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好利者,入市区焉。遇物即攫①之,曰:\"此吾可羞②也,此物(吾)可服也,此吾可资也,此吾可器也。\"攫已,即去。市伯③随而索其直④,晋人曰:\"吾利火炽时,双目晕热,四海之物,皆若己所固有,不知为尔物也。尔幸予我,我若富贵当尔偿。\"市伯怒,鞭之,夺其物以去。旁有哂⑤之者,晋人戟手⑥骂曰:\"世人好利甚于我,往往百计而阴夺之,吾犹取之白昼,岂不又贤于彼哉?何哂之有?\"
(选自明·宋濂《龙门子凝道记》) 【注释】
①攫(jué):夺取。
②羞:通\"馐\",美好的食品,这里当动词用,意为\"吃\"。 ③市伯:市场上的管理官吏。 ④直:通\"值\"。 ⑤哂(shěn):讥笑。
⑥戟(jī)手:竖起中指与食指如戟形。这是骂人时侮辱人的动作。 【译文】
有个贪财的晋国人,走进市场。碰到东西就取,说:\"这个东西我可以吃,这个东西我可以穿,这个东西我可以收藏,这个东西我可以用。\"拿了就走。管理市场的官吏追出来和他要钱,这个晋国人说:\"我刚才利欲熏心,两眼晕眩、发热,天下的东西都好像是我本来就有的,不知道是你的东西了。幸好你给了我,我如果以后发了财就还你钱。\"管市场的官吏生气了,用鞭子抽打他,把他拿的东西夺回来就离开了。旁边有人讥笑他,晋人伸手指着他骂道:\"世上贪财的人比我还要严重,(他们)往往想方设法用阴谋抢夺财物,我还只不过是白天去抢,难道不是比他们好多了吗?有什么好笑的?\"
《晋人好利》简介
《晋人好利》是宋濂创作的寓言,讲述晋人好利夺取他人财物却被虚伪假善的官吏抢走的'故事。作者借此讽刺了社会中贪得无厌利欲熏心的“好利者(晋人)以及以“坦荡”为名,实则行“好利”之事
的小人(官吏)。该典故告诫世人,比其那些真小人,伪君子更值得痛恨,同时做人应本分而切勿被利益冲昏了头脑。
作者简介
宋濂(1310年11月4日-1381年6月20日),初名寿,字景濂,号潜溪,别号龙门子、玄真遁叟等,汉族。祖籍金华潜溪(今浙江义乌),后迁居金华浦江。元末明初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思想家,与高启、刘基并称为“明初诗文三大家”,又与章溢、刘基、叶琛并称为“浙东四先生”。被明太祖朱元璋誉为“开国文臣之首”,学者称其为太史公、宋龙门。
宋濂自幼多病,且家境贫寒,但他聪敏好学,号称“神童”。曾受业于闻人梦吉、吴莱、柳贯、黄溍等人。元末辞朝廷征命,修道著书。明初时受朱元璋礼聘,被尊为“五经”师,为太子朱标讲经。洪武二年(1369年),奉命主修《元史》。累官至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时朝廷礼仪多为其制定。洪武十年(1377年)以年老辞官还乡,后因长孙宋慎牵连胡惟庸案而被流放茂州,途中于夔州病逝,年七十二。明武宗时追谥“文宪”,故称“宋文宪”。
宋濂与刘基均以散文创作闻名,并称为“一代之宗”。其散文质朴简洁,或雍容典雅,各有特色。他推崇台阁文学,文风淳厚飘逸,为其后“台阁体”作家的文学创作提供范本。其作品大部分被合刻为《宋学士全集》七十五卷。
文言知识
说“何……之有”:
“何……之有”是“有何……”的倒装句式,一般用于反问句。如《公输》“宋何罪之有”即“宋有何罪”的意思。又如上文中“何哂之有”即“有何哂”,可译为“有什么好笑的。”
文言文题目
1、解释下列加点的词。 固:本来 去:离开 甚:比……严重
阴:暗中
2、“何哂之有”是个倒装句,意思是有什么好讥笑的,如:何陋之有
3、用现代汉语写出下面句子的意思 (1)攫已,即去。市伯随而索其直。
译文:他夺取完后就离开。管理市场的官吏赶过来让他交钱。 (2)吾犹取之白昼,岂不又贤于彼哉?
译文:我是在白天拿东西,岂不是比他们要好吗?
4、选文中画线句是晋人对哂之者的反击,他的话有没有道理?请谈谈你的看法。
答:没有,因为从表面上看比暗夺好一些,但是本质都是一样的,都属于盗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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