础上,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法律、、市场等因素影响,对同 合同价款进行调整的合同;适用于虽然工程规模小、技术难度小、图纸设计完整、设计变更少,但是工期一般在一年之上的工程项目。 单价合同是指承建双方在合同约定时,首先约定完成工程量清单工作内容的单价,或者在约定了固定单价的基础上,又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了可以调整部分工程量清单单价的相关条款,其次是双方暂定或者核定工程量,然后核算出合同总价。工程项目竣工后根据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单价合同可分为固定单价和可调单价单的合同。 价 单价不调整的合同称为固定单价合同,一般适用于虽然图纸不完备但是采用标准设计的工程项目。 合 单价可以调整的合同称为可调单价合同,一般适用于工期长、施工图不完整、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种不同 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工程项目。 单价合同的适用范围比较宽,其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并且能鼓励承包单位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从成本节约中提高利润。这类合同能够成立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计算方法的确认。 其如成本加酬金合同,这种合同价款应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他算方法。适用于以下项目:需要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如震后的救灾工作;新型的工程项目,或对项目工程合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不确定;项目风险很大。在这类合同中,业主需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同 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组成 《示范文本》主要由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附件一是《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附件二是《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三是《工程质量保修书》。 (3)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 1)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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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4)合同价款约定的内容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对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抵扣方式;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支付计划、使用要求等; 3)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 4)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 5)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
6)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方法; 7)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 8)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数额、预留方式及时间;
9)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与时间; 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等。 (5)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
和解、调解、争议评审、仲裁或起诉。 4.同步专项训练
【案例一】(P198)(合同价款的约定) 背景: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3600m2的职工住宅,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承建。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 一、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顺序作为优先解释顺序(合同履行过程中另行约定的除外)。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陆佰捌拾玖万元(¥60000.00元)。 ·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开工前由承包人采用内部竞聘方式确定。 ·工程质量: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专用条款中有关合同价款的条款
·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本合同价款采用总价合同方式确定,除如下约定外,不得调整。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五章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第2页/共30页
(1)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5%以外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2)当材料价格上涨超过5%时,调整相应分项工程价款。 ·合同价款的支付:
(1)工程预付款:于开工之日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工程实施后,预付款从工程后期进度款中扣回。
(2)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主体结构三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主体结构全部封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基本竣工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为确保工程如期竣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
(3)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竣工结算。结算时按全部工程造价的3%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50年)满后,质量保证金及其利息扣除已支出费用后的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三、补充协议条款
在上述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签订后,甲乙双方又接着签订了补充施工合同协议条款。摘要如下: 补1.木门窗均用水曲柳板包门窗套;
补2.铝合金窗90系列改用42型系列某铝合金厂产品; 补3.挑阳台均采用42型系列某铝合金厂铝合金窗封闭。 问题:
1.该合同签订的条款有哪些不妥之处?如有,应如何修改?
2.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哪些情况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简述出现合同价款调增事项后,承发包双方的处理程序。
3.对合同中未规定的承包商义务,合同实施过程中又必须进行的工程内容,承包商应如何处理? 【答案】 问题1:
答:该合同条款存在的不妥之处及其修改:
(1)承包人在开工前采用内部竞聘方式确定项目经理不妥。应明确为投标文件中拟订的项目经理。如果项目经理人选发生变动,应该征得监理人和(或)甲方同意。
(2)工程质量为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妥。本工程是住宅楼工程,目前对该类工程尚不存在其他可以明示的企业或行业的质量标准。因此,不应以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作为该工程的质量标准,而应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中规定的质量标准作为该工程的质量标准。
(3)针对工程量变化幅度和材料上涨幅度调整工程价款的约定不妥。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规定,全面约定工程价款可以调整的内容和调整方法。
(4)工程预付款预付额度和时间不妥。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 1)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的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
2)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或向发包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如有)后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发包人应对在收到支付申请的7天内进行核实后向承包人发出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后的7天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
3)应明确约定工程预付款的起扣点和扣回方式。
(5)工程价款支付条款约定不妥。“基本竣工时间”不明确,应修订为具体明确的时间;“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条款显失公平,应说明甲方资金不到位在什么期限内乙方不得停工和拖延工期,逾期支付的利息如何计算。
(6)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时间不妥。根据国家建设部、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05]7号的规定,在施工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保留时间应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也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保留时间应从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勘误)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7)质量保修期(50年)不妥,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为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防水、保温工程为5年;其他工程(水、电、装修等)为2年或2期。 (8)补充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不妥。在补充协议中,不仅要补充工程内容,而且要说明工期和合同价款是否需要调整,若需调整该如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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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
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下列事项(但不限于)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1)法律法规变化; 2)工程变更;
3)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4)工程量清单缺项; 5)工程量偏差; 6)计日工;
7)物价变化;
8)暂估价; 9)不可抗力;
10)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11)误期赔偿; 12)施工索赔; 13)暂列金额; 14)现场签证;
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出现合同价款调增事项后的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若承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的,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起14天内对其核实,予以确认的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如有疑问,应向承包人提出协商意见。发包人在收到合同价款调增报告之日起14天内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已被发包人认可。发包人提出协商意见的,承包人应在收到协商意见后的14天内对其核实,予以确认的应书面通知发包人。如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的协商意见后14天内既不确认也未提出不同意见的,视为发包人提出的意见已被承包人认可。
问题3:
答:首先应及时与甲方协商,确认该部分工程内容是否由乙方完成。如果需要由乙方完成,则双方应商签补充合同协议,就该部分工程内容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对工程计划作出相应的调整;如果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乙方也要与甲方就该部分工程内容的协作配合条件及相应的费用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案例三】(P204)(合同纠纷)
背景:某海滨城市为发展旅游业,经批准兴建一座三星级大酒店。该项目甲方于××××年10月10日分别与某建筑工程公司(乙方)和某外资装饰工程公司(丙方)签订了主体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和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主体建筑工程施工于当年11月10日正式开工。合同日历工期为2年5个月。因主体工程与装饰工程分别为两个的合同,由两个承包商承建,为保证工期,当事人约定:主体与装饰施工采取立体交叉作业,即主体完成三层,装饰工程承包商立即进入装饰作业。为保证装饰工程达到三星级水平,甲方委托某监理公司实施“装饰工程监理”。
在工程施工1年6个月时,甲方要求乙方将竣工日期提前2个月,双方协商修订施工方案后达成协议。 该工程按变更后的合同工期竣工,经验收后投入使用。
在该工程投入使用2年6个月后,乙方因甲方少付工程款起诉至。诉称:甲方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签发了竣工验收报告,并已开张营业。在结算工程款时,甲方本应付工程总价款1600万元人民币,但只付1400万元人民币。特请求法庭判决被告支付剩余的200万元及拖期的利息。
在庭审中,被告答称:原告主体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如:大堂、电梯间门洞、大厅墙面、游泳池等主体施工质量不合格。因此,装饰工程公司进行处理,并提出索赔,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报业主代表认可,共支付19.2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25万元。此项费用应由原告承担。另还有其他质量问题,并造成客房、机房设备、设施损失计75万元人民币。共计损失200万元人民币,应从总工程款中扣除,故支付乙方主体工程款总额为14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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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辩称:被告称工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属实,并向法庭呈交了甲方及有关方面签字的合格竣工验收报告及甲方致乙方的感谢信等证据。
被告又辩称:竣工验收报告及感谢信,是在原告法定代表人宴请我方时,提出为了企业晋级的情况下,我方代表才签的字。此外,被告代理人又向法庭呈交甲方被装饰工程公司提出的索赔19.23万美元(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签字)的清单56件。
原告再辩称:被告代表发言纯系戏言,怎能视签署竣工验收报告为儿戏,请求法庭以文字为证。又指出:如果真的存在被告所说的情况,被告应当在装饰施工前通知我方处理。
原告最后请求法庭关注:从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到起诉前,乙方向甲方多次以书面方式提出结算要求。在长达2年多的时间里,甲方从未向乙方提出过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问题:
1.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
2.如果在装饰施工时,发现主体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甲方如何处理?
3.对于乙方因工程款纠纷的起诉和甲方因工程质量问题的反诉,应否予以保护? 【答案】 问题1:
答:合同双方当事人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资格的要求,双方意思表达真实,合同订立形式与内容合法,所以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有效。 问题2:
答:如果在装饰施工过程中,发现主体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修理。乙方不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扣留的保修费用内支付。 问题3:
答: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之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2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本工程虽然已投入使用2年6个月,但乙方自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后至起诉前,多次以书面方式提出结算要求(每次提出要求均导致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所以乙方的诉讼权利应予保护;而甲方在直至庭审前的2年多时间里,一直未就质量问题提出异议,已超过诉讼时效期,所以,甲方的反诉权利不予保护。
基础知识点2:工程索赔
1.目标:掌握索赔的概念、成立的条件、程序与内容,重点掌握索赔工期及费用的计算。 2.相关科目关联:《建设工程计价》(索赔、变更)、《工程造价管理》(网络计划、横道图) 3.详解
(1)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指有合同的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损失发生,无过错、无责任、不应承担风险的一方要求另一方补偿的一种经济行为。 (2)索赔成立的条件(承包人向业主方)
1)与合同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损失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引起的;
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3)索赔的程序
①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
②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应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提出索赔申请后,承包人应抓紧准备索赔的证据资料。
③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继续提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 ④在索赔事件影响终了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索赔要求,并应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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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索赔的内容
说明:承包人向业主索赔的内容,包括工期与费用;总承包人向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商、机械租赁公司索赔的内容只有费用。 ①工期:业主的责任且延误的时间超出某工作的总时差,超出部分可索赔。 ②费用:一般是业主的责任,合理的费用可索赔。 注意区别人工费的工作状态与窝工状态,分别按工作状态与窝工状态计费; 机械费先区分自有机械、租赁机械,再判别工作台班与闲置台班。自有机械工作时按工作台班计,闲置时按折旧或降效考虑,租赁机械均按租赁费计。 同时注意取费基数的要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作状态按全费用计(即人、材、机、管、利、规、税金);窝工状态不考虑利润,仅考虑人机窝工闲置费、现场管理费、规费、税金。 (5)常见索赔事件(站在总承包人的角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 ①成立的(属于建设单位应承担的责任):业主采购的材料不及时或质量不合格;地质条件变化;图纸晚到、错误;工程复检时质量合格;一周内非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等。
②不成立的(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施工方采购的材料不及时或质量不合格;工程质量不合格;施工机械损害、大修、经修;工程复检时施工质量不合格等。 ③不可抗力:包括不可抗力和清理现场两阶段,分段研究。不可抗力期间的工期可顺延,费用各自承担。工程实体的损坏、运进现场主体材料的损失、业主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等属于业主承担。窝工费、施工方机械的损失、周转性材料的损失、施工方人员的伤亡、施工方临设等属施工方承担。清理现场的工期及费用由业主承担。 说明:2013版清单与2013版合同示范文本对不可抗力的处理原则有区别。 ④共同延误情况下的工期与费用损失,由责任事件发生在先者承担。 ⑤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如业主同意施工,按工程变更处理,合理的费用与工期的增加由业主承担。(2013版合同示范文本) (6)FIDIC合同文本中常见索赔事件分类表(承包商角度)
FIDIC合同文本中常见索赔事件分类表 表5-1 主要内容 延误发放图纸 延误移交施工现场 承包商依据工程师提供的错误数据导致放线错误 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 施工中遇到文物和古迹 非承包商原因检验导致施工的延误 变更导致竣工时间的延长 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 由于传染病或其他行为导致工期的延误 业主或其他承包商的干扰 公共当局引起的延误 业主提前占用工程 对竣工检验的干扰 后续法规引起的调整 业主办理的保险未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补偿部分 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伤害 可补偿内容 工期 费用 利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案例二】(P201)(索赔、不可抗力处理原则) 背景:某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设单位(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签订了某项工业建筑的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施工合同。由于工程量无法准确确定,根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按施工图预算方式计价,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要求施工。乙方的分项工程首先向监理人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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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质量验收,取得质量验收合格文件后,向监理人提出计量申请和支付工程款。 工程开工前,乙方提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批准。 问题: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进行到施工图所规定的处理范围边缘时,乙方在取得在场的监理人认可的情况下,为了使夯击质量得到保证,将夯击范围适当扩大。施工完成后,乙方将扩大范围内的施工工程量向业主提出计量付款的要求,但遭到监理人的拒绝。试问监理人拒绝乙方的要求合理否?为什么?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图纸差错监理人口头要求暂停施工,乙方亦口头答应。待施工图纸修改后,乙方恢复施工。事后监理人要求乙方就变更所涉及的工程费用问题提出书面报告。试问监理人和乙方的执业行为是否妥当?为什么?工程变更部分合同价款应根据什么原则确定?
3.在开挖土方过程中,有两项重大事件使工期发生较大的拖延:一是土方开挖时遇到了一些工程地质勘探没有探明的孤石,排除孤石拖延了一定的时间;二是施工过程中遇到数天季节性大雨后又转为特大暴雨引起山洪暴发,造成现场临时道路、管网和甲乙方施工现场办公用房等设施以及已施工的部分基础被冲坏,施工设备损坏,运进现场的部分材料被冲走,乙方数名施工人员受伤,雨后乙方用了很多工时进行工程清理和修复作业。为此乙方按照索赔程序提出了延长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试问监理人应如何处理?
4.在随后的施工中又发现了较有价值的出土文物,造成乙方部分施工人员和机械窝工,同时乙方为保护文物付出了一定的措施费用。请问乙方应如何处理此事?
『正确答案』 问题1:
答:监理人的拒绝合理。其原因:
该部分的工程量超出了施工图的要求,一般来讲,也就超出了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对该部分的工程量监理人可以认为是乙方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一般在甲方没有批准追加相应费用的情况下,技术措施费用应由乙方自己承担。 问题2:
答:(1)监理人和乙方的执业行为不妥。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是对合同的补充和更改,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因口头形式协议很难举证,只能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案例中甲方要求暂停施工,乙方亦答应,是甲、乙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在双方发生争议时,只能以原书面合同规定为准。
(2)根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规定,应按照下列原则调整: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问题3: 答:监理人应对两项索赔事件作出处理如下: (1)对处理孤石引起的索赔,这是地质勘探报告未提供的,施工单位预先无法估计的地质条件变化(不利的物质条件),属于甲方应承担的风险,应给予乙方工期顺延和费用补偿。 (2)对于天气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应分两种情况处理:
1)对于前期的季节性大雨这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预先能够合理估计的因素,应在合同工期内考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长和费用损失不能给予补偿。
2)对于后期特大暴雨引起的山洪暴发不能视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预先能够合理估计的因素,应按不可抗力处理由此引起的索赔问题。根据不可抗力的处理原则,被冲坏的现场临时道路、管网和甲方施工现场办公用房等设施以及已施工的部分基础、被冲走的部分材料、工程清理和修复作业等经济损失应由甲方承担;损坏的施工设备、受伤的施工人员以及由此造成的人员窝工和设备闲置、冲坏的乙方施工现场办公用房等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工期应予顺延。 问题4:
答:发现出土文物后,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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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并通知监理人。同时,就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向监理人提出索赔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计算书及其证据。
【案例四】(P205)(索赔的程序、证据)
背景:某工业生产项目基础土方工程施工中,承包商在合同标明有松软石的地方没有遇到松软石,因此进度提前1个月。但在合同中另一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更多的坚硬岩石,开挖工作变得更加困难,由此造成了实际生产率比原计划低得多,经测算影响工期3个月。由于施工速度减慢,使得部分施工任务拖到雨季进行,按一般公认标准推算,又影响工期2个月。为此承包商准备提出索赔。 问题:
1.该项施工索赔能否成立?为什么?在该索赔事件中,应提出的索赔内容包括哪两方面? 2.在工程施工中,通常可以提供的索赔证据有哪些?
3.承包商应提供的索赔文件有哪些?请协助承包商拟定一份索赔意向通知。
4.在后续施工中,业主要求承包商根据设计院提出的设计变更图纸施工。试问依据相关规定,承包商应就该变更做好哪些工作? 【答案】 问题1:
答:该项施工索赔能成立。施工中在合同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更多的坚硬岩石,导致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与原来的勘察有很大差异,属于不利的物质条件,是甲方的责任范围。
本事件使承包商由于不利地质条件造成施工困难,导致工期延长,相应产生额外工程费用,因此,应包括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 问题2:
答:可以提供的索赔证据有:
(1)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业主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地质勘察报告、技术规范等; (2)工程各项有关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施工指令等; (3)工程各项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4)工程各项往来文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 (5)工程各项会议纪要;
(6)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 (7)施工日报及工长工作日志、备忘录;
(8)工程送电、送水、道路开通、封闭的日期及数量记录; (9)工程停水、停电和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及恢复施工的日期; (10)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及日期记录;
(11)工程图纸、工程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 (12)工程有关施工部位的照片及录像等;
(13)工程现场气候记录,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降雨雪量等; (14)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
(15)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 (16)工程会计核算资料;
(17)国家、省、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规定等。 问题3:
答:承包商应提供的索赔文件有: (1)索赔意向通知; (2)索赔报告;
(3)索赔证据与详细计算书等附件。 索赔意向通知的参考形式如下:
索赔通知 致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
我方希望你方对工程地质条件变化问题引起重视:在合同文件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了坚硬岩石,致使我方实际生产率降低,而引起进度拖延,并不得不在雨季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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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施工条件变化,造成我方施工现场作业方案与原方案有很大不同,为此向你方提出索赔要求,具体工期索赔及费用索赔依据与计算书在随后的索赔报告中。 承包商:×××
×××年××月××日
问题4:
答:首先,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研究设计变更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明确变更所涉及的范围和内容,并就变更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研讨;如果变更图纸有不妥之处,应主动与业主沟通,建议进一步改进变更方案和修改图纸;接到修改图纸之后(或确认设计变更图纸不需要修改之后),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和计划并报业主审批。 然后,在合问约定的时间(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问(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规定为14天)内,向业主提出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顺延的报告。
业主方应在收到书面报告后的14天内予以答复,若同意该报告,则调整合同;如不同意,双方应就有关内容进一步协商,协商一致后,修改合同。若协商不一致,按工程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解决。
【案例五】(P208)(索赔的计算) 背景:某建设工程系外资贷款项目,业主与承包商按照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专用条件》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
当工程施工至第五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因业主提供的钢筋未到,使该项作业从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零)。
10月7日至10月9日因停电、停水使第三层的砌砖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10月14日至10月17日因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第一层抹灰迟开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为此,承包商于10月20日向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书,并于10月25日送交了一份工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其计算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工期索赔:
a.框架柱扎筋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计14天; b.砌砖 10月7日至10月9日停工,计3天;
c.抹灰 10月14日至10月17日迟开工,计4天; 总计请求顺延工期:21天。 2.费用索赔:
a.窝工机械设备费:
一台塔吊 14×860=12040(元); 一台混凝土搅拌机 14×340=4760(元); 一台砂浆搅拌机 7×120=840(元)。 小计:170元 b.窝工人工费:
扎筋 35×60×14=29400(元); 砌砖 30×60×3=00(元); 抹灰 35×60×4=8400(元); 小计:43200元。
c.保函费延期补偿:
(15000000×10%×6%/365)×21=5178.08(元)。
d.管理费增加:(170+43200+5178.08)×l5%=9902.71(元)。
e.利润损失:(170+43200+5178.08+9902.71)×5%=3796.04(元)。 费用索赔合计:79716.83元。
问题:
1.承包商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正确?应予批准的工期索赔为多少天?
2.假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窝工机械设备费索赔按台班单价的60%计;考虑对窝工人工应合理安排工人从事其他作业后的降效损失,窝工人工费索赔按每工日35.00元计;保函费计算方式合理;管理费、利润损失不予补偿。试确定费用索赔额。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五章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第9页/共30页
『正确答案』 问题1:
答:承包商提出的工期索赔不正确。
(1)框架柱绑扎钢筋停工14天,应予工期补偿。这是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的,且该项作业位于关键路线上。 (2)砌砖停工,不予工期补偿。因为该项停工虽属于业主原因造成的,但该项作业不在关键路线上,且未超过工作总时差,对工期没有影响。
(3)抹灰停工,不予工期补偿,因为该项停工属于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的。 同意工期补偿:14+0+0=14(天) 问题2:
解:费用索赔审定: (1)窝工机械费:
塔吊1台:14×860.00×60%=7224.00(元)
混凝土搅拌机1台:14×340.00×60%=2856.00(元) 砂浆搅拌机1台:3×120.00×60%=216.00(元) 小计:7224.00+2856.00+216.00=10296.00(元) (2)窝工人工费:
扎筋窝工:35×35.00×14=17150.00(元) 砌砖窝工:30×35.00×3=3150.00(元) 小计:17150.00+3150.00=20300.00(元)
(3)保函费补偿:15000000×10%×6%÷365×14=3452.05(元) 费用补偿合计:10296.00+20300.00+3452.05=34048.05(元)
【案例六】(P210)(共同延误事件的索赔处理原则) 背景:某工程项目采用了单价施工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4公里。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km的供砂地点采购。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4项临时停工事件:
事件1:5月20日至5月26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 事件2:应于5月24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纸直到6月10日才交给承包商; 事件3:6月7日到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 事件4:6月11日到6月14日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 问题:
1.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2.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商经过仔细认真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3天,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交了将原用砂单价每立方米提高5元的索赔要求。该索赔要求是否成立?为什么?
3.若承包商对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损失进行索赔时,要求设备窝工损失按台班价格计算,人工的窝工损失按日工资标准计算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应怎样计算?
4.承包商按规定的索赔程序针对上述4项临时停工事件向业主提出了索赔,试说明每项事件工期和费用索赔能否成立?为什么?
5.试计算承包商应得到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多少(如果费用索赔成立,则业主按2万元/天补偿给承包商)? 6.在业主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进度款中是否应扣除因设备故障引起的竣工拖期违约损失赔偿金?为什么?
『正确答案』 问题1: 答:
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1)与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和(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和(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 (3)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问题2: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五章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第10页/共30页
答:
因供砂距离增大提出的索赔不能被批准,理由是: (1)承包商应对自己就招标文件的解释负责; (2)承包商应对自己报价的正确性与完备性负责;
(3)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通过现场踏勘确认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质量是否合格,若承包商没有通过现场踏勘发现用砂质量问题,其相关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 问题3: 答:
不合理。因窝工闲置的设备按折旧费或停滞台班费或租赁费计算,不包括运转费部分;人工费损失应考虑这部分工作的工人调作其他工作时工效降低的损失费用;一般用工日单价乘以一个测算的降效系数计算这一部分损失,而且只按成本费用计算,不包括利润。 问题4: 答:
事件1:工期和费用索赔均不成立,因为设备故障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 事件2:工期和费用索赔均成立,因为延误图纸交付时间属于业主应承担的风险。
事件3:特大暴雨属于双方共同的风险,工期索赔成立,设备和人工的窝工费用索赔不成立。 事件4:工期和费用索赔均成立,因为停电属于业主应承担的风险。 问题5: 答:
事件2:5月27日至6月9日,工期索赔14天,费用索赔14天×2万/天=28万元。 事件3:6月10日至6月12日,工期索赔3天。 事件4:6月13日至6月14日,工期索赔2天,费用索赔2天×2万/天=4万元。 合计:工期索赔19天,费用索赔32万元。 问题6: 答:
业主不应在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竣工拖期违约损失赔偿金,因为设备故障引起的工程进度拖延不等于竣工工期的延误。如果承包商能够通过施工方案的调整将延误的时间补回,不会造成工期延误,如果承包商不能通过施工方案的调整将延误的时间补回,将会造成工期延误,所以,工期提前奖励或拖期罚款应在竣工时处理。
基础知识点3:工程变更
1.目标:重点掌握工程变更价格的处理原则。 2.知识点详解
(1)工程变更的范围
按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的通用合同条款,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征。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2)工程变更工期的申请
工程变更发生后,承包商应在14天内提出工期及费用的增加。工程变更引起的工期增加,如超过了该工作的总时差,超出部分可向业主申请工期的顺延。 (3)工程变更价格的处理原则 工程变更发生后,承包商应在14天内提出工期及费用的增加。如果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变更价款问题时,变更价款调整方法如下(2013计价规范):
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五章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第11页/共30页
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进行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其中:招标工程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 4)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一般安全文明施工费可按实际发生变化的费用进行调整;单价措施费应按上述1)、2)、3)原则进行调整;按总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 5)如果工程变更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5%,则工程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可由发承包双方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①当P0 P1为招标控制价或施工预算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L为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4.同步专项训练 训练1 背景资料:某混凝土工程,招标清单工程量为55m3,合同中规定:混凝土全费用综合单价为680元/m3,当实际工程量超过(或低于)清单工程量15%时,调整单价,调整系数为0.9(或1.1)。 问题: (1)如实际施工时监理签证的混凝土工程量为70m3,则混凝土工程款为多少万元? (2)如实际施工时监理签证的混凝土工程量为45m3,则混凝土工程款为多少万元? (3)如实际施工时监理签证的混凝土工程量为50m3,则混凝土工程款为多少万元? 说明: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正确答案』 (1)55×1.15=63.25m3 63.25×680+(70-63.25)×680×0.9=47141元=4.71万元 (2)55×0.85=46.75 45×680×1.1=33660元=3.37万元 (3)50×680=34000元=3.4万元 训练2 背景:某新建住宅楼工程,建筑面积43200m2,砖混结构。建设单位自行编制了招标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为25000万元;工期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工期为15个月。某施工总承包单位最终以23500万元中标,双方签订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A,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内装修施工时,项目经理部发现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一层公共区域楼地面面层子目,铺贴面积为1200m2,因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类似子目,于是项目经理部按照市场价格体系重新组价,综合单价为1200 2 元/m,经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上报建设单位。 2 问题:依据投标报价浮动率原则计算一层公共区域楼地面面层的综合单价(单价:元/m)及总价(单位: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分别是多少? 【答案】 报价浮动率为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1-23500/25000)×100%=6% 故:一楼公共区域楼地面面层综合单价为1200×(1-L)=1200×(1-6%)=1128元/m2 22 总价为1200m×1128元/m=135.36万元。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五章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第12页/共30页 训练3 某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浮动率为5%,已知某分部分项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为1000m2,招标控制价中的综 2 合单价为100元/m,工程变更时的价款结算按现行清单计价规范考虑报价浮动率进行计算。 问题: (1)若施工中由于设计变更调整为1100m2,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为95元/m2,综合单价是否需调整?工程价款是多少? 22 (2)若施工中由于设计变更调整为1200m,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为95元/m,综合单价是否需调整?工程价款是多少? (3)若施工中由于设计变更调整为1200m2,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为75元/m2,综合单价是否需调整?工程价款是多少? (4)若施工中由于设计变更调整为1200m2,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为120元/m2,综合单价是否需调整?工程价款是多少? 【答案】 (1)综合单价不需要调整,因为1100/1000=10%,变更量没有超出15%。 工程价款=1100×95=104500元 (2)1200/1000=20%,工程量超出15%,但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95元/m2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100元/m3偏差没有超过15%,所以综合单价不需要调整。 工程价款=1200×95=114000元 (3)1200/1000=20%,工程量超出15%,且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75元/m2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100元/m3偏差超过了15%,而且75元/m2<100×(1-15%)×(1-5%)=80.75元/m2,所以超出部分需调整为80.75元/m2。 工程价款=1000×1.15×75+(1200-1000×1.15)×80.75=90287.5元 (4)1200/1000=20%,工程量超出15%,且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120元/m2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100元/m3偏差超过了15%,而且120元/m2>100×(1+15%)=115元/m2,所以超出部分综合单价需调整为115元/m2。 工程价款=1000×1.15×120+(1200-1000×1.15)×115=143750元 基础知识点4:现场签证 1.目标:重点掌握现场签证的处理程序及签证内容的完整性。 2.相关科目关联:《建设工程计价》 3.详解 (1)现场签证的概念 现场签证是指发包人或其授权现场代表(包括工程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人或其授权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出现现场签证事件的,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 (2)办理现场签证的要求 1)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项目、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等工作的,发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指令,并应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承包人在收到指令后,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现场签证要求。 2)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指令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现场签证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现场签证报告后的48小时内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现场签证报告后的48小时内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应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报告已被发包人认可。 3)现场签证的工作如已有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现场签证中应列明完成该类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 如现场签证的工作没有相应的计日工单价,应在现场签证报告中列明完成该签证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及单价。 4)合同工程发生现场签证事件,未经发包人签证确认,承包人便擅自施工的,除非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否则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5)现场签证工作完成后的7天内,承包人应按照现场签证内容计算价款,报送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增加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五章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第13页/共30页 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6)在施工过程中,当发现合同工程内容因场地条件、地质水文、发包人要求等不一致时,承包人应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提交发包人签证认可,作为合同价款调整的依据。 4.同步专项训练 【案例十五】(P238)(现场签证) 背景:某机场航站楼土建工程现场签证单如表5-7所示。 表5-7 现场签证单 编号:001 日期:2016.05.4 工程名称 签证项目 签证部位 T4航站楼土建工程 土石方工程 基坑底部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机场有限公司 ××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现场签证原因及主要内容(附工程联络单): 基坑开挖至设计基底标高(-5m)后,由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进行验槽,在基底-5m以下局部,发现有地质勘察资料中没有载明的建筑垃圾,根据编号007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应将建筑垃圾清除,用其他部位的原挖方土料固填。 具体工程量如下: 1.建筑垃圾(Ⅲ类土)挖掘与运输1500m3; 2.回填土1500m3; 3.建筑垃圾排放量1500m3。 建设单位 签证意见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已处理完毕。 业主代表: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专业工程师:××× ×××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经理:××× 2016年5月4日 2016年5月4日 2016年5月4日 问题: 1.请指出现场签证单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试根据下列资料完成现场签证表和现场签证计算书: 乙方提出的施工方案采用反铲挖掘机挖掘建筑垃圾(Ⅲ类土),自卸汽车运输(运距15Km);支设钢挡土板(疏撑,钢支撑),该方案得到甲方的批准后予以实施。甲乙双方认可的工程估价表如表5-8所示。 表5-8 工程估价表单位:元 序号 1 2 项目名称 单位 人材机费合计 人工费 32291.90 1232. 材料费 机械费 挖掘机挖掘建筑垃圾(Ⅲ类土),自卸汽车运1000m3 输(运距15km) 回填土 100m3 211.20 2165.70 29915.00 1034.88 - 197.66 该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承包单位报价中,企业管理费率20%,利润和风险率18%,规费率25%(不含建筑垃圾排放费)(以上三项费用均以人工和机械费之和为取费基数),该地区,建筑垃圾排放费标准为3元/m3,税率为11%。 【答案】 问题1: 答: (1)建筑垃圾挖运(Ⅲ类土)作业内容不明确,没有具体的施工方案,挖运机械选择、挖运方式、建筑垃圾处理方式、运距等均没有说明。 (2)回填土作业内容不明确,没有具体的施工方案。 (3)签证单中没有说明变更发生的具体时间。在使用有时效性的计价依据时,容易引起争议。 (4)签证单中没有图示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过程。 (5)签证单中没有监理、建设单位的签证意见。现场签证一般情况下需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盖章才能生效。缺少任何一方都属于不规范的签证,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五章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第14页/共30页 问题2: 解:(1)现场签证表,如表5-9所示。 表5-9 现场签证表 工程名称: T1航站搂土建工程 标段: 编号: 施工单位 ××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日期 2016.5.14 致:××机场有限公司(发包人全称) 根据编号001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我方按要求完成此项工作应支付价款金额为(大写)壹拾贰万叁仟捌佰壹拾肆元贰角叁分,(小写)123814.23元,请予核准。 附:1.签证事由及原因:(见现场签证单) 2.附图及计算式:(见现场签证计算书) 承包人(章) 承包人代表 ×× 日期 2016.5.14 复核意见: 复核意见: 你方提出的此项签证申请经复核: □此项签证按承包人中标的计日工单价计算,金额为(大写) □不同意此项签证,具体意见见附件。 元,(小写) 元。 □同意此项签证,签证金额的计算,由□此项签证因无计日工单价,金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 造价工程师复核。 造价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日期 日期 审核意见: □不同意此项签证。 □同意此项签证,价款与本期进度款同期支付。 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期 注:1.在选项栏中的“□”内作标识“√”。 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在收发包人(监理人)的口头或书面通知后填写,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 (2)现场签证计算书,如表5-10所示。 表5-10 现场签证计算书 (一)建筑垃圾挖运: 1.综合单价=[(211.20+29915.00)×(1+20%+18%)+2165.70]÷1000 =[30126.20×1.38+2165.70]÷1000 3 =43.74(元/m) 2.签证款=1500×(43.74+30126.20÷1000×25%)×(1+11%) =85367.13(元) (二)回填土: 1.综合单价=(1034.88+197.66)×(1+20%+18%)÷100 =1232.×1.38÷100 3 =17.01(元/m) 2.签证款=1500×(17.01+1232.÷100×25%)×(1+11%) =33452.10(元) (三)建筑垃圾排放=3×1500×(1+11%) =4995.00(元) 签证款合计=85367.13+33452.10+4995.00 =123814.23(元)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五章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第15页/共30页 基础知识点5:时标网络计划 1.目标:重点掌握时标网络计划中关键线路判断、时间参数计算及应用和实际进度前锋线的绘制。 2.相关科目关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3.知识点详解 (1)关键线路的识读 凡自始至终不出现波形线的线路即为关键线路。 (2)计划工期的识读 网络计划的计划工期应等于终点节点所对应的时标值与起点节点所对应的时标值之差。 (3)自由时差的识读 工作箭线中波形线的水平投影长度表示工作与其紧后工作之间的时间间隔。 (4)最早开始时间和最早完成时间的识读 工作箭线左端节点中心所对应的时标值为该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当工作箭线中不存在波形线时,其右端节点中心所对应的时标值为该工作的最早完成时间;当工作箭线中存在波形线时,工作箭线实线部分右端点所对应的时标值为该工作的最早完成时间。 (5)工作总时差的计算 工作总时差的判定应从网络计划的终点节点开始,逆着箭线方向依次进行。 ①以终点节点为完成节点的工作,其总时差应等于计划工期与本工作最早完成时间之差。 ②其他工作的总时差等于其紧后工作的总时差加本工作与该紧后工作之间的时间间隔所得之和的最小值。工作总时差也可利用公式:TFi-j=FFi-j+min{TFj-k} (6)实际进度前锋线的绘制与应用 前锋线是指在原时标网络计划上,从检查时刻的时标点出发,用点划线依次将各项工作实际进展位置点连接而成的折线。 前锋线可以直观地反映出检查日期有关工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的关系。对某项工作来说,其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的关系可能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①工作实际进展位置点落在检查日期的左侧,表明该工作实际进度拖后,拖后的时间为二者之差; ②工作实际进展位置点与检查日期重合,表明该工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一致; ③工作实际进展位置点落在检查日期的右侧,表明该工作实际进度超前,超前的时间为二者之差。 4.同步专项训练 背景资料:某工程项目的时标网络进度计划如下: 1.关键线路的判断 两条关键线路:A→C→G→J,A→D→G→J 2.时间参数的识读 如:H工作的持续时间为40天,最早开始时间为5月22日,最早完成时间为6月30日,自由时差为10天 3.总时差的计算 如:H工作的总时差=10+0=10天 4.实际进度前锋线的绘制、分析 如果该工程进行到第6个月末时检查进度情况为:工作F完成50%的工作量;工作G完成80%的工作量;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五章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第16页/共30页 工作H完成75%的工作量;在图中绘制实际进度前锋线,分析这三项工作进度有无偏差,并分别说明对工期的影响。 施工进度计划图 分析: (1)F工作拖延20天,其自由时差为0,故影响紧后工作I最早开始时间20天,其有10天总时差,所以影响总工期10天。 (2)G无进度偏差。 (3)H工作延误10天,其有10天的总时差和自由时差,对紧后工作和总工期都无影响。 5.索赔问题的解决 如现场按合同规定由业主负责采购且应于7月22日到场的材料,直到7月26日清晨才到场;7月24日发生了脚手架倾倒事故,因处于停工待料状态,承包商未及时重新搭设;7月26日上午承包商安排10名架子工重新搭设脚手架;7月27日恢复正常作业。 问题1:由此导致工作J持续停工5天,该工作班组20名工人持续窝工5天,租赁的施工机械F闲置5 天。承包商应索赔的内容及理由? 问题2:如果导致的是工作I持续停工5天,承包商又该如何提出索赔? 『正确答案』 问题1:索赔4天(7月22日~7月25日)的工期、4天工人的窝工费、4个台班的机械租赁费。因为是业主的责任且J工作是关键工作。7月26日搭设脚手架事件是承包商的责任不能索赔。共同延误部分按责任在先者原则。 问题2:工期不能索赔,虽是业主的责任,但延误的时间没有超出工作I的总时差,但可以索赔4天工人的窝工费及I工作所需机械的闲置费。 第三步:综合知识点总结与教材相关案例详解 综合知识点1:基于普通双代号网络计划下的索赔、变更、签证等问题 1.考试要求:掌握普通双代号网络计划下出现的索赔、变更、签证等问题。 2.相关知识点总结 (1)虚工作的补充 (2)时间参数的计算 (3)关键线路、关键工作、计划工期的判别 (4)工期索赔 (5)赶工方案的制定 说明:以上5项已在第2章完成 (6)费用索赔 先计算人材机,然后视现场情况,合理计算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 (7)实际工期的计算 根据实际工程实际工作的时间,寻找实际最长的线路时间即为实际工期。 (8)奖罚工期的计算(竣工时点)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五章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第17页/共30页 承包商角度计算思路: 1)实际工期与合同工期比较; 2)超出工期与业主可顺延工期的比较; 3)超出工期小于可顺延工期为奖,反之为罚。 3.教材典型案例剖析 【案例七】(P212)(时间参数的计算、索赔、变更问题的分析、日历时间与工作天数的界定) 背景:某厂(甲方)与某建筑公司(乙方)订立了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同时与某降水公司订立了工程降水合同。甲乙双方合同规定:采用单价合同,每一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招标文件中工程量的15%以上时调整单价; 工作B、E、G作业使用的施工机械甲一台,台班费为600.00元/台班,其中台班折旧费为360.00元/台班;工作F、H作业使用的施工机械乙一台,台班费为400.00元/台班,其中台班折旧费为240.00元/台班。施工网络计划如图5-1所示(单位:天),图中:箭线上方字母为工作名称,箭线下方数据为持续时间,双箭线为关键线路。假定除工作F按最迟开始时间安排作业外,其余各项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作业。 图5-1 施工网络计划 甲乙双方合同约定8月15日开工。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降水方案错误,致使工作D推迟2天,乙方人员配合用工5个工日,窝工6个工日; 事件2:8月23日至8月24日,因供电中断停工2天,造成全场性人员窝工36个工日; 事件3:因设计变更,工作E工程量由招标文件中的300m3增至350m3,超过了15%;合同中该工作的全费用单价为110.00元/m3,经协商超出部分的全费用单价为100.00元/m3; 3 事件4:为保证施工质量,乙方在施工中将工作B原设计尺寸扩大,增加工程量15m,该工作全费用单价为128.00元/m3; 事件5:在工作D、E均完成后,甲方指令增加一项临时工作K,且应在工作G开始前完成。经核准,完成工作K需要1天时间,消耗人工10工日、机械丙1台班(500.00元/台班)、村料费2200.00元。 问题: 1.如果乙方就工程施工中发生的5项事件提出索赔要求,试问工期和费用索赔能否成立?说明其原因。 2.每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天?总工期索赔多少天? 3.工作E结算价应为多少? 4.假设人工工日单价为80.00元/工日,合同规定:窝工人工费补偿按45.00元/工日计算;窝工机械费补偿按台班折旧费计算;因增加用工所需综合税费为人工费的60%;工作K的综合税费为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28%;人工和机械窝工补偿综合税费(包括部分现场管理费和规费、税金)为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16%。试计算除事件3外合理的费用索赔总额。 『正确答案』 间题1: 答: 事件1:工期索赔不成立,费用索赔成立,因为降水工程由甲方另行发包,是甲方应承担的风险,费用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但是延误的时间(2天)没有超过工作D的总时差(8天),不影响工期。 事件2:工期和费用索赔成立,因为供电中断是甲方应承担的风险,延误的时间(2天)将导致工期延长。 事件3:工期和费用索赔成立,因为设计变更是甲方的责任,由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将导致费用增加和工作E作业时间的延长,且工作E为关键工作。 事件4:工期和费用索赔不成立,因为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费应已包括在合同价中。 事件5:工期和费用索赔成立,因为由甲方指令增加工作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长,是甲方的责任。 问题2: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五章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第18页/共30页 解: 事件2:工期索赔2天。 事件3:工期索赔=(350-300)/(300/6)=1(天)。 事件5:工期索赔1天。 总计工期索赔:4天。 问题3: 解: 按原单价结算的工程量:300×(1+15%)=345(m3) 按新单价结算的工程量:350-345=5(m3) 总结算价=345×110.00+5×100.00=38450.00(元) 问题4: 解: 事件1:6×45.00×(1+16%)+5×80.00×(1+60%)=953.20(元) 事件2:(36×45.00+2×360.00+2×240.00)×(1+16%)=3271.20(元) 事件5:(10×80.00+1×500.00+2200.00)×(1+28%)+1×360.00×(1+16%)=47.60(元) 费用索赔合计:953.20+3271.20+47.60=9122.00(元) 【案例九】(P218)(补充虚工作、实际工期、奖罚工期) 背景:某项目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工期为22天;工期每提前或拖延1天,奖励(或罚款)600元。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开工前递交了一份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如图5-5所示)并获批准。 图5-5 某工程施工网络计划 根据图5-5所示的计划安排,工作A、K、Q要使用同一种施工机械,而承包人可供使用的该种机械只有1台。在工程施工中,由于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材料及设计图纸原因,致使C工作的持续时间延长了3天;由于承包人的机械设备原因使N工作的持续时间延长了2天。在该工程竣工前1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工期和费用索赔申请。 问题: 1.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简述承包人索赔的提出与发包人对其处理的程序。 2.承包人可得到的合理的工期索赔为多少天? 3.假设该种机械闲置台班费用补偿标准为280元/天,则承包人可得到的合理的费用追加额为多少元? 『正确答案』 问题1: 答:《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继续提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五章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第19页/共30页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索赔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发包人对承包人索赔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查验承包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发包人应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如果发包人逾期未作出答复,视为承包人索赔要求已经发包人认可;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办理。 问题2: 答:通过对该工程的网络进度计划进行时间参数计算,关键线路为图5-6中双箭线所示。 图5-6 网络计划分析(一) 关键工作为A、D、G、L,工期为22天。由于工作A、K、Q要使用同一台机械(在图中将工作A、K用虚工作连接起来),而工作A的ES=0,工作Q的EF=21,因此,该机械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为21天。其中,该机械的使用时间为4+7+3=14(天),闲置时间为21-14=7(天)。 将C工作的持续时间改为8天,重新计算如图5-7所示。 图5-7 网络计划分析(二) 通过计算得知:关键线路变为图5-7中双箭线所示,关键工作为C、F、Q,工期为24天,比原计划工期拖长24-22=2(天)。因此,合理的工期索赔为2天,合同工期总计22+2=24(天)。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五章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第20页/共30页 问题3: 答:承包人可得到的费用索赔计算如下: 将N工作的持续时间改为4天,重新计算时间参数如图5-8所示。 图5-8 网络计划分析(三) 通过计算得知:关键线路变为图5-8中双箭线所示,关键工作为C、E、K、N、Q,工期为25天,使工期拖长25-24=1(天)。应罚款天数为1天。 因工期拖延罚款:1天×600元/天=600元 因机械闲置补偿:(24-21)天×280元/天=840元 费用追加额:840-600=240(元) 【案例十】(P222)(索赔、实际工期、奖罚工期) 背景:某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建造无线电发射试验基地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38天。由于该项目急于投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工期每提前(或拖后)1天奖励(或罚款)5000元(含税费)。乙方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和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5-9所示),并得到甲方代表的批准。 图5-9 发射塔试验基地工程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单位:天) 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1:在房屋基坑开挖后,发现局部有软弱下卧层,按甲方代表指示乙方配合地质复查,配合用工为10个工日。地质复查后,根据经甲方代表批准的地基处理方案,增加人材机费用4万元,因地基复查和处理使房屋基础作业时间延长3天,人工窝工15个工日。 事件2:在发射塔基础施工时,因发射塔原设计尺寸不当,甲方代表要求拆除已施工的基础,重新定位施工。由此造成增加用工30个工日,材料费1.2万元,机械台班费3000元,发射塔基础作业时间拖延2天。 事件3:在房屋主体施工中,因施工机械故障,造成工人窝工8个工日,该项工作作业时间延长2天。 事件4:在房屋装修施工基本结束时,甲方代表对某项电气暗管的敷设位置是否准确有疑义,要求乙方进行剥漏检查。检查结果为某部位的偏差超出了规范允许范围,乙方根据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合格后甲方代表予以签字验收。该项返工及覆盖用工20个工日,材料费为1000元。因该项电气暗管的重新检验和返工处理使安装设备的开始作业时间推迟了1天。 事件5:在敷设电缆时,因乙方购买的电缆线材质量不合格,甲方代表令乙方重新购买合格线材。由此造成该项工作多用人工8个工日,作业时间延长4天,材料损失费8000元。 事件6:鉴于该工程工期较紧,经甲方代表同意乙方在安装设备作业过程中采取了加快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使该项工作作业时间缩短2天,该项技术组织措施人材机费用为6000元。 其余各项工作实际作业时间和费用均与原计划相符。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五章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第21页/共30页 问题: 1.在上述事件中,乙方可以就哪些事件向甲方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为什么? 2.该工程的实际施工天数为多少天?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工期奖励(或罚款)金额为多少? 3.假设工程所在地人工费标准为68元/工日,应由甲方给予补偿的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40元/工日,该工程综合取费率为直接费的26%,人员窝工综合取费为窝工人工费(15%)。则在该工程结算时,乙方应该得到的索赔款为多少? 『正确答案』 问题1: 答: 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地质条件变化属于甲方应承担的责任,且该项工作位于关键线路上。 事件2可以提出费用补偿要求,不能提出工期补偿要求,因为发射塔设计位置变化是甲方的责任,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但该项工作的拖延时间(2天)没有超出其总时差(8天)。 事件3不能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施工机械故障属于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事件4不能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乙方应该对自己完成的产品质量负责。甲方代表有权要求乙方对已覆盖的分项工程剥离检查,检查后发现质量不合格,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不补偿。 事件5不能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乙方应该对自己购买的材料质量和完成的产品质量负责。 事件6不能提出补偿要求,因为通过采取施工技术组织措施使工期提前,可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奖罚办法处理,因赶工而发生的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费应由乙方承担。 问题2: 答: (1)通过对图5-9的分析,该工程施工网络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为①-②-④-⑥-⑦-⑧,计划工期为38天,与合同工期相同。将图5-9中所有各项工作的持续时间均以实际持续时间代替,计算结果表明:关键线路不变(仍为①-②-④-⑥-⑦-⑧),实际工期为42天。 (2)将图5-9中所有由甲方负责的各项工作持续时间延长天数加到原计划相应工作的持续时间上,计算结果表明:关键线路亦不变(仍为①-②-④-⑥-⑦-⑧),工期为41天。41-38=3(天),所以,该工程可补偿工期天数为3天。 (3)工期罚款金额为:[42-(38+3)]×5000=5000(元) 问题3: 解: (1)由事件1引起的索赔款:(10×68+40000)×(1+26%)+15×40×(1+15%)=51946.80(元) (2)由事件2引起的索赔款:(30×68+12000+3000)×(1+26%)=21470.40(元) 所以,乙方应该得到的索赔款为:51946.80+21470.40=73417.20(元) 【案例十一】(P224)(虚工作的补充、机械最短闲置时间、索赔)(现场管理费率) 背景:某工程项目业主通过工程量清单招标确定某承包商为中标人,并签订了工程合同,工期为16天。该承包商编制的初始网络进度计划,如图5-10所示,图中箭线上方字母为工作名称,箭线下方括号外数字为持续时间(单位:天),括号内数字为总用工日数(人工工资标准均为80元/工日,窝工补偿标准均为45元/工日)。 图5-10 初始网络进度计划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五章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第22页/共30页 由于施工工艺和组织的要求,工作A、D、H需使用同一台施工机械(该种施工机械运转台班费800元/台班,闲置台班费550元/台班),工作B、E、I需使用同一台施工机械(该种施工机械运转台班费600元/台班,闲置台班费400元/台班),工作C、E需由同一班组工人完成作业,为此该计划需做出相应的调整。 问题: 1.请对图5-10所示的进度计划做出相应的调整,绘制出调整后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并指出关键线路。 2.试分析工作A、D、H的最早开始时间、最早完成时间。如果该三项工作均以最早开始时间安排作业,该种施工机械需在现场多长时间、闲置多长时间?若尽量使该种施工机械在现场的闲置时间最短,该三项工作的开始作业时间应如何安排? 3.承包商使机械在现场闲置时间最短的合理安排得到监理人的批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致使工作E增加工程量,作业时间延长2天,增加用工10个工日,材料费用2500元,增加相应的措施人材机费用900元;因工作E作业时间的延长,致使工作H、I的开始作业时间均相应推迟2天;由于施工机械故障,致使工作G作业时间延长1天,增加用工3个工日,材料费用800元。 因业主原因的某项工作延误致使其紧后工作开始时间的推迟,需给予人工窝工补偿。如果该工程管理费按人工、材料、机械费之和的7%(其中现场管理费为4%)计取,利润按人工、材料、机械费和管理费之和的4.5%计取,规费和为人工、材料、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之和的15.6%。试问:承包商应得到的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是多少? 『正确答案』 问题1: 答:根据施工工艺和组织的要求,对初始网络进度计划做出调整后的网络进度计划如图5-11所示。关键线路为图中粗线所示。 图5-11 调整后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 问题2: 解: (1)根据图5-11所示的施工网络计划,工作A、D、H的最早开始时间分别为0、3、10,工作A、D、H的最早完成时间分别为3、7、13。 (2)如果该三项工作均以最早开始时间开始作业,该种施工机械需在现场时间由工作A的最早开始时间和工作H的最早完成时间确定为:13-0=13(天); 在现场工作时间为:3+4+3=10(天);在现场闲置时间为:13-10=3(天)。 (3)若使该种施工机械在现场的闲置时间最短,则应令工作A的开始作业时间为2(即第3天开始作业),令工作D的开始作业时间为5或6(即工作A完成后可紧接着开始工作D或间隔1天后开始工作D),令工作H按最早开始时间开始作业,这样,该种机械在现场时间为11天,在现场工作时间仍为10天,在现场闲置时间为:11-10=1天。 问题3: 解: (1)工期索赔2天。 因为只有工作I(该工作为关键工作)的开始作业时间推迟2天导致工期延长,且该项拖延是甲方的责任;工作H(该工作为非关键工作,总时差为3天)的开始作业时间推迟2天不会导致工期延长;由于施工机械故障致使工作G作业时间延长1天,其责任不在甲方。 (2)费用补偿9600.82元,包括: 1)工作E费用索赔=(分项工程人材机费用+措施项目人材机费用)×(1+管理费率)×(1+利润率)×(1+规费和税金率) =(10×80.00+2500+2×600+900)×(1+7%)×(1+4.5%)×(1+15.6%)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五章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第23页/共30页 =6979.94(元) 2)工作H费用索赔=(人工费用增加+机械费用增加)×(1+规费和税金率) =(18/3×2×45.00+2×550)×(1+4%)×(1+15.6%) =1971.67(元) 3)工作I费用索赔=(36/6×2×45.00)×(1+4%)×(1+15.6%)=9.21元 费用索赔合计=6979.94+1971.67+9.21=9600.82(元) 【案例十二】(P227)(教材勘误)(索赔、实际工期、奖罚工期)(现场管理费) 背景:某施工单位(乙方)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某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 工期600天,工期每提前(或拖后)1天奖励(或罚款)1万元(含税费)。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电梯和设备安装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单位(丙方)。分包合同约定:分包工程施工进度必须服从施工总承包进度计划的安排,施工进度奖罚约定与总承包合同的工期奖罚相同;因发生甲方的风险事件导致的工人窝工和机械闲置费用,只计取规费和税金。因甲方的责任事件导致的工人窝工和机械闲置,除计取规费和税金外,还应补偿现场管理费,补偿标准约定为500元/天。乙方按时提交了施工网络计划,如图5-12所示(时间单位:天),并得到了批准。 图5-12 某工程施工总承包网络进度计划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7月25日至26日基础工程施工时,由于特大暴雨引起洪水突发,导致现场无法施工,基础工程专业队30名工人窝工,天气转好后,27日该专业队全员进行现场清理,所用机械持续闲置3个台班(台班费:800元/台班),28日乙方安排该专业队修复被洪水冲坏的部分基础12m3(综合单价:480元/m3)。 事件2:8月7日至10日主体结构施工时,乙方租赁的大模板未能及时进场,随后的8月9日至12日,工程所在地区供电中断,造成40名工人持续窝工6天,所用机械持续闲置6个台班(台班费:900元/台班)。 事件3:屋面工程施工时,乙方的劳务分包队未能及时进场,造成施工时间拖延8天。 事件4: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采购的制冷机组因质量问题退换货,造成丙方12名工人窝工3天,租赁的施工机械闲置3天(租赁费600元/天),设备安装工程完工时间拖延3天。 事件5:因甲方对室外装修设计的效果不满意,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致使图纸交付拖延,使室外装修作业推迟开工10天,窝工50个工日,租赁的施工机械闲置10天(租赁费700元/天)。 事件6:应甲方要求,乙方在室内装修施工中,采取了加快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使室内装修施工时间缩短了10天,技术组织措施人材机费用8万元。 其余各项工作未出现导致作业时间和费用变化的情况。 问题: 1.从工期控制的角度来看,该工程中的哪些工作是主要控制对象? 2.乙方可否就上述每项事件向甲方提出工期和(或)费用索赔?请简要说明理由。 3.丙方因制冷机组退换货导致的工人窝工和租赁设备闲置费用损失应由谁给予补偿? 4.工期索赔多少天?实际工期为多少天?工期奖(罚)款是多少元? 5.假设工程所在地人工费标准为80元/工日,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40元/工日;机械闲置补偿标准为正常台班费的60%;该工程管理费按人工、材料、机械费之和的6%计取,利润按人工、材料、机械费和管理费之和的4.5%计取,规费和为15.8%。试问:承包商应得到的费用索赔是多少? 『正确答案』 问题1: 答:该工程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①-②-③-④-⑥-⑧。从工期控制的角度看,位于关键线路上的基础工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五章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第24页/共30页 程、主体结构、二次结构、设备安装、室内装修工作为主要控制对象。 问题2: 答: 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因为洪水突发属于不可抗力,是甲、乙双方的共同风险,由此引起的场地清理、修复被洪水冲坏的部分基础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且基础工程为关键工作,延误的工期顺延。 事件2: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因为供电中断是甲方的风险,由此导致的工人窝工和机械闲置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且主体结构工程为关键工作,延误的工期顺延。 事件3:不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因为劳务分包队未能及时进场属于乙方的风险(或责任),其费用和时间损失不应由甲方承担。 事件4: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因为诙设备由甲方购买,其质量问题导致费用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且设备安装为关键工作,延误的工期顺延。 事件5:可以提出费用索赔,但不可以提出工期索赔。因为设计变更属于甲方责任,但该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延误的时间没有超过该工作的总时差。 事件6:不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因为通过采取技术组织措施使工期提前,可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奖罚办法处理,因赶工而发生的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费应由乙方承担。 问题3: 答:丙方的费用损失应由乙方给予补偿。 问题4: 解: (1)工期索赔:事件1索赔4天;事件2索赔2天;事件4索赔3天。 4+2+3=9(天) (2)实际工期:关键线路上工作持续时间变化的有:基础工程增加4天;主体结构增加6天;设备安装增加3天;室内装修减少10天。 600+4+6+3-10=603(天) (3)工期提前奖励:[(600+9)-603]×1=6(万元) 问题5: 事件1费用索赔: 思路1:[30×80.00×(1+6%)×(1+4.5%)+12×480.00]×(1+15.8%)=9748.60(元)(教材勘误) 思路2:[30×80.00×(1+6%)×(1+4.5%)+800×60%+12×480.00]×(1+15.8%)=10304.44(元) 事件2费用索赔:(40×2×40.00+2×900×60%)×(1+15.8%)=4956.24(元)(教材勘误) 事件4费用索赔:(12×3×40.00+3×600+3(教材勘误)×500)×(1+15.8%)=88.92(元) 事件5费用索赔:(50×40.00+10×700+10×500)×(1+15.8%)=16212.00(元) 费用索赔合计: 思路1:9748.60+4956.24+88.92+16212.00=305.76(元)(教材勘误) 思路2:9748.60+4956.24+88.92+16212.00=36961.6(元) 综合知识点2:基于时标网络计划下的索赔、变更、签证问题 1.考试要求:掌握时标网络计划下出现的索赔、变更、签证等问题。 2.相关知识点剖析 (1)时间参数、关键线路 (2)索赔问题的解决 (3)变更问题的处理 (4)现场签证 (5)实际进度前锋线的绘制、判断分析 (6)偏差分析(详见第六章) 3.教材典型案例剖析 【案例八】(P215)(前锋线、索赔) 背景:某建筑公司(乙方)与某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建筑面积为2100m2的单层工业厂房的施工合同,合同工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五章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第25页/共30页 期为20周。乙方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和施工网络计划,如图5-2和表5-1所示,并获得工程师代表的批准。该项工程中各项工作的计划资金需用量由乙方提交,经工程师代表审查批准后,作为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依据。 图5-2 某工程施工网络计划 表5-1 网络计划工作时间及费用 工作名称 持续时间(周) 资金用量(万元)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3 4 3 3 3 4 3 2 4 5 6 4 6 10 12 8 15 24 28 22 16 12 26 30 23 24 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1)在工程进行到第9周结束时,检查发现A、B、C、D、E、G工作均全部完成,F工作和H工作实际完成的资金用量分别为14万元和8万元。且前9周各项工作已完工程的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均相符。 (2)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J工作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工程师代表下达了停工令使其暂停施工,并进行返工处理1周,造成返工费用2万元;M工作因甲方要求的设计变更,使该工作因施工图纸晚到,推迟2周施工,并造成乙方因停工和机械闲置而损失1.2万元。为此乙方向发包方提出了3周工期索赔和3.2万元的费用索赔。 问题: 1.试绘制该工程的早时标网络进度计划,根据第9周末的检查结果标出实际进度前锋线,分析D、F和H三项工作的进度偏差;到第9周末的实际累计资金用量是多少? 2.如果后续施工按计划进行,试分析发生的进度偏差对计划工期产生什么影响?其总工期是否大于合同工期? 3.试重新绘制第10周开始至完工的早时标网络进度计划。 4.乙方提出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并说明原因。 5.合理的工期索赔、费用索赔是多少? 『正确答案』 问题1: 答:该工程早时标网络进度计划及第9周末的实际进度前锋线如图5-3所示。 图5-3早时标网络进度计划(图中粗箭线表示关键线路) 通过对图5-3的分析:D工作进度正常;F工作进度拖后1周;H工作进度拖后1周。 第9周末的实际累计投资额为10+12+8+15+24+14+22+8=113(万元)。 问题2: 答:通过分析可知: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五章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第26页/共30页 F工作的进度拖后1周,影响工期,因为该工作在关键线路上,导致工期延长1周,总工期将大于合同工期1周。 H工作的进度拖后1周,不影响工期,因为该工作不在关键线路上,有1周的总时差,拖后的时间没有超过总时差。 问题3: 答:重新绘制的第10周开始至完成工期的早时标网络进度计划,见图5-4。 图5-4 第10周开始至完工的早时标网络进度计划 问题4: 答:乙方提出的索赔要求不合理。因为J工作由于施工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责任在乙方;而M工作造成的损失属于非乙方的责任。故乙方仅能就设计变更使M工作造成的损失向甲方提出索赔。 问题5: 答: (1)M工作本身拖延时间为2周,而根据图5-4的分析M工作的总时差1周。由此可知M工作的拖延使计划工期又延长1周,实际工期达到22周。可索赔工期为1周。 (2)费用索赔为M工作因停工和机械闲置造成的损失1.2万元。 综合知识点3:基于横道图下的索赔、变更、签证问题 1.考试要求:掌握横道图的识读及绘制。 2.相关知识点剖析 (1)横道图的识读 某承包商的项目经理部在开工前制订了施工方案,拟按三个施工段组织无节奏流水施工。施工过程划分及作业内容和每个施工段作业时间安排如表5-4所示,并编制了施工进度计划如表5-5所示。 表5-4 施工过程、作业内容与每个施工段作业时间 施工过程 Ⅰ Ⅱ Ⅲ Ⅳ Ⅴ 表5-5 施工进度计划 作业内容 土方开挖、地基处理 基础施工、土方回填 地上承重结构 地上非承重结构 水电、装饰装修 作业时间(周) 2 2 6 4 4 说明 1.Ⅲ、Ⅳ之间技术间歇时间2周; 2.钢筋由业主采购; 3.水电设备工程实行专业分包,主要设备由业主采购。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五章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第27页/共30页 (2)横道图的绘制 施工单位制定的基础工程施工方案为:分两个施工段组织流水施工,根据工期要求编制的基础工程双代号网络施工进度计划如图5-13所示。 图5-13 基础工程网络施工进度计划 假设每项工作均按最早时间安排作业,在表5-2中以横道形式绘出该基础工程计划进度。 表5-2 基础工程计划施工横道进度表(时间单位:天) 序号 1 2 3 4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26 28 30 32 34 36 38 40 42 44 46 48 50 土方开挖 柱基础 基础梁 土方回填 表5-3 基础工程计划施工横道进度表(时间单位:天) 3.教材典型案例剖析 【案例十三】(P231)(双代号网络、横道图、索赔) 背景:某产业园区6层框架结构综合楼项目,建筑面积8000m2,钢筋混凝土柱基础,埋深为2.4m,上设基础梁。承发包合同约定钢材由建设单位供应。施工单位制定的基础工程施工方案为:分两个施工段组织流水施工,根据工期要求编制的基础工程双代号网络施工进度计划如图5-13所示。 图5-13 基础工程网络施工进度计划 假设每项工作均按最早时间安排作业,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土方开挖2施工中,发现局部地基持力层为软弱层,经处理工期延误9天。按照清单计价方法核算,该分项工程全费用增加6万元。 事件2:基础梁1施工中,因钢材未及时进场,工期延期3天。按照清单计价方法核算,该分项工程全费用增加2万元。 事件3:柱基础2施工时,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处理致使工期延期5天。按照清单计价方法核算,该分项工程全费用增加5万元。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五章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第28页/共30页 问题: 1.指出基础工程网络施工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并计算计划工期。 2.针对本案例上述各事件,施工单位是否可以提出工期和(或)费用索赔,并分别说明理由。 3.上述事件发生后,该基础工程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是否发生改变?如有改变,请指出实际的关键线路。该基础工程实际工期是多少天?可索赔工期多少天? 4.计算承包商应得到的费用索赔是多少? 5.在表5-2中以横道形式分别绘出该基础工程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 表5-2基础工程计划和实际施工横道进度表(时间单位:天) 备注:计划施工进度用实线-表示,实际施工进度用虚线﹍表示 『正确答案』 问题1: 解: 关键线路为:①→②→③→⑤→⑥→⑦→⑧ 计划工期为:6+14+14+6+3=43(天) 问题2: 答: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因为提供地质资料有误是建设单位的责任,早延误的时间(9天)超过了该分项工程的总时差(8天)。 事件2,可以提出费用索赔,但不可以提出工期索赔,因为虽然延误属建设单位的责任,但延误的时间(3天)未超过该分项工程的总时差(教材勘误:8天或9天,即不影响原进度计划8天,不影响事件1后的进度计划9天)。 事件3,不可以提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是施工单位的责任。 问题3: 解: (1)将发生的三项事件导致的拖延时间均调整到相应分项工程的持续时间上, 关键路线变更为:①→②→⑤→⑥→⑦→⑧ 实际工期为:6+(6+9)+(14+5)+6+3=49(天)。 (2)将可以提出工期索赔的事件1和事件2导致的拖延时间均调整到相应分项工程的持续时间上,重新确定的关键线路仍为:①→②→⑤→⑥→⑦→⑧。 工期为:6+(6+9)+14+6+3=44(天)。 (3)工期索赔天数为:44-43=1(天) 问题4: 解:费用索赔总额为:(6+2)=8(万元) 问题5: 解:该基础工程计划和实际施工横道进度如5-3所示。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五章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第29页/共30页 备注:计划施工进度用实线-表示,实际施工进度用虚线表示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五章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第30页/共30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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