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测量报告
陕西正衡测字[2018]第017号
宗地代码: 房屋等定着物代码:
宗地位置:澄城县万泉街南段西侧幸福路北惠安苑小区B区 项目名称:澄城县惠安苑小区B区不动产测绘项目 测量员(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测量单位(盖章):陕西正衡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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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测量报告相关说明
1、本报告所述房屋用途均为规划用途,规划区外房屋用途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用途。
2、本报告中使用的长度单位为米,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3、本报告在正式提交前,已提请委托方检查校对并签字确认,委托方对确认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4、本报告无测绘单位公章、无骑缝章无效。
5、本报告涂改、复制或部分使用无效。如有损毁或遗失,应及时向测绘单位申请补发或重新测绘。
6、本报告测绘项目的不动产资料由委托方提供。若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不能保证其完整性、真实性而影响本测绘结果,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7、本报告为测绘成果,不能直接作为权属证明。 8、本报告仅用于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不动产登记发证。
9、本报告一式四份,一份交委托方,两份交不动产登记机构,一份由测绘单位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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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概述 .................................................................................................................. 1 二、测量技术依据 .................................................................................................. 3 三、控制测量 .......................................................................................................... 3 四、界址测量 .......................................................................................................... 4 五、其他要素测量 .................................................................................................. 5 六、图件编制 .......................................................................................................... 5 七、房屋面积测算 .................................................................................................. 7 八、质量评价 .......................................................................................................... 7 九、成果目录 .......................................................................................................... 7 十、成果附件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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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1、任务来源
根据陕西富恒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测绘委托书》,陕西富恒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需要于2018年8月7日委托我单位对其位于澄城县万泉街南段西侧幸福路北惠安苑小区B区项目进行了不动产测量。 2、不动产测量简况
本次测量惠安苑小区B区项目由三宗地组成,宗地号分别为GT-14-36、GT-14-37、GT-13-22。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陕西富恒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澄城县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11月7日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ccgt2014020),陕西富恒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GT-14-36号宗地的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2014年11月7日,澄城县国土资源局为陕西富恒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了该宗地的土地初始登记,并由澄城县人民政府为其核发了澄国用(2014)第0071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证载使用权面积为30523.54平方米。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陕西富恒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澄城县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11月7日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ccgt2014020),陕西富恒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GT-14-37号宗地的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2014年11月7日,澄城县国土资源局为陕西富恒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了该宗地的土地初始登记,并由澄城县人民政府为其核发了澄国用(2014)第00720号《国有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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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证载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证载使用权面积为34218.49平方米。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2015年8月4日陕西富恒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澄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ccgt2013032),陕西富恒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GT-13-22号宗地的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2015年8月4日,澄城县国土资源局为陕西富恒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了该宗地的土地初始登记,并由澄城县人民政府为其核发了澄国用(2015)第0066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证载使用权面积为8459.10平方米。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于2018年8月8日至8月9日对该单位委托测绘的三宗不动产进行了测绘,经测绘本次测绘惠安苑B区宗地总面积为72878.61平方米。其中澄国用(2014)0071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所在GT-14-36号宗地测绘土地面积为30523.48平方米;澄国用(2014)0072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所在GT-14-37号宗地测绘土地面积为34218.48平方米;澄国用(2015)0066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所在GT-13-22号宗地测绘土地面积为8136.65平方米。 3、测量内容
项目用地界址点、宗地面积、地上建筑物落宗。 4、测量工具
仪器名称 中海达F91- GNSS接收机 华星HTS-520R全站仪
测量精度 平面:±(2.5+1×10¯6D)mm(D为被测点间距离) 高程:±(5+1×10¯6D)mm(D为被测点间距离) 测角精度2\" 检定日期 2018年6月5日 2018年5月25日 !-
激光测距仪 测距中误差:±1.24mm 2018年5月25日 二、测量技术依据
1、《城市测量规范》 (CJJ/T 8-2011); 2、《地籍测绘规范》 (CH50002-1994); 3、《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_1008-2007); 4、《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 5、《地籍图图式》(CH 5003-1994);
6、《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GB/T18314-2009;
7、《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8、《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 (CJJ /T 73-2010); 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 24356-2009); 10、《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 17941-2008);
11、《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18316-2001); 12、《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13、《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14、国家、陕西省相关管理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 15、其他相关资料。 三、控制测量
1、控制点坐标来源、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控制点坐标来源于澄城县国土资源局CORS系统实时播发。平面坐标系统采用西安80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111°),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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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制检查
A.独立观测两次,平面较差不得大于±3cm、高程的较差不得大于±5cm,在限差内取平均值。
B.全站仪测量相邻RTK图根点的水平边长,其检测边长的水平距离的相对误差不得大于1/3000。
C.相邻RTK图根点相对中误差小于1/6000。 3、控制测量
根据CORS系统实时播发的西安80坐标,采用RTK方法进行图根控制测量。选取空间开阔且无遮挡的地方作为图根点,并保证图根控制点两两通视。施测时采用脚架观测且独立观测两次,每次都是稳定10秒钟的固定解,两次观测坐标点位互差不大于3cm时,取平均值作为最终成果。 四、界址测量
1、界址检查
实地检查了不动产权籍调查时设置的界标,界标在围墙拐点等处清晰、完整。
2、界址放样 无
3、界址测量
采用解析法测量界址点,即采用全站仪、GPS接收机、钢尺等测量工具,通过全野外测量技术获取界址点坐标和界址点间距。解析界址点测量的方法有极坐标法、直角坐标法(正交法)、截距法(内外分点法)、距离交会法、角度交会法、GPS测量方法等。对界址点测量误差进行有效检核,界址测量的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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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满足下表:
界址点精度表
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界址点等级 一 二 差和相邻界址点间的间距误差 中误差(cm) ±5.0 ±7.5 限差(cm) ±10.0 ±15.0 界址点间距限差(cm) ±10.0 ±15.0 适用范围 城镇街坊外围界址点及街坊内明显界址点 城镇街坊内隐蔽界址点及村庄内部界址点 注:界址点对邻近图根点点位误差系指采用解析法测量的界址点应满足的精度要求;界址点间距限差系指采用各种方法测量的界址点应满足的精度要求。
界址点在经实地地籍调查后确定,应全部进行实地测量,并根据界址点的适用范围使之达到相应的精度要求。 五、其他要素测量
本次地形测量采用全野外、全要素数字化测量。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计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六、图件编制
1、宗地图编制
宗地图使用广东南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南方CASS7.0进行内业编辑和成图,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分层,提供可以录入不动产数据库管理系统的数据格式和信息。
宗地图编制按照《地籍调查规程》的要求,测绘宗地图。 宗地图的编绘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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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以地籍图为基础编绘宗地图。
(B)比例尺和幅面应根据宗地的大小和形状确定,比例尺分母以整百数为宜。主要内容包括:
(a)宗地代码、所在图幅号、土地权利人、宗地面积、图号、丘号。 (b)地类号、房屋的幢号。其中幢号用(1)、(2)、(3)、......表示并标注在房屋轮廓线内的左下角。
(c)本宗地界址点、界址点号、界址线、界址边长、门牌号码。其中门牌号码标注在宗地的大门处。
(d)用加粗黑线表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专有部分所在房屋的轮廓线。如果宗地内的建筑物,不存在区分所有权专有部分,则不表示。
(e)宗地内的地类界线、建筑物、构筑物及宗地外紧靠界址点线的定着物、邻宗地的宗地号及相邻宗地间的界址分隔线。
(f)相邻宗地权利人名称、道路、街巷名称。
(g)指北方向、比例尺、界址点测量方法、制图者、制图日期、审核者、审核日期、不动产登记机构等。
2、房产图编制 (1)表示内容:
本丘内所有房屋及其用地情况、权界位置、界址点、房角点;房屋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四至关系、权利状态等各项房地产要素、控制点、行政境界、房产区、房产分区界线及编号、丘界线及编号、房屋(幢号、轮廓线、性质-产别、结构、层数)、房屋附属设施及围护物、主要街道、地名、单位、门牌号、道路、水系、房屋权界线(墙体归属)四面墙体的归属和楼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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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等部位,、房屋建成年份、房屋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房屋各边长尺寸、附属结构轮廓尺寸、本户所在的门牌号、丘号、幢号、结构、层数、层次、产权主、坐落、建筑面积、分摊面积、产权面积、房屋层(户)轮廓线、权界线、共有部分、指北方向线及概略比例尺。
(2)房产图的表示要求:
(a)房屋的主要边线与图框边线平行,并在适当位置加绘指北方向符号。 (b)房屋边长应实际丈量注记取至0.01m,注在图上相应位置。 (c)产权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共有分摊面积,标注在分户图框内。 (d)丘号、户号、幢号、结构、层数、层次标注在分户图框内。 (e)楼梯、走道等共有部位,需在范围内加简注。 七、房屋面积测算 无。 八、质量评价
本项目对测量产品实行本公司对所承担的测绘产品实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制。经检查后,确认资料收集齐全、程序合法,调查成果应与实际相符,调查成果记录规范,内容、要件应齐全,图表一致,互不矛盾。本次测量成果的质量满足各种规范要求,达到成果验收的要求。 九、成果目录
本次不动产测量报告成果主要包含以下成果: 1、控制点检查表 2、界址点检查表 3、界址点成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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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宗地图、房产分户图 5、现场照片等影像成果 十、成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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