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54 年,成立时的名称是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当时是财政部下属的一家国有独资银行,负责管理和分配根据国家经济计划拨给建设项目和基础建设相关项目的政府资金。1979 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成为一家国务院直属的金融机构,并逐渐承担了更多商业银行的职能。
随着国家开发银行在1994 年成立,承接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的政策性贷款职能,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逐渐成为一家综合性的商业银行。1996 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
本行由本行前身中国建设银行根据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分立程序于2004 年9 月成立。在银监会于2004 年9月14 日批准之后,本行、中国建投与汇金公司于2004 年9 月15 日签署分立协议,根据此份协议,中国建设银行分立为本行和中国建投。建行于2004年9月17日成立为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
2005年10月27日本行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939),2007年9月25本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601939)。
本行致力于发展成为专注为客户提供最佳服务,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为员工提供最好发展机会的国际一流银行。
本行计划将资源集中用于目标客户、产品和重点区域:
l客户。加强与大型企业客户的传统良好关系,关注电力、电讯、石油和燃气以及基础设施等战略性的龙头企业,以及与主要金融机构和政府机关的传统良好关系,并选择性地发展与中小企业客户的关系。在个人银行业务方面,大力提高来自高收入个人客户市场的收益,同时通过提供更具成本效益和规模经济效益的产品,巩固大众客户基础。
l产品。发展批发和零售产品,专注中间业务,包括支付和结算服务、个人理财业务和公司财务管理。积极发展本行的个人银行业务,专注住房按揭和储蓄产品多样化,并建立业内领先的信用卡业务。
l重点区域。重点发展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等经济较发达地区市场的主要城市,并加快发展中国内陆省份的省会城市。
董事会
我行董事会共有17名董事,均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中,执行董事4名,非执行董事7名,独立非执行董事6名。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行使职权。所有董事有责任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保护银行利益及股东权益。
姓名 郭树清先生 张建国先生 辛树森女士 陈佐夫先生 王永刚先生 王勇先生 王淑敏女士 刘向辉先生 张向东先生 李晓玲女士 格里高利 L.科尔先生 彼得.列文爵士 宋逢明先生 詹妮·希普利女士 伊莲.若诗女士 黄启民先生 谢孝衍先生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席均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且独立非执行董事超过半数。
监事会
监事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行为及财务事宜。本行监事会由八名监事组成:股东代表监事三名,外部监事二名,均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三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行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
姓名 谢渡扬先生 刘进女士 金磐石先生 程美芬女士 孙志新先生 帅晋昆先生 郭峰先生 戴德明先生
高级管理层
行长等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我行的经营管理活动。行长主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我行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职权,其行为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职位 监事长 监事 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 外部监事 外部监事 事。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职位 董事长及执行董事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及行长 执行董事及副行长 执行董事及副行长 非执行董事 非执行董事 非执行董事 非执行董事 非执行董事 非执行董事 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行长工作细则》约束。
建行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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