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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董事长职责(5)

来源:好走旅游网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当然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地。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下面一起看下为大家整理的物业管理制度文章。

房地产公司董事长职责(五)

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年度计划、财务预算、投资及日常经营工作的重大事项;

2.审核公司机构调整和重大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核、审批;

3.检查董事会议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4.提议公司总经理和其它高层人员的聘用、升级、薪酬及解聘,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案;

5.根据总经理的提议,审核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的聘任、薪酬和解聘;

6.审核总经理提出的各项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 7.对公司总经理和高层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监控;

8.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它重要报表,按规定对公司的重大财务支出和资金事项进行审核、审批;

9.签署公司的出资证明书、投资合同书及其它重大合同书、报表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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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资料;

10.签署批准公司招、解聘中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 11.在日常工作中对公司的重要业务活动给予指导和监控; 12.行使法定代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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