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册 绿化工程
册说明
一、《绿化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绿地整理、栽植花木、绿地喷灌、措施项目共四章。
二、本定额根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质量技术要求,编制了苗木规格与种植穴(坑)、槽对照表,详见附表。
三、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均不得调整。 四、工程中涉及古树名木、珍贵树种、超过定额规定规格的超大苗木及非正常种植季节掘苗、运输、种植及养护时,应按其施工技术方案另行计算有关费用。 五、北京市正常种植季节时间规定如下,非正常种植季节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一)春季植树:三月中旬至四月下旬。
(二)雨季植树:雨季时节,约七月上旬至八月上旬。 (三)秋季植树:十月下旬至十一月下旬。
(四)铺种草坪、木本(盆移)花卉、草花,四月下旬至九月下旬。
六、本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用标准列出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七、土壤分类:
(一)普坚土:指砂、砂质粘土、黄土、种植土、软块碱土、中等到密实的粘土、工程垃圾堆积土、压实的填筑土和含15%以内的碎卵石的杂质黄土等。 (二)砂砾坚土:指经在压实或坚实的粘土、板状黄土、密实硬化的碱土,含碎卵石在30%以内其粒径在30cm以内的杂质粘土、天然级配砂石等。 附表 苗木规格与种植穴(坑)、槽对照表 单位:株
类别 规格 乔木(根幅)cm 土球(直裸根乔木 土球苗木 裸根灌木 木箱苗木 单行绿篱 双行绿篱 攀缘植物 丛生竹 胸径cm 5以内 5~7 7~10 10~13 13~15 15~20 20~25 5以内 5~7 7~10 10~13 13~15 15~20 20~25 25~30 30~35 35~40 三年生 四年生 五年生 六~八年生 树高m 0.8以内 0.8~1.0 1.01~2.0 2.01~3.0 3.01~4.0 4.01~5.0 5.01~6.0 6.01~8.0 8.01~10.0 1.5以内 1.5~1.8 1.8~2.0 2.0~2.5 1.2以内 1.2~1.5 1.5~2.0 1.2以内 1.2~1.5 1.5~2.0 1.0~2.0 2.0~2.5 2.5~3.0 40×30 50×40 80×60 100×70 110×80 120×80 150×80 30×20 50×40 70×50 80×60 100×80 120×90 150×100 180×120 200×120 30×20 40×30 50×30 70×40 30×20 50×30 60×40 30×20 50×30 60×40 50×40 70×50 80×60 200×200×90 250×250×100 300×300×110 234591112第一章 绿地整理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整理绿化用地、拆挖各种路面、垫层,伐树、挖树根,机械运渣土,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客土工程6节共110个子目。
(二)整理绿化用地,是绿化工程施工前的地坪整理,每个绿化工程均应计算一次。
(三)绿地起坡造型适用于设计造型高度80cm以内,平均坡度不大于15°的地形。
(四)凡绿化工程用地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有差距时,则分别执行挖土方或回填土相应定额子目。
(五)本章定额中已包括了100m以内的土方倒运,如实际运距超过100m时,每超过50m(不足50m按50m计算),其增加运费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六)伐树挖树根项目定额已包含装车、外运费用,不得调整。如摘冠需使用平台升降车,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屋顶花园定额中不包括垂直运输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八)屋顶花园基底处理中种植基质回填,无机基质执行回填轻质种植基质子目,其他基质执行回填土相应定额子目。
(九)种植苗木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客土,设计无明确要求而实际土质不良,按北京市《园林绿化种植土壤》标准要求必须客土,应办妥洽商手续,方可客土。 (十)土方运输执行本章相应定额子目。
(十一)渣土外运子目中不包括渣土消纳费用,渣土消纳费应另行计算。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理绿化用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绿地起坡造型按设计图示尽寸以体积计算。 (三)原土过筛以体积计算。按附表1.1规定计算。 (四)渣土外运以体积计算。
1.整理绿化用地渣土量按每平方米0.05m3计算。
2.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标高有差距时,整理绿化用地渣土量按挖土方与填土方
之差计算。
3.筛土项目、客土项目、种植苗木渣土量按附表1.1规定计算。
4.除以上规定渣土量计算外,其它均按“原土原还”原则,不得计算渣土量。 (五)挖土方分普坚土和砂砾坚土两类土壤类别,土方工程的所有子目均按自然方计算。
(六)拆除各种垫层、基础墙、钢筋混凝土以体积计算;拆除路面以面积计算;拆除道牙以长度计算。
(七)伐树、挖树根按数量计算。 (八)砍挖灌木不分规格按数量计算。
(九)割、挖草皮、绿篱色带、清除地被植物按面积计算。 (十)挖竹子按数量计算。
(十一)屋面清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分作法按面积计算;软式透水管分规格按长度计算;回填轻质种植基质按体积计算。 (十二)客土工程:
1.裸根乔木根据不同胸径按数量计算。 2.裸根灌木根据不同高度按数量计算。 3.攀缘植物根据不同生长年限按数量计算。 4.土球苗木和竹类,根据不同土球规格按数量计算。 5.木箱苗木,根据不同的箱体规格按数量计算。 6.绿篱,分单行双行根据不同高度按长度计算。 7.色带、草坪、花卉、地被植物,按种植面积计算。
附表1.1 筛土、筛余渣土、渣土、客土量计算表
类别 裸根乔木 规格 胸径(cm)或树高(m) 圆坑(直径×高)(cm) 3~5 5~7 7~10 10~13 13~15 15~20 70×50 80×60 100×80 120×80 130×90 150×90 筛土量裸根灌木 攀缘植物 20~25 1.5以内 1.5~1.8 1.8~2.0 2.0~2.5 三年生 四年生 五年生 六~八年生 170×90 60×40 70×50 80×50 90×60 20×20 30×30 40×40 50×40 2.043 0.113 0.192 0.251 0.382 0.006 0.021 0.050 0.079 注:渣土含量按30%计算。 附表1.1
类别 土球苗木 球径(cm)/箱体 30×20 50×40 70×50 80×60 100×80 120×90 150×100 180×120 200×120 30×20 50×30 60×40 30×20 50×30 60×40 200×200×90 250×250×100 300×300×110 50×40 70×50 80×60 规格 土球土量m3/株单行绿篱m 双行绿篱m 木箱苗木 竹类 色带 坑径(cm) 50×40 0.014 70×60 0.079 100×70 0.192 110×80 0.302 130×90 0.628 150×100 1.018 180×110 1.767 210×130 3.0 230×130 3.770 50×40 0.049 70×50 0.206 100×60 0.396 60×40 0.071 80×50 0.295 120×60 0.565 360×360×110 3.600 410×410×120 6.250 460×460×130 9.900 90×60 0.079 110×70 0.192 120×80 0.302 高度1.2m以内:种植土厚度为高度1.8m以内:种植土厚度为草坪、地被、花卉:种植土厚度为30cm 注:土球土量+筛余淹土量=渣土量
单、双行绿篱客土单位为:m3/m
第二章 栽植花木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普坚土种植,砂砾坚土种植,种植攀缘植物、草坪、花卉、立体花卉,喷播植草,栽植水生植物,浇水车浇水,普坚土掘苗,砂砾坚土掘苗,场外运苗,后期养护10节共236个子目。
(二)本章已包括挖穴(坑)槽、修剪、场内苗木搬运、施肥、箱包拆除、种植、立支柱、浇水、施工期的维护。本定额是根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技术要求,合理的施工方案编制的,除另有规定外均不得调整。
(三)本章种植工程均为不完全价,未包括苗木本身价值。苗木按设计图示要求的树种、规格、数量并计取相应的损耗率计算。 1.裸根乔木、裸根灌木损耗率为1.5%; 2.绿篱、色带、攀缘植物损耗率为2%;
3.竹类、草根、花卉、草籽、花籽损耗率为4%; 4.草卷、立体花坛花卉损耗率为6%;
5.卡盆花卉缀花,花坛总高为5m以上时,高度每增加1m,成品卡盆花卉损耗率增加1%。
(四)本章立体花卉造型不适用特型(1.5m以内(含)、10m以上(含))、超大或超小的单体造型。
(五)凡种植工程所用苗木,由绿化工程承包人负责采购种植,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如果建设单位自行采购供应苗木,则苗木成活率由双方另
行商定。
(六)树木种植相应子目中已含毛竹三角支撑的摊销含量,如需采用其他类型的支撑,则按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七)在边坡(坡度>30°)起挖或栽植花草树木按相应定额子目综合工日乘以系数I.2。喷播植草不执行此项规定。
(八)栽植水生植物是按无水栽植考虑的,如实际需在水中栽植则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九)凡在绿化工程施工现场内建设单位不能提供水源时,按其各类种植相应定额子目另计浇水车台班费。
(十)掘苗、运苗定额项目适用于移栽工程及种植工程中需单独掘、运的苗木。
(十一)攀缘植物、草坪、花卉不分土壤类别均执行本定额。 (十二)若在屋顶花园上种植,另计量垂直运输费用。
(十三)本章不含施工脚手架、移动脚手架搭拆,如发生时另行计算相关费用。
(十四)苗木计量规定:
1.胸径:指距地坪1.3m高处的树干直径。 2.地径:地表面向上10cm高处树干直径。 3.株高:指树顶端距地表面的高度。 4.篱高:指绿篱苗木顶端距地表面的高度。 5.色带高:指色带苗木顶端距地表面的高度。 6.生长年限:指苗木种植至起苗时止的生长期。
7.后期养护是指已经竣工验收的绿化工程,对其栽植的苗木、绿篱等植物当年成活所发生的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修剪、除草及维护等管理费用。后期养护是按有水源考虑,如现场没有水源应另计浇水车台班费。 8.立体卡盆花卉缀花,养护期自花卉上卡盆后开始计算;立体穴盘苗缀花,养护期自花卉栽植后计算,在此期间对花卉进行的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修剪等养护工作,本定额按一个月综合考虑。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苗木根据设计图示要求的种类、规格分别以株、株丛、米、平方米计算。
(二)苗木种植按不同土壤类别分别计算。 1.裸根乔木,根据不同胸径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2.裸根灌木,根据不同高度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3.土球苗木,根据不同土球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4.木箱苗木,根据不同箱体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5.绿篱,根据单行或双行不同篱高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6.攀缘植物,根据不同生长年限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7.草坪、色带(块)、宿根和花卉、播花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绿化投影面积计算(本定额按宿根花卉25株/m2、色带16株/m2、木本花卉9株/m2、时令花卉40株/m2计算);卡盆缀花、穴盘苗栽植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本定额按卡盆花卉83株/m2、穴盘苗按816株/m2计算)。如每m2的数量与本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苗木数量。
8.立体花卉根据设计图示要求的种类、规格分别按设计图示数量、设计图示面积计算;
9.填充基质按照不同基质配比以体积计算;
10.穴盘苗缀花绷布塑形,按外形表面的展开面积计算;
11.竹类,根据不同的土球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3~5根/株丛)计算; 12.植草砖孔内植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绿化投影面积计算;
13.喷播植草根据不同的坡度比、坡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绿化面积计算; 14.湿生植物、挺水植物根据不同芽数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浮叶植物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三)浇水车浇水,按不同种植类别、规格、年限以株、米、平方米、株丛计算;
(四)掘苗按不同土质、苗木、箱体规格以数量计算; (五)运苗按不同苗木、箱体规格以数量计算; (六)后期养护
1.乔木(果树)、灌木、攀缘植物以数量计算。
2.绿篱以长度计算。
3.草坪、花卉、色带、宿根、水生植物以面积计算。 4.竹类以数量计算。
5.卡盆缀花、穴盘苗养护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第三章 绿地喷灌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管道、阀门安装,水表组成与安装,喷灌喷头、快速取水阀安装,管道及铁件刷油,井体砌筑,自动智能喷灌系统安装,定比施肥系统安装8节共152个子目。
(二)管道安装不分地面明装和地下直埋,均执行本定额。
(三)地面明装管道如需安装铁件时,应另行计算其本身价值,但安装费及操作损耗均不另行计算。
(四)地下直埋管道的土方工程,执行本定额第一章相应定额子目。 (五)本章中给水井砌筑执行给水井砌筑子目,井体中所需项目本章不能满足时应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项目。
(六)电磁阀、阀门箱砌筑、安装如与本章子目不同时可另行换算。 (七)自动智能喷灌系统中不含控制系统和控制软件费用,如实际发生另行计算。
(八)喷灌安装工程需调试时,调试费用按喷灌安装工程预算单价的1%计算,列人喷灌安装工程预算单价;立体花坛喷灌安装工程的调试费用按其喷灌安装工程预算单价的I.5%计算,列人立体花坛喷灌安装工程预算单价。 (九)本章不含施工脚手架、移动脚手架搭拆,发生时另行计取相应费用。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安装
1.管道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及附件等所占的长度;立体花坛管道应根据图示要求计算立体花坛解体处的管道拼接长度。
2.直埋管道的土方工程
(1)回填土,按管道挖土体积计算,管径在500mm以内的管道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2)给水管固筑按设计图示以数量计算。 (二)水表分规格和连接方式以数量计算。
(三)立体喷滴灌系统中,滴箭组、喷头安装以数量计算;渗灌系统安装以长度计算。
(四)可调喷头PE连接管以长度计算。
(五)管道刷油分管径以长度计算;铁件刷油以质量计算。 (六)阀门分压力、规格及连接方式以数量计算。 (七)电磁阀、阀箱分规格以数量计算。 (八)自动进排气阀、泄水阀以数量计算。
(九)喷头、快速取水阀、根部灌水器分种类、规格以数量计算。 (十)井体砌筑按形式以数量计算。 (十一)井盖安装以数量计算。
(十二)传感装置,控制器、模块,解码器,接地电泳保护器分别按不同计量单位以数量计算。
(十三)定比施肥系统分规格以数量计算。
第四章 措施项目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保存养护,树木支撑架,草绳绕树干,搭设遮荫(防寒)棚,安全文明施工费5节共32个子目。
(二)保存养护是指已经竣工验收的绿化工程,苗木已经成活后进人正常养护期的绿化工程。
(三)树木支撑架是指正常施工支撑以外另有要求时使用。
(四)草绳绕树干是指对树干缠草绳以起到保护树干、保湿、防日灼、防寒等作用的措施。
(五)搭设遮荫(防寒)棚是指夏季(冬季)为保证苗木成活所做的保护措施。
(六)安全文明施工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临时设施费如施工现场没有场地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申办租用临时用地的租金。
2.安全文明施工费作为一项预算价,应按规定计算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不计取规费。 3.各项费用包括内容
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地方现行的环境保护、建筑施工安全(消防)、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法规与条例的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等。 (1)环境保护费: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降低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等费用;工程防扬尘洒水费用;土石方、建渣外运车辆冲洗、防洒漏等费用;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其他环境保护措施费用。 (2)文明施工费:“五牌一图”的费用;现场围挡的墙面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等)、压顶装饰费用;现场厕所便槽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净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救人员培训费用;用于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电风扇、空调等设备费用;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3)安全施工费:安全资料、特殊作业专项方案的编制,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安全宣传的费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五临边”(阳台围边、楼板围边、屋面围边、槽坑围边、卸料平台两侧),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外架封闭等防护的费用;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配电箱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装置要求、外电防护措施;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施工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工人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购置费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4)临时设施费:施工现场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混凝土砌块等围挡的安砌、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费用:如临时宿舍、办公室、食堂、厨房、厕所、诊疗所、临时文化福利用房、临时仓库、加工场、搅拌台、临时简易水塔、水池等。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的费用。如临时供水管道、临时供电管线、小型临时设施等;施工现场规定范围内临时简易道路铺设,临时排水沟、排水设施安砌、维修、拆除;其他临时设施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费用。
4.适用范围:适用于绿化工程预算定额涵盖的所有工程项目。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保存养护
1.乔木(果树)、灌木、攀缘植物以数量计算。 2.绿篱以长度计算。
3.草坪、花卉、色带、宿根以面积计算。 4.竹类以数量计算。
(二)树木支撑架按不同支撑材质以数量计算。 (三)草绳绕树干按不同苗木胸径以数量计算。
(四)搭设遮荫(防寒)棚分不同高度按外围覆盖层的展开面积计算。
(五)安全文明施工费:以第一章至第四章的相应部分人工费为基数(不得重复)计算。
(六)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规费的基数。
附录
绿化工程费用标准
一、适用范围
绿化工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庭园、小区、绿地、行道新辟栽植、旧园林栽植移植改造工程。 二、有关规定
(一)借用其他专业工程定额子目的,仍执行本专业工程的取费标准。 (二)绿化工程费用标准见附表。 (三)企业管理费构成比例表。 企业管理费构成比例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内容 管理及服务人员工资 办公费 差旅交通费 固定资产使用费 工具用具使用费 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 劳动保护费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财产保险费 财务费用 税金 其他 合计 比例(%) 46.29 7.69 4.50 5.05 0.26 2.72 0.71 0.82 3.05 0.28 9.10 1.44 18.09 100.00 注:本表仅供施工企业内部核算参考。 三、计算规则
(一)预算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组成。 (二)企业管理费:以相应部分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 (三)利润:以人工费、企业管理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四)规费: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
(五)税金:以预算价、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六)专业工程造价:由预算价、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组成。 (七)总承包服务费:按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为基数计算。
附表:绿化工程费用标准
一、企业管理费
序号 1 项目 企业管理费 计费基数 人工费 企业管理费率(%)26.31 二、利润
序号 1 项目 利润 计费基数 人工费+企业管理赞 费率(%) 24.00 三、规费
其中 费率(%)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费率(%) 率(%) 19.16 13.97 5.19 序号 1 项目 规费 计费基数 人工费 四、税金
序号 1 2 3 项目 税金 市区区域 县城、镇区域 其他区域 计费基预算价+企业管理费 五、总承包服务费
序号 1 2 内容 配合、协调 配合、协调、服务 计费基数 专业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 费率1第二册 庭院工程
册说明
一、《庭园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方工程,垫层及基础工程,砌筑工程,园路、园桥工程,驳岸、护岸,假山工程,喷泉安装,亭、花架,园林桌椅、绿地栏杆,装饰及防水工程,钢筋工程,构件运输及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三章。
二、本定额根据庭院工程相对分散、量小、含有一些艺术性等特点编制,但不包括雕塑艺术类型的制品。
三、本定额中涉及到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模板,应单独计算,在编制工程预算时,执行相应的模板定额子目。
四、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工程所包含各项操作损耗率如下: (一)混凝土为2.5%; (二)预埋铁件为1.5%。
五、本定额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钢筋计算应按图示用量执行钢筋加工相应定额子目。
六、本定额立体花卉钢骨架表面塑形中钢筋定额含量与图示用量(含操作损耗)不符时,允许调整。
七、本定额预埋铁件的定额含量与图示用量(含操作损耗)不符时,允许调整。
八、本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用标准列出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九、预拌混凝土的场外运输费包括在材料价格中。
十、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均不得调整。
十一、本定额不包含垂直运输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第一章 土方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土方工程、运输、人工回填土及堆筑土山丘3节共29个子目。
(二)平整场地是指室外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平均厚度≤±300mm的就地挖、填土、找平,平均厚度>±300mm的,执行挖、填土方相应定额子目。平整场地分人工和机械,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打夯不分地坪和坑槽,不分遍数。
(三)挖土方不分土壤类别、深度。土方工程的所有子目均按自然方计算。定额中不包括地上、地下障碍物和构筑物等的拆除、工程垃圾的清运、排除地下水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土方工程不论是否带挡土板,均执行本定额。
(五)挖土方、挖路床、挖淤泥等人工挖土方项目,已包括100m以内的运输,如实际运距超过100m时,其超运距增加运费,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六)在已经干涸的河道、池塘中挖土,应按本章相应的挖土定额执行,不得执行河道、池塘挖淤泥子目。
(七)人工运土方与人工挖土方项目配套使用,如用机械运土可执行机械运土方子目,机械运土方按运距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八)土方运输子目中不包括渣土消纳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九)全部庭园工程的土方平衡后仍亏土的工程,需外购土时,应另行计算。 (十)挖土方、沟槽、柱基、路床的划分标准:
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执行挖沟槽定额子目;图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执行挖柱基定额子目;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m2以外,执行挖土方定额子目;根据设计要求为道路、广场(图示深度在800mm以内)的执行挖路床定额子目。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园路、园桥、花架、亭廊分别按路面、花架亭廊柱外皮间的面积;水池、假山按其底面积乘以系数1.2计算。
(二)挖土方:基础挖土按挖土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体积计算。 1.人工挖土方、基坑、沟槽按图示基础垫层面积(加工作面宽度)乘以挖土深度以体积计算。
2.挖填土的起点,应以设计地坪的标高为准,如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的标高高度差在±30cm以上时,则按自然地坪标高计算。 (三)路床挖土按图示垫层外皮尺寸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
(四)回填土应扣除设计地坪以下埋人的基础垫层及基础所占体积,以体积计算。
(五)余土或亏土是施工现场全部土方平衡后的余土或亏土,以体积计算。 余土或亏土=挖土量-回填量-(灰土量*90%)-土山丘用土+围堰弃土,其结果为负值即亏土;正值即余土。 (六)土方运输分运距以体积计算。
(七)堆筑土山丘,按设计图示山丘水平投影外接矩形面积乘以高度的1/3以体积计算。
(八)河道、池塘挖淤泥及运输,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第二章 垫层、基础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垫层和基础2节共17个子目。 (二)垫层按设计图示做法执行本章相应子目。
(三)基础和墙身的划分,均以室外设计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墙内外地坪高度不一致时,以较低地坪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垫层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基础不分形式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 (三)圆桌、凳基础、杯形基础接头灌缝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四)砖石基础不分厚度和深度,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扣除混凝土梁、柱所占体积,但大放脚交接重叠部分和面积在0.3m2以内预留孔洞所占的体积均不扣除。 砖基础大放脚折加高度按附表一计算。 附表
一 等高、不等高砖墙基大放脚折加高度表
放脚层数 1/2砖(0.115) 等高 不等高 一 二 二 四 五 七 八 九 十 放脚层数 2砖(0.49) 等高 不等高 0.032 0.032 0.096 0.08 0.193 0.161 0.321 0.257 0.482 0.386 0.675 0.53 0.137 0.411 0.137 0.342 折加高度(m) 1砖(0.24) 等高 不等高 0.066 0.197 0.394 0.656 0.984 1.378 1.838 2.363 2.953 3.61 0.066 0.1 0.328 0.525 0.788 1.083 1.444 1.838 2.297 2.7 折加高度(m) 2 1/2砖(0.615) 等高 不等高 0.026 0.026 0.077 0.0 0.1 0.128 0.256 0.205 0.384 0.307 0.538 0.419 3等高 0.021 0.0 0.128 0.213 0.319 0.447 1 2/等高 0.043 0.129 0.259 0.432 0.7 0.906 1.208 1.553 1.942 2.373 一 二 二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0.90 1.157 1.447 1.768 0.707 0.90 1.125 1.366 0.717 0.922 1.153 1.409 0.563 0.717 0.6 1.088 0.596 0.766 0.958 1.171 0.468 0.596 0.745 0.905 第三章 砌筑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一)本章包括:砌砖、砌石、勾缝、砌块、混凝土墙、排水沟、压顶、水池、花饰9节共45个子目。
(二)带有砖柱的围墙,其高出围墙部分的砖柱,执行砖柱相应定额子目,与围墙相连部分,均执行围墙相应定额子目。
(三)标准砖墙体厚度,均按下表规定分别计算: 标准砖墙体厚度表
砖数(厚度) 计算厚度(mm) 1/4 53 1/2 115 3/4 180 1 240 (四)砖砌的须弥座、灯座、假山座盘、花盆、垃圾箱等景观小摆设按本章砖砌小品定额执行。
(五)0.3m3以内的砌体及孔洞填塞等,执行零星砌砖相应定额子目。 (六)混凝土水池,池内底面积在20m2以内者,其池底和池壁定额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25。
(七)布瓦花饰定额是按不磨瓦、轱辘钱花型编制的,不论实际磨瓦与否或摆何种花型,均不调整定额中的瓦件含量。定额中的瓦件含量是按现行一般布瓦规格尺寸编制的。
(八)混凝土花饰安装,适用于采用北京市通用建筑配件图集标准花饰,如设计采用其他非标准花饰,应另行计算。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砖砌挡土墙、沟渠、驳岸、毛石砌墙压顶石和护坡等砖石砌体,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外墙: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乘以墙身高度再乘以墙身厚度以体积计算。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 (三)砖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四)围墙:从室外设计地坪算至压顶上表面,有混凝土或石材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砖围墙柱及突出墙面的砖垛部分的工程量并入围墙工程量中。遇有混凝土或布瓦花饰时,应将花饰部分所占的体积扣除。 (五)零星砌砖、砖砌小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六)勾缝按面积计算。
(七)排水沟、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八)现浇混凝土压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混凝土预制块压顶,按设计图示截面积乘以长度以体积计算。
(九)花岗岩压顶厚100mm以内的,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水池池底、池壁砌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一)布瓦花饰和混凝土花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第三章 砌筑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一)本章包括:砌砖、砌石、勾缝、砌块、混凝土墙、排水沟、压顶、水池、花饰9节共45个子目。
(二)带有砖柱的围墙,其高出围墙部分的砖柱,执行砖柱相应定额子目,与围墙相连部分,均执行围墙相应定额子目。
(三)标准砖墙体厚度,均按下表规定分别计算: 标准砖墙体厚度表
砖数(厚度) 计算厚度(mm) 1/4 53 1/2 115 3/4 180 1 240 1 1/2 365 (四)砖砌的须弥座、灯座、假山座盘、花盆、垃圾箱等景观小摆设按本章砖砌小品定额执行。
(五)0.3m3以内的砌体及孔洞填塞等,执行零星砌砖相应定额子目。 (六)混凝土水池,池内底面积在20m2以内者,其池底和池壁定额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25。
(七)布瓦花饰定额是按不磨瓦、轱辘钱花型编制的,不论实际磨瓦与否或摆何种花型,均不调整定额中的瓦件含量。定额中的瓦件含量是按现行一般布瓦规格尺寸编制的。
(八)混凝土花饰安装,适用于采用北京市通用建筑配件图集标准花饰,如设计采用其他非标准花饰,应另行计算。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砖砌挡土墙、沟渠、驳岸、毛石砌墙压顶石和护坡等砖石砌体,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外墙: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乘以墙身高度再乘以墙身厚度以体积计算。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 (三)砖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四)围墙:从室外设计地坪算至压顶上表面,有混凝土或石材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砖围墙柱及突出墙面的砖垛部分的工程量并入围墙工程量中。遇有混凝土或布瓦花饰时,应将花饰部分所占的体积扣除。 (五)零星砌砖、砖砌小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六)勾缝按面积计算。
(七)排水沟、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八)现浇混凝土压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混凝土预制块压顶,按设计图示截面积乘以长度以体积计算。
(九)花岗岩压顶厚100mm以内的,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水池池底、池壁砌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一)布瓦花饰和混凝土花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第四章 园路、园桥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园路面层,路牙,台阶,桥台、桥墩,桥柱、梁,桥拱券,桥券脸安装,金刚墙砌筑,桥面铺筑,栏杆安装,河底海墁,木制步桥、栈道,涉水汀步安装13节共126个子目。
(二)定额中的园路是指公园、小游园、绿地内、庭园内的行人甬路、蹬道和带有部分踏步的坡道。
(三)园路、台阶的土方项目,执行第一章土方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四)蹬道道边挡土墙,除山石挡土墙执行第六章假山工程的相应定额子目外,其他砖石挡土墙均执行第三章砌筑工程的相应定额子目。
(五)园桥是指建造在庭园内的,供游人通行兼有观赏价值的桥梁。不适用在庭园外建造的桥梁。
(六)园桥的土方、垫层、砖石基础、找平层、墙面勾缝、装饰、金属栏杆、防潮防水等项目,执行相关章节的相应定额子目。
(七)石桥桥身的砖石背里和毛石金刚墙,分别执行第三章砌筑工程的砖石挡土墙和毛石墙相应定额子目。
(八)石桥的金刚墙砌筑项目中,已综合了桥身的各部位金刚墙的因素,不分雁翅金刚墙、分水金刚墙和两边的金刚墙,均按本定额执行。 (九)石桥桥身的拱券石项目,执行桥拱券相应定额子目。
(十)金刚墙砌筑及桥面铺装,定额是按青白石和花岗石两种石料编制的,如实际使用砖碴石、汉白玉石料时,执行青白石相应定额子目,使用其他石料时,应另行计算。
(十一)金刚墙砌筑及桥面铺装,如设计要求采用铁锔子或铁银锭时,其铁锔子或铁银锭应另行计算。
(十二)石桥的栏板、望柱安装定额以平直为准,遇有斜栏板及其相联的望
柱安装,另按斜形栏板、望柱安装定额执行。
(十三)木平台、木栈道、木桥设计有梁、柱的,执行第八章花架中的木柱定额子目。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路面(不含蹬道)和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坡道路面带踏步者,其踏步部分应予以扣除,并另按台阶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三)拌石或片石蹬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四)成品树池箅子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五)树池填充按树池内框尺寸以面积计算。 (六)路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七)混凝土或砖石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八)台阶和坡道的踏步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九)桥台、桥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现浇桥洞底板,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一)现浇混凝土柱(桥墩)、梁、拱券、砖石拱券砌筑和内券石、金刚墙砌筑、券脸石安装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二)桥面石,分厚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三)牙子石、仰天石、地伏石、踏步石,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十四)预制混凝土平、拱桥板、支撑及接头灌缝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五)桥挂檐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六)型钢锔子、铸铁银锭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十七)石栏板,按设计底边(斜栏板按斜长)长度以数量计算。 (十八)石望柱,按设计高度以数量计算。
(十九)栏板抱鼓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十)河底海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十一)木桥面、平台按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十二)木桥挂檐板按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十三)木制栏杆以地面上皮至扶手上皮间高度乘以长度(不扣除木柱)以面积计算。
(二十四)木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十五)木桥梁按设计图示截面尺寸乘以长度以体积计算。 (二十六)木桥木龙骨按设计图示桥面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十七)涉水汀步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第四章 园路、园桥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园路面层,路牙,台阶,桥台、桥墩,桥柱、梁,桥拱券,桥券脸安装,金刚墙砌筑,桥面铺筑,栏杆安装,河底海墁,木制步桥、栈道,涉水汀步安装13节共126个子目。
(二)定额中的园路是指公园、小游园、绿地内、庭园内的行人甬路、蹬道和带有部分踏步的坡道。
(三)园路、台阶的土方项目,执行第一章土方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四)蹬道道边挡土墙,除山石挡土墙执行第六章假山工程的相应定额子目外,其他砖石挡土墙均执行第三章砌筑工程的相应定额子目。
(五)园桥是指建造在庭园内的,供游人通行兼有观赏价值的桥梁。不适用在庭园外建造的桥梁。
(六)园桥的土方、垫层、砖石基础、找平层、墙面勾缝、装饰、金属栏杆、防潮防水等项目,执行相关章节的相应定额子目。
(七)石桥桥身的砖石背里和毛石金刚墙,分别执行第三章砌筑工程的砖石挡土墙和毛石墙相应定额子目。
(八)石桥的金刚墙砌筑项目中,已综合了桥身的各部位金刚墙的因素,不分雁翅金刚墙、分水金刚墙和两边的金刚墙,均按本定额执行。 (九)石桥桥身的拱券石项目,执行桥拱券相应定额子目。
(十)金刚墙砌筑及桥面铺装,定额是按青白石和花岗石两种石料编制的,如实际使用砖碴石、汉白玉石料时,执行青白石相应定额子目,使用其他石料时,应另行计算。
(十一)金刚墙砌筑及桥面铺装,如设计要求采用铁锔子或铁银锭时,其铁锔子或铁银锭应另行计算。
(十二)石桥的栏板、望柱安装定额以平直为准,遇有斜栏板及其相联的望柱安装,另按斜形栏板、望柱安装定额执行。
(十三)木平台、木栈道、木桥设计有梁、柱的,执行第八章花架中的木柱定额子目。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路面(不含蹬道)和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坡道路面带踏步者,其踏步部分应予以扣除,并另按台阶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三)拌石或片石蹬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四)成品树池箅子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五)树池填充按树池内框尺寸以面积计算。 (六)路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七)混凝土或砖石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八)台阶和坡道的踏步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九)桥台、桥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现浇桥洞底板,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一)现浇混凝土柱(桥墩)、梁、拱券、砖石拱券砌筑和内券石、金刚墙砌筑、券脸石安装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二)桥面石,分厚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三)牙子石、仰天石、地伏石、踏步石,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十四)预制混凝土平、拱桥板、支撑及接头灌缝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五)桥挂檐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六)型钢锔子、铸铁银锭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十七)石栏板,按设计底边(斜栏板按斜长)长度以数量计算。 (十八)石望柱,按设计高度以数量计算。
(十九)栏板抱鼓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十)河底海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十一)木桥面、平台按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十二)木桥挂檐板按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十三)木制栏杆以地面上皮至扶手上皮间高度乘以长度(不扣除木柱)以面积计算。
(二十四)木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十五)木桥梁按设计图示截面尺寸乘以长度以体积计算。 (二十六)木桥木龙骨按设计图示桥面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十七)涉水汀步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第五章 驳岸、护岸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驳岸、护岸工程1节共3个子目。
(二)卵石护岸适用于满铺卵石护岸,不适用于点布大卵石护岸。 (三)卵石护岸定额子目内未包括基础。
(四)混凝土仿木桩驳岸表面仿木处理执行第十章相应定额子目。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镶贴卵石护岸按设计图示平均护岸宽度乘以长度以面积计算。 (二)原木桩驳岸按设计图示尺寸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三)混凝土仿木桩驳岸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第六章 假山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堆砌石假山,石笋,景石,池山、盆景山,其他山石,塑假山6节共25个子目。
(二)定额中不包括采购山石的勘察、选石费用,发生时由建设单位负担,不得列人工程造价。
(三)叠山(亦称掇山),是指利用可叠假山的天然石料(亦称品石),人工叠造而成的石假山,如厅山、壁山、池山、云梯、瀑布等。零星点布,包括散点石和过水汀石等疏散的点布。
(四)人造峰(仿孤块峰石),是指人工叠造的峰石。在假山顶部突出的石块,不得执行人造峰定额。
(五)安布峰石,是指天然独块的竖向景石的安布。 (六)安布景石,是指天然独块的非竖向景石的安布。
(七)“土包石”或“石包土”假山中的山石,应按设计,分别执行散点或护角和人工堆土山的相应定额子目。
(八)假山的基础土方、垫层和土山的堆筑工程,按本册各有关章节的相应规定执行。
(九)定额中已包括了假山工程石料100m以内的运距,超过100m时,每超50m(不足50m按50m计算)增加的运费,按超运距定额执行。
(十)遇有带“座、盘”的石笋、景石或盆景山等项目,其砌筑的“座、盘”应按其使用的材质和形式,执行本册相应定额子目;如采用石材的“座、盘”时,应另行计算。
(十一)人造峰的高度,从峰底着地地坪算至峰顶,峰石、石笋的高度,按其石料长度计算;景石的重量,按设计图示重量计算,如设计未予明确,可根据设计要求规格、石料比重,予以换算。
(十二)山石台阶踏步,是指的、零星的山石台阶踏步。带山石挡土墙的山石台阶踏步,其山石挡土墙和山石台阶踏步应分别列项,执行相应定额
子目。
(十三)山石挡土墙(包括山坡蹬道两边的山石挡土墙),执行山石护角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云梯,根据设计高度,执行叠山相应定额子目。 (十五)砖骨架塑假山,应根据设计高度,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十六)山皮料假山制作、安装,按假山的高度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十七)钢骨架制作、安装定额中,不包括钢骨架刷油。钢骨架刷油执行第十章相,定额子目。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叠山、人造峰、护角、零星点布、驳岸、山石踏步等假山,一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山皮料塑假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石笋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假山工程量计算公式: W=A·Η·R·Kn W-石料重量(t)
A-假山平面轮廓的水平投影面积(m2) Η-假山着地点至最高顶点的垂直距离(m) R-石料比重:黄(杂)石2.6t/m3、湖石2.2t/m3
Kn-折算系数:高度在2m以内时,Κn=0.65;高度在4m以内时,Κn=0.56 峰石、景石、散点、踏步等工程量的计算公式: W单=L·Β·H·R W单-山石单体重量(t) L-长度方向的平均值(m) B-宽度方向的平均值(m) Η-高度方向的平均值(m) R-石料比重(同前式)
(二)超运距人工运石料,按相应假山工程项目实际石料的质量计算。 (三)塑假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第七章 喷泉安装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喷泉管道安装,喷泉管件安装,喷泉阀门安装,管道煨弯,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喷泉喷头安装,水泵保护罩制安,溢、排水管安装8节共110个子目。
(二)喷泉工程是指在庭园、广场、景点的喷泉安装,不包括水型的调试费和程序控制费用。
(三)螺纹阀门安装适应于各种内外螺纹连接的阀门安装。
(四)法兰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法兰阀门的安装,如仅为一侧法兰连接时,定额中的法兰、螺栓数量减半,其他不变。
(五)管道煨弯定额按普通钢管编制,设计管材不同时允许换算。 (六)管架项目适用于单件重量为100公斤以内的制作与安装,并包括所需的螺栓、螺母本身价格。
(七)喷头安装是按不同接管口径规格编制的,为不完全价,未包括喷头本身价值。喷头按设计要求的水形、规格、数量计算,执行本章喷泉喷头安装相应定额子目。
(八)溢、排水管是按长度一米编制的,超出部分执行本章喷泉管道安装相应定额子目。
(九)水泵(变频泵)安装、管道刷漆、水压试验等给水工程,按设计要求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定额;电缆敷设、电气控制系统、灯具安装及设备调试等相关内容,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定额。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喷泉管道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二)管件连接不分种类以数量计算,包括弯头、三通、异径管、管接头、管帽、管箍等。
(三)阀门分规格及连接方式以数量计算。
(四)管道煨弯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煨弯按90度考虑,煨180度时,定额直接费乘以系数1.4。
(五)管道支架不分管架形式以质量计算。 (六)设备支架按每组重量以质量计算。
(七)喷头安装按不同接管口径规格以数量计算。 (八)水泵网制安按不同规格以数量计算。
(九)不锈钢格栅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溢、排水管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第八章 亭、花架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混凝土亭,混凝土花架,木亭及花架,金属亭及花架,天棚安装,屋面工程,立体花卉钢骨架制作安装7节共29个子目。 (二)花架定额中,预制混凝土的安装等项目,适用于梁檩断面在220cm2以内,高度在6m以下的轻型花架。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定额子目中包括安装、接头灌缝、支撑、座桨。 (四)亭及花架油饰执行第十章相应定额子目。如设计要求刷饰面漆时,应另行计算。
(五)立体花卉钢骨架制安分普通及异型两种制安方式,单体主景观面外边线为直线的立体花坛执行普通钢骨架制安,其余执行异型钢骨架制安。 (六)立体花卉钢骨架防锈刷油及表面喷漆(彩色喷漆)处理,执行第十章相应定额子目。
(七)立体花卉钢骨架定额中不包含模型小样制作费,如发生,按实际发生计取。
(八)立体花卉钢骨架定额以工厂制品为准编制,不含从加工厂至安装地点所发生的运输,发生时另行计算相关费用。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亭、斜屋面板按设计图示斜面面积乘以板厚以体积计算。 (二)现浇混凝土花架、梁、檩、柱、花池、花盆、花坛门窗框以及其他小品,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小品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四)木制花架、廊架、桁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五)木柱、木梁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长度以体积计算。 (六)木望板、木檐板按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七)钢制花架、柱、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八)天棚安装分不同材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九)石片瓦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面积计算。 (十)油毡瓦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面积计算。 (十一)屋面脊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十二)木板屋面分平铺和搭接,均按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错缝搭接部分不再二次计算)。
(十三)立体花卉钢骨架制作安装计算规则:
1.底座、钢骨架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圆形及不规则多边形钢板按最外边矩形尺寸)以质量计算。
2.表面塑形制作安装,按图示外形的展开面积计算,如出现造型纹路重叠的情况,重叠部分应按图示尺寸并人展开面积计算。
第九章 园林桌椅、绿地栏杆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花岗岩座凳、木座凳、成品桌椅安装、绿地栏杆4节共11个子目。
(二)本章子目中除另有注明者外,定额中均含制作、安装及相应所用的铁
件和五金。
(三)圆桌、圆凳,成品桌椅,绿地栏杆安装项目是按工厂制成品、混凝土基础、座浆安装编制的,如采用其他做法安装时,应另行计算。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花岗岩座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花岗岩整石座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木制座凳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座凳楣子及吊挂楣子等均按边抹外围面积计算。
(三)圆桌和圆凳安装及成品座椅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四)绿地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绿地围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第十章 装饰及防水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一)本章包括:墙面装饰、柱面装饰、小品及其他装饰、油漆粉刷、防水工程5节共个子目。
(二)本定额中水刷石、干粘石、剁斧石等项目,分为普通水泥和白水泥两种做法,应根据设计要求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三)墙体防水不分内外,均执行立面防水的相应定额子目。 (四)涂料防水不分涂刷遍数,均以厚度为准。
(五)定额中卷材防水是按单层编制的,设计为双层时,工程量乘以2。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水池、墙面和桥洞的各种抹灰,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各种建筑小品抹灰: 1.须弥座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花架、花池、花坛、门窗框、灯座、栏杆、望柱、假山座、盘以及其他
小品,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三)喷涂料,镶贴块料面层,按设计种类、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四)油漆:
1.绿地栏杆刷漆按栏杆的展开面积计算。钢骨架、花架、廊架及其他部件按其安装工程量以质量计算。木制花架按其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抹灰面油漆及刷浆,按抹灰工程量以面积计算。 (五)找平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六)塑树根、油膏灌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七)卷材防水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八)复合土工膜、膨润土防水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第十一章 钢筋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本章包括:钢筋成型加工、制作,预埋铁件安装1节共3个子目。 1.钢筋加工、制作是指现浇钢筋混凝土的钢筋加工、制作。
2.钢筋加工、制作包括了2.5%的操作损耗,预埋铁件安装包括了1.5%的操作损耗。
3.钢筋连接:定额中φ10以内的钢筋按手工绑扎编制的φ10以外的钢筋按焊接编制。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筋加工、制作分不同规格按设计长度乘以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二)预埋铁件安装按设计图示以质量计算。
第十二章 构件运输及工程水电费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构件运输,工程水电费2节共11个子目。 (二)构件运输
1.定额包括预制混凝土成品构件运输及金属构件运输。 2.定额适用于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3.本定额中混凝土构件适用于体积在0.1m3以内,长度在6m以内的小型构件运输;金属构件适用于钢柱、屋架、梁架、桁架的构件运输。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构件运输
1.预制混凝土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金属构件以质量计算。 (二)工程水电费
1.水池、步桥按水池、花架、小品、步桥等项目的砖石、砌体、现(预)制混凝土体积之和计算。
2.园路、地面类,按路面和地面的工程量之和以面积计算。 3.沟渠、围堰按沟渠、护坡、驳岸、围堰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4.围墙类按围墙铁栏杆等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但有砖柱的铁栏杆,其柱长(或宽)度,应与铁栏杆长度合并计算。 5.立体花卉按设计图示钢骨架重量以质量计算。 6.假山类
(1)石假山按叠山峰景石护角等项目的工程量之和以质量计算。石笋按其支数和下列公式换算为重量以质量计算。
石笋单体重量=石笋长度×石笋平均断面面积×石料每立方米重量(2.6t/m3)
(2)塑假山,按塑假山表面的展开面积计算。
第十三章 措施项目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模板,脚手架,围堰、排水,安全文明施工费4节共37个子目。 (二)模板
1.现浇混凝土模板是按园路模板、水池模板、花架模板、步桥模板编制的。步桥工程模板、桥基模板是按条型、杯型和基础综合编制的,若采用桩基础可另行计算。 2.各项费用包括内容
(1)摊销材料费包括预埋锚固钢筋、铁钉、铁丝、脱模剂、海绵条等应摊销的材料费。
(2)租赁材料费包括碗扣架、钢管、扣件、支座、顶托等周转材料的租赁费。
(三)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包括砌筑脚手架、满堂红脚手架、堆砌(塑)假山脚手架、桥身双排脚手架及围墙及栏杆安装脚手架等。
2.高度在1.5m以内的围墙和栏杆不得执行脚手架子目。
3.浇筑满堂红基础垫层,宽度在3m以外或桥洞券顶抹灰时执行满堂红脚手架子目。
4.假山脚手架只适用于假山工程所需脚手架,其人工费已包括在假山工程相应定额子目中。其余未列假山项目均不得计取脚手架费用。
(四)袋装围堰定额按体积计算,如与实际围堰做法不同时,应另行计算。 (五)围堰排水适用于在围筑堤后,将原河道、池塘中的地表水,排放在堰外。
(六)木梅花桩钎是指叠山、驳岸、步桥等项目施工时所采取的基础处理措施,本定额是按人工陆地打桩、桩长在1.5m以内的木桩编制的,如人工在水中打木桩钎时,按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8。
(七)安全文明施工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临时设施费如施工现场没有场地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申办租用临时用地的租金。
2.安全文明施工费作为一项预算价,应按规定计算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
3.各项费用包括内容
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地方现行的环境保护、建筑施工安全(消防)、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法规与条例的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等。 (1)环境保护费: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降低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等费用;工程防扬尘洒水费用;土石方、建渣外运车辆冲洗、防洒漏等费用;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其他环境保护措施费用。 (2)文明施工费:“五牌一图”的费用;现场围挡的墙面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等)、压顶装饰费用;现场厕所便槽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净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救人员培训费用;用于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电风扇、空调等设备费用;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3)安全施工费:安全资料、特殊作业专项方案的编制,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安全宣传的费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五临边\",(阳台围边、楼板围边、屋面围边、槽坑围边、卸料平台两侧),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外架封闭等防护的费用;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配电箱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装置要求、外电防护措施;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
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施工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工人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购置费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4)临时设施费:施工现场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混凝土砌块等围挡的安砌、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费用:如临时宿舍、办公室、食堂、厨房、厕所、诊疗所、临时文化福利用房、临时仓库、加工场、搅拌台、临时简易水塔、水池等。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的费用。如临时供水管道、临时供电管线、小型临时设施等;施工现场规定范围内临时简易道路铺设,临时排水沟、排水设施安砌、维修、拆除;其他临时设施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费用。
4.适用范围:适用于庭园工程预算定额涵盖的所有工程项目。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模板
模板工程量均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计算。 不扣除柱与梁、梁与梁连接重叠部分的面积。
1.混凝土台阶(不包括梯带),按图示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两端的挡土墙另行计算)。
2.水池模板按其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3.柱模板按柱周长乘以柱高以面积计算。
4.梁檩按展开面积计算;当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5.板的模板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6.拱券模板按拱券弧形底面展开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脚手架工程
1.砌筑单排脚手架:凡砌筑高度在3.6m以下的砌体,按墙的长度乘以墙的高度以面积计算。砖石柱高度在3.6m以内时,以柱结构周长乘以柱高计算。
2.凡砌筑高度在3.6m以上的砌体,按墙的长度乘以墙的高度以面积计算。
砖石柱高度在3.6m以上时,以柱结构周长加3.6m乘以柱高计算。 3.满堂红脚手架分高度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叠山、池山、盆景山,塑假山的脚手架,按外围水平投影最大矩形面积计算。
5.桥身双排脚手架,根据桥身两侧河道宽度,乘以桥身平均高度(以河底海墁上皮算至桥面上皮)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6.围墙及栏杆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三)围堰筑堤,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四)围堰排水工程量,按堰内河道、池塘水面面积乘以平均水深计算。 (五)木桩钎(梅花桩),按图示尺寸以组计算;每组五根,余数不足五根者按一组计算。
(六)安全文明施工费:以第一章至第十三章的相应部分预算价为基数(不得重复)计算。
附录(二)
庭园工程费用标准
一、适用范围
庭园工程:适用于预算定额《庭园工程》册所规定的工程项目内容。 二、有关规定
(一)借用其他专业工程定额子目的,仍执行本专业工程的取费标准。 (二)庭园工程费用标准见附表。 (三)企业管理费构成比例表。
企业管理费构成比例表
序号 1 2 3 4 5 内容 管理及服务人员工资 办公费 差旅交通费 固定资产使用费 工具用具使用费 比例(%) 46.29 7.69 4.50 5.05 0.26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三、计算规则
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 劳动保护费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财产保险费 财务费用 税金 其他 合计 2.72 0.71 0.82 3.05 0.28 9.10 1.44 18.09 100.00 (一)预算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组成。 (二)企业管理费:以相应部分的预算价为基数计算。 (三)利润:以预算价、企业管理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四)规费: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
(五)税金:以预算价、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六)专业工程造价:由预算价、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组成。 (七)总承包服务费:按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为基数计算。
附表:庭园工程费用标准
一、企业管理费
序号 1 项目 企业管理费 计费基数 预算价 企业管理费率(%)7.28 二、利润
序号 1 项目 利润 计费基数 预算价+企业管理赞 费率(%) 7.00 三、规费
其中 费率(%)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费率(%) 率(%) 19.16 13.97 5.19 序号 1 项目 规费 计费基数 人工费 四、税金
序号 1 2 3 项目 税金 市区区域 县城、镇区域 其他区域 计费基预算价+企业管理费 五、总承包服务费
序号 1 2 内容 配合、协调 配合、协调、服务 计费基数 专业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 费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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