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一个“家”的感觉,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在职员工。 第三条 职责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
第二章 福利种类
福利种类 社会保障类 带薪休假类 贺金类 过节费 礼品类 补贴类 医疗保健类 其它福利 福利项目 五项社会统筹(大病医疗) 法定假、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丧假 结婚贺金、生育贺金 春节过节费 生日蛋糕券、中秋节礼品、妇女节礼品 餐费补贴、防暑降温补贴 基础药品、年度体检 免费住宿、免费班车、洗衣服务 第三章 福利项目
第四条 社会统筹
公司按照规定为正式员工缴纳五项社会统筹,详见社保管理制度。
第五条 带薪休假类 1、法定假
员工依法享受以下法定节假日,如因工作需要无法休假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补贴。 元旦(一月1日) 一天;
春节(农历腊月二十八至正月初七) 十天; 清明(四月四日) 一天; 劳动节(五月一日) 一天; 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 一天; 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 一天; 国庆节(十月一日至三日) 三天;
以上法定节假日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2、年休假
① 遵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7]第514号)相关规定,公司实行带薪年休制度;
② 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方可享受年休假,根据工龄的不同,年休假天数分为5天、10天、15天,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首次年休假须按员工上年度(即入职至当年度12月31日)实际在岗自然日进行折算,具体公式如下:
首次可休年休假天数=首年实际在岗自然日/300*5
(小数部分取整规则为:0-0.3(含)舍去,0.3(不含)-0.7(含)折算为0.5,0.7(不含)-1.0折算为1天)
③ 年休假原则上应一次性休完,年休假不含假期内的公休日及法定日;
④ 员工休年休假,须妥善安排好本职工作,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休假申请,按照审批程序及批准权限办理休假手续;
⑤ 年休假应由员工主动申请,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年休假的,年休假可以推迟至下一年度的第一季度;
⑥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A 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B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C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D 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⑦年休假为带薪假,享受全额工资。 3、病假
① 员工因患病、非因工负伤或生理原因需要病休的,可请病假; ② 请病假需凭区级及以上医院医生诊断书或病休通知书等病假证明;
③ 每月带薪病假不超过1天(含),每年不超过6天(含),超出部分不予记薪,但不影响年度薪资晋升及年度评优等;
④ 病假不含公休日及法定日。 4、婚假
① 员工达到法定婚龄,并在入司后登记结婚的,可持结婚证申请3天婚假,晚婚的(指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可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增加7天晚婚奖励假,享受婚假10天,再婚者不再享受晚婚假;
② 员工休婚假期间,须提前妥善安排好工作,提前10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婚假应一次性休完,含假期内的公休日及法定日;
③ 婚假为带薪假,享受全额工资。 5、生育假
① 女员工产假为连续的90天,其中产前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剖腹产的分别增加产假15天,晚育(指女年满24周岁初胎)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按《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增加产假60天。
② 女员工在法定产假期间享受的工资待遇按《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规定执行;
③ 产假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6、陪产假
① 对于晚育的女员工(满23周岁),男员工在配偶休产假期间,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之后 可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享受护理假7天;
② 陪护假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一次性休完; ③ 陪护假为带薪假,享受全额工资。 7、工伤假
① 员工因工负伤可请工伤假;
② 工伤假期按照正规医院开具的病休证明上的日期为准;
③ 工伤假为带薪假,享受全额工资。 8、丧假
①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的父母去世,公司将给予3天的带薪丧假;员工的非直系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给予1天的带薪假;
② 丧假不包含公休日及法定日; ③ 丧假为带薪假,享受全额工资。 9、对实行计件工资员工享受带薪假的补充
因生产一线员工实行计件工资,享受上述带薪假期间不分摊产量工资,按照每天50元给予补贴。
第六条 贺金类
1、入职满一年的正式员工,当月凭“结婚证”至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享受结婚贺金500元;
2、入职满一年的正式员工,凭“出生证明”至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可享受生育贺金100元。
第七条 过节费
每逢新春佳节,公司发放过节费。 第八条 礼品类
① 正式员工过生日时(以员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公司为其送上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详见员工生日福利制度;
② 每逢中秋佳节,公司为每位员工送上过节礼品; ③ “三八”妇女节,公司为每一位女员工发放纪念品。 第九条 补贴类
① 公司提供每天6元或8元的就餐补贴,详见就餐补贴管理制度;
② 公司每年八、九月份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补贴,未正常出勤的,按照实际出勤折算发放。
第十条 医疗保健类
① 公司长期配备基础药品,为有需要的员工免费发放; ② 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员工免费体检。 第十一条 其它福利
① 公司提供免费住宿,并安排专职保洁人员清扫;
② 公司提供免费班车,每天往返于公司和市区接送员工; ③ 公司设有洗衣房,免费为员工清洗工作服及被单、床单等。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为人力资源部;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其它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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