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招标流程
1、招标实施申请:向分局申报《招标实施申请表》。(为争取时间可同时上报招标文件、分包合同范本)
2、投标人选择:优先从公司合格分包商资源库中选择符合分包条件的分包商参加竞标。不在库分包商需申请入库(由分包商自行申请)。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要满足资质要求。
3、招标文件编制:原则上,招标文件采用范本文件,各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对主要商务内容和技术内容进行合理调整,招标文件的编写应满足招标(含报批)所需合理时间。招标工程必须设置招标限价。
4、发标:招标文件经审核后方可用于招标。
5、答疑:原则上,招标项目采用函件往来形式进行答疑,确有必要的可以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的提问及我方答复均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答疑文件,发送所有投标人。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6.1 招标人签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在开标当日且在开标地点递交的投标文件的签收应当填写《标书送达登记表》。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标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得接收,由招标人原封退还给有关投标人。
在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无效,开标会即告结束,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6.2、 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代表签到
投标人授权出席开标会的代表本人填写开标会签到表,招标人专人负责核对
签到人身份,应与签到的内容一致。
6.3、 开标会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主持人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和监督人员
开标人一般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唱标人可以是投标人的代表或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记录人由招标人指派,市监督部门、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6.4、 开标会主持人介绍主要与会人员
主要与会人员包括到会的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各投标人代表、监督人员等。
6.5、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程序、开标会纪律和当场废标的条件
开标会纪律一般包括:
1、场内严禁吸烟;
2、凡与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会场;
3、参加会议的所有人员应关闭通讯设备,开标期间不得高声喧哗;
4、投标人代表有疑问应举手发言,参加会议人员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场宣布为废标:
1、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6、 核对投标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出席开标会人数
招标人代表出示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同时招标人代表当众核查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确认授权代表的有效性,并
留存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要出示其有效证件。主持人还应当核查各投标人出席开标会代表的人数,无关人员应当退场。
6.7、主持人宣布投标文件截止和实际送达时间
宣布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各投标单位实际送达时间。在截标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应当场废标。
6.8、招标人和投标人的代表共同检查各投标书密封情况
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当场废标,不得进入评标。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应当通知监督人员到场见证。
6.9、主持人宣布开标和唱标次序(根据送达标书的先后时间)。
6.10、公布标底和投标人报价。
6.11、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12、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
7、评标:评标工作由评标人员依据专业,对投标人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分别评审。
评标过程视招标项目特点,一般分三个阶段顺序进行,前一阶段评价合格的方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一阶段为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工期、质量、主要合同条款等招标要求的
符合(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投标人未承诺或承诺不全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为投标人技术标书评审。审查关键和重要结构部件的施工方案、安全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进度的关键路线等。技术标书评审不合格
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三阶段为经济标书评审。包括总报价、分项报价、主要单价、措施费及材料单价评审。
开标、评标过程应有完整记录,作为评标报告的主要组成部份。
8、定标:
1) 原则上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方案。
2) 评标小组根据评标结果,拟定中标人及候选单位推荐意见,并将评标结果和推荐意见在项目部公示栏、分公司公示栏张贴公示不少于3天。在公示期间,如单位各级经营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收到反馈意见,需核实情况再对评标结果作出调整。
3) 评标结果经公司直属项目、各二级单位第一责任人或上级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并洽谈分包合同后,再宣布中标结果,并发放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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