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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朗读者下发学校方案(中心校)

来源:好走旅游网
“朗读者”比赛

国学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瑰宝,为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师生人文素养,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朗读者”比赛活动。为做好“朗读者”比赛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创建良好的校园文化,营造浓郁的读书氛围,创造 “国学校园”,决定举办关于国学诗歌、文章作品的朗诵比赛,为学生搭建一个表现自我的舞台,以此提高学生普通话的口语表达能力和朗读水平,激发学生的读书兴趣与热情,让他们在活动中沐浴文化的恩泽,享受阅读的快乐。

二、活动目标

(一)抓住学生的最佳记忆期,通过组织学生诵读诗文经典,培养学生博览群书的良好习惯,在校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营造勤奋读书、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的校园文化。

(二)增加学生的阅读量,使学生在阅读中开阔视野,提高兴趣,增长知识,培养能力,逐步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提高学生素养,促进学生更新知识,活跃思维,提高综合实践能力。

三、活动要求

(一)保护学生的诵读兴趣,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积极创设良好的诵读氛围和环境,提倡通过经常的、轻松的诵读,自然成诵。不定诵读指标,以保护学生的诵读兴趣。

(二)广泛宣传国学的目的意义,不给家长增加经济负担,取得社会家长的支持。

四、活动主题:诵读国学经典,争做博学少年 五、诵读内容

主要诵读内容为与国学相关的优秀文章(题材不限)。 内容要求: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爱家乡、爱师长、爱同学等积极向上的内容. 六、活动安排 (一)参赛对象 全镇小学学生 (二)比赛程序

初赛由各学校自行组织进行,通过初赛确定参加镇赛名单(每学校确定3名),决赛定于11月1日9点在中心校会议室举行。

评委:张冬、吴廷顺、陈影、高奇明、潘志迎、杨文付、寇玉凡 (三)比赛规则 1.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2.诵读作品自选,但必须是中华经典诵读篇目。

3.参赛选手必须脱稿朗诵。诵读时可加音乐伴奏,伴奏音源由选手自备,提前上交。

4.每位参赛选手比赛时间限制在5分钟以内。 5.评分标准:

比赛采取100分制,其中:

a.作品内容(15分):选材内容符合比赛要求,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b.朗读形式(15分):单人朗读。如有配乐,配乐与所朗诵篇章意境吻合,节奏和谐;

c.语言技巧(40分):普通话标准,发音准确,吐字清晰,嗓音条件较好,声音圆润悦耳,语言流畅,语速得当;

d.临场表现(30分):衣着得体,体态语适当,表演到位,台风大方,感情充沛,感染力强,现场效果好。

e.超时将酌情扣分(5-10分)

f.7名评委为选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优秀指导奖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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