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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来源:好走旅游网
如何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社会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是在新常态下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举措。新常态下如何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是一个亟待研究的课题。

一、某某某社会救助的基本情况

社会救助工作包括民政部门承担的城乡低保、受灾人员救助、特困人员供养、以救急难为主的临时救助,住建部门负责的住房救助,卫生部门负责的医疗救助,人社部门负责的就业救助和教育部门负责的教育救助。在八大救助中,重点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民政部门负责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某某某自1999年7月建立城市低保制度、2006年7月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以来,经过10次“提标”和“扩面”,在全州范围内实现了全覆盖。目前,全州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3.30万户、34.24万人,城市低保对象5.15万户、7.4万人。保障标准为城市低保380元/月,农村低保为2556元/年,城乡低保补助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州城市低保对象平均月人均补助达305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达143元。目前某某某城市低保月最高补助档为479元/人,最低为141元/人; 农村低保月最高补助档为195元/人,最低83元/人。

城乡低保工作的有效实施,为促进全国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规范化管理还存在差距。有的地方不召开民主评议会就认定低保对象; 有的评议走过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不够; 有些地方资金发放不及时。

(二)收入核定难。有些收入和财产特别是隐形收入难以掌握,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对象的确定和补差金额的准确性。

(三)动态管理和精准施保仍有差距。大部分享受低保的城乡居民只想进不想出的思想严重; 部分企业改制后下岗工人全部纳入低保、征地拆迁纳入低保、为推动某项工作违规许诺低保、层层下指标施保; 少部分家庭实际生活水平已经超过低保线仍在领低保; 甚至还存在人情保、轮流保、平均保等非正常现象。这些问题也让社会各界对低保这个好政策产生了一定的质疑。

(四)低保工作力量较为薄弱。目前,县乡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紧缺,工作任务繁重,村级更没有专人负责,导致现有机构和人员出现小马拉大车的现象。

(五)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难度大。据统计全州农村低保人口总数为34.24万人,在建档立卡25.41万人中农村低保对象为4万多人,低保户和建档立卡户存在小幅度交叉。由于涉及的人数多、情况复杂,实现社会救助兜底一批的任务重。

三、做好我州社会救助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执行好现有制度和政策。2022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随后又分别就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加强医疗救助特别重特大医疗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方面专门出台了专项制度,省、州人民政府也分别出台了实施细则,这些制度和政策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依据,是改善民生的重要政策措施。建议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执行好这些制度和政策,要在履行好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强化制度政策的培训和宣传。新颁布的《社会救助管理办法》及其相关制度是做好当前救助工作的基本政策依据。因此,各县市要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使更多的群众认识、理解和运用新办法来障权益的实现。一方面继续加强基层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执行力和业务水平; 另一方面要通过多形式、多途径对社会救助制度和政策的宣传,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并支持社会救助工作。

(三)拓宽救助资金筹集渠道。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财政能力相匹配、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协调、与物价指数变动相衔接、动态增长、制度规范的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和运行机制。切实加大对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加大对上级下达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和考核评估。要拓宽救助资金的筹措渠道,继续完善经常性社会捐赠体系,建立公众捐赠的激励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推进新时期的社会救助工作,多渠道、多层次壮大救助资金,增强社会救助能力。

(四)着力推进规范化管理,打造“阳光低保”。首先完善认定条件。根据现有低保政策,低保的认定条件是户籍、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三个要素,努力做到保障对象的准确性。其次坚持动态管理。要完善定期和跟踪调查制度,及时开展分类复核,准备掌握低保家庭收入财产变化情况,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在确定低保对象时,要求逐一入户调查,核定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并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实行初评和民主评议,严格执行三榜公示制度; 第三把城乡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召开听证会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四继续坚持保障资金由农行、信用社、邮政储蓄所等机构代发,实行资金发放社会化。

(五)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工作经费。充分发挥州县居民家庭经济核对中心在收入核对和精准施保上的作用; 加强乡镇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建议从乡镇现有人员中调剂解决或采取“以钱养事”的方式招聘一定的工作人员; 采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村(社区)设立社会救助

信息员,确保有人办事。鉴于社会救助人数多、任务重的实际,建议州和县市财政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确保有钱办事。

(七)稳步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认真落实好社会救助兜底一批的重任,在准确掌握两类对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加强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的数据、信息和政策三个方面的对接,建立两类群体的动态管理和监测机制。通过精准核查,首先把低保户中具有脱贫意愿,有一定劳动能力对象的纳入扶贫攻坚建档立卡范围,通过扶持退出低保; 其次把建档立卡户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长期患有严重疾病和其他无法通过产业和就业扶持脱贫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 第三对因就医、就学等支出性贫困造成生活困难的对象,通过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措施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第四实施好某某某社会救助精准扶贫三年行动计划和农村低保减量提标方案,适当提高低保补助水平,在实现两线合一的基础上实现两户合一,最终实现社会救助兜底一批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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