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099 1103090310 纪桂芳 38号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询价、定价的过程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
一、本次发行的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向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进行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应向上交所申请获得网下申购电子平台CA证书,安装交易端软件方可登录申购平台。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报价、查询均须通过该平台进行,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报价视作无效。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应自行负责CA证书、用户密码的安全保管及终端的正常使用。
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以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报价主体,由询价对象代为报价。配售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该配售对象的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0年12月7 日(T-6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12:00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初步询价,但下述情况除外:(1)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2)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具有控股关系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配售对象;(3)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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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参与本次股票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应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报备配售对象账户及其关联账户。
初步询价报价时,询价对象应在同一界面为其拟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全部配售对象报价,确定后统一提交,原则上只能提交一次,多次提交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信息为准。报价时,须同时申报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填报3个拟申购价格,以0.01元为一个最小申报价格单位,最高申购价格不得超过最低申购价格的120%。每个拟申购价格对应一个拟申购数量,三个拟申购价位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之和不得超过网下发行量,即1,800万股,同时每一个申购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均不低于网下发行最低申购量,即100万股,且申购数量超过100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
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填写的多个“拟申购价格”,如全部落在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下限之下,该配售对象不得进入累计投标询价阶段进行新股申购。
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填写的多个“拟申购价格”,如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报价落在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之内或区间上限之上(以下简称“有效报价”),该配售对象可以进入累计投标询价阶段申购新股,且必须参与本次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其累计申购数量不得少于初步询价阶段“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之和,也不得超过该“拟申购数量”总和的150%,且不得超过网下发行数量,即1,800万股。每个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上限和下限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查询。
初步询价中有“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时,可以在对应的价格区间内最多申报3笔(每个价格申报1笔),并须全额缴纳申购款项。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能参与本次网下累计投标询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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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违约情况报中国和中国证券业协会。
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中的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
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代码及名称、收付款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2010年12月7日(T-6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未在上述时点前完成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发行。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自负。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2010年12月17日(T+2日)在《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确定的发行价格,并同时披露主承销商提供的发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及对应的估值水平、发行人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指标,以及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
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2)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1,800万股;(3)网上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量7,200万股,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低于招股意向书中公布的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缺口部分将由发行人通过自筹方式予以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招股意向书中公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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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发行人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定价及锁定期安排
1、发行价格区间的确定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以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的拟申购价格为基准,统计每一价格上对应的累计申购数量,确定报价及申购数量较为集中的区域,在满足一定的超额认购倍数之下,同时参考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以及市场环境等综合因素,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并于2010年12月14日(T-1日)在《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中披露。
2、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价格区间公布后,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在价格区间内进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申购。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累计投标询价情况,参考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等,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和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2010年12月17日(T+2日)在《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确定的发行价格,并同时披露主承销商提供的发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及对应的估值水平、发行人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指标,以及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
3、锁定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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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网下推介具体安排
国信证券将于2010年12月8日(T-5日)至2010年12月10日(T-3日)期间,在上海、北京、深圳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进行网下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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