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石材干挂工程劳务分包承诺书
致:
为了保证 年 月 日与贵公司签订的《外墙石材干挂工程劳务分包协议》得到切实履行,承包方仅此向贵公司郑重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倘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即视为承包方人员不足、能力不够,不具备履约能力,发包方有权按《外墙石材干挂工程劳务分包协议》(以下简称“分包协议”)第10.4条的约定处理。
1、承包方保证在协议履行期间平均每月现场施工人员不少于 名,且施工进度保证按发包方的施工组织计划完成。倘若发生人员不足或者不能按进度要求完成施工的;
2、承包方施工质量不达标,被监理或者发包方停工,返工等情况出现2次(含本数)以上的;
3、承包方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发包方要求,经2次以上催告或整改仍不能满足进度要求的;
4、承包方无视安全施工要求,发生安全事故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经催告后仍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达标的;
5、承包方因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及不遵守施工现场规章制度,经催告后仍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达标,造成恶劣影响的;
6、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擅自挪用或者截留人工工资的,经催告后仍未及时发放的。
二、倘若发生以下情形的,承包方承担因施工失误所造成的全部赔偿责任:
1、严格按协议要求施工,出现质量问题,除无偿返工外,按照分包协议第3.4条约定赔偿全部材料损失费,并按分包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迟延完工的违约责任。
2、材料计划量超出实际用量,工程完工后造成材料损失浪费的按市价另加20%卖给承包方,费用在承包费中扣除。
3、施工前应提供用料单,如审核中发现料单不真实准确,按增减量双倍加罚。
4、严格按计划施工进度施工,凡因承包方因素造成停工和拖延工期的,除按分包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每延误一天罚款2000元。
5、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不打架斗殴,确保文明施工,搞好宿舍和个人卫生,对打架、者,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出工地并罚款500-1000元。
6、对已完工程,如经监理工程师、业主等检验为不合格时,返工处理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承诺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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