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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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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SHINWA–SA-001 文件版本 A0 第1页共38页 生效日期 2016.5..25 修改次第 0 页次 目录 第一章总则01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02 第三章安全生产卫生管理办法06 第四章安全生产卫生操作规程08 第五章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5 第六章危险作业审批制度18 第七章危化品管理制度20 第八章工伤事故管理制度24 第九章安全生产卫生检查制度26 第十章安全生产卫生教育培训制度27 第十一章安全生产卫生奖惩制度28 第十二章“三同时”制度31 第十三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2 第十四章职业病危害处置与报告制度34 第十五章附则36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第2页共36页 生效日期 2016.5..25 修改次第 0 页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法规职责,保证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病发生,使职业安全卫生之管理有章可循,特制订本安全生产卫生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适用范围:广州神和钢线制品有限公司 第三条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保障安全生产、员工身体健康,改善员工劳动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以及消除事故隐患。 第四条各级主管必须坚持“管生产必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职业安全卫生负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第五条各级主管及全体员工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法规、临时性指令、决定等。 第六条本手册解释权和推行由行政部负责,环境安全卫生委员会监督,未尽事宜修订时亦同。 第二章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 第七条﹑总经理和分管生产的主管分别是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对公司安全卫生工作负全面责任,其具体职责如下: 1﹑坚持职业安全卫生的“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经营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坚持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工程项目实行“三同时”;即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环境保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审批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年度计划、改善方案、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等。 3﹑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配置充足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第3页共36页 生效日期 2016.5..25 修改次第 0 页次 4﹑支持环安单位和环境安全卫生委员会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防火活动,充分调动各部门间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配合协助的积极性。 5﹑在制定公司发展总体方针目标时,作职业安全卫生综合治理规划,并保证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资金的落实和使用。 6﹑定期召开环安工作会议,听取环安工作和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改善措施落实情况等报告,并作出处理裁决,布置环安之各项工作,对存在问题和重大隐患作出处理决定。 7﹑按“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处理员工伤亡事故,认真作好事故和职业病的预防预测工作。 8﹑审定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奖惩事项。 9、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0、检查各部门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状况。 第、环安单位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职业安全卫生之方针、、法规和临时性指令,协助做好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等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2﹑编制公司总体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督促各部门切实执行,确保工厂正常运转。 3﹑组织全公司性职业安全卫生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4﹑组织调查、处理、统计、报告伤亡事故,并结合事故教训对全公司员工加强职业安全卫生思想教育。 5﹑对新进员工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并督导各部门、班组对员工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之执行。 6﹑督导各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及定期检查、评比工作。 7、督导各部门对电气、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第4页共36页 生效日期 2016.5..25 修改次第 0 页次 8﹑有权对重大事故隐患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9﹑审查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作出事故的处理建议。 10﹑环安会议资料准备,对决议事项的执行状况作追踪确认工作。 第九条﹑环安人员责任: 1﹑协助检查各单位对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参加审查员工提出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之建议,并提出评估意见。 3﹑协同相关部门制定职业安全卫生防范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4﹑对生产过程中的违章作业及威胁员工生命安全的危险运行设备立即报告、处理。 5﹑配合各单位采取各种形式经常向员工进行职业安全卫生宣传教育,指导各部门定期和不定期组织职业安全卫生活动。 6﹑协助全公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大检查,并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协助解决职业安全卫生问题。 7﹑发生事故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分析,找出事故发生原因,制订改善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8﹑参加机关有关职业安全卫生之会议及汇报本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情况。 9﹑协助做好事故和职业病预防预测工作。 10﹑对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薄弱环节及重大危险源点的变化情况进行监控,随时向各级主管提报事故隐患情况报告和改善建议。 11﹑建立职业安全卫生专门档案。 第十条﹑部门主管责任: 1﹑依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编制本部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规程,经管理课环安审查,呈报公司职业安全卫生责任人批准后贯彻执行。 2﹑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特别是对新上岗员工要指定专人负责培训及考核。 3﹑督促本部门资深技术人员、班组长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作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第5页共36页 生效日期 2016.5..25 修改次第 0 页次 要求员工严格遵守和做到﹕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及冒险行动、克服麻痹侥幸的心理。 4﹑进行日常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落实本车间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责任,措施具体,奖罚分明。 5﹑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对职业安全卫生提出严格要求,坚持每周一次例会,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经验,及时表彰好人好事和纠正违章违纪行为,积极支持环安人员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6﹑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及时、准确、如实地统计报告,做到不隐瞒、不漏报、不拖报 第十一条﹑班组长责任: 1、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安全卫生培训。 2、组织开展本班组各项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日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经常组织本班组员工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及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者批评教育和制止。 4、确保本班组内各种生产设备、消防设备、职业安全卫生装置完整有效,并能安全运行,检查督促本班组员工严格执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5﹑建立班组职业安全卫生自检、互检和专检制度。 6﹑制定班组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实行作业程序标准化;生产操作标准化;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标准化;作业环境﹑工具摆放标准化;安全用语﹑安全标志标准化;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带、使用标准化。 7﹑认真执行交制度,做到:交得清、接得严,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要立即报告,并采取整改措施。 8﹑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查找原因,并提出改善意见。 9﹑在布置生产工作时将职业安全卫生放在首位,做到: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总结,检查、总结、汇报生产工作的同时,把职业安全卫生列为汇报内容之一。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第6页共36页 生效日期 2016.5..25 修改次第 0 页次 10﹑详细记录和报告工伤事故,分析原因、落实措施、整改隐患、吸取教训。 第十二条﹑员工责任: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积极参加职业安全卫生各项活动和教育培训。 2﹑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劳保用品,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废料及工具的合理放置。 3﹑按规定穿戴好各种劳动保护用品。 4﹑不违章作业,且要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5﹑工作时要集中精神,注意安全,岗位之间必须勤了望和联系,并互相监督﹐防止事故发生。 6﹑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并积极参加抢救,保护现场,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反映事故的详细经过。 7、维护好职业安全卫生设备和装置,使其保持正常可用状态。 8、班前班中要检查机器设备、工具、电气及作业环境的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报告和处理。 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挥。 10﹑必须服从领导指挥,坚守岗位,不得触摸、动用不属于本岗位的器具。 11﹑各类工具必须对号入位,放于指定地点。 12﹑工作中必须坚决消除侥幸、省能、贪多求快等不正常心态。 1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14、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第三章安全卫生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环境安全卫生委员会(暂时设在行政部),主要负责全厂职业安全卫生、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第7页共36页 生效日期 2016.5..25 修改次第 0 页次 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的监督工作,并设置环安单位具体操作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定于每月召开一次环安会议,由行政部主持,总经理﹑各部门主管和环境安全卫生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主要内容有: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报告和工作布达、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追踪上月工作执行进度和结果确认等事项。 第十五条﹑职业安全卫生档案管理: 1﹑环安单位负责记录、整理、保管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资料和各类文件、会议记录、法律法规等,使档案形成规范化。 2﹑在职业安全卫生评比中,受奖惩的单位和个人,作成书面材料存盘。 3﹑对所发生的各类事故须有详细的书面分析报告、整改措施、整改后效果确认,并存盘备查。 4﹑各部门、班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应有课程安排表、教材、考核成绩单、受训人员签名表等资料,并交由行政部存盘备案, 5﹑每次环安会议记录存盘,作为工作任务和整改措施落实之追踪依据。 6﹑建立专门的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入职前﹑在职﹑离职健康检查资料)和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检查档案以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文件数据文件。 第十六条﹑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事项: 1﹑每年一次对作业现场环境进行委外检测,以保证车间空气浓度在正常值内,若有异常应立即整改。 2﹑除员工入职前和离职后的健康检查外,每年实施一次在职员工的健康检查。 3﹑对于电气、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及各种车床设备等特殊工种之员工,必须持证上岗,且须进行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各部门对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须设专人管理和操作。 5﹑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附近及其它禁火区进行明火作业时,须填写<动用火种工作申请单>经批准且须配有防爆设备和消防器材方可进行。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第8页共36页 生效日期 2016.5..25 修改次第 0 页次 6﹑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即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7﹑保安人员每天对厂区进行巡回检查,作成<安全巡查报告表>﹐对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提出整改建议逐级呈核,并追踪责任单位的整改进度。 8﹑工程设备科应对设备建立专门档案﹐依法规要求作定期保养和复检。。 第四章 第十七条﹑工作岗位安全: 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1﹑各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按公司规定配戴相关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口罩、手套等)。 2﹑女性员工须剪短或扎住长发戴好工作帽,以免被机器卷入。 3﹑工作制服之穿着要适度,不可过紧或过松,衣服须束进裤腰内,以防被机器咬入或不便作业。 4﹑物品、成品及原材料不可堆放太高,以防垮塌压伤人。 5﹑在堆放或移动物品、成品、原材料等不可用力过猛,以轻放为原则。 6﹑搬运较重物品、物料时应利用辅助工具,若无辅助工具,须两人以上同时操作为宜。 7﹑搬运、装卸30KG以上的重物时应用吊车或叉车,严禁以人力操作。 8﹑机台附近严禁堆放不常用之杂物或工具。 9﹑使用工具前要认真检查是否有破损、松动等不安全现象。 10﹑机器设备检修时必须关闭电源、电气开关和相关气体阀门,并挂上相关警示牌和上锁后方可进行。 11﹑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物品、物料分类堆放整齐,不得妨碍操作与通行。 12﹑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准饮酒、吵闹、闲谈、唱歌、看书、打盹等不安全行为,要集中精神专心操作。 13﹑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经准许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第9页共36页 生效日期 2016.5..2修改次第 0 页次 5 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擅自交给非本岗位人员代替自己操作,更不准私自操作非本岗位的一切设备和机械。 14﹑高压电房、变电房等须悬挂安全标示牌,非该岗位的一切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 15﹑全体员工工作服下班后不得直接穿出工厂,应清洗干净。 16﹑操作旋转机械设备人员穿着工作服要做到三紧:袖口紧、领口紧、下摆紧,不准穿戴手套、围巾、凉鞋、高跟鞋、留长发或长发不准露出帽外。 17﹑新员工操作任何机器设备须经上岗前培训合格后由资深同事或班长指导方可作业。 18、机器设备发生紧急状态或异常时,不得直接排除故障,应按“紧急停止”开关停机后方可进行维修作业。 第十﹑电气安全: 1﹑电气操作和维修保养人员须持证上岗(证件须在有效期内),非电气操作维保人员不得乱动任何电气设备。 2、电工、电焊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穿电焊工作服、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且酒后不准操作。 3、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电焊作业操作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及各部件,确认安全合格后方可作业。 5、焊接作业时电缆线应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缠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电线应用整根的,中间不应有接头,如需短线接长线时,则接头不应超过两个。 6﹑凡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隔离装置,均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7﹑发现电气设备及工具漏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待修复后再用。 8﹑电源中断应立即拉下电门,以免突然来电发生危险。 9﹑不得随便拆除各种电气设备安全保护装置。 10﹑一切电气设备上严禁挂放衣物、金属类及杂物。 11﹑严禁将水淋落在一切电气设备上,且电气设备清洁时不可用湿布擦洗,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生效日期 2016.5..25 修改次第 0 页次 第10页共36页 12﹑电气安全用具(如:绝缘工具、携带式电压电流指示器、登高安全用具、电气安全警示牌等)至少每半年试验检查一次,以保证其随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并建立专门的试验检查档案。 13﹑线路上带有变压器,应先将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仪表变压器从高低两侧同时切断电源,方可进行检修作业,以防止倒送电而发生事故。 14﹑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拉下电门,使用1211或CO2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水或泡沫灭器扑救。 15﹑遇有人触电时,应立即拉下电门或用绝缘物体将触电者与电源隔离,马上进行人工呼吸并送医院急救。 16﹑不得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和用电气设备及灯泡取暖。 17﹑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只能用干燥的木棒、竹杆等挑开导线,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或潮湿的衣服。 18﹑在部分停电的设备上检修时,工作人员和其使用的工具必须与周围的带电体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19﹑应采用安全电压的场所,不得用漏电保护器代替。 20﹑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作业点的开关刀闸把手上均应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和上锁后方可操作。 21﹑对停电作业的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均完全断开﹐并再确认之方可作业。 22﹑断开电源不仅要拉开开关,而且还要拉开刀闸,使每个电源至检修设备或线路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23﹑不得在雷电时进行带电作业。 24﹑不准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25﹑休息或下班后应先检查电源是否关闭、插头是否拔掉后方可离开岗位。 26﹑电焊焊接、焊割作业时因电流较大,须接线牢固,以免损坏设备或电伤人。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生效日期 2016.5..25 修改次第 0 页次 第11页共36页 27﹑电焊作业须配戴电焊面罩和电焊手套,以防烫伤或电伤人。 25﹑电焊作业完毕敲击焊渣时须防止焊渣飞溅入眼内或皮肤以引起伤害。 29、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电气设备的安全标志、围栏等安全设施。 30、打扫卫生、擦试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试,不得用湿手和金属物去扳带电电气开关,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第十九条﹑机械安全: 1﹑操作机械设备时、凡容易锯、刮、割及挠手工作时不得戴手套。 2﹑机械设备在运行中,不能注油和拆卸机件等,如果需要人工加油时应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停机注油。 3﹑开动机器前,要事先检查:有无障碍物或与有关岗位联系,确无人在危险区域并发出信号,引起附近员工注意后方能激活。 4﹑所有机台暴露的齿轮、齿轮链条、快速转动轴、皮带传动等不安全危险部分,均须有安全防护装置,若无或破损则暂勿操作,通知设备维护人员更新或修复后方可使用。 5﹑机台运转时严禁以手或脚触摸皮带、齿轮部分。 6﹑机械设备动作中严禁手部伸入或头部穿越转动部分。 7﹑机器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未安装好之前,不准试车或不准移交使用。 8﹑经常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有异常(如:设备运转的速度突然超过或低于正常转速;设备运转出现振动和噪声及撞击异声;设备内外出现裂纹等)。 9、各机器设备的安全阀不得随意拆除或带故障运行。 10﹑公司所有管道和设备不能有跑、冒、滴、漏现象。 第二十条﹑登高作业安全: 1﹑3M以上登高作业须系好安全带,并绑在牢固的结构上,戴好安全帽,特殊场合不能系安全带的,必须事先作好安全设施,禁止赤脚﹑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及带钉易滑鞋进行登高作业。 2﹑登高作业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不得放在手脚架、跳板、走台上,以防掉落伤人。 3﹑登高作业下面、四周应设禁止通行的标志。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SHINWA–SA-001 文件版本 生效日期 2016.5..25 修改次第 0 页次 A0 第12页共36页 4﹑登高用的梯子应有防滑装置或有人扶守,并与地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0。 5﹑登高作业时要与周围的电源线或带电体保持3M以上的距离,且禁止将电缆线缠绕在身上操作。 6﹑遇有六级以上的强风、雨天、雾天,除抢险且有安全措施外,禁止露天登高作业。 7﹑高空焊切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搭架和站台应牢固、坚实。 8﹑高处作业严禁向下抛掷物体和工具。 9﹑高空焊接作业的下方,火星所及的范围内应彻底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并须备有消防器材,工作结束后须检查是否留下火种。 10﹑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等疾病或酒后不得登高作业。 11﹑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按其技术和使用说明书及<物质安全资料表>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作业。 第二十一条﹑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 1﹑生产所需的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氧气、工业酒精等)及有毒物品应贮存于专用仓库,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2﹑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须严格遵守领用规定和细则,其储存仓库应设有通风﹑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 3﹑生产单位领用危险化学品,原则上只能是当天所需数量,剩余部分确在短期内需用的,必须妥善保管,剧毒物品只能用多少领多少,不准存放于生产岗位。 4﹑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工作场所要严禁烟火和穿带钉鞋靴。 5、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包装捆扎妥善,禁止拖拉、翻滚、冲击、倒向、坠落和强烈震动。 第二十二条﹑消防安全 1﹑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和器材,使其处于随时正常可用状态。 2﹑禁火区不许有火源灼热体,如须进行焊接、加热等作业时,应办理动火申请、审批手续。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SHINWA-SA-001 文件版本 生效日期 2010/9/26 修改次第 0 页次 A0 第13页共36页 6﹑电器设备,尤其是大功率电器设备不能超负荷运行。 7﹑汽车、摩托车等不能进入燃气、燃油储存和使用区。 8﹑每周激活一次消防水泵3~5分钟以确认消防水泵及其压力表、水流表等是否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9﹑保证消防信道、安全出口畅通。 10﹑除公司指定吸烟区域外,其它区域一律禁止吸烟。 11﹑楼梯间、通路、走道、厅门等地点不得放置妨碍避难通行之物品。 12﹑所有消防设施之周边应净空,不得放置杂物,以便紧急状况下使用。 13﹑发生火警时立即就近拿取灭火器材进行初期灭火,并根据<紧急联络网>通报各级主管,若火势继续蔓延时立即通报119。 14﹑员工应对机件及线路全部设施应随时保养、检修,以防电线破损引起火灾,电力设备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15﹑消防器材和设备不得随意移动和使用,若有必要则须申请经批准且有消防队成员或环安人员在场指导方可。 16﹑严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第二十三条﹑气瓶使用安全。 1﹑禁止敲击、碰撞,以免损伤和损坏气瓶。 2﹑冬天气瓶冻结时,宜用热水或其它安全的方式解冻,不准用明火烘烤,以免气瓶材质的机械特性变坏和气瓶内压增高。 3﹑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M,对于发热量大的热源,与各种气瓶的最小距离应以气瓶瓶壁不可达到60℃为准。 4﹑夏季要防止阳光曝晒,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场所,并标示清楚“满瓶和空瓶”。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生效日期 2016.5..25 修改次第 0 页次 第14页共36页 5﹑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一般应在0。49MPa以上。 6﹑不得使用电磁起重机搬运气瓶,以免失电时气瓶从高空坠落而致使气瓶损坏和爆炸。 7﹑不得随意卸下气瓶瓶帽,并保证防震圈完好。 8﹑不准用肩扛、背负的方式搬运气瓶,应使用专用的保证气瓶不会跌落的工具搬运。 9﹑操作中氧气瓶距离乙炔发生器、明火或热源应大于5M。 10﹑严禁粘有油脂的手套、棉纱、工具等同氧气瓶、瓶阀减压器及管路等接触。 11﹑检查漏气时应用肥皂水,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12﹑气瓶着火时应迅速关闭阀门。 13﹑气瓶应竖立放置并加固,防止倾倒。。 14﹑气瓶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充装,禁止超装,必须留出气化空间(留15%的空间)。 15﹑氧气与乙炔使用时,须在管路上加装回火防止阀,以防止回火引起火灾或爆炸。 16﹑氧气与乙炔胶管不得互相混用或代用,不得用氧气吹除乙炔胶管内的堵塞物。 第二十四条﹑交通安全 1、驾驶机动车时,应当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并随身携带,严禁无证驾驶。 2、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3、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4、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生效日期 2016.5..25 修改次第 0 页次 第15页共36页 5、上下班途中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右边行走。 6、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做到一看(先看左后看右)、二慢、三通过的交通安全动作。 7、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它行为。 8、严禁驾驶无行驶证之所有机动车辆。 9、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0、不得乘坐无牌无证之机动车辆。 第五章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确保相关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特种设备的管理。 3职责 3.1使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 3.2特种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按照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负责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点检。 3.3特种设备的维修由安委会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维护单位进行修理。 4工作流程 4.1对于新进特种设备验收,应由使用部门和安委会会同特种设备的供应厂商进行验收。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生效日期 2016.5..25 修改次第 0 页次 第16页共36页 特种设备的供应厂商应当提供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安委会应当仔细核对是否有上述文件。验收合格的特种设备,方能由安委会交付使用部门使用。验收完毕,由使用部门和安委会填写《设备验收单》。 4.2特种设备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安委会应当向广州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着位置。 4.3对于新增的厂内机动车辆如叉车,安委会应当凭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去广州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厂内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和厂内机动车辆牌照。厂内机动车辆安装牌照并粘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4.4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安委会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f)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g)特种设备履历卡 4.5特种设备的使用部门应每天对特种设备进行点检,并作好记录。发现异常时,应当及时处理,并向有关人员报告,如公司无法处理的,应联络维保单位或供应厂商及特种设备检测单位进行处理。维保单位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维护保养。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生效日期 2016.5..25 修改次第 0 页次 第17共36页 4.6安委会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好记录。 4.7安委会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4.8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必须将电源切断,悬挂故障标志,同时通知安委会处理(或委外处理),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4.9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4.10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4.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行政人事部应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4.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公司有关负责人报告。操作特种设备时,作业人员应做好防护措施,操作要平稳、准确、注意力集中。特种设备的标牌均附有警告与操作方法说明,操作时请遵照设备的操作规程及设备标牌的要求开展作业。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生效日期 2016.5..25 修改次第 0 页次 第18共36页 第六章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危险作业范围,危险作业审批及实施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2、术语 危险作业: 当生产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 3、危险作业范围 下述作业属危险作业: a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b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 c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d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 e带电作业; f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g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h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i其它危险作业。 4、危险作业审批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生效日期 2016.5..25 修改次第 0 页次 第19共36页 4.1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报公司安委会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总经理审批。 4.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部门必须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施工。总经理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现场指挥人。 4.3危险作业的部门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安委会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总经理批准。 4.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部门主管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5危险作业的实施 5.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部门主管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5.2作业前,部门主管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5.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5.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5.6危险作业部门主管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5.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生效日期 2016.5..25 修改次第 0 页次 第20共36页 止作业。 5.8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第七章危化品管理制度 1.总则 1.1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贮存和使用过 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及毒害等事故,保障生命财产的安全。 2.范围和分类 2.1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危险性质,在贮运、使用中能引起燃 烧、爆炸和导致人身中毒或伤害事故,并使财产受到毁坏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 2.2有些物品虽不属于危险物品,但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也应加强管理。 2.3化学危险物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 2.3.1爆炸品 2.3.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2.3.3易燃液体 2.3.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2.3.5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感染性物品 2.4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 3.使用 3.1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装置,应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害及毒害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生效日期 修改次第 页次 第21页共36页 程度,设置相应的排风、通风、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泄压、降温、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隔离操作和自动报警等安全设施。 3.2生产车间存放的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 存放量。原料和成品应经化验,以免因成分不符标准或发生事故。 3.3剧毒物品生产和使用场所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和器具(如酸、碱作业岗位要戴眼镜、处理问题时必须戴面罩)。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得在剧毒物品场所饮食,工作结束后应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3.4包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容器必须牢固、严密。 3.5使用或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其电气、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表和开关等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分别采用防爆或隔离措施。 3.6输送液体物品,应采取防止泄露、消除静电的措施,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 3.7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加热,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若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或照明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离措施。 3.8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蒸汽、水等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3.9化学危险品生产或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处理。 3.10严禁用一级易燃液体洗刷机器设备、车辆部件和工作服等。 3.11易燃、易爆设备、管道检修,要求严格按公司《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规定执行。 4.贮存和保管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第22页共36页 生效日期 修改次第 页次 4.1贮存量较大的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应根据物品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火围堤等安全装置和设施。 4.2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内只能贮存同一类化学危险物品,不同品种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贮存,并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道路通畅。 4.3对化学试剂危险物品库要安排的货位,避免混存。化学性质、防护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或相互有影响的化学危险物品,绝对不允许贮存在同一库内。 4.3.1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 4.3.2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 4.4对于遇水易爆,遇高温、低温、爆晒会发生分解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液化气体分别不得在潮湿、易积水、高温处及低温处贮存,不能在露天场地贮存。 4.5化学危险物品仓库与生产、生活区有适当的距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设施。 4.6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管理人员(包括库工)必须进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方能上岗操作。 4.7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要选配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4.8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出入库发放制度: 4.8.1化学危险品入库前均应按合同或入库单、请检单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 a. 商品数量; b. 包装; c. 危险标志; d.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第23页共36页 生效日期 修改次第 页次 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4.8.2化学危险品出库前均应按合同或领料单进行检查核对,核对内容包括: a. 商品数量; b. 包装; c. 危险标志; 4.8.3进入化学危险品储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4.8.4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4.8.5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8.6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严格执行。 4.8.7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8.8为防止差错,必须实行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 化学危险物品仓库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化学危险物品的领用需经使用人员提出,部门主管批准,仓管人员同意后方可出库。 化学危险品的出入库须有台帐记录,每月必须进行盘帐,做到帐、卡、物相付。 5.报废处理 6.1有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专人负责处理。 6.1.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6.2凡公司报废的金属容器、设备、管道等含有化学危险物质的,必须由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处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第24页共36页 生效日期 修改次第 页次 理。 6.3公司生产中的各类有害废渣、污物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第八章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凡在劳动生产过程中造成人员伤害称为工伤事故 第二十六条﹑事故的报告: 1、各单位无论发生任何大小工伤事故,班组长及主管应积极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处理,并填写《伤害事故报告书》逐级上报 2、发生工伤事故后,管理部门负责填写《伤害事故报告书》于三日内(重大伤亡事故须于24小时内)向主管部门呈报,并办理工伤医疗理赔手续 3、若发生重大、特大伤亡事故,出事部门和在场人员应保护现场,以便安全管理部门和机关进行现场诊断、分析,并将事故详细经过在于24小时内上报安全管理部门 a)事故报告流程和时限: (1)轻伤事故:致受伤害者损失一个或一个以上工作日而未达到重伤程度的事故,其报告流程和时限如下: 负伤者或现场目击者(立即)→班组长(当天)→部门主管(三天内)→管理部门(一周内)→总经理 (2)重伤事故:使操作者脑、眼、四肢、躯干等部位受到严重伤害而导致劳动能力丧失的事故,其报告流程和时限如下: 12小时内逐级报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死亡事故:造成受害者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或其后的抢救治疗过程中死亡的事故,其报告流程和时限如下: 4小时内逐级报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机关、工会组织、检察机关(员工突发死亡,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第25页共36页 生效日期 修改次第 页次 虽与工作无明显关系,但仍须上报)。 (4)重大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人数1-2人的死亡事故,其报告流程和时限如下: 2小时内逐级报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机关、工会组织、检察机关 (5)特大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人数达到或超过3人的死亡事故,其报告流程和时限如下: 立刻报至以上部门处理 b).工伤事故报告的内容: 1) 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具体地点 2) 发生事故的日期和时间 3) 伤亡人数、伤害部位、伤害程度 4)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原因及采取的抢救措施。 伤亡者的姓名、年龄、性别、工种、工龄或职务、受过何种安全教育和培训。 5) 事故直接有关人员的情况。 6) 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包括医药费、误工工资、伤残补助、事故引发的其它损失费用)。 第二十七条﹑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各种工伤事故发生后应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明确责任,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订出以后防治和改进措施,对员工进行事故教训教育,预防事故重演 2、伤亡事故的调查程序: (1)现场处理:事故发生后,在事故调查分析没有形成结论前要注意保护事故现场,以保证现场勘察调查能获得完整的信息 (2)物证搜集:如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及致害物的位置,并应保持原件不得冲洗 (3)人证材料搜集:证人真实的口述材料 (4)必要时可现场摄影,获取现场实况材料 (5)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第26页共36页 生效日期 修改次第 页次 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位、技术等级、工龄;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术水平、接受安全教育程度;受害人和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设备和性能和质量、工作环卫等状况 3、在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责任事故是指有关人员过失造成的事故;非责任事故是指由于自然界因素而造成不可避免和无法抗拒的事故,或由于科学技术条件而发生无法预料的事故。 事故调查权限: (1)轻伤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自行组织调查,行政部复查确认并呈报总经理批示。 (2)重伤事故:由总经理指派专人调查,行政部成员协助。 (3)死亡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门、工会组织、人民等组成调查组参与调查,公司相关单位和人员全力配合。 4、对工伤事故责任担当者的处理,视情节的轻重和损失的大小依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经核准后公告,以告诫其它同仁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还将事故责任者移送法办: (1) 违反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 程或已发现明显事故象征而不采取措施、不听劝告、坚持冒险作业而造成事故者。 (2) 因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3) 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隐瞒、谎报、伪证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打击报复者。 5﹑事故的原因查清后,要制定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实施,限期完成和验收。 6、行政部对每月发生的伤害事故进行统计,并在每月环安会议上作报告。 7、行政部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九章安全卫生检查制度 第二十﹑安全卫生检查是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中不安全因素及事故隐患,促进和保障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第27页共36页 生效日期 修改次第 页次 第二十九条﹑安全卫生检查的形式: 1﹑经常性检查:各单位组织干部、员工对每一重要设备、作业环境均须进 行全面、普遍检查,不限时间,可根据生产需要随时组织。 2﹑日常性检查:行政部除参加定期安全卫生检查外,应每天巡视厂区,发现 问题及时纠正,对事故隐患应立即处理,并向责任单位下达《改善通知单》。 3﹑定期检查:生产部配合行政部每月一次进行全厂性检查,对问题点和事故隐患视实际情况提出改善方案。 4﹑专业性检查:是指专业单项检查,针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殊场所进行的检查,如:电气设备、焊接、压力管道、尘、毒、易燃易爆场所等依法规要求需委外定期检查。 5、季节性检查:在重大节日前后各部门都要组织全面安全卫生大检查,切实作好防盗、防火、防爆等安全工作。 第三十条﹑安全检查的程序: 1、由行政部制订安全检查的计划(检查项目、范围、内容、日期、检查组人员的构成等)和安全卫生检查表。 2、检查组根据<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并把检查结果和检查人员都填入表中,以作为问题点改善之依据。 3、检查结束后由检查组进行总结,作成检查报告呈核。 4、行政部对存在问题归类整理,跟催责任单位及时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并随时追踪整改进度。 5、对必须整改的重点项目要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抓出实效。 第十章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第三十一条﹑为提高员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断增强员工职业安全卫生意识, 凡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厂级,车间级,班组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教育训练档案。 文件名称 文件名称 文件名称 生效日期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修改次第 文件编号 文件编号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文件版本 文件版本 页次 SHINWA-SA-001 SHINWA-SA-001 SHINWA-SA-001 A0 A0 A0 第28页共36页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第31页共36页 生效日期 修改次第 页次 14﹑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破坏事故现场,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 15﹑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16﹑对职业安全卫生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既未按期整改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17﹑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作业或迫使、纵容无证人员进行特殊工种作业者 18﹑在禁火区域内吸烟者。 19﹑在工作中打闹、嬉戏而发生伤害事故者。 20﹑主管人员发现并制止不安全行为,当事人不予配合而造成伤害事故者。 第十二章“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建设项目实施后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的要求,实施源头控制,避免形成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1. 凡是基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其尘毒治理、环境保护和防火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方能投产使用。 2. 在基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中,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审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和工业卫生,消防及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3. 行政部是“三同时”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三同时”工作的综合组织和协调。参与投资项目“三同时”的内部评估、审核和验收。依照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规定程序办理职业健康卫生、劳动安全和环境保护“三同时”手续;建立和保存“三同时”项目档案 4. 对新工程项目投入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方可动工,并做到完工投入生产时必须报上级部门验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的操作规程,并做好员工培训,使员工能够掌握操作规程方可上岗,以确保安全。 5. 凡是“三同时”项目必须由提请单位负责人按项目填写“三同时”审批验收表。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第32页共36页 生效日期 修改次第 页次 第十三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事故(如火灾、爆炸、伤害、中暑、中毒、化学品和有毒物质泄漏、地震、台风、崩塌、停水、停电等)发生时应急救援预案由应急救援系统来执行完成。 第四十九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指挥系统由总经理、生产部负责人、行政部安全主任、消防队人员等组成。 第五十条﹑事故应急救援流程: 发现事故或征兆→报警→接报→发出救援命令→开始救援行动→现场处置→结束紧急状态。 1、报警: (1)报警流程:事故发现人→班长→主任→经理→行政部→当地职能部门 (2)报警电话: 报警总台:110 火警:119 急救:120 太平医院: 从化中心医院: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第33页共36页 生效日期 修改次第 页次 从化卫生防疫站: 从化卫生局: 从化环保局: 太平供电所: 太平供水所: 开发区劳动局: (3)报警内容:事故发生单位; 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简单经过等; 故种类:如火灾、爆炸、中毒、中暑、化学品泄漏等; 所需要的紧急救援物品和器械:如担架、交通工具、应急药品; 留下报警人的联系电话。 2、接报:接报人的任务如下: (1) 若属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报应派人到现场核实再作决定; (2) 问清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3)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原因、种类、范围、危害程度等; (4) 做好接警记录; (5) 通知应急救援队伍; (6) 向上级报告 (7) 通知相关单位准备应急救援所需器械、物品、工具、防护用品等。 3、发出应急救命令: (1)若事故规模较小,接报警人员在请示上级主管同意后、熟悉应急救援部署的情况下可直接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第34页共36页 生效日期 修改次第 页次 (2)事故规模较大且情况复杂须由高层主管订出应急救援方案和措施后再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4、开始应救援行动: (1)应急救援:紧急疏散、事故处置(如危险排除、工程抢险、灭火等)、现场救护、现场处置等; (2)应急行动优先原则: 人员安全→控制事故扩大→保护环境→疏散物质 (3)应急救援行动须按事先设计好各类事故紧急救援步骤进行,不可惊慌失措、杂乱无章。(见各类事故紧急救行动步骤) (4)应急救行动中应注意事项: A应配戴安全防护用品,如防毒面罩、防护衣、安全帽、安全鞋等; B应集体行动,至少两人以上; C应尽量与厂内或厂外专业应急救援人员一起抢险抢救。 D各类受伤人员的救护应由经过专门培训来进行初步的医护处理,及时清除伤员身上污染衣物,并根据受伤人员的伤势情形选送合适医院。 E事故现场的周边应拉设警戒线,以防无关人员进入扰乱抢险秩序。 5、现场处置和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清洗现场并作消毒处理,对污染物立即清理,机器设备作修复。 第五十一条、由消防队和行政部定期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宣传、培训、演练,以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技能和实际救援能力。 第五十二条、在演习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危险设施和物质发生变化时、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对紧急救援预案作修订,修订后应全厂公布。 第十五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手册自核准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 第一次制订时间2016-5-25第一次实施日期:2016-5-25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第35页共36页 生效日期 修改次第 页次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为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处置和报告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等级 参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一)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二)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三)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二、管理分工 1、确立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专职机构和各部门负责人; 2、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方案,明确各类危害事故发生时,各负责人和相应机构的职责和任务。 三、事故处置、报告 1、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救急性职业病病人,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卫生检查和医学观察; 文件名称 安全生产卫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SHINWA-SA-001 A0 第36页共36页 生效日期 修改次第 页次 2、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5、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配合上级行政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1)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查明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危害程度; (2)分析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意见; (4)提出防范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的意见; (5)形成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6、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隐瞒或提供虚据或资料,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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