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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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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青年俱乐部规章制度

一、活动制度

1、 入社和参加社员活动采取自愿原则,但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社团集体活动的会员作自动退社处理。活动期间,每位会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可事先向社长请假。

2、 每次活动请会员持会员证准时到场参加。

3、会员凡在活动期间不予合作,对协会有不良影响者,社长有权收回会员证、免去会员资格。

二、例会制度

1、管理层会议

管理层会议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各部门负责召集,主要总结每个月社团的活动工作情况,讨论未来社团的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继承优点,弥补不足。举行会议时,各部均必须参加,如有特殊原因须向社长请假(不可事后补假),否则按缺席论处,三次无故缺席会议,经社团讨论可以撤销其职务。

2、全体会议

全体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主要总结一个学期的工作和讨论部署新学期的工作计划、人事任免事宜,如有意义重大的事件,社长可紧急召开全体会议,但须提前三天通知全体成员。

三、财务制度

(一)、经费来源

1、上级部门划拨的经费

2、向社会企业筹集的赞助

3、其他正当来源

(二)、保管和使用

1、社团开销由经手人持有效或收据经责任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2、因特殊原因未能开具或收据的,须由社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3、对于去向不明的款项,财务部(外联部兼)有权拒绝报销。

(三)、财务审核

1、财务部应定期自我审核并向社长和成员大会汇报收支情况。

2、由社长定期或不定期对社团财务情况进行审查。

3、社团会员有权对社团财务流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

4、财务如发现差错应及时补救并追究责任人及财务部门连带责任。

5、每次举办活动后必开一次全体会议,财务部在会上公布活动开支情况。

四、奖惩制度

1、每学期终由社长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评比,给予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相应的精神奖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并对社团工作与活动提出合理建议的会员可给予相应的提拔并有机会评为优秀会员。

3、对于平时工作积极的并取得突出成绩的管理层人员可评为优秀##,并给予相应的精神奖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4、经常对协会工作及活动产生负面影响的成员,经例会讨论后可取消其成员资格。

5、对于工作成绩较差的部门,应进行口头批评,并责令负责人写书面检查。

6、对于行为有严重损坏学校或社团声誉和形象的成员,立即除名,并张榜公布,永不复用。

7、对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且有一定的领导才能者,可视情况定为社长或副社长的候选人。

新新青年俱乐部

200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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