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待遇)福利
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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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管理规定
1. 主要目的:为规范员工福利管理,增强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保证员工的工作质量和生活质量逐步得到提高,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2.1总公司全体员工、承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员工、承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
理人员及物业公司副经理级(含)以上管理人员。(上述员工不再重复享受所在单位内部福利)
2.2在承翰企业领取工资的关联公司员工。
3. 适用原则:在公平中体现优劣、用企业的真诚带动员工的忠诚。 4. 带薪假期:
4.1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灵活调整。
4.2婚假:于公司服务满1年者以上的员工结婚可取婚假7个工作日(含路程天数),超出的请假天数按事假处理;婚假须于休假前10天按要求填写《请假单》,婚假休假前须与相关交接人做好工作及相关公司使用物品交接方能离岗休假。
4.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可取丧假3个工作日,超出的请假天数按事假处理,请取丧假原则上须提前填写《请假单》,如急需处理,可提前口头与有关准假权力人知会,并做好重要工作和公司使用物品交接方能离岗,返司当次日补填《请假单》。
4.4产假/晚育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晚育另享受15天晚育假,产假以产前、产后所休假时间累计;产假须根据预产期提前10天按要求填写《请假单》,返司后补上有关证明或资料;休假前须与有关工作交接人把有关工作及公司使用物品交接清楚后方能离岗;
4.5护理假:服务于公司满一年的男职员在妻子产假期间可享受护理假5个工作日。护理假须提前5天按要求填写《请假单》,返司后补上有关证明和资料。休假前须与有关工作交接人把有关工作及公司使用物品交接清楚后方能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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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年假:
4.6.1于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者,当年可取年假三个工作日; 4.6.2于公司服务满两年以上者,当年可取年假六个工作日; 4.6.3于公司服务满三年以上者,当年可取年假八个工作日; 4.6.4于公司服务满四年以上者,当年可取年假十个工作日;
4.6.5享受年假前10天须按要求填写《请假单》,经逐层视实际情况审批后 方能有效享受;
4.6.6年假须独立于法定节假日,可独立于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享受,也可连续享受;
4.6.7年假不能跨年度累计享受;如不享受年假,公司将给予相应天数的工资补贴;
5. 社会保险:转正员工按照深圳市规定的种类进行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试用期员工需要购置社会保险的,可以向行政人事中心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可以办理社会保险的购置,相关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6. 文体活动:
6.1协会活动:公司员工可自发成立各种活动组织,如足球协会、篮球协会、
羽毛球协会、乒乓球协会和山海协会等,每个季度公司定期拨付费用,其中足球协会的季度费用为2000元,篮球协会的季度费用为1800元,乒羽协会的季度费用为1000元,山海协会的季度费用1000元,费用由各协会会长统一申请和管理,并定期通报。 6.2旅游活动:公司每年组织一次旅游。
6.3部门活动:部门集体活动费用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部门活动经费,每季
度组织一次,部门活动经费按部门当时人数安排,每人每季度100元,部门活动经费只限用部门集体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6.4联欢活动:公司春节和中秋举行员工联欢活动。 6.5公司成立周年庆典:每年于公司成立之日举行庆典活动。
7. 过节费:每年春节、端午节和中秋节,公司将发放过节费,其中春节发放500元,端午节发放100元,中秋节发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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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员工体检:公司每年年中组织入职六个月以上的员工进行全面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
9. 宿舍及食堂: 公司根据目前自有物业情况,提供给员工集体住宿,并于集体宿舍区设用员工食堂。 10. 购置物业内部优惠:
10.1于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的优秀管理人员和表现出色的一般员工如需购买公司开发或转让的物业(街铺除外),经公司审查批准同意后,可享受一次住宅公司对内价优惠折扣和一次其它物业(物业总价不高于80万元)对内优惠折扣(对外优惠标准基础上),享受公司内部优惠购置的物业五年内不得转让; 10.2购置公司开发或转让物业需填写《购房内部优惠申请表》,经公司领导审批后,转销售部门执行,行政人事中心视实际需要协助个人购置物业; 10.3个人需提供个人真实资料、购买房屋有关资料和证明;
10.4享受内部优惠购置物业者须按规定年限服务公司,并与公司签订相应的服务合同;
10.5员工内部购置住宅优惠系数参考标准
服务年限 职务 总经理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子公司副总经理 子公司总监、 集团公司中心经理 部门(副)经理 主管 一般员工 96% 97% 98% 99% 95% 96% 97% 98% 94% 95% 96% 97% 93% 94% 95% 96% 92% 93% 94% 95% 满1年 93% 94% 95% 满2年 92% 93% 94% 满3年 91% 92% 93% 满4年 90% 91% 92% 满5年 89% 90% 91% 注:1.内部购置住宅折扣后价格=市场价格*优惠系数 2.优惠系数根据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级别和入职时间进行确定。 3.本标准只做参考,具体执行还需根据户型、面积和总价款进行确定。
10.6员工内部购置商铺优惠系数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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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职务 总经理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子公司副总经理 子公司总监、 集团公司中心经理 部门(副)经理 主管 一般员工 满1年 93% 94% 95% 满2年 92% 93% 94% 满3年 91% 92% 93% 满4年 90% 91% 92% 满5年 89% 90% 91% 96% 97% 98% 99% 95% 96% 97% 98% 94% 95% 96% 97% 93% 94% 95% 96% 92% 93% 94% 95% 注:1.内部购置住宅折扣后价格=市场价格*优惠系数 2.优惠系数根据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级别和入职时间进行确定。 3.本标准只做参考,具体执行还需根据户型、面积和总价款进行确定。 11. 实习生免息贷款:
为解决公司所接收的应届毕业生生活及学习上所出现的经济困难,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应届毕业贷款福利。 11.1申请贷款条件:
11.1.1公司当年接收的已到公司报到的应届毕业生;
11.1.2家庭贫困,个人生活存在一定困难或需购买学习、工作所需物品; 11.2贷款金额
11.2.1如因生活困难需贷款,贷款额不得超过人民币贰仟元整; 11.2.2如因学习原因需贷款,贷款额不得超过人民币伍仟元整; 11.3贷款程序
贷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由行政人事中心进行实际调查,做出审批意见,报副总经理、总经理及董事长审批。 11.4还款方式
11.4.1生活贷款:每月在贷款人工资中直接扣除人民币叁佰元整; 11.4.2学习贷款:每月在贷款人工资中直接扣除人民币陆佰元整; 12. 通讯补贴:
12.1手机补贴按照职务级别确定,手机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职务级别 月补贴 总经理 500 集团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总监、 部门 主管 一般员工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集团公司中心经理 (副)经理 (主任师级) 400 300 200 150 100 50 注:司机按200元/月报销 12.2转正员工从转正日所在月开始享受,离职员工从离职日所在月不再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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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12.3发放形式:由员工贴发票每季度报销一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由部门统一审批汇总当季度手机补贴,经行政人事中心审核后报财务部,员工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到财务部门领取,如逢休息日则提前。 13.餐费补贴:
13.1公司住工地现场员工每月享受300元的餐补,其他员工每月享受200元的餐补,餐补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到个人帐户。
13.2转正员工从转正日所在月开始享受,离职员工从离职日所在月不再享受。 14.工程监理部及项目部补贴:
14.1 降温补贴:7-10月份,工程监理部、项目部及其它工地现场员工每月可享受100元的降温补贴,降温补贴以实物形式补贴,工程监理部附发票报销。 14.2施工补贴:项目施工人员每人每月补贴100元,以现金形式补贴。 15.其他补贴:
15.1喜事贺仪:员工结婚以及孩子出生可享受500元的喜庆贺仪。 15.2生日贺仪:员工生日,可享受200元的庆生贺仪。
15.3丧事悼仪: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领取500元的丧事悼仪。
15.4员工探亲补贴:工作满一年且未婚的员工可以享受每年300元的探亲补贴,已婚的员工可以享受两年一次300元的探亲补贴。
15.4加班交通补贴:晚上加班超过21:00如无班车接送的,可以享受的士补贴。 16.户口调动
公司出于解决员工家庭不稳定问题,稳定员工工作情绪和增强员工对企业忠诚度、稳定性,可解决外地户口员工调入深户。
16.1员工调动条件:1)于公司服务一年以上;2)工作业绩、贡献突出;3)行为表现出色;4)员工调动档案、资料齐全;5)符合深圳市调入深户条件;6)符合公司其它有关户口调动规定;
16.2如经公司考察批准调入深户员工,须按办理调动手续积极、及时配合行政部有关工作人员办理手续;
16.3如行政人事中心工作人员在与外部职能部门办理手续过程中发现资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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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工须尽快补齐材料,否则,无法办理,名额由其他符合条件人员替上; 16.4办理调动户口的相关费用由个人提出申请,公司视实际情况审批后按审批意见由公司负责的费用公司承担,由个人负责的费用个人承担,可由公司代付;
16.5公司为员工办理深户后,员工须按规定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协议期限最短三年,如未能为公司服务达三年者按服务协议规定偿还公司违约金。 16.6户口调动管理程序:
1)根据规定户口调动要求条件,填写《调入深户申请表》;
2)由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中心、分管领导等逐层作出考察和审批意见; 3)行政人事中心根据审批意见按办理程序和相关要求提供材料; 4)行政人事中心按外部职能部门规定,要求办理户口调动人员及时提供相
关个人材料;
5)行政人事中心于外部职能部门直接办理调动手续,过程中须增补个人材
料的,行政人事中心工作人员须及时要求个人补全材料;
6)户口调动手续办理完成,行政人事中心须做好记录和复印存档有关户口
资料。
17.附则:本管理规定由承翰企业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制定,其解释说明权归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所有,本管理规定自二00六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承 翰 企 业
二00五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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