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1 月第三届中华全国中医学会老年脑病学术研讨会上,制订了《中医老年颤证诊断与疗效评定标准(试行)》,现将摘录如下: 一、诊断标准 I、病名诊断
1) 主证:头或肢体震振,少动,肢休拘痉,颈背僵直。
2) 兼证:表情呆板,头胸前倾,言语寨涩,上肢协调不能,皮脂外溢,口角流涎,智力减退或精神障
碍,生活自理能力降低。 3) 发病年龄在55岁以上。
4) 发病诱因:可有明显诱因,如感受外邪,中毒或脑病病变,也可无诱因。 5) 慢性起病或进行性加重。
具有主症两个以上,慢性起病或进行性加重,结合年龄、诱因等特点可确 诊为老年颤证。
II、证候诊断
1) 痰热风动证:神呆懒动,形体稍胖,头胸前倾,头或肢体颤振尚能自制,活动缓慢,胸脘痞满,口
干或多汗,头晕或头沉,咯痰色黄,小便短赤,大便秘结或数日不行,舌质红或暗红,舌苔黄或黄腻,脉象细数或弦滑。
2) 血瘀动风证:表情呆板,面色晦暗,头摇或肢体颤振日久,震颤幅度较大,肢体拘痉,活动受限,
项背前倾,言语不利,步态慌张,或智力减退,或精神障碍,头晕眼花,皮脂外溢,发甲焦枯,舌质紫暗或夹瘀斑,舌苔薄白或白腻,脉象弦滑。
3) 气血两虚证:神呆懒言,面色晄白,肢体颤振或头摇日久,震颤程度重,项背僵直或肢体拘痉,
活动减少,行走不稳,气短乏力,头晕眼花,自汗,动则尤甚,皮脂外溢或口角流涎,舌体胖,边有齿痕,舌质黯淡,舌苔薄白或白腻,脉象细无力或沉细。
4) 肝肾不足证:表情呆板,肢体颤振或头摇日久,震颤幅度大,或肢体拘痉,活动笨拙,上肢协调
不能,步态拖拉,言语蹇涩,或智力减退,形体消瘦,头晕耳鸣,失眠多梦,或头痛,或盗汗,急躁时颤振加重,腰酸腿笨,小便频数,大便秘结,舌体瘦小,舌质暗红,舌苔少或剥苔或微黄,脉象细弦或细数。
5) 阴阳两虚证:表情呆板,肢体颤振或头颤振日久,项背僵直,或肢体拘痉,言语蹇涩,失眠健忘,
汗出畏寒,体倦肢冷,或腰酸腿痛,阳痿遗精,溲少便溏,舌质嫩红或淡暗,舌苔薄白,脉沉细。
III.鉴别诊断
1) 痉病:(也叫风痉):痉病就是一种不论老幼,急性起病,临床主要变现为项背强急,四肢抽搐,
甚至口噤,角弓反张为特征的病证(相当于西医流脑、乙脑、各种原因引起的脑膜炎、脑血管病、脑肿瘤、脑寄生虫病引起的抽搐,以及各种原因引起的高热惊厥等)。
2) 风痱病:风痱病就是一组起病形式隐袭而缓慢,渐进性加重,以运动失调为主要临床表现,
伴有构音困难,智力低下的慢性虚损性疾病(相当于西医的各种共济失调症,尤其类似于小脑共济失调症)。
3) 青少年颤证:青少年颤证就是一种急性或慢性起病,常由先天禀赋不足引起的铜代谢障碍,
临床以进行性加重的肢体震颤,肢体拘痉,言语蹇涩,精神障碍,肝硬化及角膜色素环等为主要表现的疾病(相当于西医肝豆状核变性)。
4) 舞动病:舞动病就是一组急性起病,年龄不限,由风湿痹症、中毒或中风病等引起,临床表现
以一种无规律、无节奏、无意义、无自主、奇形怪状的头部、躯干、四肢舞蹈、多动或扭转运动的病证(相当于西医的舞蹈病、扭转痉挛、手足徐动症)。
二、疗效评定标准
采用记分法,测定患者手部动作,头、颈部、肢体拘痉,运动姿势,步态与上肢协调动作,头与肢体震颤等十项内容,按病情严重程度以估计评定治疗效果。 I.中医老年颤证功能障碍记分法 1) 手部动作迟缓(包括书写障碍)。
(1) 不受影响(0分);
(2) 手部快复动作减慢,如持物、系扣子与书写缓慢或写字字迹弯弯曲曲(1分)。 (3) 单侧或双侧手部快复运动中度障碍,如持物、系扣子、系鞋带、刷牙等尚能做到,
但笨拙迟缓,写字出现小字证(2分)。
(4) 快复运动严重障碍,不能书写,持物、系扣子、系鞋带、刷牙不能完成(8分)。 2) 颈肩僵直
(1) 未出现(0分)。
(2) 颈肩轻度僵直,患侧摇肩幅度在15、1~20度之间(1分)。
(3) 颈肩中度僵直,头下落试验缓慢呈阳性,一侧或双侧受累,僵直重侧摇肩幅度在
10~15度之内(2分)。
(4) 颈肩重度僵直,头下落试验很缓慢呈强阳性,双侧受累,双侧摇肩幅度在0~9、9度
之内(3分)。
3) 肢体拘痉
(1) 未出现(0分)。
(2) 肢体轻度拘痉,上肢轮替试验正常,下肢患者摆动时间在5秒之上(1分)。
(3) 肢体中度拘痉,上肢轮替试验病侧阳性,下肢一侧或双侧受累,拘痉重侧摆动时间
在3~4、9秒之内(2分)。
(4) 肢体重度拘痉,上肢轮替试验双侧阳性或强阳性,下肢双侧受累,双侧摆动时间在
0~2、9秒之内(3分)。
4) 姿势
(1) 正常,头部前屈不到10厘米(0分)。 (2) 头部前屈达到13厘米(1分)。
(3) 头部前屈达到15厘米,臂部稍屈曲,一侧或双侧手上抬,但仍低于髂棘水平(2分)。 (4) 头部前屈超过15厘米,一侧或双侧手抬过髂棘水平,手部显著屈曲,膝部也屈曲(3
分)。
5) 上肢协调不能
(1) 双臂摆动动作良好(0分)。
(2) 一侧上臂摆动动作减少与下肢步态不协调(1分)。 (3) 一侧上肢不摆动(2分)。 (4) 双上臂不见摆动(3分)。 6) 步态
(1) 跨步良好,一步跨45~70厘米,转弯时间在1、5秒以内,始动时间在1、5秒之内(0
分)。
(2) 步距在30~45厘米,转弯时间在1、6~2、5秒之间,始动时间在1、6~2、5秒之间
(1分)。
(3) 步距在20~35厘米,转弯时间在2、6~3、5秒之间,始动时间在2、6~3、5秒之间
(2分)。
(4) 步距在小于8厘米,转弯时间大于3、6秒,始动时间大于3、6秒,或需人帮助才能
站立(3分)。
7) 颤振
(1) (2) (3) (4) (5) 8) 面容
(1) (2) (3)
未见颤振(0分)。
颤振幅度不到2、5厘米,静止时见于肢体或头部,活动时见于手部(1分)。 颤振幅度不超过9厘米,颤振明显,但病人对手部保持一些自制力(2分)。 颤振幅度超过9厘米,经常存在,醒时即颤振,病人不能自控(3分)。
正常(0分)。
表情缺乏,口常闭,稍有焦虑或抑郁表情(1分)。
表情呆板,口唇有时分开,情绪波动时面部表情可有改变,中度焦虑或抑郁表情,有时流涎(2分)。
(4) 面具脸,口唇张开0、6厘米以上,常口涎外溢(3分)。 9) 言语
(1) 正常(0分)。
(2) 开始有嘶哑、平淡,仍易懂(1分)。
(3) 中度嘶哑及无力,音调单调,有口吃,不易懂(2分)。 (4) 显著嘶哑与无力,很难听懂(3分)。 10) 生活自理力
(1) 无妨碍(1分)。
(2) 能自己照顾,但穿衣速度明显减慢,可独自生活,仍能坚持工作(1分)。 (3) 有些活动需人照顾,如翻身、坐位起立等,各项活动迟缓,但可完成(2分)。 (4) 经常需人照顾,不能穿衣、进食或单独行走(3分)。
以上十项记分评级,按其程度分为正常(0分),轻度障碍(1分),中度障碍(2分)与重度障碍(3分)。1~10分为轻度,11~20分为中度,21~30分为重度。6分以上为选例标准。 (参照Webster帕金森病功能障碍记分法,结合中医证候特点而制定)
II.疗效评定方法
按中医老年颤证功能障碍记分法,疗效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治疗前分数
治疗后分数 治疗前分数
*100=%
100%为临床痊愈;50~99%为明显进步;20~49%为进步;1~19%为稍有进步;0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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