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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少先队“红领巾奖章”争章评选规则实施方案

来源:好走旅游网


学校少先队“红领巾奖章”争章评选

规则实施方案

学校少先队红领巾奖章是表彰小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课外综合表现的一项荣誉。为了推动学校少先队红领巾奖章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确保评选公正、公平、科学,学校制定了一套详细的规则实施方案。

一、评选时间

学校少先队红领巾奖章评选时间为每学期末。评选前,少先队辅导员需提前安排好组织工作,明确评选流程和标准,确保评选履行公正公正和公开透明原则。

二、参评条件

1.品德优良。品德是一切行为的基础,品德优良是一种内在的修养和自觉的行为准则。评选时,应综合考虑小学生言行、礼仪、习惯等方面因素,加强品德培养,坚定正确的价值观念。

2.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是小学生的重要任务,每名学生的学习成绩及其发送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等都是评选的主要因素之一。同时,还要充分满足参加学科竞赛、市级以上等级考试、校内演讲比赛及创意作品比赛等艺术、体育方面的考核成绩。

3.课外综合表现突出。每名学生都要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诸如发展思维、创新能力、探究能力等课外兴趣。好的课外综合表现可以体现学生的个人特长、团队精神、优良习惯等方面内容。

三、评选流程

1.提名推荐。每位少先队员不超过三次,少先队支部向年级少先队辅导员提出推荐的学生和事迹资料,经过班主任审核确认,最终予以确认推荐候选人。

2.评委会。每校评奖委员会由少先队辅导员、教育处领导、班主任、品德亲善代表和其他专家学者组成,评委由学校成员组成。评委会开会,按照评委会的规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

3.公布结果。评选结束后,评审委员会会发放荣誉证书和红领巾奖章,将评选结果公布。同时在学校的公示栏、校内网站、学生课桌等处公布获奖名单。公示期至少为三天,如无异议,公示名单成为正式名单。

四、奖项设置

1.三等奖:表彰诈骗通过合法方式克服才得以突出的学生,以及健康积极,但需要努力才能获得其他奖项的学生。

2.二等奖:表彰在多方面表现出强烈自豪感和责任意识,并已具有领军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学生,以及综合实力突出,课内外表现优异者。

3.一等奖:表彰具有过人的品德修养,领导管理能力突出,充满活力和创新精神,深受同学们认可的学生,以及综合实力过硬,信心足够的学生。

五、奖励措施

1.获得学校少先队红领巾奖章的同学,将获得荣誉证书和红领巾奖章,特别是可以在它们的个人档案和毕业证书上予以体现。

2.优秀学生可在暑期劳动或特别训练等机会中优先参与,获得更多的锻炼和成长机会。

3.学校将为获奖的学生和家长提供优质的服务,如优先推荐文化、艺术培训的机会等。

通过学校少先队红领巾奖章评选活动,激励学生肯定奋斗,产生自信心,激发学生群体的正能量。同时,帮助加强学生品德、学习和综合能力,使学生在广阔的社会大地上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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